2012年8月12日 星期日

章士钊给的两万大洋,毛泽东花在了何处?

陈小雅


正当笔者准备进一步考证毛泽东1920年6月——“得金”前后——的生活用度与开支情况时,偶然收到一篇华盛顿的《观察》电子报寄来的文章——《毛泽东的第一桶金——两万大洋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在很大程度上回答了上述听众的问题:

“毛泽东挪用留法勤工俭学捐款即使是事实,但你能说他是为自己吗?”

这篇文章说,依据《毛泽东年谱1893—1949》的资料,毛泽东从章士钊处募得 “两万银元”的时间在1920年6月,但是,此后湖南已无勤工俭学生赴法。况且:

截至1920年底,通过各种途径先后赴法勤工俭学的湖南学生共有346人,在全国赴法学生总数1576人中占有22%,在全国各省份中仅次于四川,居第二位。如此之多留法学生,而且新民学会就有18人之多,歌颂毛之文章亦不少,竟没有发现一个人提及他雪里送炭的恩德,或者这帮家伙全都忘恩负义了?

据此,作者认为,毛泽东至少没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将“两万银元”分“一半”给了留法勤工俭学生,而是全部挪作他用了。那么,毛泽东究竟将这笔巨款 用于何处了呢?该文作者举证,它既没有用于毛泽东等人此后开办的“文化书社”、“自修大学”,也没有——像他对章含之所说——用于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更没有用来发动秋收起义。
首先,于1920年8月开办的文化书社的资本,是同人“集股”而成:

1921年4月编印的《文化书社社务报告》第二期记载了至1921年2月27日为止,全部文化书社30位个人股东连同大公报馆合计投资股本金692大洋另六角三分五厘细目。其中,最大股东姜济寰三次入股228大洋,长沙总商会会长左学谦投股200元。毛泽东1920年10月17日投股一次,交纳光洋10元。

作者证明,即使是毛泽东所投的“光洋10元”,也是从杨开慧死去父亲的“奠仪”中抽取的。因此,毛泽东个人,是没有投资这项事业的。而他于1921年8月创办的那个有名无实的“湖南自修大学”,则是利用原“船山学社”的社址和经费创办的。其经费数额为“每月的400元银元”。

至于中共建党和“秋收起义”的经费,则是另有来路。该文作者说:

查中央档案馆编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一册,第168页,《陈独秀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923年6月)说:“党的经费,几乎完全是我们从共产国际得到的,党员缴纳的党费很少。今年我们从共产国际得到的约有一万五千,其中一千六百用在这次代表大会上。经费是发给各个小组的,同时还用在中央委员会的工作上,用在联络上和用在出版周刊上。”陈说此话否定了章行老的钱进入党的活动开支的可能性。

该文还引用杨奎松教授著《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说明了1927年中共诸项活动的经费来源,也是共产国际:

“具体如1927年,为组织上海三次工人武装起义得援款约3万元;为开办党校得5万元另月开支1.5万元;7-8月为解决湖南农运问题得援款近5万元;9月为准备秋收起义得援款1万元”。 原来老毛在湖南农民运动和秋收起义用钱都是苏联给的,三个月共得了6万元。

的确,自1920年6月以后,毛泽东完全结束了先前朝不保夕,囊中羞涩的生活。不仅大操大办各种事业,而且出现大举借贷、“饱食终日”的景况。1920年11月,他到湖南的醴陵、萍乡作考察游览期间,给留学法国的罗学瓒的信中说道:

“现在我决定在城市住两个月,必须到乡村住一个星期,这次便是因休息到萍乡,以后拟每两个月要出游一次。”

这已经很有一点现代“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意味了。据说,此后毛还办过一些企业,但都由于“经营不善”,而“赔掉了”。
1920年冬,毛泽东与杨开慧结婚。
中共成立以后,他还有一段寓居船山学社的描述:

“我回乡即寓船山,专以疗病为主,病即大有起色。现在心里非常快活,因病既日好,又没有事务责任上重大负担;每天因操劳饮爨,口腹既饱,身体更快;还可随意看所要看的书,故大有‘此间乐’的气概。”

