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4日 星期二

林彪坠机探析:飞机是被击落的吗(下)

2. 飞机是被苏蒙方面击落的吗

  如果说林彪座机被中国方面击落的可能性被排除,那么会不会是被苏蒙方面击落的呢?

  的确,当时中苏关系紧张,苏联在中蒙边境驻扎有大量军队,其中包括雷达、防空和航空兵部队。中国方面一架大型喷气式飞机夜深人静时突然深入蒙古境内,其危险性是不言而喻的。

  但孙一先认为,事实上,苏蒙方面的雷达部队并没有及时发现越境的三叉戟飞机,原因可能有二:一是9月12日是星期天,翌日凌晨仍处于休假状态,苏蒙军队官兵松懈麻痹,值班不认真,没有发现空中特情;二是三叉戟飞机保持中低空飞行,有效地躲过了地面雷达的搜索。

  唯一的例外是,414号界桩附近的蒙军阿沙盖图边防站,9月13日凌晨曾发现一架飞机深入蒙境,但他们把这个消息压了9个多小时才上报边防总队,而边防总队又因故延误了近9个小时,直到9月13日下午4时以后,才上报到乌兰巴托公安部边防内务军事事务局。也正是这次突发的空情,检验出苏军的防空系统漏洞不小。因此,10月底,苏联国土防空军总司令巴季茨基空军元帅专程到蒙古活动近一个月,检查和整顿苏蒙军的防空系统。既然苏蒙方面连空情都没有及时发现,还能谈到发射地空导弹或出动歼击航空兵击落林彪座机吗?(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79页)

  孙一先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蒙古方面虽然没有击落三叉戟,但他们的雷达还是发现了目标,这是根据我侦听部队获悉的情报得知的。9月13日22时15分,空军司令部报告说:18时04分,蒙古雷达团团长向所属各连发报,凌晨2时半有一架不明飞机在温都尔汗起火坠落,因此,从18时起进入一等戒备。周恩来接到这份报告,立即报告了毛泽东,并相应做了紧急战备部署。

  2009年前后,又出现了苏蒙方面击落林彪座机的新说法。苏联资深外交官、汉学家古达舍夫?里萨特?萨拉甫京诺维奇(中文名“顾大寿”)新近出版了回忆录《我的中国生涯》,其中有一段详细记述了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他在苏联驻华大使馆工作时,苏联驻华使馆派他到温都尔汗实地查看、现场的经过。他写道:“林彪、叶群、林立果乘坐军用飞机急匆匆地从北戴河机场起飞,但是,他们在越出中国国境后,在蒙古的温都尔汗地区被击落”。“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空军雷达发现中国一架军用飞机侵入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空,错误地把它当做是侦察机。“(阎明复:《前苏联外交官目睹“九一三”事件现场》,《炎黄春秋》2009年第10期)

  顾大寿没有明确地说出林彪座机是被蒙、苏哪方击落的,他这里有一个根本的问题无法自圆其说:既然被击落,机上人员的尸体为何完整无损呢?

  3. 飞机是在空中遇到麻烦了吗

  有人怀疑,林彪座机或许是空中遇到了麻烦,比如机械方面出现了故障,再比如气象方面遇到了困难。

  256号三叉戟飞机是从巴基斯坦转手买来的同类飞机中最好的一架,机组人员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在政治、思想、技术、作风方面均过得硬的干部,飞机的维护保养是无可挑剔的,因此不存在技术方面的故障。而且从北戴河起飞时,飞机状况是好的。周恩来查问飞机时,胡萍回答吴法宪并授意潘景寅说飞机有点故障,是为了欺骗周恩来,掩盖阴谋。至于天气情况,也无异常。蒙方在9月16日提供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上飞行失事的现场调查纪要》中说:“据乌兰巴托中央机场气象台报告,在9月13日两点钟时,肯特省依德尔莫格县上空有二至四级的云,能见度50公里,无危险的气象情况,无风沙,无雾,无风。”(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页)这就是说,林彪座机的坠毁,与飞机机械和天气状况无关。

  退一步讲,如果飞机空中遭遇机械故障,直接的后果要么发生爆炸,要么失去控制,无法操纵。王海肯定地认为,“飞机不是在空中爆炸的。”他的理由是失事现场留下了一道相当长且清晰的迫降轨迹,飞机残骸散布呈带状且比较集中,机上人员尸体也非常完整且散布在一小片面积内。如果是凌空爆炸,残骸和现场根本不会是这个样子。如果飞机失去控制,也不可能做出一系列基本符合迫降特征的动作。(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页)

