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我看不懂柏林市中心的“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

德国人如何对待历史(上)


一、德国人是谁

  我看不懂“欧洲被害犹太人纪念碑”。

  在德国首都柏林市中心,相当于北京前门及历史博物馆东侧的地段,有一片纪念碑群,占地超过两个半足球场。2700多个水泥碑,长宽如单人床,密密麻麻排列着,没有任何文字符号。参观者可以从各个方向进入碑群,好像进入一个街区。地势高低起伏,碑体高低错落,低的不及膝盖,高的足有四米。行走其间,越进越深,严整逼仄,眼前一片灰色,困惑也愈发浓重:这是什么意思?
  2008年我路过这里,转了一圈,没有看懂,也没有深究。2011年11月,在德国绿党伯尔基金会的安排下,我随几位中国学者访问德国,主题便是“德国社会如何面对和反思历史”,再访此地,有机会请教专家。
  碑群东南角,一道楼梯通往地下。地下有一个信息中心,包括一道长廊,七个展厅。迎面是六位男女老少的巨幅照片,有名有姓,代表着被纳粹屠杀的600万犹太人,凝视着每个来访者。长廊一侧排列着历史图片,从1933年到1945年,讲述着一个被屠杀群体的故事。

  一号厅,地上有四行灯板,展示受害者留下的日记、书信和遗言的手迹。墙上是欧洲各国被杀害的犹太人数字,最多的波兰,290-310万人。少的丹麦,116人,精确到个位。
  二号厅,展示了15个被害犹太家庭的照片,有全家福,有结婚照,有的还有家庭电影。每个家庭成员的下落都很清楚,有生有死。
  三号厅是姓名厅。黑暗中,一个声音宣读着被害者的姓名和简历,相应的文字在墙上流过。从头到尾听一遍,需要六年七个月零二十七天。
  四号厅是集中营展厅。通过电影和照片介绍了220个集中营。
  五号厅介绍有关大屠杀和二战的纪念馆、博物馆和纪念碑。
  六号厅摆放着电脑,参观者可以查到390多万名受害者的情况。
  七号厅也摆放着几台电脑,以不同的语言播放着对七位大屠杀幸存者的采访。

  在七号厅里,历史学家亚当·科佩尔-弗隆纽斯(Adam Kerpel-Fronius)回答了我们的提问。我的问题是:纪念碑占地面积为什么这么大?设计者如何解释他的设计思想?
  科佩尔从波恩迁都柏林说起,谈什么是首都,翻译了几分钟,还在解释首都的意义。我怀疑翻译没有抓住要点,便强调了一句:我想问的是,纪念碑的设计思想是什么?
  科佩尔说:我就要说到这个问题。首都不仅要漂亮,还要代表德国。我们要寻找德国人的特性,首都要体现德国人的身份认同。
  在德语里,特性或身份认同(Identity)的发音和英语相似,我听懂了。这是一个不容易翻译的词,有特性、身份、身份认同、同一性等不同译法。但是,不管怎么译,这个词都在回答一个问题:某某到底是谁?这个“谁”,不仅包括了当事人的姓名、身份和种种特征,还包括他在社会甚至历史中的定位。
  德国人到底是谁?他们认为自己是谁?他们的特性何在?

  我有点吃惊。这位历史学者居然把纪念碑与“德国人是谁”联系起来,这是我不熟悉的思路。
  科佩尔说,建立这个纪念碑,是几个公民在1988年倡议的。他们征集签名,声势越来越大,1999年成为国家大事,进入议会讨论。联邦议会投票决定建立纪念碑,2003年开始修建,2005年建成开放。既然确认了德国的历史责任,德国人就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就要有这个纪念碑。
  听到这里,我明白纪念碑与“德国人是谁”有什么关系了。德国人以严谨著称,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也体现于承担历史责任。纪念碑群规模之巨大,体现了承担之大。碑群位置之重要,体现了承担之重。如此一想,我对德国人果然有了新看法。
  科佩尔随后介绍了纪念碑的设计思路。有成千上万个方案,联邦议会采纳了美国人艾森曼的方案。这个设计强调感性。你越往里走,越小心翼翼,疑问越重,越想知道发生了什么。进入地下信息中心可以找到答案。这些答案也是感性的,先认识一个个具体的受害者,认识他们的家庭,再深入了解整个事件。

