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4日 星期四

辛亥之后政学两界的路径选择

——《民国底色》自序改写版之二





《民国底色:政学两界人和事》,由江苏文艺出版社2012年5月出版,是我继2006年出版《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2008年出版《北大教授:政学两界人和事》、《民国背影:政学两界人和事》之后,所撰写的第四部政学系列传记类文史随笔。该书主要围绕政学两界的袁世凯、孙中山、宋教仁、陈其美、黄兴、蔡元培、胡适、鲁迅等历史人物,多维度、多层面地展现中华民国兼容并包、自由开放的时代精神和多元底色。本文节选自该书自序《政学两界的百年悬疑》的第二部分。

黑格尔在《美学》中谈到中国戏剧与西方戏剧时指出,西方戏剧从古希腊时期就一直在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而中国社会从来没有出现过“自由的个人”,自然谈不上表现“自由的个人的动作的实现”的真正意义上的戏剧作品。黑格尔所谈论的虽然是戏剧,却一语道破了中西文明的根本差异。

1989年至1992年,我在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攻读戏剧学硕士学位。从中国最具文学创造潜力的戏剧家曹禺身上,我切实感受到了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对于“自由的个人”的残酷扼杀。

早在南开中学时期,曹禺就在张彭春的指导下翻译并演出过英国剧作家高尔斯华绥的“全剧的兴趣就系在这一双强悍意志的争执上”的《争强》一剧;但是,曹禺本人终其一生都没有能够表现出西方社会所常见的“自由的个人”的“强悍意志”,反而一如既往地表现出了传统文化人“劳心者治人”、“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情怀。

1940年,国立戏剧学校教务长曹禺怀着孙悟空式的超凡入圣、修成正果的功利之心,创作了抗战宣传剧《蜕变》。但是,国民党政府显然不是他所想象的好人政府,对于他所贡献的“现在军事胜利,经济政治都有办法,都是崭新的青年气象”的歌功颂德,并没有给予足够实惠的嘉奖和回报。曹禺因此陷入精神枯竭的绝望之中。在这种情况下,既是曹禺的学生、中共地下党员邓宛生的同胞姐姐,同时又是地下党领导人方琯德的姑表姐的邓绎生也就是方瑞悄然而至,为曹禺的戏剧创作注入新的灵感。前辈文人、西南大学著名教授杨振声与方瑞之间事过境迁的情感故事,便成了陷入婚外恋情的曹禺写作《北京人》乃至改编巴金小说《家》的原型素材。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凭籍神奇伟大的力量把曹禺从一男二女、一夫二妻的婚恋困境中解脱出来的大救星“北京人”迟迟没有出现。一直到了1950年初,南开中学的老校友周恩来,才动用政治权力帮助曹禺解除了他与前妻郑秀之间的合法婚姻,从而结束了曹禺与方瑞非法同居的尴尬处境。如愿以偿的曹禺当场的表现是感激涕零以至于五体投地,从此以后,曹禺在政治漩涡中越陷越深、难能自拔。

与中国传统文化人的“劳心者治人”、“学而优则仕”的路径选择恰恰相反,在封建领主时代的英国社会里,包括教会牧师、世袭贵族、文化精英在内的知识分子,所选择的却是“劳心者治官”,也就是依法限制最高权力的治官安民的政治路径。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在内政外交方面刚愎自用、穷兵黩武,严重侵犯了贵族及平民的合法权利,致使当时的贵族忍无可忍。于是大家团结起来拒绝执行国王的命令,并且在主教朗登(Langdon)的领导下起草了包含序言和63项条款的《大宪章》(Magna Charta),迫使英王约翰当众宣誓遵守宪章,并于1215年6月15日在宪章上加盖英国国玺。贵族会议选出25位代表监视国王,若有违反宪章之事就向他宣战。随后又经过反反复复的曲折抗争,英国于1265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由每县或每市选派两名议员出席,在人类历史上初步确立了议会制度。1295年,爱德华一世成为国王,国会随之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的经常性制度,人类历史上较为完善的宪政民主的制度体系由此实现。英国《大宪章》所要保障的不只是世袭贵族及精神贵族的身份特权,而是也初步承认了大同人类中每一位个体都拥有的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的现代文明,就是从这份《大宪章》正式启动的。

