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鲁迅与周作人兄弟失和,不是因为什么?


止庵谈周作人的国事与家事(下)


兄弟失和不是因为什么

  人物周刊:我读了您《关于周氏兄弟失和》的最新文章,如读侦探小说,依然“不知究竟”。
  止庵:朋友中也有人这么说,看样子这八九千字我是白写了。我向来反对臆测、演义,对于周氏兄弟失和,这样的臆测和演义已经太多了。我所做的,是将目前掌握的有关这件事的所有材料按照逻辑一一列出,把推论的空间留给读者。我至多只能说,兄弟失和不是因为什么——我可以明确地说,不是因为经济原因。

  周氏兄弟失和的过程,鲁迅和周作人的日记里都有记载,但他们可能考虑到后人会看到日记,所以有些话可能是故意那么说的,这就造成了前后抵牾之处。至于不想让别人看到的,就像周作人所做的:将日记卖给鲁迅博物馆之前,在最关键处剪去了十个左右的字。
  我们要考虑到有关此事的文章多是出自更接近失和的一方即鲁迅的人所写,而且又写在周作人“落水”之后,这可能会带有一点倾向性;有些更晚出的材料,甚至是“文革”中出现的,就更要打个问号。举个例子,对俞芳1981年出版的《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我是深表怀疑的,所以从没采用过。

  有人根据周作人晚年日记中记载的羽太信子“易作”,来推断1923年7月17日周作人日记里的“池上来诊”是给癔病发作的信子看病。但细看周作人的前文,医生池上其实是来给时年6岁的周鞠子(注:周建人与羽太芳子的女儿,也叫马理子)看病的。学者应该培养一点逻辑思维的能力。

  人物周刊:羽太信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有没有人研究过她?
  止庵:羽太信子在某种程度上被妖魔化了,这包括许寿裳1948年出版的《亡友鲁迅印象记》,和许广平1961年出版的《鲁迅回忆录》。就目前的资料来看,第一个公开提及她的是郁达夫,广为流传的是他1939年发表的《回忆鲁迅》中的一段话:“据凤举(注:张凤举)他们的判断,以为他们兄弟间的不睦,完全是两人的误解,周作人的那位日本夫人,甚至说鲁迅对她有失敬之处。但鲁迅有时候对我说:‘我对启明,总老规劝他的,教他用钱应该节省一点,我们不得不想想将来。他对于经济,总是进一个花一个的,尤其是他那位夫人。’从这些地方,会合起来,大约他们反目的真因,也可以猜度到一二成了。”但紧接着这段话,郁达夫还说:“不过凡是认识鲁迅,认识启明及他的夫人的人,都晓得他们三个人,完全是好人;鲁迅虽则也痛骂过正人君子,但据我所知的他们三人来说,则只有他们才是真正君子。”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史料有时候是根据需要被裁剪了的。

  据我所知,迄今没有关于羽太信子的专门研究。我也不认为羽太信子在周作人的一生中起到特别重要的作用。(按:周吉宜提及,2006年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岸阳子女士曾与他见面,表示有意做羽太信子的研究。)

  女子能独立,才有自由恋爱

  人物周刊:周作人对兄长鲁迅、弟弟周建人私生活的评价,看起来有点不近人情,他明知道他们的婚姻不幸福,尤其是鲁迅,包办婚姻。
  止庵:这里面有许多原因。从1906年周作人写《孤儿记》起,他的人道主义思想基本成形,而他对于妇女格外同情,觉得女子多半处在弱势地位。后来周作人又参加了“进德会”(注:民国元年吴稚晖、李石曾、张溥泉、汪精卫等发起,蔡元培大力提倡而成的学者团体,有不赌,不嫖,不娶妾三条基本戒;又有不作官吏,不作议员,不饮酒,不食肉,不吸烟五条选认戒),所以对在他看来是“纳妾”的兄与弟始终不肯谅解。

