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铸是被谁打倒的(上)
陶铸,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他从中南局第一书记的位置上调中央(陶铸1965年1月已任国务院副总理),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兼中央宣传部部长。陶铸6月1日离穗北上,4日抵京。在1966年8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陶铸又被任命为中央文革小组顾问,在改选中央领导机构时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在11名常委中排名第四,除了毛泽东、林彪之外,仅次于周恩来,是党内“第四号人物”,可谓位高权重。然而好景不长。仅仅四个多月,到1967年1月4日就被江青、陈伯达等公开点名打倒了。从此文化大革命“打倒刘邓”的口号变成了“打倒刘邓陶”!为什么打倒陶铸?又究竟是怎样打倒的?这件事情迄今已经过去45年多了,似乎还没有文章和书籍(和中央文件)完全说清楚,留有重大的“谜”。我不揣冒昧,拟就自己所知所闻谈谈这个问题。
一、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主要针对谁
首先,在怎样搞文革的问题上,陶铸和毛发生了分歧。
我们知道,1966年10月1日毛提出 “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概念,大力开展对“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批判,这主要是针对谁?是针对刘少奇(和邓小平)吗?这个概念提出是由刘少奇的事引起的没问题,但主要针对谁,却是需要动脑筋思考了。要知道,刘少奇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以后就基本靠边站了。刘少奇在回答戚本禹1967年4月1日发表的《卖国主义还是爱国主义?》中的“八个为什么”时明确地说:“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我为什么提出和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我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有看到一篇能够完全说清楚为什么犯错误的文章。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批判了我的错误之后,又有人犯同样性质错误,可是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见,刘少奇非常清楚地提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不是指他(虽然如上所说,由他而起)。那是指谁呢?应该说是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人对文化大革命的抵触、抵制,而从中央来说,我觉前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王力说得对:“‘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口号主要是对陶铸。”(见《王力反思录》下,香港北星出版社2001年版,第656页)
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主要内容就是派工作组的问题。毛用这个问题作为反对刘少奇的口实,恐怕是一个“诱饵”、一个“套”,刘少奇吞食这个“诱饵”、上这个“套”是必然的;因为派工作组这是共产党的传统做法——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毛变了,刘少奇没有理解。而在这个问题上,陶铸是支持刘少奇(和邓小平)的。曾志说:陶铸刚赴北京没几天,6月9日就飞杭州参加主席召开的一个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文化大革命派不派工作组的问题。陈伯达提出不要派,少奇、小平等大多数同志主张派,主席最后表态:可以派工作组,也可以不派,不要急急忙忙派工作组。陶铸说:“我是主张派工作组的,并且负责派遣工作组的工作。因为派遣工作组,这是多年来的成功经验之一。”(参见《陶铸传》,中央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371页)毛既然设这个“套”、放这个“诱饵”要整刘少奇,他能放过坚决支持刘少奇派工作组的陶铸吗?这是明显的道理。1966年庆祝国庆节活动的报道时,陶铸要所有常委的照片都要见报,发现没有邓小平的镜头,他告诉新华社一定要设法有邓小平的镜头,于是就出现了所谓“换头术”的事情,即把邓小平的头移到别人(陈毅)的身体上。江青、陈伯达说陶铸是“中国最大的保皇派”。这确实符合事实。
对这件事情即派工作组,也要做分析,派工作组的确是共产党的传统做法,“多年来的成功经验之一”,实际上,在文化大革命中派的工作组采用1957年“反右派”做法,在许多单位“反干扰”、“抓游鱼”等,把许多写大字报的人打成“右派”和反革命。
1966年6月13日,刘少奇在《批转中南局<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和《批转西北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和部署>》时指出:“当牛鬼蛇神开始攻击我们的时候,不要急于反击,要告诉左派,要硬着头皮顶住,领导要善于掌握火候。等到牛鬼蛇神大部分暴露了,就要及时组织反击”,“对大学生中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一定要把他们揪出来”,高中应届毕业生“经过市委批准,可以批判斗争和戴帽”。这件事情,陶铸恐怕是知道和参与了的。
很显然,按照刘少奇(和邓小平)派工作组的做法搞文化大革命,刘(邓)要负基本和主要负责任,无疑陶铸也不能说一点责任没有。
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怎么回事?这是毛在文革中提出来指导文革的基本概念之一。有人说它是一个伪命题,一点不假。刘少奇(邓小平)指导文革的思想、理论和策略,其实就是毛在十年前(即1957年5、6月开始)所提出和执行的“反右派”的一套。1957年毛理直气壮地把它称作“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为什么在1966年文革中就成了不折不扣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此一时,彼一时”也。毛“与时俱进”,他的政治需要变了,斗争的主要对象转移了,十年前他反的主要是党外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十年后,他发动文革,反的不仅是党外更主要地是党内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刘少奇不明就里(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很不理解”),沿袭陈规,非但得不到毛的认可,反招毛更加不满。
