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七千人大会本要团结,何以更分裂?



“七千人大会”五十周年的思考(上)


王聿文


  一


  1962年1月至2月举行的中央工作会议(史称“七千人大会”)对其后中国政治形势所产生的复杂影响,一直是人们着力探讨的问题。比如,“七千人大会取得了在历史条件下所能取得的重要成果,对推动国民经济全面调整起到了积极作用。会议发扬党内民主,实际上是党内关系的一次调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596页)此种论述基调的前身是1991年的官修党史:“这次大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会议对错误缺点的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会议的民主精神和自我批评的精神,给全党以鼓舞,使广大党员心情比较舒畅,在动员全党为战胜困难而团结奋斗方面起了积极作用”。(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第380页)“当时历史条件”到底是什么,“党内关系”到底指的是什么,语焉不详。同类的论述还有张树华的专著《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另有学者在1989年的论述是:“七千人大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取得很大成功,起到了团结和动员全党齐心协力为战胜严重困难而斗争的巨大作用。由此之后,国民经济的调整逐步全面展开,政治关系上的调整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12页)此处又提出了“当时历史条件”而不加论述,倒是对“政治关系”何谓做出了具体解释,该作者指出,“党中央领导核心即政治局和中央常委内政治生活上存在的缺点错误,却没有得到检查改正”。(丛进,《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13页)这段1989年的论述显然比2011年出版物的论述要符合实际更为精当,但是,因为缺少具体深入的分析,其对“七千人大会”的总体评价,还是没有摆脱旧框框。


  “七千人大会”的根本意义从毛泽东在会议以后的行踪描述中可以初见端倪。“七千人大会”后至北戴河会议前,毛泽东曾两次离开北京外出视察。先后经过上海、杭州、南昌、长沙、武汉、郑州等主要城市,一共在外地停留了近四个月时间。在同当地党政军领导人的接触中,他把很大精力放在了了解调整中的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农业生产和农村所有制方面,几个月下来,他逐渐形成了自己对形势的看法。而这些看法,同北京的中央一线领导人之间是有分歧的。7月8日,在毛泽东住处召开的小型会议上,毛泽东介绍了河南、山东两省的夏收情况,说形势并不那样坏,建议刘少奇等找河南、山东、江西的同志谈谈,了解一下农村的形势。”(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708页)根据这一史实记述,从1962年2月“七千人大会”闭幕到八届十中全会,毛泽东提出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并对克服经济困难而实施的许多政策方针进行政治上的批判,其酝酿期有6个月,其中2/3的时间毛泽东是远离北京政治中心的,少参与当时的第一线工作的。“七千人大会”实际上是毛泽东与中央其他领导人之间政治分歧在党内更趋公开化和更趋升级的起点,也是毛泽东针对有损于他的个人权威的种种批评进行政治反击的酝酿起点。一些史书或一些学者认定这次会议在“起到了团结和动员……巨大作用”,是不符合实际的,恰恰相反,这次会议甚至是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四五年之后走向完全分崩离析的起点。

  原本要“统一全党认识,增强团结”(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央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593页)的大会何以导致上述如此严重的政治分裂结局,是一个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从史实看,大会从筹备开始阶段就不可避免地触及了当时党中央面临的最核心矛盾,而这一矛盾正是有关各方面竭力要掩盖的或着力要解决的。会议有许多具体议题,其中两个最关键,一是反对分散主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大跃进”以来经济严重困难的政治责任。大量事实表明,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仅仅是从深化“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落实角度来确定会议宗旨的,即便他们对经济困难的直接成因心知肚明,也偶有公开半公开的言辞表达。固然,他们在“大跃进”期间以及1959年庐山会议上再充分不过地感受到毛泽东至上的个人权威对中央的工作部署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秩序的扰乱性影响,也身处党内缺少最基本民主机制的压制性氛围之中,所以,他们并没有企图或没有能力从一开始就将“七千人大会”设计成为一次进行政治清算的大会。但是,要开好这次规模空前的大会,为落实“八字方针”,又不得不涉及一些具体问题。通过党组织系统收集的党内外各种意见,这些中央领导人对各级干部和民众的所思所想,也不完全是懵懂无知的。他们又不甘于完全漠视各种严峻的困难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1961年11月22日,刘少奇对会议文件起草小组成员提出了四点意见,以作为对以刘少奇名义发表的大会讲话稿的修改补充。结果,这引发随后政治冲突的导火索。毛泽东并没有看完全部讲话稿,一反党内重要会议文件起草的惯例,下令,无须经过政治局讨论,直接发给会议代表讨论。这就回避了对讲话稿基本观点的事先表态,也为日后对讲话稿进行政治否定埋下了伏笔。可见,会议还没有召开,火药味已经在党内高层散发出来。在会议筹备阶段,未见有恰当的机制来对高层的意见分歧进行必要协调。关键是刘少奇的四条意见中专门提到,中央要为过去几年出现的问题担负责任,以及各省市自治区在过去几年中存在着严重的分散主义现象。事后看,这些意见恰恰击中了毛泽东当时的政治软肋。