  一轮提问之后,我追问科佩尔:你认为“德国人是谁”?在这个问题上,纪念碑能说明什么?
  科佩尔说:“至少可以说明,德国人是有担当的。我认为德国人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承担责任。以德国名义所做的事情,我们都要记住,要承担。有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彼此理解和深入交往。如果你们见到日本人,他们不承认南京大屠杀,中国人恐怕不愿意和他们交往。”
  从信息中心出来,我试图消化科佩尔的思路。我们熟悉“以史为鉴”的思路,却不熟悉“我们是谁”的思路。我向陪同的德国人征求意见,问他们“德国人是谁”。
  伯尔基金会亚洲部主任梅凯琳女士说,那个年轻的历史学家说得太轻了。德国人,不仅意味着有担当,还意味着有罪责,必须认罪。翻译考尔夫(Oliver Corff)先生说,我们是负债者。还不清的历史债务,影响了我们和以色列的关系,也影响了我们和巴勒斯坦的关系。这不是可以随意解脱的。
  在重复问答中,我努力进入这种新思路,以这种思路审视自己:我们是谁?我们对历史责任有承担吗?如何承担?如此一问,历史居然直逼当下,闯进了我们的人格和生活。

二、身份之争

  德累斯顿是萨克森州首府,德国东部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城中有易北河穿过,二三百年前的巴罗克风格建筑比比皆是,被誉为欧洲最美丽的城市之一。
  1945年2月13日,盟国空军轰炸德累斯顿,两万左右平民死亡,漂亮的老城被炸成一片废墟。
  纳粹政权立刻开动宣传机器,宣扬盟军轰炸没有军事意义的无辜城市,屠杀妇女儿童。东德建立后,大体沿用了这种口径,说资本主义的邪恶势力毁灭了我们的家园。每逢2月13日,德累斯顿都举行纪念活动。两德统一之后,新纳粹对2.13纪念活动特别热心,大轰炸60周年纪念日那一天,欧洲各国的八九千名新纳粹分子云集德累斯顿,在游行中呼喊口号,说2.13轰炸是一场大屠杀。于是,在把盟军描绘为屠夫的同时,德国人也被描绘为受害者。
  右派的游行,激起了左派和普通公民的反游行。一些年轻人还设置路障,阻止右派和新纳粹游行,左派的阻拦引起了冲突。
  “我反对把我们看成纯粹的受害者。”安妮塔·乌里希(Annita Urlich)女士说。她发起了一个项目,七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调查纳粹时期德累斯顿犹太人遭受的迫害。她们把调查结果放到网站上,告诉大家在什么地方发生过什么事。访问者可以听到当年受害者的叙述,还可以下载一幅标出迫害地点的地图。
  2011年11月11日,在伯尔基金会德累斯顿办事处,我们见到安妮塔·乌里希女士。她的祖父母都是纳粹党员。她说他们不愿谈那段历史,但她不能沉默。她说,我们想告诉大家,在2月13日之前,德累斯顿发生了什么。当时德累斯顿有62万人口,受害的犹太人,我们统计到的就有14000人。很多人忘记了这段历史,我们要告诉各位,我们并不是那么无辜。这些迫害与大轰炸有一种内在的联系。
  奥利弗·莱茵哈特(Oliver Reinhard)先生是《红光:德累斯顿与轰炸》一书的作者,在伯尔基金会办事处,他向我们解释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他说,2.13大轰炸已经成了一个神话。真相被神话掩盖了。真相其实很简单,德累斯顿一直在后方,战线推进后,作为铁路运输中心,这里成了具有战略意义的军事目标。于是就有了大轰炸。美军轰炸了火车站和油罐,英军轰炸了市中心和居民区。正因为炸坏了火车站,最后开往奥斯维辛的列车才没有发出,一批犹太人得以幸存。
  他说,所谓德累斯顿在军事上不重要,这是神话。在神话传说中,德累斯顿把自己夸张地描述为无辜的受害者,把自己的迫害者和帮凶身份淡化了,甚至遗忘了。我们这里没有进行过如何承担自身责任的讨论。东德时期不讨论,他们说自己是反法西斯的,法西斯分子都跑到资本主义西德了。两德统一之后,德累斯顿的单纯受害者形象被右派和新纳粹进一步利用和宣扬。
  莱茵哈特先生说,十年前,他在报社写历史专栏,写了一篇关于大轰炸采访文章,提到没有所谓的低空轰炸。第二天,报社就遭到读者来信的“轰炸”。他一头撞上了这个神话,从此开始还原真相的写作。
  在上边的讲述中,我又听出了“我们是谁”的思路:关于德累斯顿大轰炸的神话传说,制造了无辜受害者的身份。恢复历史真相,突显了迫害者和帮凶的身份。
  德国人究竟是谁,过去是谁,现在是谁,这种定位,决定着他们与世界的基本关系,不能不搞清楚。深入一步说,如何预防害人及受害,还决定着德国人的未来身份和命运。

