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彭真:人大不一定要服从党委,党委一定要服从人大
时间:2012年11月26日、12月2日
地点:高锴家
被采访人:高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原主任)
采访者:邢小群 丁东
在人大法制委员会
邢:您从1982年就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此后一直在全国人大工作,直到离休。我想请您说说在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见闻。
高:人大是议会的一种形式,代议制的一种。人大有两个功能:一、宪法规定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民意的集中代表。二、它有立法权。在立法方面,不管怎么说这几年的成绩应当肯定。我国现在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很大的进步。至于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那是另一个问题。但人大的最高权力始终没有实现。
为什么一定要开会呢?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每年定期开会,才能体现最高权力,而人大常委会是在闭幕以后行使权力。
人大代表代表谁?代表选民。人民的意志就可从各种渠道集中到这里。
有人说:我们不像西方的议会,他们是代表各自的利益集团,互相争权夺利,而我们每个代表都是代表国家利益,全民的利益。问题是全民利益是由谁认定的?是领导认定的。你个人怎么知道按照全民利益应该投票给姓张的,还是姓王的?事实上,每个国家都存在利益集团,各地区,各民族,各阶级阶层,各党派团体,各种宗教信仰,各种不同职业,都有不同利益。问题在于公开、公正、透明地处理各个不同集团的利益,要达到平衡、平等、和谐,这正是人大开会的目的。
人大不是劳模会。上个世纪90年代我到兰州,发现省煤管局一个副局长很有水平,很有见解。我说:你们省煤炭系统有两个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你参加会可以把煤矿的现实问题充分反映一下。他说,不行,名额内定选两个一线工人,他们反映不了煤矿的问题。我在煤矿那么多年,太熟悉了。第一线煤矿工人在工作面的时间是8小时,下去一趟走两小时,从地下走到地上来又是两个小时,还要花很长时间洗澡,然后再回家。上工就要用去将近16个小时,选这样的人当人大代表,他可以反映自己工作面的情况,其他的事情他不知道。因为交往的人很少。
谁当人大代表,实际上大多是领导选定的,是领导满意的人。群众只知道他姓什么,年纪多大,不知道他的政治观点。他们来开会,先是听报告,再举手或投票。分组讨论,大都是颂扬领导,或是汇报成绩,多数代表是各级官员,下级官员让上级知道我干得怎么好。开会一片歌颂,没有辩论。外地不少代表有空就溜,他们要完成本地领导交代的任务,拉关系,跑项目,跑计委、建委。不能说会上没有提出不同意见,即便提出了,媒体也不报道。于是,每年开会都是“形势大好!”
相对来讲,政协的简报有点看头,人大的简报没有看头。什么叫团结的大会?听不到不同意见的会;什么叫胜利的大会?按原计划圆满开完的会。
彭真印象
高:听说在延安时期,人们说彭真是毛泽东的好学生。他忠实贯彻毛泽东的路线,但他是有思想,有独立见解、独立人格的。薄一波在他写的《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里就讲了,彭真在七千人大会期间,1962年1月18日发言说:“毛主席也不是什么错误都没有。三五年过渡问题和办食堂,都是毛主席批的。”“如果毛主席的1%、1‰的错误不检讨,将给我们党留下恶劣影响。”次日,陈伯达就发言对彭真进行指责,说:“彭真昨天关于毛主席的话,值得研究。”薄一波在书中说:“他当时敢于这样披肝沥胆直言,是很不简单的。”
大跃进高潮时,彭真让崔月犁在八宝山附近的鲁谷村弄了两分地,搞试验田,我就在试验田里干过活,用最好的灌溉,最好的种子,深挖地,密植,农业专家帮助指导,但生产粮食也就是七八百斤。为什么搞这试验田?显然是彭真对大跃进的一个思考。1961年畅观楼会议,是彭真为代表的北京市委,对大跃进以来方针、政策的反思。文革中,“畅观楼事件”成为彭真的一大罪行。