  分散主义的政治帽子实际上就是指责过去几年时间里各省市自治区领导人随意违反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在经济建设中借助“大跃进”运动各搞一套,破坏了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在1962年1月19日的第3次讨论中,周恩来也指责说,“一个省搞几个独立的工业体系,理论上站不住”。在刘周陈邓的引导下,大会一开始就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反对分散主义,加强集中统一”问题上。这些中央领导人在会议讨论中言辞空前一致,陈云的话说得更直白:“什么叫计划经济,就是要集中统一。”这样的政治指责落在地方领导人身上,但矛头直指“大跃进”动员时期和高潮时期毛泽东对地方领导人的巨大政治激励。本来,从1961年开始实施的“八字方针”已经明令废除毛泽东在“大跃进”时期下放给地方的各种权力(用周恩来的话说就是“指标”、“下放”、“独立体系”)。地方领导人在初尝空前放权带来的经济跃进上的自主权甜果以后又要受制于加倍严苛的中央计划及中央机关的种种管束,已经心生不满。“七千人大会”以反对分散主义为突破口,令他们又受到政治上的指责,更激起他们的情绪反弹。问题的核心是,他们在“大跃进”期间所获得的自主权都直接受惠于毛泽东的直接决断,主要省市自治区领导人都受到毛泽东的直接而具体的跃进激励。此时却以分散主义来对此下政治定论,必然引起复杂的政治后果。刘少奇等领导人未必事先不清楚这一点,但他们别无选择。问题是,地方领导人也未必是反对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原则,而是要奋起捍卫自己的政治颜面和政治业绩,况且,他们有充分的理由期待获得毛泽东的支持。所以,他们并不赞成对分散主义的指责,努力寻找各种客观理由来为经济困难局面卸脱责任,他们认为,如此反分散主义,是在泄气泄劲,而不是在鼓气鼓劲。在大会第一阶段的政治争锋中,背后有不同力量支持的地方领导人的立场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中共华东局第一书记兼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公开指责刘少奇讲话草稿把形势说得一团糟,“越看越没劲”。他在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受到毛泽东直接支持而晋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成为建政以来直接晋升为中央领导人的第一位省市自治区党政一把手。他的发言自然是在为毛泽东的“大跃进”主张张目,兼有为自己地方的“大跃进”举措进行主张辩护的功能;而建政以后一直受到刘少奇控制的华北地区地方领导人则在许多问题上持有与刘少奇一致的立场。实际上,毛泽东与刘少奇的政治分歧日渐生成与公开化的过程中,地方领导人也有相应的分化趋向。这表明,在以毛泽东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框架里,地方领导人的政治依附是一种必然的附属现象。因为这种依附关系,一些地方领导人的政治影响力有所上升或权力有所扩大,本来就不是地方自主权扩大意义上的扩权,相反,倒是地方领导人更深地卷入中央的思想政策及权力纷争的标志,实质上是地方自主权进一步丧失的标志。1954年以前的地区中央局存续时期是如此,在1960年地区中央局重建之前的省市自治区领导人直接受制于中央领导时期,也是如此。