  1923年春,就《晨报副刊》有关离婚的争论,周作人说:“世间万事都不得不迁就一点;如其不愿迁就,那只好预备牺牲,不过所牺牲者要是自己而不是别人:这是预先应该有的决心。倘或对于妻儿不肯迁就,牺牲了别人,对于社会却大迁就而特迁就,那又不免是笑话了。”这话是讲在兄弟失和、鲁迅南下之前。
  钱玄同是包办婚姻,夫妻关系不好,但钱玄同说:“我们以后绝对不得再把这三条麻绳(注:指“三纲”)缠在孩子们的头上!可是我们自己头上的麻绳不要解下来,至少‘新文化’运动者不要解下来,再至少我自己就永远不要解下来。为什么呢?我若解了下来,反对‘新文化’维持‘旧礼教’的人,就要说我们之所以大呼解放,为的是自私自利……”这与周作人的立场一致。

  还有刘半农,也是家庭做主的旧式婚姻,但他教夫人识字,并带到法国。1927年10月,他跟周作人都上了张作霖的通缉名单,到一个朋友家避了一个星期。据周作人回忆,“有一天半农夫人来访,其时适值余妻亦在,因避居右室,及临去时乃见其潜至门后,亲吻而别,此盖是在法国学得的礼节,维持至今者也。此事适为余妻窥见,相与叹息刘博士之盛德,不敢笑也。”

  鲁迅和周作人之间真正以笔墨相讥,始于鲁迅与许广平同居之后。1930年,周作人在文章中说“一个社会栋梁高谈女权或社会改革,却照例纳妾”等等,都指向鲁迅。鲁迅的《两地书》出版后,周作人也在同一家出版社出版了《周作人书信》,并在序中说,这不是情书,没什么好看的。
  1925年起,周建人离家,跟王蕴如在上海同居,周作人同样持反对意见。他后来去信:“王女士在你看得甚高,但别人自只能作妾看,你所说的自由恋爱只能应用于女子能独立生活之社会里,在中国倒还是上海男女工人搿姘头勉强可以拉来相比,若在女子靠男人畜养的社会则仍是蓄妾,无论有什么理论作根据。”他把女子独立、尤其是经济上的独立看作是自由恋爱的必要条件,因此始终站在朱安和羽太芳子一边。

  人物周刊:周作人对母亲到底怎样,他为什么总称母亲为“鲁迅的母亲”或“鲁迅的老太太”?
  止庵:周作人首次提到“鲁氏老太太”,是在1948年南京狱中写的《呐喊演义》,化名“王寿遐”,送到外面发表,文章中还有意隐晦作者身份。他在1949年以后写的关于鲁迅早年生活的文章,同样回避或尽量弱化自己的真实身份,所谓“鲁迅的母亲”就是这么出来的。至于对母亲的感情,可从1943年鲁瑞去世不久他写的《先母行述》体会:“作人不能为文,猝遭大故,心绪纷乱,但就记忆所及,略记数行。凡为人子者,皆欲不死其亲。作人之力何能及此,但得当世仁人,读其文而哀其心,则作人之愿不虚矣。”
  鲁瑞也不是一位寻常妇人。据周作人记述:“先母又尝对她的媳妇们说:‘你们每逢生气的时候,便不吃饭了,这怎么行呢?这时候正需要多吃饭才好呢,我从前和你们爷爷吵架,便要多吃两碗,这样才有气力说话呀。’这虽然一半是戏言,却也可以看出她强健性格的一斑。”我心里一直有个疑问,鲁瑞在周家拥有很大的权威,这从她包办鲁迅与朱安的婚姻可见,她与两个儿子合住,却对兄弟失和无所干预,这是为什么?