  4. 飞机上发生了枪战或搏斗吗

  从理论上说,飞机上发生枪战或搏斗,足以导致飞机失去控制,机毁人亡。而坠机现场又发现了7支手枪,2支微型冲锋枪,43发子弹,这就更给机上枪战搏斗说提供了佐证。1972年1月,英国《新观察家》驻莫斯科记者听苏联人讲,苏联专家已把烧焦的林彪尸体整理出来,发现尸体上中了9颗子弹,呈蜂窝形。这家报纸的意思是,飞机上发生了激烈枪战,导致飞机无法操纵而坠毁。
  如果发生枪战,至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他有枪;第二,他对林彪叛逃以死相拼。从飞机上的乘员来分析:林彪、叶群、林立果、刘沛丰绝不可能搏斗,司机杨振刚也不可能;潘景寅在聚精会神驾驶飞机,也难有搏斗的可能;唯一有可能的是3名机务人员,但这3名机务人员没有配备武器,手枪在叶群、林立果、刘沛丰手里,林立果也不可能到飞机上给他们发枪。那么,没有枪,怎么向林彪射击呢?退一步讲,从当时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林彪是大名鼎鼎的副统帅,即使他们明知道是仓皇起飞,即使他们感到情况异常(他们未必就知道是向蒙古、苏联方向飞),但他们会有胆量向副统帅开枪吗?

  最有力的证据还是坠机现场的实际情况。9月15、16日两次到坠机现场视察的中国驻蒙古大使许文益写道:“是否像外电所传,飞机坠毁前机上发生过搏斗?根据对飞机坠毁现场和飞机残骸进行的技术研究,以及对尸体进行的法医鉴定,没有发现搏斗的痕迹。9具尸体都没有任何弹孔。几具尸体头部的血迹,是飞机爆炸时撞伤和急速甩出时摔伤所致。外电传林彪尸体有枪击的‘蜂窝状窟窿’,纯属无稽之谈。”(于弓编:《林彪事件真相》,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第175页)

  王海也肯定地认为:“飞机坠毁前机内没有发生过搏斗。机上3个机械师没有带枪的可能,他们知道飞机是未经批准强行起飞,但并不知道飞机要去哪里,不可能知道此行是林彪叛党叛国,因此不会允许他们携带武器。”(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8页)从他们的尸体分布在林彪尸体周围看,倒像是保护的样子。

  但是,前面提到的顾大寿的回忆却持异议。他说:“温都尔汗地区干燥炎热,死者的残骸埋在沙里,所以还没有腐化。我们在飞机的舱壁上发现子弹的弹孔,这些弹孔的边缘全都是向外翻的,可以断定子弹是从飞机里面射击的。这说明机舱内曾经发生了搏斗,还使用了武器。至于在飞机坠毁之前,机舱里面发生过什么事情很难说。但是,可以肯定飞机坠毁不是由于机舱里面的射击所致,因为飞机坠落下来,着起火来,并发生了爆炸。”(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8页)

  都是现场目击者,是否发生枪战却说法迥然有异。哪一种说法更真实可靠呢?

  5. 潘景寅有可能发难吗

  尽管飞机上只有潘景寅一名驾驶员,给他的夜间驾驶带来极大的困难,但从另一方面讲,又给潘景寅本人创造了极大的机遇。他起飞后改变航向,很可能是在叶群、林立果的威逼利诱下进行的,并非出于本愿,也事先缺乏思想准备。如果他坚决反对林彪出逃,再如果他深知林彪叛逃成功后的严重后果,他很可能拼死斗争,不惜机毁人亡来粉碎林彪的企图。但是,潘景寅有人为破坏的可能吗?

  王海后来在回忆录中写到了空军专家组的意见:“驾驶员潘景寅当时也不可能进行了搏斗,这一点可从他当时的政治和现实思想情况及飞机起飞前后的情况判断出来。9月12日深夜,林彪一伙是仓皇出逃的,登机时没有正常舷梯,是从工作梯爬进机舱的,这些情况驾驶员当然清楚。林彪一伙登机后,驾驶员没有得到航管部门的指令就匆匆开车,飞机先滑入草地,以后转入滑行道,然后强行起飞,由于操作慌乱,256号飞机的机翼航行灯撞到了加油车的加油口上,这有事后在山海关机场捡到的256号飞机航行灯玻璃碎片为证。这一切都是驾驶员自觉所为,他当然也就不可能随后在飞机上进行搏斗。”(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8页)

