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北京1953年首次普选优先让干部当候选人



按照53年选举法制定的选举规则,候选人一般都应出自其所在选区。但北京市委为了考虑重要干部或人物,将有些人物安排在非本选区。选民群众对不住本选区的机关干部在本选区应选很不满意。


1953年至1954年全国首次基层普选运动向来被官方和媒体视为“中国人民第一次自主地行使当家作主的神圣民主权利”。那么,这场普选运动在哪些方面具体实践了民主呢?人民的“神圣民主权利”是如何行使的呢?我们将以北京市为例还原53至54年人大代表选举的真实过程。

北京普选大致分为三个阶段:53年6到8月在西单区安福胡同和郊区两个乡进行典型试验;10月至12月在西单区进行重点试验;12月至54年1月在全市进行全面普选。三个阶段都坚持人大代表要让民众选出来并让党满意。这样的人大代表是如何被选出来的呢?

一、宣传上强调工人阶级优先权,追求高投票率

北京市要求普选干部着重宣传工人阶级重要性

建国初期由于意识形态和政治原因,53年选举法强调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在代表名额上给予优待。

针对国家对工人阶级领导权的强调,北京市在训练领导基层选举工作的干部时强调要着重向选民讲解工人阶级的重要性:

“由北京市总工会举办对行业基层干部的报告,着重讲解选举法体现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结合讲解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在建设时期的任务和作用。”(《北京市基层选举宣传工作计划》,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0。)

动员选民时制订了较高的投票率指标

由于中国的普选借鉴了苏联的经验,苏联选举的高参选率、高投票率等特征也成为53年普选的追求目标。普选前,中央明确要求“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吸引选民自觉地热烈地参加选举,使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体选民数很高的比例”。(《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北京日报》1953 年 4 月 3 日,第 1 版)

1954年1月14日,北京市关于动员选民积极参选时指出:“投票阶段工作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能‘使参加选举的人数占全体选民数很高的比例。”(《关于投票前后各项准备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5)

1954年3月初,东郊区(今朝阳区)在动员选民时则进一步制定了较高的投票率指标:“使参加投票的选民达到很高的比例,占选民总数的百分之九四点五五”。(《北京市东郊区普选工作总结》,朝阳区档案馆,案卷号:2-1-104)

二、候选人产生过程中优先保证干部和工人

由于这次普选采取的是等额选举的方式,即选几名,提几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基本上就是投票中要选的代表,只要候选人确定,那么投票和选举结果就是水到渠成。因此,对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在此次普选中至关重要,那么,此次普选的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呢?

提名代表候选人时干部优先,引群众不满

按照53年选举法制定的选举规则,候选人一般都应出自其所在选区。但北京市委为了考虑重要干部或人物,将有些人物安排在非本选区。选民群众对不住本选区的机关干部在本选区应选很不满意。比如西单区进行候选人提名时,一小组长说:

“杜区长威信高(杜若),哪都可以选的上,咱们这个选区好几千人,连个代表都选不上吗?咱们这个选区就出七个代表,再来了三个区长,还有两个市长,咱们就别出人了,要找市长门口有岗,连门都进不去,怎样和我们联系。”(《关于普选在酝酿候选人阶段发现的一些问题和我们处理意见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小组长说的也不无道理,但与区委的意图相违背。

12月30日东单区西裱褙胡同选区试点,选民小组长在小组会上说:“主要是选本选区的,他们更可以代表我们意见,区政府首长距离这么远,也是有些不方便。”(《东单区各选区提候选人的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2)选民对此说:“上次所提的机关干部太多,要考虑社会上有声望的人能否为我们西裱褙办事。”(《北京市城区基层选举中选民动态》 ,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工人代表的比例大幅增加,街道居民选举权严重缩水

除了干部在提名候选人时受到优待之外,北京市选委会也要求:“今后作为城市基层政权的区代表大会应该在代表成份中体现工人阶级的领导,因而应该适当增加工人代表的比例”。(《北京市普选工作典型试验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1953年10月10日,西单区根据市选委会的要求在《在区代表大会中各界代表所占比例的初步意见》中规定:“工人阶级成份所占比例不能低于代表总数的 30%。”(《在区代表大会中各界代表所占比例的初步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依照以上原则,西单区的代表名额初步分配如下:


