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半殖民地状态终结:再谈中国“站起来了”历程(下)


  民国历史的不同面相之六


“解脱百年枷锁”:对日抗战中废约的实现

  中东路事件的恶劣后果,不仅是中国收回路权的失败,更严重的是,暴露了东北军的虚弱,摧毁了“少帅”的抵抗意志,“启发”了日本放手蛮干,仅仅两年后,日本就发动了“九一八”事变。此后,中国进入了抗日救亡时期,外交上的改约谈判,被压倒一切的军事斗争所中断,长达10年之久。

  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后,民国政府在对日宣战时,依国际惯例,单方面宣布废除与日本的全部旧约,并没收敌产,同时一面对日抗战,一面向盟国列强再次提出废约问题。

  这与一战时,中国只对敌国(德奥)废约,大有不同。这当然与中国在二战中的贡献与牺牲都比一战时大得多有关。

  1942年初,美英苏中领衔联合26个盟国,发表《联合国家宣言》,这是中国首次被称为“世界四强”之一。国际地位的上升,与不平等条约的存在,已形成不可接受的巨大反差。宋美龄就此在《纽约时报》发表长文,借严厉批评英国抗战不力还对中国摆谱,提出了彻底废约问题。宋文引起的震动,迫使罗斯福总统出面与英国协商后,英美同时宣布废除旧约,交还权益。而日本获知情报后,也抢先与轴心诸国作了类似声明。

  至此,由于中国不屈不挠的抗战,使世人刮目相看,全球两大阵营都要争取中国人心,“九一八”事变前谈判没能解决的问题,遂告迎刃而解。各国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交还租界,取消领事裁判权,结束晚清以来的不平等旧约,与中国另订平等新约。

  日本此举当然只是作秀,因为自中日两国宣战之日起,旧的条约关系就已经被中国废除,只有在军事上打败日本的问题了。

  而同盟国列强的“弃权改约”,则意义重大。1942年双十节,美英两国同时宣布弃权改约。1943年1月,中美、中英签订了平等新条约,其他盟国也随之跟进。这些条约,有的虽留有若干尾巴(如港九问题仍未解决),但与晚清的旧约相比,已有根本的不同,举凡海关、租界、驻军、司法、邮政等等外国特权,一概取消,其平等条约的性质,世所公认。

  当时仍在战争状态下的重庆与延安,都隆重庆祝了这一“中国站起来”的日子。重庆民众高唱:“中美中英新条约,同时签订在两国;百年来奴隶枷锁,今日才真正解脱。这光荣灿烂的新约,是五十年奋斗的结果。”而延安军民也在音乐名家安波和吕骥创作的陕北秧歌《庆祝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曲调下,进行狂欢:“我们欢腾,我们鼓舞,我们庆祝不平等条约的废除。这是民族的光荣,人民的光荣,革命先烈的光荣,国共两党的光荣!我们解脱了百年的枷锁,取消了莫大的耻辱。”

“半殖民地”色彩的消除

  该歌还提出:“要把新约变成实际。”这句话,来源于中共中央《关于庆祝中美中英间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决定》。《解放日报》对此解释说:过去百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21年以前,是“中国国际地位日益下降的阶段”,以后则是民族觉醒、国权渐复的阶段,终于在今天“使中国一跃为世界四强之一,而获得了今日不平等条约之废除与平等新约之签订”。当然我们还必须打败日本,赢得抗战胜利,否则“不平等条约之废除还是一纸空文”,“一切平等条约的规定便不能实现”,只有抗战胜利了,才能取得“民族解放的彻底实现”。(《解放日报》1943年2月4日社论)

  显然,无论1921年作为两阶段的分野是否有争议,但百年来中国国权先降后升,而新旧条约的更替,标志着“民族解放”在法理上的完成。抗战胜利,则把法理上的完成予以“彻底实现”,这些论断是重庆、延安的共识,也是符合实际的。

  过去,我们认为1949年以前的中国都属于“半殖民地”。“半殖民地”其实是个很难严格定义的概念,但通常它都指一种国家主权严重缺失的状态(完全没有主权就是殖民地了),并且这种状态为法律(包括国际法、条约)所确定。从这个意义上讲,晚清以来,尤其是甲午以来,中国连海关都不能自主的状态,被说成是“半殖民地”是有道理的,虽然很难严格定义“半殖民地地位”,但说中国那时的地位具有“半殖民地色彩”,应该没有问题。