反右派时,北师大教授著名经济学家陶大镛参加了章伯钧召集的一次座谈会,他那天迟到了,没有说什么话。反右一开始,毛泽东把这次会议称作“六教授会议”。(六教授是指:费孝通、曾昭抡、钱伟长、黄药眠、吴景超和陶大镛)不但全国所有报纸都猛烈批判,北师大也组织全校师生大会批斗。越是他得意的门生,批判得越厉害。他伤心已极。有一天,在师大体育场召开批判大会后,忽然有人对他说:有位领导要跟你谈谈。他想,大概是要下放劳动了,要处理我了。他去到主席台后面一间小屋里,惊异地见到时任统战部长的崔月犁。崔月犁两只手搭住他的肩膀,温和地说:你以前的历史,市委是了解的;你在这次运动中有什么问题,以后也会搞清楚;你要经得住考验,保重身体啊。”陶大镛说,“那时候我已经不想活了,听了这几句话,才决定要活下去。”后来我和崔月犁谈起,崔说:有这么回事。刘仁和彭真研究,认为陶大镛解放以前是进步教授,讲授社会主义,他在鸣放中,也无出格言论,只因毛主席给定了性,市里无力挽回。我了解知识分子最重视名誉,尤其被所在的学校学生批判,对他精神上的打击一定严重。这么个有学识的教授如果一下子垮了,怎么办?怕他自杀,所以,让我做些安慰工作。当时,只能说这几句话。我问崔月犁,彭真的关照是不是大棒加胡萝卜,软硬兼施?崔说:“不能这么说。毛主席搞错了,市委能怎么办?只能私下做些挽救工作。”
1957年,毛泽东鼓动知识分子鸣放,搞所谓“阳谋”。《人民日报》社长邓拓跟不上,毛泽东骂邓拓:“死人办报”。撤掉邓拓的《人民日报》社长职务,彭真却把邓拓调到北京市委做书记。这显然也是对毛泽东的一种抵制。
后来,邓拓和廖沫沙、吴晗一起在《北京晚报》开专栏,发表《三家村札记》。邓拓写的《一个鸡蛋的家当》《白开水最好喝》等杂文,讽刺了“大跃进”。文革开始,邓拓是第一个自杀的著名人士。听说他是服水银死的。水银可以使尸体笔直,表示刚强不屈。还听说,他留下了一封遗书给彭真、刘仁:“我牵连了你们,对不起你们了。”
彭真有人格魅力。我做统战工作,和老舍先生、乐松生有较多接触,感到他们对彭真心悦诚服,把彭真看作党的化身,极为信赖。“文革”开始后,老舍先生和乐松生(时任北京市副市长)先后自杀了,我认为,跟打倒彭真有关系。他们满腔热诚跟着党走,跟着他们心中的党代表走,而彭真一下子却成了“反党”头子。他们不能理解,失了信心,人生一片迷惘,自杀成了解脱。对高层领导人,我觉得不能光从表面上看。他们在党的全局利益下,在毛泽东大权独揽的组织纪律下,即使并不赞成,也不得不这么做。内心是非常复杂的。例如,拆北京城墙,使这么伟大的文物毁于一旦;再例如,彭真在1957年前后说过政法部门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等等,都是错误的。但这是不是他的本意,还是服从组织决定不得不如此呢?到了“文革”,他是忍无可忍了,他坚持“批学阀”,反对刊登姚文元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坚持“真理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保吴晗等人,很有义气和骨气。他明知道得罪毛泽东,也不顾了,成为“文革”第一批被打倒的党和国家领导人。
“文革”以后,彭真任法制委员会主任,他对全体干部讲:我在国民党时期被关过四年半监狱,在共产党领导下却被关了八年,建国前,我的很多好战友牺牲了,被敌人杀害了,可是,建国后,也有好几个战友死在自己的监狱里。从进监狱的第一天,我就一直在想:这些事是怎么发生的?主要是没有法制!一次习仲勋和彭真谈话,习说:要有一个制度,有一种力量能抵制得住像文革这样的压力就好。彭真说:“建立法制,就能抵制住各种违法的压力。‘文革’是极严重的错误,今后决不许重演。”
彭真在六届人大当选委员长,在立法方面起到很大作用。我在人大十年中,先后参加了《民法通则》《继承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出入境管理法》《义务教育法》《人大议事规则》《选举法》等10多个法律的研究和制订,也曾多次参加研究撰订迄今尚未出台的《新闻法》《出版法》和《结社法》等法律草案。彭真在法制委员会时拼命工作,头一年出来五个法。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修改草案,半夜十二点后把稿子送彭真家里,他总是连夜进行修改,第二天清晨就把稿子退回,进一步研究修改。一次他发烧,中央开会讨论《刑法》,他让护士打了退烧针,坚持参加会。
彭真在人大常委会上,再三强调: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常委是它的常设机关,我们是集体权力,没有个人权力,退下来的部长到常委会来,要记住我们现在不是行政人员,没有任何行政权力。但是,我们一百四十几个人大常委会委员要集体决定国家大事。这是多大的权力啊!
