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

国歌歌词修改与恢复的由来

国歌是一个国家尊严的标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被人们反复传唱50多年,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国歌之一。但是,许多年轻人也许还不知道国歌的歌词也曾经历过一段修改与恢复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一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70年前,本是田汉先生1935年创作的电影剧本《风云儿女》的主题词,由中国新音乐运动的创始人聂耳作曲。《义勇军进行曲》一经问世,就因其奋进的词文和优美的曲调,而迅速传遍祖国大地。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全面展开,其影响更远远超出了中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夕,征集选定国旗和国徽图稿的工作进展顺利,唯有国歌,虽征集到数以千计的稿件,却没有一首尽如人意的。此时,著名画家徐悲鸿和建筑学家梁思成等全国政协首届委员力荐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但当时也有人认为,新中国马上就要成立了,此歌的歌词中“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时了,应该改掉。周恩来当即指出,这首歌在历史上曾起过巨大的作用,尽管现在新中国成立了,但今后还可能有战争,还要居安思危。最后,毛泽东主席综合了大家的意见,也表示赞同和支持,歌词不改。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

  二

  《义勇军进行曲》作为代国歌唱了17年。十年动乱期间,田汉受到“四人帮”的迫害被以“组织”的名义宣布为“叛徒”,并被“永远开除党籍”,于1968年含冤去世,连骨灰也没有留下。田汉同志遭难,他作词的歌曲当然不能再唱了,正式场合只能演奏国歌的曲谱,群众集会时也只是高唱《东方红》和《大海航行靠舵手》,这样国歌就成了有曲而无词、只能奏而不能唱的奇怪之歌。

  粉碎“四人帮”以后,由于仍然受“文革”左的思想影响,有些人认为我们国家在华国锋同志领导下,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已不能反映变化了的现实,而提议用聂耳曲调另填新词。1978年修改国歌歌词的建议提到了五届全国人大一次大会,大会成立了国歌征集小组。最后确定由李焕之等同志配的词提交大会代表讨论修改。

  当时,代表讨论新的国歌歌词时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表示赞同,认为新歌词气势雄伟,高度概括,有高举毛主席的旗帜、党的领导、奔向共产主义明天等基本内容,很好。另有一些同志认为,新歌词的内容、文字韵律都推敲不够,有拼凑的感觉,建议进行修改。

  虽然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但修改国歌歌词一事酝酿已久,在这次大会上修改国歌之事已是不可更改,国歌征集小组没有采纳不同意见,建议将新国歌歌词提交这次大会通过。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的国歌。新填并通过施行的国歌歌词为:“前进!各民族英雄的人民,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长征。万众一心奔向共产主义明天。建设祖国,保卫祖国英勇地斗争。前进!前进!前进!我们千秋万代,高举毛泽东旗帜前进!前进!前进!!进!!!”。改定国歌歌词后,社会各方面对此一直有不同意见,要求恢复国歌原来的歌词。

  三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清理“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纠正“文革”中的错误路线和冤假错案的工作加快了步伐,历史终于给予了田汉以公正的评价。1979年,原中央专案组对田汉的“结论”被推翻,田汉得到了昭雪平反。既然田汉先生已经平反,其作品也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恢复。

  此时著名作家陈登科在1979年6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为与会的文艺界代表,向大会提出了议案--要求大会讨论通过恢复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歌词,并为议案拟出三条很有说服力的理由:1、原来国歌的词和曲,都是由毛主席亲自参加选定的,经历届人大通过决定的;2、现行的新歌词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都很粗糙,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对这个词反映冷漠,缺乏激情,且不易上口;3、原词作者田汉同志已经得到了平反,并有了明确结论。人平反,作品也应平反并受到充分的尊重。现在抽掉原词,以集体填词充数,这对国家的尊严、艺术的完整都是不严肃的,甚至使人感到有些不伦不类。当然,当时也存在一些阻力和非议,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过时论"。为此,陈先生特举出法国国歌《马赛曲》为例:自1792年法国大革命时期马赛工人唱着它开进巴黎,这首歌一直唱到现在也没改。而我们的国歌,在历史上起到过巨大的作用,有着伟大的历史功绩。今天,它仍在教育、激发年轻一代人的爱国热情和献身精神,它永远不会过时。不过,这一议案的办理也经过了曲折的过程。当年大会秘书处只讲交付常委会研究,便没了下文。后来在五届三次、四次会议上,他也一次再次坚持地提,直到五届五次会议才得到通过。

  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恢复《义勇军进行曲》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同时撤销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8年3月5日通过的关于国歌的决定。2004年3月14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体代表审议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这样,已经传唱近七十年的《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的地位,被宪法正式确认。此举充分表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将鼓舞全国人民唱响更加豪迈的时代强音,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作者:佚名,来源: 《党史信息报》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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