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辛亥革命后在复杂局面中袁世凯依然坚持宪政


袁世凯与中国宪政(3)


  (续前)五、辛亥崛起推进“宪政”

  1911年11月1日,被满清王朝重新起用的袁世凯进驻湖北孝感,并于当日攻入汉口。这时满清总理大臣奕劻自知无力支撑全局,辞去内阁总理,清廷准许,并授权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而袁世凯坚持按宪政规定,内阁总理要通过议会选举产生,于是清廷只好11月9日召开资政院会议,选举袁世凯为内阁总理。这是自资政院成立以来,也是满清自实行立宪以来第一次行使宪政规定的权利,也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实行国家级选举。袁世凯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使宪政得以实现,这是中国宪政史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

  袁世凯被起用,但他并没有把此视为自己权力的恢复,而是借此加速推进宪政变法,他在给满清政府提出的6条复出条件里,前4条都是以实行宪政有关:1、明年召开国会;2、组织责任内阁;3、宽容武昌事变人员;4、解除党禁。而另外2条只是要求总揽兵权和宽与军费。袁世凯知道武汉新军事变都关国家政体,宪政是解决中国和平、稳定的钥匙。因此,他到达武汉前线后并没有带领北洋军对南方军发起进攻,而是首先派出使者沟通和谈,力求在政治上达成共识,和平解决事变,共促宪政实现。在担任内阁总理大臣的第二天,他就派刘承恩、蔡廷干为代表与南方军领袖黎元洪谈判,尽管他们在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上分歧仍在,但实现宪政确是共同之目标。其实在袁世凯的心里早就有实行共和宪政的思想,但在中国两千年封建帝制要在一朝一夕内改变是非常困难的,他在出使朝鲜和担任外务大臣期间,对美国的共和体制尤为羡慕,在满清五大臣出洋考察归来的会商中,他也曾流露对美国政体的看法,由此遭到满清王公的攻击,他对满清专制帝制已不看好,对满清腐败、无能的亲贵更是无望。黄兴曾电告袁世凯,如果赞同共和,必可举为总统。袁世凯表示,“此事我不能为,应让黄兴为之。”由此可见,袁世凯并不反对民主共和,不反对共和立宪,只不过他不愿意自己说出来罢了。1911年11月中旬,密切关注中国形势的外国观察家推测:几乎所有在袁世凯身边的伙伴都同情、支持共和革命。到1912年1月,他手下的将军们都在忙着推进共和,其中一些人是积极主动的,一些人则是不情愿的。尽管在当时建立正式政权是很困难的,但袁世凯的政治机器仍悄悄地、但非常有效率地加入到共和宪政的阵营当中(28)。

  在南北和谈中,袁世凯的北方代表唐绍仪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式共和体制的坚定拥护者,这就是袁世凯暗中支持共和的最好表现,否则他完全可以用杨度去谈君主立宪,而唐绍仪在谈判中的表现更能说明问题。唐绍仪一到上海立即去拜访南方代表伍廷芳,并向他说:“美利坚之平民政治,我们游学此邦时,即已醉心;自奉使新大陆,益领悟其共和政体有利于国计民生,更是倾倒的不得了。”(29)在议和谈判中,唐绍仪又表示:“共和立宪,万众一心,我等汉人,无不赞同……今所议者,非反对共和者,但求和平达到之办法也。”(30)而这时的满清也看清了形势,不再顾忌于共和之争,1911年11月25日发布诏令,要求倡导共和的南方立宪派代表张蹇迅速来京,与廷臣详细讨论共和政体及政治改革事宜。满清显然是想化被动为主动,以便在未来的体制改革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12月20日,经过南北和谈代表唐绍仪、伍廷芳及军方秘密和谈代表廖宇春、顾忠琛的和谈协议五点出炉:1、确立共和政体;2、优待皇室;3、先推翻清廷者为大总统;4、南北将士皆不负战争责任;5、组织临时议会,恢复各地秩序。五点协议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确立共和宪政的原则,彻底推翻封建帝制专制。

  而在此前,黎元洪、黄兴分别致函袁世凯,恳其推行宪政共和,黎元洪表示:“以项城之威望,将来大功告成,选举总统,当推首选”。(31)黄兴也致函袁世凯:“以明公之才能,高出兴等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天此虏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为拿破仑、华盛顿,即南方各省当亦无有不拱手听命者。”(32)南方各省相继独立后,谁来领导却出争执,虽然拥黎、拥黄各有其人,但选举的都是大元帅,而未涉及总统,实双方之意,“均系虚大总统之位,以待袁世凯。”(33)据当时中国的实际,只有袁世凯有能力推翻满清建立共和,因此,“非袁莫属”已成国内、国外的共识。