现在有人提出:人大必须确保党的主张,通过立法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确保党提出的领导人选在人大会议上通过。还说,人大是党的工具,凡事听从党的指挥。按照这种说法,党委的意见,人大必须确保通过,那么这样的会就是“走过场”,这样的决议就是“橡皮图章”。这跟彭真主张的“充分讨论,民主决定”是不一样的。彭真还说过,人大和党组织的关系,政治上服从党的领导,主要指政治方针和思想的领导,但组织上不是从属关系,并没有一条规定说人大一定要服从党委。反过来,人大的决议,所有的人都要服从,共产党员不例外,党委不例外。
在彭真主持法制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期间,立法工作很活跃。法制委员会集聚了一批在“以法治国”的同道,业务骨干大半是解放前清华、北大、师大等大学毕业的老大学生,包括6位改正的“右派”。他们都有较高的知识水平,敢说敢为。社科院的王家福研究员曾评论说;“我感觉法制委员会的很多同志,有一股志在必得的使命感,是一种非常可贵的精神。”那时,法律委员会的组成就很有意思。副主任张友渔和雷洁琼曾多年任职燕京大学教授;副主任宋汝棼、项淳一都曾经在燕京上学。他们既是老革命,又是知识分子,思想活跃,敢说敢为,每次开会讨论都很热烈,什么意见都提,言无不尽,滔滔不绝。我觉得那是个立法的春天。后来再也见不到这样热烈的讨论了。
关于习仲勋
彭真同志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后,法制委员会主任改由习仲勋副委员长兼任。他领导我们组织起草《民法通则》。先后搞了几份草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反应都不够好,主要认为草案文字“法言法语太多,看不懂”。一次仲勋同志找我们几个民法室负责同志讨论。有人说:“提这些意见的人,不懂起码的法律知识,可以不理他们。”仲勋同志听了很生气,说:“有不同意见是好事情,对不同意见应当欢迎,我和他们一样也不懂法言法语,就不能改得明白通俗一点吗?定出法律来大家看不懂,这样的法律能普及吗?”他当即邀请语言学家吕叔湘来参加会议,当面要求吕老帮助我们修改,并指定我(由于我当时是民法室负责人中较年轻的)把草案和有关资料送吕老家去,按吕老意见修改。仲勋同志说:“你听吕老的,他是语言学家;不要听我的,我不懂!”一个堂堂的副委员长、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这样高层领导负责人,当众说“我不懂”的,仲勋同志是第一人。后来,我去了吕老家三天,他把草案一字一句地斟酌修改,改掉了不少重叠的或含义不清的字句。
第一次讨论《民法通则》草案,是个大热天,人民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开足空调很凉快,而我们办公在四楼上,为节省用电,不开空调,个个汗流如雨,民法室负责人中,当时唯有李由义称得上法学家,他是被公认的北大法律系“四大才子”之一,对《民法通则》的制定极为热情,又极为认真,为了向仲勋说明有关情况,从凉爽的一楼到火热的四楼上下四次,突然因脑血栓昏厥在会议室门口。仲勋同志立即站起身,呼叫着:“快用我的车送北京医院抢救!!”他急得说话有点结巴了。正是由于坐了他的车,交警看到立即开绿灯,李由义同志被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北京医院抢救室,挽回了生命。李由义送医院后,习仲勋还情绪沉重地对大家说:“是个人才啊!可别出了事啊!”他的诚挚,让人感动。