  周作人的是与非

  人物周刊:今天反观周作人的某些思想,会生出些不满足——如果他再追问下去、思考再进一层,也许就不会那么“苦”了;反观他的作品,跟《战争与和平》,跟《日瓦戈医生》相比,也总觉得缺点“感动”——这缺憾恐怕也是由思想而来的吧?
  止庵:周作人在《我的杂学》里基本上勾勒了自己的形象:爱智者,拥有各种学问、知识,对中国文化有深厚修养和独特认识,对古希腊和日本文化有浓厚兴趣和较深了解。苏雪林第一个称他为思想家,我觉得在中国思想界的语境下这是成立的。鲁迅和周作人都是有思想的文人,不过倾向稍有差异罢了。
  但如果跟西方哲学家相比,必须承认他们对形而上的东西没有兴趣,甚至连思辨的思维都不完全具备。他们的思想并不特别深刻,他们更关注的是有关历史、现实、人的生存的常识——这倒是与中国传统比较一致。先秦思想里,讲的都是生存哲学或智慧,没有一家想过本体论/存在论的问题。但也正因为如此,周氏兄弟以及胡适等才有那么大的影响,如果他们是真正的哲学家,恐怕就没那么受关注了——在中国的任何时代恐怕都是这样。

  人物周刊:周作人的思想照进今天的现实,有什么意义?
  止庵:他的思想中仍有很多极具价值、今天依然没有过时的东西。
  第一,是他的人道主义思想。这从1906年他在南京水师学堂就确立下来的。他早年追随鲁迅,可以说两个人吸收的营养差不多,但对严复的《天演论》,他跟鲁迅的看法就很不一样,也许是他们区别的起始之点——鲁迅1898年读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很激动,但周作人不同,他那时读佛经,也读了雨果不少作品,参照《悲惨世界》、《死囚末日记》写了小说《孤儿记》,他站在雨果的人道主义立场来质疑社会达尔文主义指向的那个结果,提出特别关注竞争中弱势的一方,对他们的命运深表同情。他后来对女性和儿童问题的关注,也是从这里来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今天仍为大家所信奉。但是一个社会过于倾向强势一方,不加任何节制,恐怕不妙。相比之下,西方比较成熟的资本主义国家还会兼顾社会的平衡;西方对富人的高税收政策,也是抑富济贫的意思。

  第二,对群众的怀疑。他所质疑的“群众”是什么人呢?“上自皇帝将军,下至学者流氓”。他说:“中国本来没有一定的阶级,绅士与平民也只是一时的地位,不是永久的门第的区分,但在地位不同的时候却的确是两个阶级,有两个人生观,虽然随时可以转换……”,又说这两个阶级“只是经济状况之不同,其思想却是统一的,即都是怀抱着同一的资产阶级思想。……贫贱者的理想便是富贵,他的人生观与土豪劣绅是一致的。”他对打着群众旗号的一切主义和运动都有所怀疑:“群众还是现在最时新的偶像,什么自己所要做的事都是应民众之要求,等于古时之奉天承运,就是真心做社会改造的人也无不有一种单纯的对于群众的信仰,仿佛以民众为理性与正义的权化,而所做的事业也就是必得神佑的十字军。这是多么的谬误呀!我是不相信群众的,群众就只是暴君与顺民的平均罢了。”他还提出:“君师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固然应该反对;民众的统一思想,定于一尊,也是应该反对的。”

  第三,关于宽容与自由。周作人主张要允许少数人说话,他一生都反对思想专制。1922年,他写过一篇很短的小说《统一局》,描写某地一切均须统一,有姓名统一局、行坐统一局、饮食统一局等等,各司其职。有一天饮食统一局颁布命令:“目下收入充足,人民军等应该加餐”,“不得折减,违者依例治罪。”他的深意在于:人有可能被“善意地”纳入某一秩序从而丧失包括思想自由在内的所有自由。他尤其反对“以思想杀人”。
  这些思想放到今天,我觉得还是颠扑不破的。但看起来,“教训”依然“无用”,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又生出更大的荒谬和危险。遇到过一位小我十来岁的作家,他说,拆迁就该像现在这么办,没钱的人就该搬到城外去——这番话讲得理直气壮,我很诧异。我们祖祖辈辈讲到今天,讲的不就是“把别人当人,别人也把我当人”的理吗?不就是社会要稍微公平一点吗?这是简单的常识,但在20世纪初的中国,它确实是一个新思想。问题是,他们当年讲的这些对于21世纪的中国仿佛还是新道理,这就令人悲哀了。

(对话经止庵修订,按语为记者所加。)

李宗陶,《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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