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5日 星期四

被《二卷》隱瞞的全國第二次鎮反運動

《新史記》柳江


(續前)《二卷》忽略不計的政治運動比比皆是,對1955年發動的持續三大改造和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過程中的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卻是刻意隱瞞。

1,毛澤東三大改造中指示二次鎮反。

毛澤東急風暴雨形式的三大改造運動,實際是對私有財產的強勢剝奪,有“三面架機槍,大路走一方”之勢。當時就不僅在黨內有不同意見,農民和工商業者,更是不願意。尤其農民,剛經過土地改革分得了田地,過上了兩三年好日子,就要把土地交給集體,不甘心,不情願,反抗鬥爭不斷出現。農民殺豬、宰羊,不積肥,不積極備耕。因為糧食緊張,1953年12月全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1954年又實行棉花統購統銷。全國城鎮實行票證供應。農民世世代代依賴的糧棉自由交易市場被取締。全國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

1955年3月21日,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說:“國內殘餘反革命勢力的活動還很猖獗,我們必須有針對性地、有分析地、實事求是地再給他們幾個打擊。”1955年4月21日,國務院召開第九次全體會議,聽取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關於《公安部1954年工作的簡要總結和1955年工作要點的報告》。隨後,公安部給中共中央打了專門報告說:“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與社會主義改造的進展,鎮壓反革命分子的鬥爭,不僅沒有緩和和減弱,而且是更加緊張和更加複雜了”;反革命分子“利用一些群眾對農業合作化的不滿和工作中出現的缺點,造謠惑眾,製造騷亂和反革命暴亂;資產階級中堅決反抗社會主義改造的分子進行報復破壞活動;一部分反動富農破壞社會主義改造和農村各項中心工作。”5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的報告,在批語中指出:“為了保衛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事業的安全”,必須“動員全黨和全體人民加強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種犯罪分子的鬥爭,嚴厲鎮壓一切敢於破壞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反革命分子和犯罪分子”,“目前,要著重反對該捕不捕、該判不判、重罪輕判和該殺不殺的右傾情緒”。全國第二次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始。
1955年——1957年,各省(市)年年都有向中央報告並獲得批准的鎮壓反革命計劃,包括捕人、殺人具體資料。所謂“反革命分子”,絕大多數都是抵制、反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農民和抵制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工商界人士。

鎮壓並沒有消除反抗。因為虛報農業生產合作社糧食產量,然後實行高徵購,用打罵、捆綁、非法關押手段,強迫農民賣糧,等到農民沒有飯吃時,又向農民返銷糧食,來回折騰。返銷的糧食少,不能維持生活,各地普遍發生搶糧事件。有的是多達幾千人參加的暴亂。參加者幾乎都是農民。1957年2月22日,安徽肥西、舒城兩縣接壤地發生暴亂,喊出的口號是“要飯吃,要土地”,“現在的政府不是人民政府”。暴亂者打死2個民警,搶奪槍支彈藥,兩縣派武裝公安聯合鎮壓,一次就打死49人。加入農業生產合作社後,農民收入大量減少,吃不飽飯,為了生存,農村偷盜事件也十分普遍。(《新史記》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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