关于傅冬菊
傅冬菊是傅作义将军的女儿,她和崔月犁合作创造了战争史上的一页传奇。
冬菊和爱人周毅之都是中共地下党员,原在天津《大公报》任记者。北平围城期间,地下党把她调来北平,做争取傅作义的工作。当时,国民党中统对傅作义监视极严,崔月犁负责和她联系,每次见面都冒着很大风险,但他们几乎每天都能见面一次,傅冬菊把傅作义每天做些什么,都详详细细汇报,崔月犁当天就用秘密电台传给北平城外的解放军大本营。聂荣臻司令员表扬说:“你们对傅作义的动态了解得真清楚,战场上像这样迅速、准确地了解敌军最高指挥官的动态乃至情绪变化的,在战争史上是罕见的。对我军做出正确的判断,下定正确的决心,进行正确的部署,具有重要作用。”
我是1951年认识傅冬菊的。那时,有一种不健康的言论在革命队伍中传播,说什么“老革命不如新革命,革命不如不革命”。说傅作义兵临城下,为保命投降,却当上了水利部长,连他的大小姐也沾了光。傅冬菊气得找崔月犁诉苦。事后,崔月犁说:有的农民参加了革命,是为了“三十亩地一头牛”;傅冬菊参加革命完全是为了国家,为了革命。她真诚热情,是个好党员,优秀情报员。即使是傅作义,他是几十万军队的统帅,围城时要走也容易,但为了千年古都不遭毁灭,为老百姓和老部下的生命安全,他起义了,“对人民立了很大的功”,这是毛泽东说的。
后来,傅冬菊在《人民日报》任北京记者组组长,写出很多好文章。一次,她来北京市委采访,回身离开时,刘仁叫住她:“等等,傅冬!”傅冬菊站住了,刘仁快步上前,把她衣服领子后面上的一根小树杈子轻轻摘下,说:“它会扎着你的。”刘仁是叱咤风云几十年的地下斗争领导人,日寇和国民党特务机关都畏之如虎,对傅冬菊——一个年轻的部下如此爱护,像是老大哥对亲妹妹一般。这虽是一幕细小的情景,却长久地留在我脑中。
关于李葆华
李葆华是李大钊的长子。解放时任北平市委副书记,后来调水利部任党组书记。“文革”前在安徽任省委书记、省长,以艰苦朴素闻名,爱护老百姓,被老百姓奉为“李青天”。但在“文革”中也遭到造反派的围攻。
1985年整党,主要查“文革”中的问题。高层的意思是,“凡是造反派头头,一个不能用。”我所在的民法室,有个干部叫吴崇其,曾在1967年任安徽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大家认为他是造反派头头肯定无疑了。但他自己解释说:“我是听从省委书记李葆华指示组织的红卫兵,怎么说我‘造反’呢?”在当时的气氛下,百辩难明。为对一个同志的政治生命负责,我千方百计找到李葆华家的电话,他答应见我。
那时,李葆华刚从财政部长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职位上退下来。这位全中国管钱的最高官,住的却是一个普通的小三间。进客厅,唯有李大钊亲笔写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一副对联耀眼,其他如沙发、桌椅、电视机都很陈旧,窗子上的纱帘都有几处破洞,地上铺的是北戴河出的草编的地毯,我觑了一下里屋(卧室),只见床还是上世纪50年代那种木板床。真是廉洁得不可想象!