  潘景寅起飞前接到过截然不同的两种命令,他最终还是起飞了,仅此一点,就可以判断他不会搏斗。他是军人,服从命令是其天职。给他下命令的,有林彪、叶群,有吴法宪,他当然听林彪、叶群的。

  此外,从飞机有操纵、有准备的迫降的情况看,潘景寅也没有发难的可能。

  倒是飞机出境前在内蒙古的贝尔庙上空莫名其妙地原地盘旋了一圈,给人们对潘景寅,对机上情况留下了一个难解之谜,提供了无限思索的空间。

  但是,潘景寅的死却是个难以下结论的问题。潘景寅死后,长时间没有哪一级组织或领导为他做结论,不少人怀疑甚至公开声称他是林彪死党。1980年11月15日,邓小平在接见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总编辑厄尔?费尔时谈到了“九一三”事件,他说:“据我个人判断,飞行员是个好人,因为有同样一架飞机带了大量党和国家的机密材料准备飞到苏联去,就是这架飞机的飞行员发现问题后,经过斗争,飞机被迫降,但这个飞行员被打死了。”邓小平的话,只能说是他的一个判断。但正是因为有了邓小平这个话,198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潘景寅是“在蒙古温都尔汗飞机坠毁死亡”的结论,民政部门发给了潘景寅的家属应有的抚恤金。(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82~283页)

  6. 可靠的结论是什么

  林彪座机究竟是如何坠毁的,这曾引起周恩来的极大关注。当中国驻蒙古大使馆派人专程回国向他报告坠机现场情况时,他就指示要切实弄清坠机原因。此后,他亲自到西郊机场,察看另外的三叉戟飞机。他还指示空军司令部组织专家组,给中央写出专题报告。空军专家组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搞清了飞机坠毁的真实原因。1972年5月19日,专家组向中央提交了报告。报告中专家组的结论是:

  我们根据大量证据认定:飞机是有操纵地进行野外降落(也就是迫降)没有成功,造成破碎烧毁的。作出这种判断的主要依据有这样几点:其一,失事发生的场地是经过有意选择的。在温都尔汗附近这片戈壁滩上,这块地点地势是比较平坦的,飞机着陆的方向也刻意进行了选择,这些情况不可能完全是偶然的。其二,飞行员实施了野外迫降动作。他在飞机接地前主动打开了前开缝翼,这是着陆前必须进行的动作,前开缝翼只有人工操纵才有可能打开。其三,起落架轮毂完整,没有撞击和磨损的破坏痕迹,主轮胎良好,仍有气压,这说明在迫降时飞行员没有放下起落架。其四,飞机是在有操纵的情况下尾部先接地的。这一切都表明,256号飞机当时是在飞行员有效控制之下,而且是主动作出了使飞机迫降的选择。

  根据各种情况判断,256号飞机当时之所以没有成功地实施迫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飞行员着陆动作不确切,没有做全,着陆速度过大,而减速板却未打开;其二,三叉戟是下单翼飞机,它的机翼、机腹部有油箱,在高速接地时,极易造成油箱破裂、机翼折断,引起燃烧爆炸;其三,当时飞机仓促起飞,机上没有副驾驶和领航员,飞机迫降时正是夜间,又处在完全陌生的区域,一个飞行员难以应付种种特殊情况。

  我们认为,当时256号飞机之所以要在温都尔汗实施野外迫降,主要原因是因为该机油料不够。这架飞机是仓促起飞,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加满油料;在外逃时该机又长期在2500~6500米高度飞行,低中空飞行耗油量大,到失事地点前后油料已感不足,因此被迫进行野外降落。另外,因为机上没有领航员,地面又没有导航,当日恰逢暗夜,飞行员在空中不可能掌握精确位置,飞机是在这种情况下盲目降落。(王海:《我的战斗生涯》,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98~300页)

  到坠机现场视察过,并回国当面向周恩来汇报过的驻蒙古使馆工作人员孙一先,对专家组的报告评价甚高。他说:“这个研究报告作出的结论,我在若干年后才知道,感到十分欣慰。许大使和我们视察现场后,向国内报告的看法,以及我回国向周总理当面汇报中的分析,虽然是比较肤浅的,但并没有搞错。”(孙一先:《在大漠那边》,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第278页)

  作者:张聿温,摘自《“九一三”事件考证》,中国青年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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