  但是这个概念不能用于以下几种状态:

  第一,不能用于没有法律承认的战时领土损失与其他战争中的被动局面。例如,1941-1944年间德军占领着苏联部分领土,我们不能说这就表明苏联那时是“德国的半殖民地”。任何战争中,都有进攻方和败退方,但只要败退方没有认输称臣,就不能说它成了殖民地或半殖民地。

  第二,不能用于“操之在我”的待遇给予,包括对政府和对公民的待遇在内。例如,根据北约这个主权国家间的自愿同盟,美国在英、德等欧洲国家都有驻军和基地,但不能因此就说,英德等国是“美国的半殖民地”。这些年来,我国为“招商引资”,曾给予不少外国公司税收优免等所谓“超国民待遇”,这类政策是否合适,也可以讨论,但同样不能说我国因此就成了这些外资所在国的“半殖民地”。

  第三,弱小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博弈实力和话语权不如大国,当然令人遗憾,但只要自己主权范围内的事务能够自主,也仍然不能说它们就是“半殖民地”。弱小国家完全可以是独立国家,否则,这世界上就没有几个国家可称之为独立的了。今天的国际政治,显然还远非平等,例如包括我国在内的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就比一般国家说话管用,但这当然不能说明,其他国家就是“半殖民地”。

  根据上述标准,我们似乎可以说,自1942年不平等条约废除后,中国就结束了“半殖民地”状态。尽管这时抗战还处于艰苦的相持阶段,大片国土仍未收复,即使抗战胜利后,乃至1949年后的很长时间,中国或因内战而自顾不暇,或因贫弱、孤立而说话不太管用,但是,中国的主权和独立地位,是毫无疑问地确立了。

中国已经跻身于“列强”?——以入越受降为例

  更重要的是,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中国的影响也因抗战大为增长。继中国第一次俨然以“四强”之一的身份参与领衔反法西斯阵营几十个国家的联合声明之后,中国又接连作为阵营领导国之一,参加了开罗三方会议、敦巴顿橡树园双三方会议,联署了《关于普遍安全的四国宣言》与三国《波茨坦公告》,并最后因上述资历,而理所当然地成为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

  以中国当时的实力,充当这“三、四、五”,能否名至实归,当然有争议。事实上,当时主要是美国在力挺中国,尚未光复的法国并无发言权,英国是在美国的说服下,勉强接受中国进入“列强”的,而苏联则坚决反对。

  联署宣言还勉勉强强,“巨头”会面绝对不行,斯大林是坚决不接受与中国领导人平起平坐的。开罗会议,有蒋无斯;德黑兰、雅尔塔会议,有斯无蒋,而筹建联合国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不能没有四方参加,苏联也还坚持要搞成“双三方”(美英苏和美英中分别开会)会议,就是不愿与中国并肩而坐。

  联想到,雅尔塔会议苏联如此坑中国,1949-1950年毛泽东第一次访苏如此不痛快,俄国人要平等待我,还得假以时日。

  但是无论如何,抗战后中国地位的提高仍然是飞跃性的。应该说,如果一些原先议定的事项能够实现,中国的“列强”地位会更加名副其实。

  例如,中国军队战后赴日受降并参与占领日本,原来已有方案,如果实现,那就与欧洲的四大国分占德、奥一样,对战后国际格局会有重大影响。但是由于战后中国陷于内争,美国又为避免苏军进入日本而改变主意,决定单独占领,原案便未实现。

  然而即使如此,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仍然是晚清以来前所未有的。例如,中国对周边传统上的藩属地区(朝鲜、越南、蒙古等),历来有很深的干预,但自晚清至抗战,所有的干预都是失败的,所谓失败,倒不一定如一些“强国梦”者那样,仅指未能保住藩属甚至变藩属为领土,而是说凡是中国支持的力量都遭到失败,而中国反对的力量却获胜,即结果都与中国希望的相反。

  但1945-1946年间的中国军队入越受降,则改写了此前的历史。这次华军出国接受敌国投降,不仅是近代以来空前绝后之举,而且直接导致了中国当时支持的越盟在中国受降区内因中国军队的暗助而坐大,后来终于打败法国支持的力量,使越南民主共和国获胜。