葆华同志说:吴崇其的红卫兵确实是我组织的。那时安徽的造反派红卫兵把省委机关包围起来,我们没法工作,就想了这么个办法,也组织一个红卫兵,让他们保卫省委。经费和驻地都是我批准的。组织部选了吴崇其做这个红卫兵的司令,我不认识他,但也是我同意了的。不久后,我还是被“打倒”了,被迫游街,这天才见到吴崇其,他被扣上“坏分子”帽子,游街时还上了手铐,而我们几个省委负责人只是戴上“走资派”帽子,没有戴手铐,当时我就觉得很对不起这个年轻人,委屈了他。“文革”后,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当面向他道歉。现在正好,你来调查,我正式声明:这个红卫兵是我们组织的,是完全错误的做法,主要是我的责任。如果需要,我可以写书面检讨。
我把找李葆华调查的情况向整党领导小组汇报,吴崇其的问题解决了,大家都很高兴。吴崇其感谢我为解决他的问题做调查,我却感谢他为我创造了拜访李葆华的机会。我亲眼看到了掌管亿万财产的“财神”这样俭朴,这样诚实。
关于许德珩
许德珩是九三学社的创始人。191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五四运动时,他是学生领袖,撰写过《五四宣言》,是著名爱国进步人士,1979年加入共产党。1980年至1982年,起草修改宪法时,他是“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在最后一次修改委员会开会时,主持宪法修改工作的彭真亲自朗诵草案条文,念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一句时,坐在主席台一侧的许德珩插嘴说:“应改为工、农和知识分子联盟”。彭真解释:“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工农联盟已经包括知识分子了。”随后,彭真又从头念这一句,念到此处时,许德珩再一次又插嘴:“应改为工、农和知识分子联盟。”彭真再一次耐心解释,许德珩才默然无语。
“1982年宪法”(草案)提交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时,赞成票3037张,弃权票3张,弃权者中很可能就有许德珩。讨论决定国家大政方针,有不同意见是好事情,个人坚持己见也是好事情,历史将会做出正确判断。许德珩当时已年逾九十,他的坚持,使我至今难忘。
关于张友渔
北京解放时,彭真任市长,张友渔任副市长,当时只有他一位副市长。他1927年加入共产党,1931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大学社会学部,曾任北京《世界日报》总主笔,重庆《新华日报》社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北平大学、中国大学、燕京大学教授,学识渊博,年事已高,但对法律的熟悉,无人能及。1985年讨论《义务教育法》时,他坚持不同意当时国家教委主任批示的草案中关于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收杂费”的规定,他说:“如果可以收杂费,将是无底洞。”何东昌来电话说,这是国家教委主任上任后批的第一个文件,最好不要退回去。当时人所共知,国家教委主任是高层领导属意的“政治新星”,要维护其威信。张友渔说:“草案规定有错误,为什么不退?”人大教委的领导也劝张友渔:“暂时同意了吧!以后再修改”。张友渔凛然说:“我服从多数人的意见,但是要把我的意见记录在案。既然称为义务教育,就应不收任何费用,还应该提供书籍、午餐等等,否则,不如改称《小学教育法》。
对于《新闻法》他明确主张,必须以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为宗旨。限制条款是例外,目的也是为了保证自由。他反对出版前审查,主张出版后如违法进行追惩。报刊媒体是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载体,决不能制定违反自由、限制自由的《新闻法》。
王光美的一句话
王光美去世前住在木樨地22号楼,和崔月犁隔门而居。一天,我见到她,异常消瘦。我在上世纪50年代多次见过她,她曾经骑一辆女式自行车,穿着背带式工装裤,来市委统战部看望崔月犁,和大家嘻嘻哈哈,完全是女学生派头,一点没有架子。几十年不见,苍老得快认不出了。我趋前向她问候,说些慰问的话:“少奇同志的冤案平反了,我们永远怀念他。”王光美严峻地看着我,一字一顿地说:“不!少奇同志还没有得到彻底平反,他是被陷害死的。”我一时愕然。等王光美离去之后,我才慢慢体会到她的意思:少奇是被陷害死的,陷害的含义是无中生有,捏造罪名,置人于死地,少奇同志身为国家主席、党的副主席,为革命立过巨大功勋,却被扣上叛徒、内奸、工贼的罪状,他是被蓄意制造假证据陷害死的。这样震惊世界的罪案,至今没有深究,平反怎么能说彻底呢?
1946年,国共和谈期间,叶剑英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北京部分设在翠明庄(东华门附近)办公,急需要英语翻译,特别提出不要中共党员,避免国民党特务对有关人的怀疑。崔月犁熟悉王光美一家,她的一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是中共地下党员,她思想倾向中共。就找她希望帮助中共代表团解决翻译的燃眉之急。王光美当时辅仁大学毕业,正准备去国外留学,听了崔月犁的话,毅然参加了中共代表团工作。1947年国共内战严重,中共代表团撤回延安,王光美跟着去了延安,在延安入了党,后来和刘少奇恋爱结婚。
胡乔木起草修改宪法
邢:您刚才提到胡乔木对宪法的看法,您可以说说对他的印象?
