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 星期五

“黃吳李邱參與林彪政變”都站不住腳

《新史記》編者按:2011年9月4日,在北京舉行了“九一三”40周年文史研討會。“九一三”事件當事人、親屬和“文 革”研究者、外交人員、教授、記者50多人,共聚一堂,追索40年前這件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重大事件的真相,並從政治、法律、制度、思想、經濟甚至心理諸 多層面進行學術探討。發言者披露的許多第一手鮮爲 人知的史實,勢必引起學界和民衆高度關注。本刊陸續刊發著名記者高瑜根據錄音整理出的全部發言。


高瑜:請卜研究員發言。

卜衛華:我原來也沒準備發言,寫了一篇文章《黃吳李邱與“九一三”事件》,就是想根據現有的史料,對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與“九一三”事件的關係,做一個初步的梳理,並對以往強加上他們頭上的種種不實之詞做一些分析和辯駁,以此作為對“九一三”事件40周年的紀念。我就是把中央粉碎林彪反黨集團的“材料之一”、“材料之二”、“材料之三”,還有兩案審理時對他們的判決書,把這裏所有對黃、吳、李、邱與“九一三”事件有關係,說他們參與反革命政變,參與了南逃廣州另中央的種種罪名,一一排列,然後逐條進行分析和辯駁。

這個文章挺長,以後我把它貼在網上,就不一條一條說。概括起來就是說,羅列的罪名很多,但都經不起推敲,都是站不腳的。我把這些逐條分析辯駁以後,最後寫了一段話,我把這一段話念一下就可以了。

由於關鍵材料的缺失和檔案的封閉,913事件的許多真相至今未能昭於天下,尤其是關於林彪在“九一三”事件中的具體作為的材料,有紕漏,令我們企圖復原那一段歷史場景時倍感困惑。但相對來說,黃、吳、李、邱與“九一三”事件的關係,則比較明朗。黃、吳、李、邱四人都是從小參加革命,黃永勝17歲,吳法憲15歲、李作鵬16歲、邱會作15歲,從小參加紅軍,在革命戰爭年代都戰功卓著,“文化大革命”中他們都被提升到很高的位置,“九一三”事件以後,又都被打入了地獄,他們在晚年都對“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這個罪名提出異議。

黃、吳、李、邱在“文化大革命”中,犯有各種各樣的錯誤,以至罪行,主要可以歸結為誣陷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和迫害幹部群眾這兩條,客觀地說,犯有這兩條錯誤的,在黨的高級幹部中大有人在,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仍在台上和被提升的人們中,基本上是無人能免。以黃、吳、李、邱為主要成員的軍委辦事組,在“文化大革命”的混亂局面下,做了一些對國家和人民有益的工作,他們整垮了軍內造反派,保持了北京和軍隊的穩定,他們參與三支兩軍工作,在全國範圍內維護了必要的社會穩定,減少了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黃、吳、李、邱的革命歷史是不應該被一筆抹煞的,在兩案審理時,也對他們講過說你們這些人和“四人幫”不一樣,過去打過仗、吃過苦,有一段革命的光榮歷史,黨和人民都不會忽略的。但是後來的事實卻不是這樣,1981年5月,由軍事法庭向他們下達刑事裁定書,宣佈剝奪他們過去被授予的勛章,也就是你們這些人過去的功勞一筆抹殺了,對此李作鵬是非常的憤怒,他在回憶錄中寫,在當時我做好最壞的準備,如果再有人來要我的勛章,我寧願把勛章丟到大海中也誓死不交。其實在兩案審理中,已經基本搞清楚了,黃、吳、李、邱與“九一三”事件沒有關係,經過近10年反覆審查和審問,沒有發現他們參與或知道“五七一工程紀要”,南逃廣州另立中央和謀害毛澤東的任何罪證。但是為了政治上的需要,在最後的判決書中還是用一種曖昧的語言表述了黃吳李邱與這些事情有某種關係。

40年過去了,黃吳李邱均已故去,但他們的名字仍然被綁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在媒體和各種出版物上,他們的名字還是與“九一三”事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我看到,就是中央黨史研究室最近出的黨史二卷中,在敘述“九一三”事件過程時,還保留了黃永勝打電話向葉群報告毛澤東南巡談話內容和林立果準備用飛機把黃永勝等由北京送往廣州這樣兩個情節。這兩條也都是站不住腳的,黃永勝向葉群匯報毛澤東南巡內容,這個作為一個準備政變的反革命罪證,說起來也非常可笑。講林立果準備用飛機把黃永勝等由北京送往廣州,聽來好像是黃永勝等都參與林立果所謂南逃廣州另立中央了,其實他們完全被動,根本不知道這些事情。

這樣的敘述方法和以前對“九一三”事件的描述來說,把黃吳李邱的事大大地縮小了,雖然還有兩個尾巴,但是也可以多少讓人感到還是有了一點小小的進步。
(《新史記》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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