当时西单区各类工人合计约20330人,区委认为“如按已确定1300人产生代表1人记则应产生代表15名”,(《关于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工人代表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但上表数据显示,工人阶级的代表是53 人,比按选举法规定的一般代表人数多出38人,街道居民身份的选民要远远多于工人身份的选民,而其代表名额反倒比工人代表名额少11人,可见因为工人受优待,街道居民的实际选举权大幅度缩水。此外,西单区不是工业区,文化教育单位比较多,但文教卫生方面的代表还赶不上工人代表名额的一半,这更凸现工人阶级的优势。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工人阶级内部亦有区别,《意见》明确指出:“工人代表中产业工人应多于一般工人……国营工厂工人不应少于私营工厂工人。”(《关于我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的工人代表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选民对于大量增加干部和工人的代表数很不满,认为这样选举不够民主,有选民明确说:“我们不是选满意的人,是选必要的人;不是选我们认为必要的人,是选你们认为各界的人。”(《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和意见》,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事先拟定内部名单,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当选

重点试验期间,西单区委认为“因大城市的阶层比较复杂……由党委统一领导,依靠党员保证完成普选工作是这次普选的关键。”(《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选民小组成立前,西单区委向市选委会主席刘仁请示候选人提名问题时指出:“在提候选人以前,召集选区的党员负责把党内已准备的初步名单适当向党员分配,以便党员在选民小组中与选民进行充分的酝酿。”(《关于代表候选人提名问题的确定具体办法》,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这说明,在候选人提名以前,区委预先准备了一个初步候选人名单,这个名单“首先由区委和区级人民团体的党组提出名来”。(《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党内准备的代表候选人名单,绝大多数是要求保证在选民小组会上被提出的,区委对这个名单修改的原则是:“一般方面(各阶级、阶层、系统等)不变,具体人可变”。(《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区委预先拟定名单中主要是工人和干部。有的不在本选区但必须保证的干部,必须安排到别的选区应选;区选委会将这些应选干部代表安排在工厂、机关、学校较多的地区,以便保证当选。

名单内的候选人,通常采取党员带动群众的方式提出:“事先在党内考虑一个候选人名单,分别布置给各选区的党员,和群众一起自下而上地自选民小组中提出。”(《北京市西单区选举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同时,西单区委要求,不要将党内准备的全部名单过早的布置到所有党支部,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党内准备的名单投下去之后,不是群众所拥护的人,再从党内布置更改名单。同时减少发生失密现象。”(《北京市西单区选举工作总结》,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由于片面贯彻名单,完成任务,“干部在讨论、酝酿候选人名单过程中主观,不听取和考虑群众意见,反复说服群众,要群众选联合名单,甚至批评群众‘狭隘’、‘片面’、‘本位主义’、‘胡同观念’”。(《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有些民众提名的候选人,即使是选区工作组组长、分选区工作站站长或选民小组组长,由于不是中共党员,他们多被排斥于党内名单贯彻程序之外。因此,有居民说:“这次是命令选举”。(《关于普选试点工作中的几个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4)

党内事先拟定名单的现象并非特例,普选全面展开期间,东单区委某选区还曾发生过两起党内名单泄密事件。

党内名单的重要性从选举结果中便可以看出,西单区全区拟选举 167名区人大代表,其中 90%以上的名单都由政党预先拟定,结果,当选的代表中,被选民更改的也不过占代表总人数的15%。

严格限制街道积极分子当代表

普选期间,各区启用了很多积极分子为选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积极分子多是地方精英,以治安保卫委员、妇女委员、卫生委员、宣传队长及抗美援朝会主任等身份居多,性别上妇女居多。

政府对积极分子的态度和政策很矛盾:一方面动员“积极分子担任基层选举的指导工作与技术工作”。(《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计划要点》,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5)另一方面对于积极分子当代表则不大认同。西单区重点试验期间,区委是不希望过多的街道积极分子当选为代表的,因为他们会占了党内名单,而且他们也不在区委所要保证的名单范围之列。而有些街道积极分子又担任选民小组的组长,掌控着小组的话语权,很容易当选代表。所以,区委要保证党内预定的候选人名额,就必须挤压街道积极分子,西单区委认为:

积极分子怕干部挤了居民名额,有的对干部跳选区应选有些抵触情绪,积极分子之间你争我夺,狭隘的地域观念,闹小团体等,因此必须抓紧教育工作,将广大群众从积极分子影响下解脱出来。(《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在候选人提名阶段,市委和区委主要通过访评比代表候选人的方式将积极分子比下去。如积极分子郭某经过评比被淘汰,在候选人正式名单公布后就说:“当初就不应让群众提我名字,提出来比了好几次,让人家给比了下来,这多难看,还让我怎么工作。”(《北京市东郊区关庄乡普选试点工作中由划分选民小组至工作结束的情况总结报告》,朝阳区档案馆,案卷号:2-1-105)这种做法令积极分子异常尴尬。

