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
于浩成被釋放仍然是被關在沒有圍牆的監獄
《新史記》李南友(遺作)
《新史記》編者按:《啄木鳥》,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中國公安部旗下群衆出版社出版的一種大型文學叢刊。作爲公安部的雜誌,取名“啄木鳥”,頗有含義。而將公安部群衆出版社前總編輯于浩成稱作“啄木鳥”,更有深意。
在囚室中
于浩成被捕,家中無人知道。因為自從他被送進了學習班起,實際上已經被隔離起來。只是在他被捕之後,女兒于紅到公安大學領工資時,發現于浩成的工資已被停發,爸爸也失蹤了。于紅哭著回到家中。
不久,于浩成家又被抄了一次,這一次,于浩成的日記本全部被抄走。
1968年,43歲的于浩成,被投進了有四五個平方米的單人牢房。他就像阿Q被人從土穀祠中抓去坐牢一樣,實在不清楚自己何罪之有?只知道公安部大部分領導幹部都被抓起來了。
失去了自由,方知道自由的可貴。黑洞洞的不見天日的監獄生活,實在太難熬了。然而,對於于浩成來說,最難熬的就是不讓看書。多年來從事文字工作,養成手不釋卷的習慣,現在卻經受了嚴峻的考驗。坐牢後除隨身攜帶的一本小紅書外,一無所有。半年後經過多次請求,才恩准他看過期好幾天的《人民日報》。這已經使失去了自由的于浩成感到巨大的滿足了。從此,他每天一個字一個字的看那已經過期幾天的《人民日報》,他相信自己從未漏掉過一個字,更別說一條消息。然而即使這樣,一張報紙也很快就看完了。後來,在百無聊賴之際,他忽然想到編些詩句,他記得從很小的時候起,父親就教他吟誦唐詩宋詞。在監獄中,他儘管吟出了一些自鳴得意的詩句,但“吟罷低眉無寫處”,所以事後大部分忘卻了。現在只有一首《獄中吟》,收入他送去出版的《新綠書屋詩抄》中。但他的《新綠書屋詩抄》手稿卻被出版社丟失了。不過他告訴我,出版社答應繼續尋找,並交給我一首他寫的步知堂先生原韻的打油詩:“自從被捕離了家,身穿黑衣似袈裟。窗前終日聽笑駡,世路崎嶇曲似蛇。屈指常把年月算,心事重重亂入麻。何日方得出牢去,重回書齋喝釅茶。”
他當時的要求並不高,只是“重回書齋喝釅茶”。但是一日又一日,沒人過問,沒人提審,只有看守一日3次送來的囚飯。
在秦城監獄,半個月,有時一個月,可以“放風”一次,就是可以在高牆內走動半個小時。但不能同任何人交談,事實上,也無人交談。高牆四周,有碉堡,鐵絲網,有荷槍實彈的看守,真是插翅難飛。
1969年底,黨的九大召開了。人們敲鑼打鼓,歡呼九大的勝利召開。于浩成他們也很激動,他們以為,這一次誤會該解除了。又是一個月,兩個月過去了,仍然沒被提審,只是對他外調的人越來越多了。于浩成決心上書中央,要求中央儘早處理他的問題,並要求與家屬見面。
他夢寐以求的日子終於來到了,一天,突然有4個穿著軍裝的人提審了他,于浩成被帶上了辦公樓的第二層。
沒有提問,卻聽到一個人吼道:“于浩成,你這個現行反革命分子,不老老實實交代問題,反而趁機翻案。你不要錯誤估計形勢。黨的九大的召開,意味著我們無產階級專政的進一步鞏固。人民大眾開心之日,就是反革命分子難受之時,你這樣反撲,不僅徒勞,而且是罪上加罪,死不改悔,只有自取滅亡。擺在你面前的,只有一條光明大道,就是老老實實地交待你的罪行,否則絕沒有好下場!”
提審他的人逼他收回上訴材料,並加以銷毀。
但是這位呆公可不怕威逼利誘。他說:“我作為共產黨員,我有權利向中央提出申訴,要求搞清楚我的問題。既然認為我這樣做是罪上加罪,那好,你們可以將這些材料保存起來,作為我的罪證,好給我加罪!”
提審的人冷笑了一聲,隨即有兩個人衝上來,擰著于浩成的耳朵與胳膊,並用拳頭猛擊他的背部。
“你這個死反革命,太猖狂了!”