自从孔门儒教强词夺理地鼓吹“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身份歧视和身份鸿沟之后,中国人在很大程度上被强制性地分割为只允许发展上半身的“劳心者”与只允许发展下半身的“劳力者”的两大类别。在这种情况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劳心者”,只能自觉自愿地充当愚民自愚的专制帮凶。用自己既“劳心”又“劳力”的劳动成果供养专制皇帝及其儒教帮凶的“劳力者”,却因此丧失了读书识字和自由言论的基本人权。于是,中国的古文越来越难懂,中国的古字越来越难写,其目的就是要把劳苦大众永远排斥在文化教育之外。返观历史,90年多年前的留美博士胡适,基于世界性的眼光率先提出的以白话文替代文言文的“文学革命”,以及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自由自主、意思自治、契约平等、民主公决、宪政限权、治官安民、权为民所赋、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现代文明价值谱系,既为迷惘困顿的《新青年》杂志,找到了可操作性的路径通道,也在由《新青年》杂志直接启动的新文化运动中,逐步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进而为中国文化开拓出了一种现代传统。

1918年6月,胡适的长篇白话文论文《易卜生主义》,在《新青年》4卷6号正式发表,标志着中国社会的“自由的个人”的正式出场。在胡适眼里,“健全的个人主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娜拉的离家出走,就是承担自己的个人责任的第一步;而易卜生从事戏剧创作的主要成就,就是呼吁全社会容忍鼓励包括娜拉、斯铎曼医生之类的“健全的个人主义”的先驱者,从而保障现实社会中不断涌现敢于说真话、敢于担责任的“国民公敌”。

1929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声称“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胡适在《新月》杂志2卷2号发表的《人权与约法》中,公开提出质疑:“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不曾提及政府机关。……我们今日需要一个约法,需要中山先生说的‘规定人民之权利义务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的一个约法。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接下来,胡适又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中表示说: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蒋介石、冯玉祥诸公也需要“入塾读书”:“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法治之下的政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裁制自己,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而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易欺哉?”

1929年底,胡适把自己连同罗隆基、梁实秋发表在《新月》杂志中的相关文章编辑整理,出版了一本《人权论集》。他在该书《序言》中光明磊落地介绍说:“这几篇文章讨论的是中国今日人人应该讨论的一个问题,——人权问题。前三篇讨论人权与宪法。第四篇讨论我们要的是什么人权。第五六篇讨论人权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第七篇讨论国民党中的反动思想,希望国民党的反省。第八篇讨论孙中山的知难行易说。这两篇只是‘思想言论自由’的实例:因为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与孙中山?”

在这篇序言的末尾,胡适转述周栎园(亮工)在《书影》中讲述的鹦鹉救火的典故来表达自己的心声:面对直接掌握国家机器的国民党,他深感一己力量的弱小无力。然而,作为一名负责任的“中国人”,他不能不像鹦鹉救火一样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今天正是大火的时候,我们骨头烧成灰终究是中国人,实在不忍袖手旁观。我们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点未必能救人,我们不过尽我们的一点微弱的力量,减少良心上的一点谴责而已。”

到了1951年5月31日,远在美国的胡适给蒋介石写下一封长信,对国民党进行尖锐批评,明确建议蒋介石辞去国民党总裁的职务,并且把国民党分化为相对独立的多个政党。这是拼命维护“劳心者治人”、“学而优则仕”的身份特权并且梦想充当现代国师的新旧儒家,无论如何也不愿意选择的文明路径。