  共和大势已定,为促满清和平退位,袁世凯对满清的最后主政者隆裕太后晓之以理:“自古无不亡之国,亡国之君,自受杀戮之惨,古今中外历史,斑斑可考。今天大清皇帝退位,仍能保持其尊号,并可享受岁费,这是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创举。——”(34)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忘。满清政府还是识时务者,她顺应了世界和时代的潮流,顺流而下,让共和宪政在中国的大地上开花,使中国成为亚洲第一个破除封建专制帝制实行共和宪政的国家,1912年2月12日,裕隆太后发布懿旨,宣布满清退位,就此,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结束。

  2月13日,袁世凯在北京发表自己的政见:“共和为最良国体,世界之所公认——大清皇帝既明诏辞位,业经袁世凯副署,则宣布之日,为帝政之终局,即民国之始基。从此努力进行,务令达到圆满,永远不使君主政体再行于中国。”(35)2月14日,孙中山在南京发表文告:“有约以淸帝实行退位,袁世凯君宣布政见,赞成共和,即行推让,提议于贵院,亦表同情。此次淸帝退位,南北统一,袁君之力实多;发表政见,更为绝对赞同,举为公仆,必能尽忠民国。”(36)2月15日,南京方面的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全票选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如果说辛亥革命的目的只为推翻满清那就太狭义了,因为以此为目的的革命不会给社会带来多大变化,只能是延续两千多年专建帝制的改朝换代。如果真正实现了宪政,即使满清不倒,中国社会也会向前发展。而“驱除鞑虏”推翻满清的口号带有煽动民族歧视的狭隘民族观,这可能是革命的需要但却不一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宪政的实现不管是什么社会形态,对国对民都有益。


  六、晚年困惑维护“宪政”

  民国初年,万象更新,宪政发展,如火如荼。袁世凯靠他的政治影响和实力,靠他的诚实和号召力,使崭新的民国得以平稳发展,宪政得以贯彻实施,“三权分立”的政治格局得以运作,结社、言论、出版、集会、宗教等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民众呼吸到了从来没有呼吸过的民主自由的空气。

  1、放开党禁。

  中国政党的出现是伴随着宪政、革命而产生的,从1911年到1913年全国组建的政党数量达到300多个,其中较大的政党就有15个。袁世凯虽然自己不加入任何政党,他以“超然总统”的姿态保持中立,但他积极支持、鼓励政党建立,他强调:政党是一个自由的政府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并且需要有两个强大的政党,一个掌握国家事物,一个监督它的行为,一个质疑它的方法,如果一个政府强大到消灭所有的反对面,那么就很有可能暴露出它的缺陷,在实践中很快的腐败堕落(37)。

  作为一个“超然总统”,袁世凯表示,他担心赢家会更关心自己党派的地位,而不是公众的福利。(38)因此他谢绝了孙中山作为他加入国民党介绍人的请求,但却推荐自己的得力部属唐绍仪、赵秉钧等加入同盟会。他在后来给安徽都督柏文慰的信中写到:“惟因入甲党则乙党为敌,入乙党则丙党为敌,实不敢以一己之便安,而起国中之纷扰。鄙人今日亦曰:‘以中华民国为党’,四海之内皆兄弟,三人同行,厥有吾师。俟将来政党真正稳固,或不能终守不党主义,今则尚非其时也。”他自称“全民总统”为全民服务,并对所有政党一视同仁,这也有效地平衡了民国初年激烈的党争,为民初政党政治的健康、有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政党政治在民初的议会政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组党建党十分活跃,根据《临时约法》议会采取一会制,即只有参议院,参议院议员由各省议会选举生产,在143名议员中,同盟会有30人左右,共和党有40人左右,统一共和党有20人左右,共和建设讨论会有10人左右,还有其它一些小党。这些政党在议会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行使任免权、财政权、外交权、质问权、弹劾权等方面都秉直所言、据理力争,如大借款案、内阁任命案等。1913年5月1日颁布《中华民国约法》后,改内阁制为总统制,又设立了众议院,完善了两院制,使政党在议会中的作用发挥的更加充分。

  “宋案”发生后,部分国民党人不遵从宪政法治原则,以法律的途径寻求解决,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悍然发动“二次革命”,违反民国法律。1912年11月,胡汉民曾要求袁世凯发布命令:“现在国本已定,如有倡言革命者,政府定予严办,俾奸人知所敛迹。”(39)这也是袁世凯根据此法令解散国民党的依据,同时“解散国民党令”还依据《临时约法》的规定,国务总理熊希龄做了副署,其他政党也都支持这一法令,包括很多国民党党员议员。

