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3日 星期一

魏光奇:为清末革命党人说几句话

民国初年,军阀割据混战,生灵涂炭,这个历史责任到底应由谁来负?从当时的立宪派、封建遗老遗少直到今天的一些学者,都有人认为应该打辛亥革命的板子,应该归咎于清末革命党人硬要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的激进主义。这种看法与历史事实相去颇远,因此我们不能不为清末的革命党人说几句话。


  且不说辛亥革命的爆发,乃是各种矛盾激化的结果,而并非同盟会单方面所一手挑起,就是探寻当时革命党人积极倡寻反满革命的主观出发点,也可以发现,问题并不在于什么人一定要不顾国情地在中国贩卖舶来的价值观和政治模式。当时的革命党人主张推翻清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乃是出于他们对于中国国情和当时社会政治状况的认真思考。在章太炎的《检论》中有一篇《对二宋》,记述了他在清末同立宪派人士宋恕讨论中国政治出路的一次谈话。在谈话中,宋恕将日本明治维新后良好的社会政治状况归因于自上而下的立宪改革,并认为中国也应效法日本。而章太炎却不以为然,他表示自己承认立宪在日本的成就,然而却不相信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当时的中国可以通行。在他看来,当时中国所面临的政治难题,不是“法弊”而是“时弊”。就是说,清政府捐纳卖官等弊政不难革除,铁路、陆军等近代化新法也不难引进,难办的是清政府的国家机器已经腐朽,“其官吏狃习为奸,苞苴上流”。在这种政治状况下,自上而下的变法不会有成效,“虽良法只以益蠹”。章太炎认为,在当时情况下,如不“诛鉏旧吏,去其泰半”,其他一切均无从谈起。而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将清统治推倒之外,别无他法。道理很简单,要想驱散猢狲,只有砍倒大树,大树不倒,猢狲不散。

  只要翻一翻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就可以知道章太炎上述观点是无可辩驳的。自秦汉以至明清,没有一个王朝能够避免兴盛衰亡的周期率,没有一个走向腐朽的王朝曾通过自身的变法改革取得过新生,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秦汉以来大政府小社会乃至有国家无社会的社会结构。

  在西周的宗法分封制下,除了只能直接控制京畿地区的天子及其官僚系统外,还存在着强大的诸侯、卿、大夫等社会势力,整个社会呈一种多元结构。天子衰落了,诸侯起来匡救;诸侯衰落了,卿、大夫起来匡救,总有成熟的社会势力随时应运而起,站出来担负起天下或一国的兴亡。彼时只有诸侯间的战争和贵族内部的篡弑,而没有大规模的自下而上的农民起义,没有“匹夫为天子”的改朝换代。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诸侯间的战争,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然而在此后的两千年间,高度集权的君主官僚制度却不能容忍在自身之外存在任何有组织的社会力量,中国社会日益呈现为一种有国家无社会的一元化结构。其恶果,一是没有其他社会力量能够制约国家机器的腐败倾向,二是当国家腐败后没有成熟的、有组织的社会力量能够起来匡救。于是,天下只有通过大乱才能大治,国家和社会只有通过革命和造反才能得到更新,所谓“政治激进主义”成了唯一可行的救世良方。

  既然问题出在社会结构上,那么对于周期性的社会动乱,不仅被逼无奈不得不反的“民”可以不负责任,就连历朝历代逼人造反的君与官,我们也可以宽容。但是,近代的清政府却另当别论。19世纪中叶以后,新的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包括民主制度)已经传入中国,清政府有着过去历朝历代统治者所从未有过的历史条件,完全可以做出努力,改变有国家无社会的一元化社会结构,戊戌变法就是一种尝试。然而守旧短见的贵族官僚们为了维护自己权力地位的一己之私,却用罢官、通缉、监禁、流放、杀头来对付维新人士,结果断送了国家和平更新的机会,也断送了清政权。到了20世纪初,清政府已经腐朽得无可救药,此时中国要想更新,舍革命已无他途。辛亥革命这个十月胎儿,是顽固腐朽的清政府造就的,是封建的君主官僚制度造就的,谈论它该不该爬出母腹,有什么意义呢?因为他的出生造成了母亲的剧烈阵痛而谴责他的“政治激进主义”,则更是毫无道理的。

  作者:魏光奇,原载《东方艺术》199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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