  刘周陈邓等中央领导人对地方领导人的分散主义的指责,引起后者的不满是必然的,也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政治警觉。毛泽东也不是完全为地方领导人鸣不平,而是要为自己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大力借助地方领导人的政治依附和政治热情来冲破中央机关的阻碍来推进“大跃进”的政治举措进行辩护。在“大跃进”动员阶段的“以地方促中央”过程中,许多地方领导人显示出对毛泽东的高度政治忠诚,是毛泽东的主要政治资源之一,是不容轻易受到否定的。毛泽东何尝不是最坚定的中央集中统一原则的主张人物,关键是,刘周陈邓的加强集中统一的主张并不是他所希冀的全党全国的权力集中于他一人之手的集中统一,而是要集中统一于那些经常被他指责为右倾保守且离民众切身关注越来越远的中央机关及其领导人。即便这样的集中统一对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与发展可能具有一定的技术合理性(在经济调整时期更为显著),也因为它违背毛泽东的政治意愿,威胁到毛泽东的地位,所以,必然受到毛泽东的政治反击。“七千人大会”注定要成为毛泽东与中央其他领导人之间政治分歧升级而不是任何意义上的促进团结的大会,是因为建立政权以后在中共党内反分散主义从来就不是一个中央不断收权以强化对地方控制的纯行政性问题。


  在大会发言中,毛泽东大讲民主集中制问题,对各级第一书记“独裁”大加抨击,但一点也不涉及“大跃进”所奉行的政治路线问题,将关于地方领导人的批评严格局限在工作作风范围内。这是名为批评实为辩解的政治招数。可以肯定的是,毛泽东为地方领导人辩护之举,也不是(从来也不是)为地方自主权的合理诉求张目,反观他在“大跃进”动员时期连连指责中央机关集权过多束缚地方手脚的言辞,也可以看出,这仅仅是一种“大跃进”的政治动员之策略而已,并没有对大幅度放权的技术合理性有基本的理性分析为依据。而在刘周陈邓等中央领导人为缓解经济危困局面而提出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主张之时,毛泽东也置此举措的技术合理性于不顾,一味从政治上指责和阻挠。这样的政治决策显然是缺少基本的政治伦理之举,起码是缺少执政者对形势及政策取向的理性判断。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以毛泽东个人专断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已经具备了引致社会经济秩序失衡乃至严重内乱的基本特性,这种制度之下,对毛泽东个人权力的制衡机制无从建立或运行起来,而中央其他领导人出于维护大局、维护基本秩序、维护中央集权制度而提出个技术性政策措施被毛泽东看成是对他个人专断地位的威胁。从根本上说,至少早在1959年庐山会议之时,毛泽东的政治意愿与政治选择对那些为管理国家所必需的技术合理性就已经形成严重的排斥。刘周陈邓等中央领导人为恢复国民经济正常秩序所作的种种努力日后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指责为“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成为更为严重的政治指责对象,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就已经注定的了。


  二


  导致“七千人大会”产生严重政治后果的,恰恰是“大跃进”以后经济困难的政治责任追究问题,这一问题显然与反分散主义有关。在大会的第二阶段,责任追究上升为会议的主题,成为毛泽东与刘等其他中央领导人之间重大政治分歧公开化并升级的直接缘由。另一方面看,1949年10月中共建政以来毛泽东成为全党最高权力拥有者,在党内以全局性困难为由所进行的政治追责活动,此为首次。在中央集权制度框架下,政治决策及其执行方面的政治责任分配与权力分布格局之间是严重不对等的,这一点毛泽东及其中央其他领导人未必有清醒的认识,或者,他们有意识地加以回避。“毛泽东总是正确的”的观念与“党中央总是正确的”的观念总是混同在一起的,共同成为支撑中央集权制度运行与强化的理念基础。政治责任如果被认为是存在且应该加以追究的话,那么,追究的矛头从来都是向下的,即毛泽东及党中央以下的各级党政领导人是当然的政治责任追究对象,因为他们先验地被认定为“不总是正确的。”当时,在“七千人大会”上,这样的政治惯例却遭到了疑问,经济困难显然是全局性的,其政治责任理当由对全局负有责任的毛泽东及党中央来担负,因为任何地方或部门的党政领导人都没有资格来担负全局性的政治责任。于是,这一问题变得难以绕过去了。


