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蔡孝乾:苏区的男女关系(上)

蔡孝乾(1908年—1982年),为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人,也是唯一随中共红军进行长征的台湾人,参与过1928年台共的创办。出生于彰化县花坛乡。

  蔡孝乾早年参加台湾文化协会,因此左倾,之后曾任公学校代用教员,后前往中国入上海大学就读,之后回到台湾。后蔡孝乾有意将台湾文化协会与台湾共产党合并。

  1928年蔡孝乾前往中国厦门,经漳州到江西瑞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且随红军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入延安,是唯一参与长征的台湾人。1945年8月,台湾籍干部蔡孝乾被中共中央派遣为台湾省工作委员会书记,成为台湾地下党的领导人。蔡孝乾于1946年7月到达台湾。但是在1950年被国民政府逮捕一周后叛变,并且供出中共在台人员,使得中共在台组织完全瓦解。

  之后蔡孝乾出任任台湾安全部门少将参议副主任,1982年病故。

一 饶有趣味的一夕谈

我们在“胜利”县工作时间虽很短促,但“胜利”县扩红突击队长金维映却很满意我们给她的支援。事实上这多半还是得力于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优异的活动。她在中共“胜利”县召开的红军家属代表大会上,以“红属”的身分现身说法,把她在瑞金和兴国的“先进经验”,以及有关红军家属切身的问题,用生动活泼的实例和富于热情的话语感动了所有与会的红军家属,当场就有许多红属响应了中共“党”和苏维埃的号召,互相写下了“挑战书”。保证开小差回家的“老公”回到红军中去。“胜利”县红军家属代表大会获得完满成果,扩红突击计画也超额完成了。后来,金维映还获得了“扩大红军模范”的奖旗。

我们在“胜利”县的任务已经完成,第二天就要转到宁都去了,那天,金维映高高兴兴地杀了一只鸡请我们吃饭,一方面表示“酬劳”,另一方面表示饯行的意思。

在苏区“红白”交界的地区买鸡并不困虽,困难的是杀了鸡,没有盐调味,实在是大杀风景。原来向苏区农民买鸡,只要表示“以盐交换”,这个“交易”立即可成;如果是用苏币,鸡就难买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金维映是拿出了二两盐交给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买到的。在盐的问题上显示了两点:第一,由于国军严密封锁,使苏区农民过著没有盐吃的生活达四年之久;第二,苏区农民普遍地抵制“苏币”,这种现象在“红白”交界地区特别严重。

那天晚上,我们和金维映痛痛快快谈了好几个钟头。我们的话题从扩红突击开始,随即转为大谈特谈红军家属问题,其中最中心的一点,就是苏维埃政府对于红军家属要求离婚采取干涉和压制的态度是不合理的。杨秀珍率真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她激动地说,苏维埃政府干么要过份干涉红军家属离婚自由,结果引起了红军家属普遍的反感,做出许多“不道德”的行为。现在许多的红军家属老公长期在部队中,家里的农活自己干,农忙的时候,不免要雇人做活;耕田队来了,对年轻的红属又要勾引,这样红军家属和“男同志”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说实在的,“守规矩”的红军家属能有几个呢?

金维映也感叹的说:连我也有点莫名其妙,苏维埃的《离婚条例》明明规定,苏维埃公民离婚是自由的,不但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即使男女任何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也可以离婚。为什么非红军家属离婚可以自由、而红属就没有这种自由呢?但红军家属在地下乱搞,年轻的红军家属没有“秘密老公”的实在太少太少了。这不就是对红军家属过份的压制所造成的恶果吗?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开腔的张荣对着杨秀珍开玩笑的说;“秀珍,妳有几个‘秘密老公’吗?”说得杨秀珍满脸通红,好久不能自适。她只是举起拳头作揍人状,要不是在金维映的面前,恐怕就要打起来了。“好了,好了,妳们在一起办公,天天见面。有无还能瞒过大家吗?” 金维映以老大姐的口气,解围的说。

因为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场饶有趣味的漫谈至此结束了。

金维映和杨秀珍的对话,在当时不免引起了我无限的感慨:也许是由于某种神祕感吸引了我,我进入苏区之后,那奇妙的、混乱的男女关系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二 性的解放

我又想起了李伯钊、杨尚昆和王观澜的三角关系。李伯钊和杨尚昆是在莫斯科结婚的,她到了江西不久,就和王观澜姘居了。在这里,无所谓“结婚”的形式,也不问是否到乡苏政府登记(苏维埃《婚姻条例》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都应到乡苏或市苏登记)。但共产党是讲求事实的。在苏区,只要男女有了“同居”事实的存在。苏维埃的法律——《婚姻条例》就承认是“夫妻关系”,登记不登记是无所谓的。李伯钊是“有夫之妇”,她在苏区和王观澜同居,并没有受到苏维埃法律的约束,可是谁都得承认李伯钊和王观澜的夫妻关系。后来杨尚昆来到江西苏区,李伯钊又弃王而就杨。李、杨、王的三角关系,只是苏区男女关系的一个典型。从这里可以看出苏区男女关系混乱到了何等程度!

在观念上说,苏区的男女关系,只能解释为“性的解放”的象征。是的:首先是经济上的“解放”,苏区的妇女和男子一样分得了土地,一个女子出嫁了,她可以把自己分得的土地带到丈夫那边去(苏维埃的《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各自的田地、财产各自处理”),苏区妇女的经济独立了,她们在经济上不再依靠丈夫了。随着经济上的解放而来的便是“性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说,苏区的妇女确确实实是被“解放”了。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任意的,只要男女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随时可以离婚。结果是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者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三 另一种方式的典型

在谈到苏区男女关系的时候,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的三角关系,又是另一种方式的典型。不过,金维映的遭遇,似乎比李伯钊要“惨”些。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而遭整肃之后,金维映即与邓小平分离。此时李维汉(化名罗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金维映与邓小平分离的同时,也离开了工作岗位——中共江西省委会(设于宁都),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嗣被派到“胜利”县担任扩红突击队长。由于她在扩红突击运动中立了“功”,因被提拔担任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由于工作关系,金维映与李维汉接触的机会多了,不久便和李维汉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一九三四—三五年,金维映随红军西窜到了陕北,仍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六年中共在延安设立“抗日军政大学”,金维映任核校女生队队长:这一段时间她与李维汉的关系是正常的。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另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她和贺子贞(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同样的运命:被送到莫斯科,名为“留学”,实为遗弃了。

选自《台湾人的长征纪录——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

2 則留言:

  1. 蔡孝乾(qian),非“蔡孝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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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谢谢指正!我们改了过来。敬请今后多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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