高:据我所知,1980年9月,宪法修改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决定设立秘书处,由胡乔木任秘书长。但是后来,乔木身体不好,需要休养,从1981年7月起,宪法修改工作改由彭真主持。在胡乔木主持期间,曾提出一个报告《关于修改宪法的几个问题》。报告中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成为真正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但是现在人大代表人数过多,不利于大会讨论决定问题,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因此,可考虑分设“地方院”和“社会院”。“地方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少数民族的代表组成。“社会院”,由各行各业的代表组成。两院人数相等,每院六百人,任期相同。享有平等的权力。这样,可以使代表们更好地从各方面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仅能对政府起监督、制约作用,而且两院可以互相制衡,使通过的法律更为严谨、准确,实行的监督更为有效。
后来,考虑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来只有一院制的传统,如果搞“两院制”,协调起来非常麻烦,没有采纳乔木的这个方案。
关于我国是否建立联邦制,早在1949年建国前夕召开的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就讨论过了。那时,很多人认为,苏联是“联邦”,我们应当效仿苏联。李维汉提出,苏联的各少数民族占总人数的一半,而我国的各少数民族加起来才占到全国人数的百分之六,苏联的情况和我国的情况不一样。我们应当成立统一的人民共和国,同时,实行民族区域地方自治。会议采纳了李维汉的意见。
由此可见,“两院制”和“联邦制”都是可以讨论的。宪法是我们全国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团体、各行各业组织的共同的根本活动准则,宪法的规定必须遵守。但是人们对宪法是可以讨论的,是可以研究修正意见的。随着时代的前进,宪法也将与时俱进,进行必要的修正、补充是必然的。如果想都不准想,还能进步吗?
在1982年宪法通过前半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胡乔木负责修改制定新党章。这个党章在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此以后,每届党代会修改党章,都明确规定这一原则。胡乔木1982年9月在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还明确说:“党是国家和人民的领导力量,但它并不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党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他为制定1982年宪法是做了贡献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
高:我在上世纪50年代做过北京市人大的工作。80至90年代做全国人大的工作,前后20多年,对人大制度有些想法。
有人说,我国人大和西方议会必须划清界限,根本性质不同。有人说,人大不是议会。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各国议会有一院制,也有两院制,我国人大是议会的一种形式。我国人大代表团和各国议会互相访问,参加了国际“议会同盟”,委员长去年就出国参加了“世界议长会议”,这都说明我国人大是议会,名称不同而已。所谓议会就是代议制,由少数人代表各阶层人民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议会起源于英国,历经七百多年的演变,证明是代表民意的好方法,各国竞相仿效。现在世界各国几乎都建立有议会,当然,有的是真民主,有的是假民主。但是不可否认,西方各国议会在限制、监督权力方面确实起到了作用。以美国为例,它是头号资本主义国家,总统兼海、陆、空军总司令,可说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但尼克松仅由于“水门事件”,议会就逼使他辞职,告诉他如不辞职,将立即启动弹劾程序,有可能落得刑事处分。尼克松闻听后马上乖乖放弃总统权位。克林顿的“莱温斯基绯闻”,在普通美国人生活中是小菜一碟,但国家对总统的道德要求很高,更不许说谎。于是,全世界都在荧屏上看到堂堂美国总统在议会的逼问下,含泪承认“犯有不正当的性行为”。毛泽东说过: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的。可以肯定的是,像中国的反右派、大跃进、文革的疯狂,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主要是由于议会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当然,还有言论自由、舆论监督。西方议会有历经数百年的运行经验,这么大的优越性,我国人大应当学习和借鉴他们好的经验。
但是,我国人大确有“特色”,需要研究解决。建国初期,我党力量还较小,党员代表占少数时,人大开会决定政府方针是按照世界各国通例办的,即党员代表统一按照本党的决定和指示投票,违反本党指示就得退党。但我国现在的情况和外国比较和建国初期比较,大不相同了。全国现有8000多万共产党员,在全国人大代表3000人中,中共党员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如果党员代表都按照党的指示投票,也就不要开会了。会前早就定局,每年花几千万元经费开会只是装样子,走过场,干脆开党代会通过决定国家大事,人大根本不需要,是个多余的机构。但是,如果进行一些改革,人大这个制度还是有利于人民民主,有利于集中人民的意志,我初步想到下列各点:
(1)应当恢复实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三三制”,即中共代表限制为三分之一,进步人士和各界非党成员各占三分之一。
(2)中共党员代表各自代表选区人民利益,反映选区人民的要求,汇合起来就是全国人民的意志。每个代表都有独立判断和自主投票权。党中央可以组织党员代表研究讨论,但不统一决定他们如何投票。
(3)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人民代表有权组织讨论,可以串连研究,可以自主决定投票。
只有这样,才叫民主讨论,才叫集中人民的意志,否则,只是贯彻领导意图。如果未来,又出来一个马克思+秦始皇,如何是好呢?