  但是,由于1949年后接着支持越盟的是新中国,而台湾的国民党由于反共而成为南越的支持者,于是越南、大陆避谈国民党之“功”;而台湾避谈国民党之“过”(这里的功过指价值判断),大家后来都很有趣地一致回避了这一段历史。

  但是越南后来偶尔也承认:“因为华军在越南16度线以北,因此法军还未敢涉足侵犯”,他们才有了站稳脚跟的可能。(《胡志明的呼吁》,河内事实出版社,转引自王小红:《1945年中国军队入越受降对巩固新生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有利影响》,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而在由英军受降的16度线以南,情况完全两样。中英分别在越南北南两方受降的结果,是后来出现了北越与南越,正如苏美分别在朝鲜38度线北南受降的结果,是出现了两个朝鲜一样。近来中国青年学者也开始涉及了这一问题,提出了“1945年中国军队入越受降对巩固新生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有利影响”之观点。(见王小红前引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笔者近年在台湾查阅档案时,觉得这个问题很值得一谈,这里不便展开,仅简述我的观点:

  其实入越受降前,重庆政府的情报已经表明越南存在着多个反日派系,其中越盟最有实力,中国此前与他们已有联系并给予援助,还力促他们联合。重庆也知道实际控制越盟的阮爱国(胡志明)是共产党,但他其实与中国国民党也有历史渊源。重庆政府当时对法国印象恶劣(不仅对维希政府,对“自由法国”评价也很差,其原因与法国战前迟迟不履行交还广州湾的承诺等殖民主义态度有关),支持越南战后独立的动机明确,因此权衡利弊,还是决定暗中阻碍法国势力重返,因而对与中国宣布入越受降几乎同时宣布成立的越盟政府,实际上乐见其成。

  尽管按盟国的协议,战后原盟国殖民地应该先恢复原地位后,再由独立力量与宗主国协商独立事宜,因此中国政府在法理上没法拒绝法国先行重返。但是中国当局对越盟政府扩大实力包括武装,几乎不加约束,却严格禁止法国军事力量在受降期间进入中国受降区,就连按协议与其他盟国代表共同参加受降仪式的法国将军,也不允许有武装。

  这与16度线以南英国的受降方式完全相反。在那里,法国军队几乎是随同英国受降军一道重返,越盟因而没法立足。而在北越,中国军队抵制急于重返的法军,直到受降结束的最后一刻,甚至在海防港与企图登陆的法军舰队打了一仗并将其击退。

  国民党政府的这种做法,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事实上,后来法国与大陆及台湾的国民党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一直是西方各国中最糟的。大陆易手时,国民党败军退入越南后,受尽法国虐待,后来法国在西方列强中首先抛弃台湾,与新中国互派大使,都与这一段历史有关。

  因此,尽管中国军队入越受降,前后只有不到10个月(1945年9月-1946年5月),但它对越南未来的影响,正如苏军在东北的9个月对中国未来的影响一样。尽管中苏军队撤走时,并没有直接看到他们支持的力量获胜,但是如果没有这几个月,后来的历史很难说会是一样的。

  我们看到,二战后十年内所有新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尽管其国内的共产党有的(如中国、南斯拉夫)原已颇有基础,有的(如匈牙利、朝鲜)几乎完全是随外军进入,但外军的支持都起了很大作用,而那些共产党武装原来基础不亚于中国、南斯拉夫,但在关键时刻没有得到外军支持的国家(如希腊、法国和马来亚),后来的历史都大不一样。所谓外军一般都指来自社会主义国家的苏军。

  惟有在越南,国民党军队不是基于社会主义,而是基于民族主义和反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考虑,实际支持了越盟(越南独立同盟,当时越共幕后运作的打民族主义旗号的组织),从而扮演了苏军在其他国家扮演的角色。当然这个角色该不该扮,有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国民党后来其实是后悔了,所以他们也回避这一“错误”。但是无论从价值判断如何论其功过是非,从事实判断讲,以中国的实力和屈辱的过去,能起到如此大的作用,无疑表明中国那时的“列强”地位如果不完全名副其实,至少也不完全是虚的。

作者:秦晖,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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