二、在工厂和农村文化大革命问题上的分歧
陶铸和毛另一个大的分歧,就是在工矿企业和农村文化大革命的问题上。
1966年6月30日,刘少奇、邓小平给毛写信并送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草稿)》。刘、邓在信中说:目前文化教育方面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正在展开,如果工矿企业、基本建设单位一齐动起来,领导上顾不过来,容易出错。因此,他们送审通知草稿指出,目前各地党委需要用很大力量领导正在开展的文化教育方面的革命运动,同时也应注意到工矿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国家任务的特点。中央认为,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的文化大革命,要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按照“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各地原来的部署,分期分批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通知要求,各地党委必须抓革命、促生产,做到革命和生产建设双胜利。7月2日,毛批示:“同意你们的意见,应当迅速将此通知发下去。”(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69—70页)
陶铸在文革中坚决贯彻执行这个通知的精神。他一直强调“抓革命、促生产”,八届十一中全会后,他亲自为《人民日报》连续写两篇“抓革命、促生产”的社论。他这种做法遭到中央文革小组的非难,说他用生产压革命。这可能也反映了毛的意见。
在要不要把文化大革命扩展到工矿企业和农村问题上,陶铸的思想和行动同毛发生了尖锐冲突。
关于安亭事件。所谓安亭事件,就是1966年11月10日,王洪文等率领的赴北京告状的一千名“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成员,在安亭(上海辖区京沪线上的一个小站)受阻后卧轨拦截开往北京的14次特快列车,造成京沪线中断31多个小时的事件。王洪文等卧轨拦车,企图扩大事态,迫使中央解决问题。
事件发生后,陈伯达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做了两件事:一、电告华东局书记处书记韩哲一,要华东局和上海市委顶住,不能承认“工总司”是合法的组织,不能承认卧轨拦车是革命行动。中央文革小组决定派张春桥回沪说服工人。二、致在安亭的上海工人电。电文指出:“你们的这次行动,不单影响本单位的生产,而且大大影响全国的交通”,希望“立即回到上海去,有问题就地解决。”又说:中央文革小组派张春桥回沪处理此事。(按:周恩来和陶铸派张春桥去处理此事。)(见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133页)张春桥11日深夜乘专机抵沪,与“工总司”负责人接触。他在上海工人座谈会上别出心裁地说:“如果工厂文化大革命不搞,即使导弹上了天,卫星上了天,生产大发展,中国还会变颜色。”13日晚,张春桥给陈伯达打电话:“工总司五条要求(承认组织合法、承认上京告状是革命行动、告状后果由上海市委负责、曹荻秋公开检查、对工总司提供各方面条件)我不能不签字,也来不及请示华东局、上海市委和文革小组,不然车就不能通,他们不肯回上海。”张春桥认为可以签字就签了。(参见《王力反思录》下,第654页;穆欣《劫后长忆——十年动乱纪事》,香港新天出版社1997年第二版,172页)
接着,华东局书记处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也给陈伯达打电话,质问:“第一,文革小组的副组长有没有权利不同华东局、上海市委商量,背着华东局、上海市委,直接同工人组织签字,达成协议,反对华东局,上海市委?第二,张春桥眼里还有没有国家法律,党中央的指示、政策?他是不是可以不顾国家法律、不顾党中央的政策,擅自达成违背法律、违背政策的协议?”陈伯达很为难,他只是劝陈丕显:“我的老乡,不要生那么大的气,好好商量,已经签了字,怎么办理再研究。”陈丕显还跟陈伯达说他“也给陶铸报告了”。(见《王力反思录》下,第654—655页)
第二天,即14日,毛到钓鱼台召开常委扩大会 ,参加者有陶铸,文革小组和军队的几个人,但没有刘、邓、朱德、陈云。据王力回忆,毛一开始就拿出宪法念了一段公民权利、集会结社自由的条文,这是针对陈丕显和陶铸的,他们说过工人不能成立全市性组织。这是支持张春桥。毛接着讲了认识论,说先有事实后有政策,张春桥是对的,根据事实改变了过去的政策。过去的政策脱离群众。会上没有人提出不同意见,都是检讨,陶铸也检讨。会后,我把会议结果电话告诉张春桥,他神气起来了。(见《王力反思录》下,第655页)
安亭事件之前,毛就提出工矿企业要搞文化大革命,认为光是学生不行。他要陈伯达起草工厂文化大革命的文件,陈伯达和王力搞了一个《关于工厂文化大革命的十二条指示(草案)》(简称《十二条》),这个《十二条》提出了工厂要搞文革,认为工人群众起来进行文革好得很,其中明白地写道:“允许工厂成立派系组织”、“允许学生到工厂串连”等,但在安亭事件后,这个《十二条》还是显得落后了。该《十二条》交周恩来、陶铸指示余秋里、谷牧召开工交座谈会征求意见。谈了二十天,却普遍认为《十二条》“左”,他们说《十二条》总的精神不对。在这种情况下和这种基础上,座谈会对《十二条》进行了大量修改,实际上基本否定了,他们又搞了与之相对的《工交企业进行文化大革命的若干规定》(即《十五条》),——对这个《十五条》,周恩来,和直接指导座谈会的陶铸是很赞同的。而中央文革小组不满意。陈伯达把谷牧叫来,对他大发雷霆:“反正我们写文章的,无权无势,小小老百姓,谁也瞧不起。过去邓小平瞧不起,现在你们也瞧不起,你们有本事啊!把我们的稿子改得体无完肤了!”(见《劫后长忆》第175页)毛泽东对谷牧等搞的《十五条》更不高兴, “叫他们重写”(《王力反思录》下,第661页)。毛叫陈伯达、王力搞了一个新的《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草案)》(简称《工业十条》)。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周恩来和陶铸并不是反对在工矿企业搞文化大革命,但他们认为在工矿企业搞文化大革命,一定要慎重,要有步骤,要“抓革命、促生产”,千万不能影响和妨碍生产——这是他们最担心的。在工矿企业搞文化大革命问题上,周恩来和陶铸与中央文革小组和毛有明显、尖锐分歧。(未完待续)
阎长贵,《炎黄春秋》第6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