有人主张人大改成议会,这没有用。现在人大开会是一年一次,是个喜庆的节日,媒体套红,红旗招展,代表打扮的花花绿绿,那是喜庆,是光荣,是走过场。到会上就是让代表们听报告,学习领导讲话,表态。没有大会讨论,只有按省分组讨论,分省讨论也是几十人、上百人的大会,坐在中间重要位置的是省委书记、省长。代表的百分之七八十也都是官员。县、市长发言了,很高兴,可以跟省长见面了,有的是奉承领导,有的是宣扬本县、本市的政绩,有的是讲点鸡毛蒜皮的事。都有稿子,毫无味道。
艾青是1980年代的全国人大常委,当了几届我记不清了。对艾青我很佩服,因为小时候念过他的诗。我发现他开会很认真,每次开会都准时出席,每次都做记录。人大常委会两个月开一次,每次四天,一年开六次会,一届五年开了三十次会,没有听见他发过言。我是记录组成员,忍不住过去请教,为了不显唐突,背诵两句他的诗,他立刻喜笑颜开。我说,艾青同志,几十年前就念你的诗,多想听听您的意见,你怎么不说话啊?艾青说:小老弟,我是犯过很多错误的人,认识不清楚,政治水平低,党让我做人大常委会委员,是党的安排,是给我很高的荣誉,我要认真的学习,认真听大家的发言提高自己。艾青很虚心,但他辜负了选民的希望,他没有弄清楚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责任。
还有另一种情况,哪一年我记不清楚了,熊复(原《红旗》杂志总编辑)把我骂了一顿。他知道我是记录组的成员,火气冲天的过来骂我压制了他的言论。他是反对开放的,再三讲“苍蝇”从纱窗外要飞进来,要防止帝国主义通过经济手段对中国怎么样。他生气,因为简报只登了他两三句。他当时被看作是“凡是派”,因此格外生气。我向领导汇报,另行全文印了他的发言。我把重印的简报送给他。他问:为什么别的简报人手一份,而这个简报每个组只发几份。我没法回答,他气得缺席几天。其实,他反对开放的发言也有正确的部分,有值得参阅的,需要警惕的。人大开会有不同意见,能启发思考,利大于弊。
1989年3月,这一天的人大全体会议是少有的,彭冲主持。他主持通过关于人大常委工作报告的决议,按惯例问三声:“现在大家还有什么意见没有?如果都没意见就通过。”以往惯例都是没有意见,顺利通过。但这次,中科院物理所一个副所长(人大代表)站起来,彭冲问:“你是有不同意见吗?”他说:“我是有个意见。决议上不是讲要年轻化吗?可是现在看看,怎么主席台都是老年人?”全场一片哗然。他刚做人大代表不久,不懂惯例。黄顺兴从台湾回到大陆,在农科院从事科研,他接着放了一炮,说周谷城年龄太大,不适合再在人大工作。他们两人在台前正说着,台下也闹哄哄的时候,从主席台上后排走下一位老者,到台前说:“我本来就不想做人大代表,是你们要让我做的。我愿意立即交差,响应年轻化。”台下一片笑声。会后,议论纷纷,有的说:今天的会不像话,开得像西方国家的议会了,是资产阶级的一套风气。我遇见从主席台下来的方毅同志,问他怎么看。他说:“很好嘛!气氛活跃点,物理所那个同志提出的意见不错嘛!”同样的一件事,总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彭冲,原是政法委书记,取消了政法委以后,他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大概在1985年的一次什么会上,我提出关于财产申报问题,彭冲反问我:怎么申报,今天我砸了两个暖瓶,你怎么报?其实那时,我也不太懂。过了几年,我要办离休了,领导请几个离休干部吃饭,散席时,他忽然对我说:我要送你一幅字。还请你给我讲讲,什么叫做财产申报?
