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反右運動中把右與反、壞生硬掛鉤

《新史記》柳江


(續前)1957年反右運動開始後,毛澤東在一個批語中,要求公安機關“嚴密注意敵情動向,尤其要注意農村敵情動向,使右派分子在工農群眾中徹底孤立起來”。

公安部於8月底9月初在北京召開全國公安廳、局長座談會,認為在“整風”運動中“客觀上形成了右派分子與反革命相呼應、海外敵人與國內敵人相呼應的局面”。其特點是:“反革命(右派)分子搞宣傳、搞組織、搞武裝活動,地主富農分子煽動農民鬧事、退社,搞反攻倒算。”會議要求“進一步再給殘餘反革命勢力一次有力打擊”,堅決地“逮捕一批,管制一批,勞教一批,批鬥戴帽子一批”等14項措施。毛澤東批准公安部計劃,會後不到三個月時間,全國逮捕的人數大大超過1956年全年的總和,僅被判處管制的人數就有120萬人之多。

3,大躍進使得第二次鎮反進入高潮。

1958年,按照毛澤東批准的公安工作計劃要點,為了總路線、大躍進和人民公社“三面紅旗”的發展不受干擾,鎮壓反革命運動再起高潮,各地一律用以下四仲辦法嚴格控制社會:
其一,要求公安機關“把應該逮捕的人逮捕起來,把應該拘留的人拘留起來”,於是,從中央到地方,層層下達捕人的計劃和指標,要求對那些反抗抵制人,和暫時沒有反抗、抵制而將來有可能反抗、抵制的人,有可能犯罪和潛在犯罪的人,統統關進看守所、拘留所、勞教隊、集訓隊,不讓他們有反抗的機會。拘、捕人不再是政法機關一家的事,黨委、政府、人民公社甚至生產大隊領導人都有權決定捕人、抓人,公社也可以組織勞改隊。

其二,1956年3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壞分子解釋及處理政策界限的暫行規定》,把“政治騙子、投敵叛變分子、流氓分子、品質極端惡劣的蛻化變質分子”定為“壞分子”。從此,社會上的階級敵人就增加了“壞”這頂帽子。對出身好的農民,因抵制人民公社、抵制“大躍進”、抵制共產風、抵制吃食堂等等行為,給他們戴地主、富農帽子不合適,就戴“新生的反革命”和“壞分子”帽子。

其三,人民公社按照“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的原則,要把社員死死控制起來,由幹部嚴格管理。從事農業生產、大煉鋼鐵、興修水利的各種勞動場所,都有民兵看守;有的地方男女分開住宿,夫妻不能過正常生活,稍有不滿者,即遭到批鬥,甚至戴上“反革命”、“壞分子”帽子,或送到勞改隊。公共食堂普及後,社員家裡鍋碗盆勺被沒收,或拿去煉鐵,稍有反抗行為,動輒不給飯吃,逼得他們不得不就範。也有被逼急了鋌而走險進行犯罪活動的。僅1959年8月到1960年1月,安徽省就發生食堂投毒案46起。另外發生9起兇殺案件,其中一次,社員餓極了,到食堂搶飯吃,遭到阻攔,殺死公共食堂管理員、炊事員共15人。

其四,就是全國廣設收容審查站。1958年到1960年底,國務院、公安部先後發出4次通知和1次電話會議,要求全國各地,做好收容遣送工作,不要讓農民盲目流入城市,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影響國家形象。收容遣送惡法一直執行到2003年,大學生孫志剛被打死才被取締。

《二卷》寫了少許三大改造以來尖銳的社會矛盾,但是,對毛澤東批准,公安部執行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刻意隱瞞,隻字未提。(《新史記》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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