随着白话文的推广使用、文化教育的日益普及,特别是以“健全的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的以人为本、自由民主、意思自治、契约平等、民主公决、宪政限权、治官安民、权为民所赋、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现代文明价值谱系的推广传播,“劳心”与“劳力”或者说是偏重于脑力劳动与偏重于体力劳动的社会大分工,已经变得越来越模糊也越来越不重要。然而,在逐步完善以人为本、权为民所赋的新文明、新制度的当下中国,政学两界偏重于脑力劳动及精神创造并且拥有更多社会文化资源的“劳心者”,依然肩负着像当年的胡适那样,率先致力于治官安民的理论建设和制度监督的公共责任。


百年共和的法政思考

2006年我的《历史背后——政学两界的人和事》一书出版后,山东大学的李昌玉先生写过一篇书评,说我的这本书应该叫做“今史辩”,可以与当年胡适、顾颉刚、钱玄同等人的“古史辨”相提并论。在我自己看来,我的历史研究在辨伪存真、还原历史的大思路方面,确实与胡适、顾颉刚、钱玄同的“古史辩”一脉相承;但是,相对而言,我更加倾向于把自己的研究方法界定为注重制度思考与路径选择的法政史观。我的这种法政史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用现代民主宪政的“劳心者治官”来替代中国传统儒教文化的“劳心者治人”。

在我看来,一个现代化的文明政府只需要做相辅相成的两件事情。第一是保障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第二是限制政府官员的公共权力。中国的老百姓是最驯服、最善良、最迷信、最盲从的,只要通过“劳心者治官”的民主宪政制度,有效地监督治理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中国社会的种种不公平、不正义的现象,不难得得到根本性的扭转和改变。与软性的文化建设相比较,中国社会更需要的是刚性的可供操作的民主宪政的制度建设。

第二、变是非分明的单向片面思维为契约平等的双向多元思维。

同样是研究近现代历史特别是民国历史,我与谢泳、傅国涌等人有着很大的区别,而与邵建、范泓以及老一辈的袁伟时老师之间有着更加内在的一致性。谢泳研究历史的一句口头禅是:“对以往的历史要保持温情和敬意,这是钱穆先生的话。我就是用这个态度来看中国现代历史的。”在我看来,一个现代知识分子在对已经过去的中国历史保持温情和敬畏的同时,更应该表现出的还有专业领域及公共领域内契约平等的双向多元思维,以及权为民所赋、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民主宪政的制度意识。

多少年来,中国大陆一代又一代的专家学者,要么把由《新青年》杂志开启的新文化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五四运动,绝对美化成为不容批评、不容侵犯的神圣道统;要么把新文化运动当作败坏中国传统文化的洪水猛兽和罪魁祸首。在我看来,任何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盲点和局限性。人类社会从来没有值得所有个人拥护崇拜的完美人格,而只有尽可能地自我健全的一部分个人。自我健全、尽职尽责的张謇、赵凤昌、蔡元培、胡适、蒋梦麟、罗家伦等人并不完美;富于革命意志和战斗精神的孙中山、黄兴、章太炎、宋教仁、陈其美、陈独秀、鲁迅等人同样并不完美。我研究这些人物的目的,并不是重新制造一系列的道德楷模供人膜拜,而是要从这些历史人物的盲目局限中,充分展现制度性的理性思考与路径选择。

在我看来,没有细节就没有真实,没有真实就没有历史。世界上没有无水之源和无根之树,前生前世的老辈人的悲欢离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当下社会的根源所在。我所要点亮的政学两界的人和事,主要偏重于每一位人物和每一例事件的历史局限性。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要把历史的本来面目告诉给更多的朋友和读者,另一方面是为当下社会所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提供一种历史性的解释。换言之,我所点亮和讲述的虽然是老辈人的旧情往事,所要发扬光大的却是二十一世纪以人为本、自由自主的生命感悟和权为民所赋、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的公民理性。

张耀杰,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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