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过去是迫害者,现在就要承担责任。
  “回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会”专门负责赔偿纳粹时期的强征劳工。会长贡特·沙特霍夫(Günter Saathoff)这样解释基金会的名字:“回忆不是中性的,回忆要带来保护受害者的责任。吸取教训,承担责任,走向未来。”
  这个基金会成立于2000年,直属联邦议会,以51亿欧元的财政拨款作为赔偿基金,在总计400万强征劳工和战俘中,找到并赔偿了166万劳工,包括两名中国劳工。2007年,赔偿工作基本结束,但基金会依然存在,工作重点转向保护人权,帮助受害者群体发出自己的声音。
  类似的想法和工作模式,我们在勃兰登堡州首府波茨坦又领教了一次。
  2011年11月8日,我们访问了勃兰登堡州处理专制遗留问题委员会专员乌利克·普珀(Ulrike Poppe)。这个委员会负责向受害者提供咨询,帮助他们获得赔偿,同时也支持各种形式的政治历史教育。
  普珀女士说,按照联邦议会通过的专制问题处理法,三方面的受害者可以获得赔偿。一是受政治迫害坐牢的人,可以获得退休金补贴。二是职业方面,由于政治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职业的,养老金可以按此职业发放。三是因政治迫害而失去财产的人。
  普珀说,除了处理赔偿事务之外,委员会还支持历史教育,包括活动、纪念建筑、出版物和展览等等。她说,让青年了解在缺乏自由的条件下的生活,可以提高人们对自由的敏感性,让人们感到自由是值得保卫的。
  当代德国人为二战中德国人的罪行赔偿,这我们完全理解。二战那代德国人还在,即使不在了,也是德国的债务德国还。但是,当代纳税人,尤其是西德纳税人,他们没有迫害东德人,为什么要向东德的受害者支付赔偿?朱学勤教授提出了我们的困惑。
  普珀说:“首先,西德人同意统一,统一是共同的目标。其次,统一之后,公民的权利是一致的,这也是共识。在新的统一的德国之中,公民同意承担公民的义务,包括支付其他公民的养老金。最后,对西德人来说,他们也得到了东德的很多好东西。除了在新德国担负的新义务之外,也获得了新权利。”

  这不是简单的债权债务逻辑,而是公民权利义务的逻辑,尤其是保护人权的逻辑。这个逻辑从何而来?如何保障?