于浩成注意到,這幾個法西斯式的人物,帽子上還閃耀著解放軍的帽徽,多麼奇妙的諷刺,他感到為之奮鬥的理想被玷污了。當年自己也正是戴著這樣的紅星帽徽,到了延安,後來又調到張家口工作,進了天津城……然而現在,他卻被戴著同樣帽徽、領章的人在毆打,被罵為“死反革命分子”!
于浩成又回到了寒冷的單人牢房,他渾身疼痛,在完全失去自由的牢房中,他回顧了自己的一生所走過的道路,並細細地想了想中國最近幾年來發生的怪事。
過去,看到周圍有些認識的同志被打成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他雖然也產生過疑問,然而總不如自己被打成反革命分子,體會來得深刻、真切。中國究竟怎麼了?
1971年6月7日,于浩成作為中央二辦的犯人,在監獄度過了3年零1個月後,又突然被傳呼到監獄辦公室,這次,雖然沒有稱他為現行反革命分子,然而仍然面無表情地向他宣佈:“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于浩成,經審查,結論如下:假黨員,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每月發給30元生活費,送到五七幹校,由革命群眾監督勞動。”
儘管于浩成覺得冤枉,但事情總算有了進展。
于浩成換去了囚衣,提上了一個小包裹,離開了這個使他終生不能忘懷的地方。正是當自己失去自由的時候,他才更加體會到自由的可貴。于浩成想起了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名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他決心為自己,也為千千萬萬中國人奮鬥,他明白,一個法律不健全的國家,公民是無法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
沒有圍牆的監獄
蘇聯有個古拉格群島,是專門迫害政治犯的地方。“文革”中發明了“五七幹校”,名之曰是鍛煉幹部的地方,實際上是變相的勞改營。
于浩成從秦城監獄出來,限令他回家一個月內,整理東西,然後到湖北沙洋公安部五七幹校。他出獄後要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憑監獄的證明,去辦戶口手續,因為在他蹲監獄時,他的戶口已註銷了。三年多的監獄生活,使于浩成的身心受到極度的摧殘,即使走出秦城監獄,他精神上依舊背著沉重的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假黨員等十字架。他不過是從那個四周有高牆的監獄,來到了沒有高牆的空曠的無形的牢房。
在別人的吆喝聲中,每天120擔的大糞和井水壓在這位白面書生的肩上,他一步步艱難地向前走去。刺骨的寒風裡,他得下稻田插秧——你是來強迫改造的。
到幹校不久,他接到家信,愛人得了子宮瘤,需要馬上做手術,醫院要求家屬簽字。他考慮再三,才向軍代表提出了請假的要求,然而掌握著生殺大權的軍代表鐵青著臉回答他:“你在這裡要老老實實接受群眾監督,進行改造,不能回家。”
即使在挑大糞時淌著汗珠還樂呵呵的于浩成真有點被激怒了,大不了再回秦城監獄去,他憤慨的對軍代表說:“你們不讓我回去,如果我愛人做手術出了問題,你們要負責。”軍代表一聽這話氣急敗壞地嚷:“什麼!你這個反革命修正分子,膽大妄為,抗拒改造,像你這種屬於敵我矛盾的人還有什麼假期。”軍代表沒有完結,又組織連隊,班組對于浩成進行批判。但是這位被人稱之為呆公的于浩成從來沒有在強權下低過頭。一次他以戲謔的心情抄了晉人嵇康《太歲箴》中的四句話:“刑本懲暴,今以脅賢,昔為天下,今為一人。”這位呆公端端正正地抄好,傳給周圍的知友們看,大家相對一笑,心照不宣,歷史畢竟不是永遠由少數獨裁者書寫的。但也有人勸于浩成,這個字條萬一落到軍代表和自稱“無產階級革命派”的人手中,那後果是不堪設想的。于浩成也提心吊膽了多日,後來看看沒有動靜,也就放心下來了。
1971年“九一三”事件,林彪一夥垮了台,儘管中央有紅頭文件下達到每一個街道老太太,但是于浩成沒有權利聽取這些文件的內容。可是他逐漸發現林彪的名字從報導上消失了,題有林彪語錄的大標語牌也逐漸被拆毀了。那批專門以整人吃飯的人,氣焰也沒有以前那麼囂張了,這位呆公猜想到,那個最最親密的戰友和接班人,大概有問題了。
又過了一個時期,幹校領導通知于浩成回北京,中央二辦專案組向他宣佈,過去將他定為“敵我矛盾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的結論是不對的,于浩成同志的錯誤是屬於工作中的錯誤。此外,還給他補發了幾千元錢的工資,但是黨籍仍然沒有恢復,工作也仍然沒有分配。
(新史記》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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