  在会议准备时期刘少奇讲话报告起草阶段,最早破题提出政治责任问题的是彭真,他也未必意识到他在起草委员会上的发言触及最核心的党内政治责任追究机制问题。彭真直截了当地提出了经济困难的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这涉及党中央及毛泽东应有的责任并应该公开承认的问题,实际上打击了毛泽东及党中央自武装夺权胜利以后不断膨胀的自信和激进的社会改造设想。刘周陈邓在会议期间都发表了有关政治责任应该如何承担的意见,从其后的党内高层政治斗争局势以及“文革”进程看,当时毛泽东就将这些表述统统看成是对他的个人权威权力地位的政治攻击。

  毛泽东形成这种判断也是有根据的。建政以后,毛泽东带领中共发动并全面组织了对中国社会的改造,各种激烈的政治运动不间断地席卷中国社会的所有层面,中共党员及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市民、农民、工商业者、学生、资本家,手工业者、军人,没有一个社会阶层或群体的人士能够躲闪于这些政治运动之外,及至1962年1月“七千人大会”召开之际,毛泽东及中共总是在利用舆论工具和党的组织系统大力肯定与宣扬这些政治运动的政治成果,从来就没有对这些运动所造成的严重的人身权利被侵害后果以及对社会经济秩序、思想文化的毁损有过清醒的认识,也没有承认过这种侵害或损毁是一种在政治上伦理上应该加以否定的行为。既然不认为是一种过失或偏差,就谈不上承担什么政治责任及其追究问题。仅就常见的党内政治斗争来说,目标多为反“保守”、“右倾”,唯恐这样的斗争之力度强度不够。此类运动对社会政治秩序以及社会公平公正原则的冲击性破坏,也从来不在毛泽东及党中央的政治评价视野之内,而每次运动的动员与总结均以政治胜利、思想胜利这样的抽象言论为基调。也就是说,任由激进的社会改造设想恣意横行而漠视社会公众基本权利的各种批判性运动在政治伦理方面是大有疑问的,对此,又不进行起码的政治究责,确属政治伦理的再丧失。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文化以及社会领域里的运动之成败得失的评价,一开始就由毛泽东及中共所控制,既然毛泽东及党中央一开始就以一贯正确的政治优越感和自信来确认所施行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既然已经确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各种社会资源来推进这些运动,既然所有的地方领导人和各中央部门领导人都以依从毛泽东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的个人政治行为守则,那么,就难有有关上述运动的客观后果的冷静、公正而理性的评价,压倒性的政治赞赏是在运动部署阶段就已经确定的,它排斥一切不同的观察性结论。这样就无须建立起基本的政治责任追究机制。“伟大的胜利”、“辉煌的成就”以及“巨大的进步”之类表述所需要的是归功于毛泽东及党中央英明正确的领导。

  “大跃进”以后的经济困难局面却具有另一重大的大政治意义,即毛泽东及党中央第一次意识到无法用传统的压倒性赞扬之辞来掩盖因为将大规模群众运动引入经济建设所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全面的物质匮乏和上千万人口损失所带来的混乱,比之于历次政治运动构成的冤案、残酷斗争和公众权利丧失以及思想活力的丧失,绝对是难以用“胜利”、“成就”、“进步”之类惯常言辞来掩盖的。经济困难临头,就将失败的政治责任问题赤裸裸地摆了出来。这是难以回避的基本政治伦理的拷问。毛泽东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面临这样的问题,从维护个人至上权威权力角度,他一开始就认定刘周陈邓等其他中央领导人是在利用“七千人大会”有计划有预谋地置他于政治上难堪境地,进而威胁他的政治地位。尤其在1959年7月庐山会议彭德怀上书事件以后,毛泽东对针对于他的任何政治上的疑问都怀有十分警觉。这可能就是官修党史中提到的“当时的历史条件”的具体含义之一。之所以不明确阐述这一含义,显然是无意对这种个人专断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进行认真反思。(未完待续)

来源: 《炎黄春秋》杂志 | 来源日期: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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