  沙特霍夫先生在介绍基金会任务的时候说:“纳粹时代不是法治国家,所有人的权利都受到侵犯。基于这一点,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支持人权保护工作。最重要的是人的尊严的保护。这是我们从历史教训中得来的。”德国人把这条最重要的历史教训写在了宪法的开端。


  《基本法》第一章:基本权利

  第一条:人的尊严
  1、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一切国家权力的义务。
  2、德国人民信奉不可侵犯的和不可转让的人权是所有人类社会、世界和平和正义的基础。

  ——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在纳粹之前的魏玛宪法里,排在第二编。二战后提到开篇的位置,并且增加了“人的尊严”条款,表示这些公民权利先于国家权力。
  德国人进一步总结纳粹破坏宪法的教训,规定《基本法》的第一条不得修改,同时建立联邦宪法法院,专门纠正违宪行为。联邦宪法法院设在远离首都的小城卡尔斯鲁厄,与政府和议会全方位保持距离,防止这些权力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侵犯人权和人的尊严。
  反过来说,公民的基本权利一旦遭受侵犯,就应该得到赔偿。侵犯者则要受到追究。
  在追究历史上的法律责任的时候,保护人权的原则特别受到重视。前柏林市总检察长克里斯托弗·塞弗根(Christoph Schaefgen)介绍说,纳粹时期的很多犯罪属于执行元首指令,但这不是免责的借口。免予追究的条件是:必须有成文的法律依据。进一步说,如果这个成文法太恶,明显超过的普世价值的认定,那么,执行此法也是犯罪。
  两德统一后,在追究东德时期违法案件的问题上,一派主张大赦,一派主张追究。塞弗根先生主张追究。只有在受害者获得了补偿,迫害者付出了代价之后,双方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法治国家才能巩固。
  塞弗根先生的团队,重点追究与柏林墙有关的开枪杀人案件。柏林墙修建后,大约有270人在越境时死亡。30人因此被起诉,7个人被判刑。
  按照东德法律,开枪是正确的。两位当事人不服,上诉欧洲人权法院。该法院裁决说:杀害越境者的法律,不仅违反了普遍的人权原则,也违反了东德宪法认定的人权保护原则。驳回上诉。
  边防军总司令巴哈布继续向联合国上诉。2003年6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裁定:杀死人的行为,只有在本人面临死亡威胁时才能使用。东德也签署并承认此项人权。而且,在下令杀人时,国际人权组织已经认定其违法,因此,法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在此也不适用。
  两德统一后,总共追究了75000起违反东德法律的案件,判刑750人,其中,执行监禁的580人。出于和解的考虑,很多人获得缓刑。

  我对德国人的思路越来越了解了。德国人是谁?从主流上说,他们认为自己是公民,他们从历史经验获得的核心教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最为重要,人权和人的尊严不可侵犯。他们在各个领域认真贯彻这个原则,反复强调这个原则。普珀女士说,她们想通过历史教育提高人们对自由的敏感性,让人们感到自由是值得保卫的。这意味着提高人们保卫公民权利边界的敏感性。这就是他们的核心思路,也是历史教育的核心思路。
  参观访问之初,伯尔基金会国内事务部的历史学家米歇尔·斯图尼恩科(Michael Stognienko)向我们介绍,在对待历史方面,德国人有双重任务:一是面对和处理纳粹德国的历史,二是面对和处理东德历史。面对和处理的过程又涉及三个方面:一,法律方面,包括追究责任;二,平反和赔偿;三,思想和理论反思,包括纪念建筑和各种教育安排。在参观访问中,我们大体领教了这三个方面的轮廓。有虚有实,环环相扣。
  东德社会党遗留问题处理委员会的米勒博士告诉我们一则笑话:德国人用一贯的制度化高效去杀全欧洲的人,然后,又用一贯的制度化高效来反思和处理历史。
  2011年2月,在英国BBC委托国际调查公司“环球扫描”和美国马里兰大学国际政策态度项目进行的调查中,德国夺得“最受欢迎国家”的桂冠。(未完待续)

作者:吴思,《炎黄春秋》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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