在各党派、团体对选民初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协商的过程中,对街道积极分子也进行了有意挤压。工作组有意不邀请积极分子参加协商,或者将他们放在最后协商,有的甚至将一些群众拥护的积极分子协商掉。如东四区“把容易引起争论的街道积极分子放在最后协商”(《城区选举提候选人阶段综合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马市大街两选区有两个积极分子各有群众拥护,争论不下,结果都未列入协商名单”。(《城区选举提候选人阶段综合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当然,这也引起一些选民不满。“西四一选区硬将两个提名人很多的积极分子协商掉,部分选民有意见,并有人到法庭控告。”(《普选情况十一》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对于市委和区委在候选人提名中抬高干部、工人代表,打压积极分子代表的做法,积极分子感到不满甚至予以强烈抵抗。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和区委采取了软硬两手政策:对于政治没有问题的,要求工作组“团结和教育街道积极分子,稳定他们的情绪,以座谈会等方式晓以大义,争取他们继续努力工作。”(《西单区普选试点第三阶段的工作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而对于一部分散布谣言,阻止、破坏候选人提名工作的积极分子,区委则要求:

对罪行重大的,由选举委员会建议公安系统把问题弄清楚后,在群众中揭发其丑恶面貌,并依法处理,藉以兹教育群众,对于原来反动身份已经证实,介乎可管制可不管制之间的,在普选中兴风作浪,乘机捣乱者,予以管制,即剥夺其选举权;对反动身份严重,在普选中又肆意破坏,经慎重研究后,建议人民法庭根据选举法依法办事,必要时可开群众会进行处理。(《关于市法院普选人民法庭的宣传问题和使用积极分子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3。)

通过评比和协商等方式,候选人名单比选民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少了近一半,其中落选者大多为街道积极分子,最终的候选人主要集中到区委所要保证的名单上。西单区委认为:“这样就达到了我们的要求——既让群众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又贯彻了党的领导”。(《西单区普选工作中几个主要问题的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1-6-823)

协商候选人时多途径限制内部名单外的候选人

选民提名候选人结束后,要由各党派、团体结合各选区部分选民代表组成的协商小组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产生最终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协商期间,为了保证内部拟定的候选人名单得到落实,区选委会采取多种手段对民主党派和选民自由提名的候选人(包括积极分子候选人)进行限制。

1、缩小协商范围

西单区重点试验期间,区选委会在提名前没有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基层组织仔细研究,只是与其负责人进行协商,就提出来了,有些基层组织人员根本不知道。对此,工商联成员产生了不满情绪,西单区工商联一个常委说:“什么党派协商,工商联提出傅静忱时我就不知道。”

2、通过邀请群众参加并提出反对意见等方式将人民团体提名的一些代表协商掉

西单区重点试验期间,针对由工商联提出的一些不是党要安排和保证的资本家代表,区选委会就邀请本身不欢迎资本家的街道居民参加协商,让其提出反对意见,将名单外的资本家代表淘汰掉。

3、让干部冒充选民代表参与协商,主导协商过程

西四区为了使协商顺利,把许多机关干部选为无组织居民的代表,冒充选民代表参加协商,造成协商干部与街道居民严重对立或协商时冷场的尴尬局面。前门区邀请列席的代表,党员、团员、机关干部很多。协商中,如果有一普通选民代表对一个候选人提出异议,党员、干部群起而攻之。宣武区也出现了这种情况:

“宣武区牛街选区在协商过程中,主席有急于求成的思想。主席本人发言太多,并用眼光或口头‘点将’,以代表的广泛性为由拒绝了选民群众甚至一些干部的意见。崇文区某选区协商时,居民代表提出一个联系群众好的保健站站长(不在党内名单内)为候选人,当即遭到协商及列席代表中党、团员和干部的一致反对。表决时,该代表说,‘我有我的权利,我弃权’。”该主席说:“协商达成协议。”(《普选情况十三》,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

前门一选区协商候选人时,居民列席代表康玉英说:“贾某搞卫生时,连自己的门口都不扫,作(做)事先斩后奏,……还搞小圈子。”(《普选情况十三》,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话刚说完,干部就纷纷起来驳斥她的意见,康就不说话了。这时,青年团一代表表示:“我觉得这七个人(候选人)都很好”。(《普选情况十三》,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此时,协商委员会主席也没有征求其他相反意见,就算通过了。

三、投票时写票环境不理想,过分追求高投票率

按照选举程序,投票对选民来说是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最重要时刻,53年北京市普选中选民是在何种情况下投下庄严一票的呢?