  尽管民初的政党政治尚在萌芽,但由于政治参与的扩大,政治社团风起云涌,经过一年多的整合形成了几个较大的政党,这也为民国宪政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坚持言论、出版自由。

  宪政的最基本点就是以宪法法律保护民众、团体的应有的政治权利,而言论、出版自由是西方“普世价值”最根本的核心内容。从一个因言获罪的封建专制时代,进入宪政保护的民主自由时代,“一个言论自由的时代已经来临,所有压迫性的法律都被废除了”。(40)

  1906年满清宣布实行君主立宪,并解除言论管制,那时全国报刊也只有60种,可到1913年,全国各种报刊很快就发展到487种,各色人都可以办报,仅北京首都的报纸就达100多种(41)。1912年3月,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报律三章”试图控制言论,1、发行、编辑人务须向内政部注册;2、著论有犯共和国体者,停版外,发行及编辑人坐罪;3、污蔑个人名誉当更正,否则科罚。由于报律遭到同盟会章士钊的批判,未能实行,这也促使了言论自由的发展,成为中国有史以来言论最自由的时期。

  袁世凯以一个政治家的博大胸怀对待民初的言论自由,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见解和处理存有不同,有的报纸竭尽攻击。同盟会主办的《民权报》竟能以《胆大妄为之袁世凯》为题连发十篇文章批判袁世凯,袁世凯也没有对此加以干涉。1912年5月,熊希龄与银行团签订垫款章程后,戴季陶发表《杀》的文章,短短四句可以看出当时言论的自由和无序,“熊希龄卖国,杀!唐绍仪愚民,杀!袁世凯专横,杀!章炳麟阿权,杀!”公共租界以鼓吹杀人逮捕了戴季陶,但袁世凯却嘱咐唐绍仪以“言论自由,为约法所保障”,交涉释放了戴季陶(42)。

  民国年间的言论自由还有一例,即宋教仁被杀在舆论界的反映。1913年3月20日,在国会参、众两院选举中获胜的国民党领袖宋教仁北上,准备组织责任内阁,但在上海火车站被人暗杀,23日逝世。其实,宋案与袁世凯毫无关系(43),但报间纷纷猜测与袁政府有关,一些报纸甚至点名袁世凯参与宋案。由于民国初年政府没有报纸,也不能控制舆论,只是在《政府公报》反映政府的声音和对宋案的处理意见:“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宜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侯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44)从宋案中可以看出,民国初年的言论自由已有违反道德,失去控制的程度,但宪政之权力不能受到破坏,这却表明,袁世凯对待言论的态度和宽容。

  民初的舆论极为混乱,尤其是记者们最愿意猎取奇闻密记,他们的记述大都不可靠(45)。政党报纸的互相攻击也是民国初年的一大现象,报业之间的争斗屡见不鲜,政治攻击、人身攻击、诬陷谩骂不绝于耳。1913年8月22日袁世凯在接见革命党人张承槱时,感慨地说:“现在闹的真是不得了,党见横生,党同政异。昔日一班爱国之士,现今亦置大局于不顾。西藏、蒙古日渐危急,大局糜烂,不堪设想。恐中国不瓜分于前清专制时代,要瓜分于我辈共和民国之手……目下报纸决无正当舆论,每选一事,无论是非曲直,必要受各报一番无谓之攻击,就是孔子尧舜生于今日,亦难免不被人笑骂。”

  这足可反映出当时一国之总统的无奈。就在袁世凯欲实行“君主立宪”而颇所争议之时,袁世凯也没有限制言论、出版的自由,并终身捍卫了这一宪政准则。(未完待续)

  注释:

  (28)欧内斯特.P.杨《1912—1915年的袁世凯》,河南人民出版社,第80页。

  (29)《辛亥革命》丛刊八,第77-78页。

  (30)同上

  (31)郭孝成《议和始末》,《辛亥革命》丛刊八,第66页。

  (32)毛注清《黄兴年谱长编》,中华书局,第221页。

  (33)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上),《辛亥革命》丛书八,第66页。

  (34)陶菊隐《袁世凯真相》,第151页。

  (35)《近代禆海》,地3辑,地24页。

  (36)《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第879页。

  (37)《北京日报》1912年7月1日,《给统一党代表的信》

  (38)《政府公报》,第229期(1912年12月16日),第6—8页。

  (39)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100页。

  (40)《天择报》1912年4月22日,第3版。

  (41)鲁斯威尔.S.布瑞顿《中国周刊》,1800—1912,第125页。

  (42)朱宗震《真假共和》,山西人民出版社,第97页。

  (43)张耀杰《温故》(十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5页。

  (44)《政府公告》,1913年5月4日。

  (45)马东玉《真实的袁世凯》,团结出版社,第185页。

  袁伟东,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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