我记得那时不叫财产申报,是财产登记,反正是新鲜的事物。可见他脑子里一直记着。我简单地解释道,如果一个官员上任时,申报自己有十万块钱,他每月工资2000元,五年任期,不吃不喝,也就二十多万。如果那时有了四十万,一百万,就肯定有问题。不是计算那个暖瓶,不算小地方。他说:有道理。这样申报确有好处。后来他送了我亲笔写的一幅字“高锴同志惠存:老来红”。这是首长的鼓励。
几年后,他也退了,约我去谈谈,谈到政法工作,他说:“哎,又走了老路了。”我说:我给你写个自传吧,你当过上海市市长,南京市市长,你思想非常清晰,你谈谈我给你记下来。而且不一定现在发表,以后适当的时候发表,甚至不是我发表,留给后人发表。这将是历史的珍贵资料。他想了一阵子回答说:“历史是客观存在的,功过是非总有明白之时,让后人去总结吧。”
“四人帮”刚粉碎时,有一股励精图治的风气。那时还崇尚朴素,政协委员全部安排住各大宾馆,而人大代表全部住各机关招待所,吃饭也在招待所了。有一次我去看望辽宁省的人大代表团副团长钱令希,一间屋子三四个床,几位省领导一间大屋子。直到1989年以前基本都是这种风气。现在这种风气变了。
邢:我看到您1983年写的一篇内参《对民主党派现状分析和未来预测》,您对中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分析很到位。
高:我当时应邀参加中央统战部的一次理论讨论会,我写的这份材料被印发为领导参阅资料。我想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我国目前的民主党派是“在野党”吗?不是。因为有不少党派领导人被安排为国家领导人。那么,能否叫“执政党”呢?不能。因为各民主党派只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近几年,有的民主党派人士被委任为国务院某部部长,但实权还是在中共党组手里,虽能发挥重要作用,但不能决策执政。叫“少数党”行不行呢?也不行,因为西方议会政治中的所谓多数党、少数党,就是反映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关系。既非“在野”,就不能叫“少数党”。理论上讲,各民主党派和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对党的方针、政策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所谓不同意见,就是反对意见。那么,能否叫“反对党”呢?更不能,因为各民主党派是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那么,能把各民主党派说成是我党的“兄弟党”吗?也不能那样说,因为我党同各民主党派在法律上虽是平等的,但在政治上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并不是平等兄弟党的关系。因此,比较恰当的提法还是:“友党”。这个提法对内对外影响都比较好。
各民主党派没有自己的政纲,严格地讲不是现代意义的政党。即使如此,我仍然主张民主党派应该大发展。发展到几百万人,比我党8000多万人仍然是“小党”,有什么可怕呢?对民主政治有好处,对监督我党有好处。
世界各国议会控制政府,主要靠财政,而我们现在人大开会不讨论预决算。非洲一些国家欠我们的1000多亿元,一句话免了,人大批准了吗?对国外的援助数量大的,应该通过人大审议批准。我们对外援助中浪费太多了,从老百姓节衣缩食中把大量资金支援外国,最后落得人家痛骂和反对的事情还少吗?
计划不讨论,鸡毛蒜皮的事提不少。人民想谈的事不谈,最明显两个事情,一、“三公”消费提了多少年了,人大就是没安排讨论;其实“三公”消费经人大讨论是完全可以解决的。现在副部级以上退了休还给专车,请问是什么文件规定副部级以上给专车?包括部长因私用车都不对。而且在退了以后,绝大多数不是自己用车,是老婆儿女们在用。那天我在八一小学门口见到一个给小孩送饭的,是爷爷的车,据司机说,他爷爷走不动路了,根本不用车,是专送小孙子的。早晚接送,中午送饭送水,这是谁规定的?
财产透明,阳光法案,这才是民意呢。按说人大是有权做出决议的。但主席团就是安排不上去。一些人就是怕阳光,怕透明,所以,在解决好权大还是法大之前,在解决好党和人民关系之前,在解决好人大和党委的关系之前,人大叫什么名称没有用,改叫议会、改成联邦院制都没有用。如果这些关系理顺了,人大真正能代表人民了,仍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名称和制度是最好的了。
邢小群、丁东,《炎黄春秋》201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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