写票时有人监看,代写人有违背选民意见的行为

北京城区的投票统一定在54年1月24日进行,投票方式采取的是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郊区农村在3月中旬左右先后展开,主要采取的是举手表决的方式。

1、监选人干涉投票人填写选票

写票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选民是否可以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也影响投票的民主性,因此,写票环境要秘密,选民写票时要不受干涉。那么当时的写票环境如何呢?

据市选委会办公室反映,投票当天“个别选区有工作人员看着选民划票。”(《投票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有的投票站中,少数监选人有过多干涉选民投票的现象。“西四区弓弦胡同选区,有的监选人看了选民的票以后才叫投,选民提出抗议”。(《普选情况十五》,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郊区石景山区龙村、白庙村“一老太太向代书人小声说不同意选票上某一候选人,要另选别人时,在旁边站着的监选人,就大声说:‘你大点声说’。”(《石景山区龙村、百庙村进行投票选举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

东四区一选民反映:“写票时有人看着。”(《石景山区龙村、百庙村进行投票选举情况》,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崇文区发现一积极分子(老太太)给四五个选民每一个小条,上写四个代表候选人,叫代书人照小条上写的名画圈。”(《普选情况十四》,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对此,参观投票的外宾中有一个苏联人说:“你们投票不够秘密,写票时都在一起。”(《普选情况十四》,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这表明,建国初期普选时的写票环境不够理想。

2、代人写票者不完全按选民意见写票

《选举法》第 55 条规定:“选举人如系文盲或因残疾而不能写票者,得请其他选举人代写。”(《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5 页)北京市普选中有多少人需要代写呢?让我们看一下当时北京市的人口文化程度统计情况。

解放初北京市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总共91万,文盲大约有122万,也就是说当时北京市民一半以上是文盲。由于建国初中共忙于城市恢复和重建工作,大规模的招生和教育计划工作还没正式开展。据北京市人口志统计,54年北京市人口是339万,比50年多了100多万,即便增加的人口全是受过教育的,普选前文盲人数也要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在文盲人数比例人数如此高的情况下,代书人能否按照选民的意愿写票对此次选举是否民主至关重要。

然而,普选中代书人不完全按选民意见写票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选举站,代书方式简单、生硬,群众影响不好。有的群众不全部满意联合候选人名单上的候选人时,代书人就硬着一再解释,要其全部同意,甚至有个别代书人当场记下不按联合候选人名单投票的个别选民的名字。”(《普选情况十四》,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西裱褙胡同选区,有的代书人在选民已提出要选谁以后,仍向其再三解释正式候选人名单,选民不满。”(《普选情况十五》,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高投票率真相

因为投票过程追求高参选率、高投票率,并要求各级按期完成任务,所以,在宣传、投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强迫命令问题。

在前门区有的选区,“工作组向选民小组长布置:‘分片包干,动员投票。’许多组长即表示‘保证’本组选民‘百分之百的投票’”。(《普选情况十五》,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香炉营选区工作组长见投票当晚九点多还有几十人没来投票,就决心‘最后来一次海底摸鱼’,藉口调查投票日在京人口又进行了一次动员。”(《普选情况十五》,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瓜市营房菜贩小组长赵长喜对该小组的十几个菜贩说:“人人有责,必须要去,就是歇一天工也要去。”(《西单区普选的情况和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

丰台区某选区“为了达到选民参选占很高的比例,用流动票箱流动了两天”。(《丰台区普选工作总结报告》,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9)

积极分子在动员选民参加投票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走形的情况:

“宣武区烂漫胡同选区,夜里十一点还有十几个街道积极分子到各处‘动员投票’。宝安寺选区一街道积极分子,深夜六次去按选民家的电铃,把已睡觉的选民拉出来投票。”(《普选情况十五》,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21)

抄手胡同东选区有的积极分子对群众宣传:“谁不去,谁就没有选举权!”(《西单区普选的情况和问题》,北京市档案馆,案卷号:1-6-818)

从投票结果看,这次北京市城郊区基层选举,全市选民参加投票的比例,城区达到98%以上,郊区达到 95.24%。全市共选出区人民代表大会2118 名。1954年8月10日北京市选举委员会公布全部代表名单。8月21日北京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彭真、吴晗、梅兰芳、梁思成等 28 人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第一次普选运动结束。

结语

53-54年的普选运动的一些操作规则如等额选举、追求高投票率等一直沿用至今。60年后的今天,我们怎样才能选出真正代表民意为民争利的人大代表,依然是个难题。手中的选票在多大程度上是自己的,是有用的,这决定了选举的实质。

作者:娄红乐,选自:腾讯历史,资料来源:吴继平《当代中国第一次普选运动研究——以北京市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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