至于毛泽东所患之病,大致是“腹泻”。在毛的传记中,此病从韶山时代起,就多次反复。毛泽东的第一个妻子罗一秀,就是死于痢疾。而它也竟成伴随毛艰苦革命斗争的一项顽疾。毛泽东“以毒攻毒”,用“火”(吃辣椒)攻“寒”,又落下习惯性便秘,使之成为伴随其后半生——领袖生涯的“密友”,也为其专断与残暴性格“助纣为虐”。
到此为止,我认为,毛泽东所得留法勤工俭学捐款的去向,已经大致有了一个眉目。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毛泽东自1920年6月以后,已经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来源。如,1920年9月,毛泽东应聘为湖南第一师范附小“主事”(即校长)。他担任这一职务,直到1921年夏天。1921年春,毛泽东还处理了父亲遗留的田产,对其“高利贷”事业有一个了结;并将弟弟毛泽民也安置到长沙,在一师附小管理总务。一般来说,这也是一个“有油水”的差事。毛泽东“肥水不流外人田”,也由此可见一斑了。毛泽东离开附小后,他又被聘为一师的国文教员……这些职务,基本是够他维持一个中小知识分子的体面生活的。


关于“龙伯坚回忆”的悬疑

不利于“毛泽东得金私用”的历史记载,还不仅是这些。譬如,还有李锐先生在《三十岁以前的毛泽东》一书(以下简称“李本”)中引述的龙伯坚的回忆:

“据龙伯坚回忆,章士钊同杨昌济是同乡至交,两人同在日本和英国留学。于是毛泽东找到章请求帮助。章也没有钱,因为这不是几百、几千元,而是要几万元。章打电报给谭延闿,只说要钱,没说明原因,谭给了三万元。章悉数给予毛泽东和蔡和森。他们将钱分成一千六百元一股,分给赴法会员。毛自己拿了一股,作为回湖南活动的经费。章晚年定居北京,毛泽东每年春节赠送二千元,戏称分期偿还这笔款子。”

查龙伯坚,湖南攸县人,1900年生,1923年由湖南湘雅医学专门学校毕业。五四运动时期,曾主编《新湖南》周刊,并任湖南学生周刊联合会总干事。毛泽东主编的《湘江评论》被查封后,他曾请毛担任《新湖南》的主编。毕业后,龙伯坚曾任谭延闿部队的军医处长。所以,他有可能是知道谭延闿这笔资费的去向的。况且,文中所述“三万元”、“一千六百元一股”、“毛自己拿了一股”,这些描述都很具体,不可能是编造出来的。

不过,以上引文,也有几个值得商讨的地方:

其一,它没有说明,谭延闿这笔钱是何时给章士钊的?

如果毛泽东的“得金”时间,是1920年6月,则蔡和森不可能在转交现场;而谭延闿这厢,自1918年7月以来,一直处于直皖军阀激烈的“拉锯战”中。拉锯之地,就在湖南的中南部一带。直到1920年6月11日,皖系军阀张敬尧被驱逐出湖南,谭延闿重新主政,他是不可能有资金赞助这批带有“逃亡”性质的学子去念书的。

其二,所述龙伯坚的回忆,没有引号。这就使人无法区分,上述内容,哪些是龙的证言,哪些是作者综合——包括章含之版本(以下简称“章本”)在内的——其他各种说法作出的推断。如果它是综合各种说法作出的推断,那么,毛泽东们从留法勤工俭学中得到的筹款,就不只章士钊从谭延闿处得到的一笔“两万元”,而是有多种来源,其中可能也确有“按股分红”的事情存在。而毛泽东除在章处得到的“两万元”外,至少,在此前,还得到过一笔“一千六百元”的捐款。

其三,此处所说的“三万元”与“章本”所说“两万元”是什么关系?

更重要的是,这些对毛“有利”的证据,尚不足以解释,对于留法勤工俭学“筹得巨款”这样一件大事,为何在毛泽东的生前,不见于任何“正史”记载?不仅正史没有,就是连史料,也不见蛛丝马迹:在新民学会的史料中没有,在留法勤工俭学的史料中也没有。这是为什么?就是拥有绝对丰富资料,记载颇详的《毛泽东传1893—1949》也没有留下丝毫痕迹。直到毛去世之后,章含之出版《我与父亲章士钊》之后,毛泽东曾接受章士钊筹集捐款两万银元的事情才公之于天下,而《毛泽东年谱1893—1949》(以下简称《年谱》)也才得以弥补了一个重要的缺憾,这是为什么?
《中国“废片”——毛泽东的命案》,明镜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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