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以诗证史——文革地下文学《决裂,前进》(上)


  一般人回看历史,须得某个阶段的社会生活失控、失序,才觉得有声色、印象深刻;那些“一切尽在掌握”的时段就比较枯燥、无聊。比如文革的前几年:红卫兵、造反派、破四旧、大批判,武斗、夺权……,轰轰烈烈、目不暇接。1968年秋天,毛泽东逐渐控制了局面,29个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社会的运转纳入了“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其后七八年间,除了“林彪事件”,其他文革史料大多索然无味。然而,平静的海面下或有形态丰富、生命力旺盛的珊瑚礁。看点就是,曾有一大批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以惊世骇俗的生活方式、离经叛道的思想意识,大胆地嘲讽、反叛过那个时代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那是人性的呼喊挣扎;也是改革开放的社会基础和铺垫。


  吉光片羽断简残篇

  相关史料多归类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学”项下。极具代表性的,如杨健在《中国知青文学史》里提到的一首长诗《决裂,前进》。他说,1970年,社会上传抄着一首佚名长诗《决裂,前进》,约700行。据说是王靖以沈自由为原型所作。沈是北京13中高一学生,干部子弟,“红卫兵组歌”合唱(又称“老兵儿合唱团)的指挥。写的是,红卫兵运动失败后,”革命小将“意志衰退,甘愿迅速堕落为一群纨绔子弟的自白。

  《决裂,前进》,采对话体,一个上山下乡的知青与留在北京的朋友,各自抒发当时的生活方式及人生观。主角当然是那个”顽主“。革命理想荡然无存,每日追逐声色犬马。直言不讳地回答昔日的战友劝他”离开京都繁华的霓虹灯/到艰苦的地方/开发/生存/斗争!“:只愿”在典雅的沙发客厅里“,”带着满身酒精/烟草和风情/而不像穷光蛋一样/投入到它那贫穷荒凉的泥坑“。宣称”哪怕现在的生活难以为继/或者进入苦闷的铁窗/还是在罪恶中死去/我都将是丑恶的--/但却是自由自在的/--一只快乐的大苍蝇!“云云。(”一只快乐的大苍蝇“一语,出自文革中流传的英国小说《牛虻》。描写一位颇有浪漫气质的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在破灭的信仰与无望的爱情之间挣扎的故事。)

  也许是因为这首诗格调肤浅、气息轻浮、词句夸张,且又只剩断简残篇,令文革研究者不屑一顾,忽略了它的史料价值。时移世易,四十多年之后再看,却发现,其他”文革地下文学“作品,感伤、迷惘、失落、遁世、逃避、移情、向往都有了。唯独没有嘲讽,嘲讽盲目的信仰;没有张扬,人性的张扬。而未经包装的人性,就是这样地不检点、不体面。

  至于同期直书政论,反毛、反文革的”异端思想“,则多半不出马列主义框架,实为派别之争。而《决裂,前进》不仅是存世唯一、当年也极为少见的,大言不惭披露其颓废心态;毫不隐讳张扬其反动思想;五体投地在阶级敌人脚下的真实、生动的自供状。写作此诗,等于公然宣布:“红二代”转型易轨在“激情燃烧的岁月”;“反修防修”的文革业已失败、破产。更加令人无奈的是,该诗竟是一篇预言,揭示了中国社会、中国青年向何处去。足令专家学者汗颜。

  “作者未必然,读者何必不然”。看似《决裂,前进》不过是作者逞一时之快,但是充沛其间的人性张扬,与几千年中掀起社会波澜的“游民意识”,丝丝入扣、一脉相承。自古,童谣或成史谶;《诗三百》不过民歌;陈寅恪则一向主张“以诗证史”。既如此,我拟将残存的《决裂,前进》,分段整理、简介一番,为文革中的社会生活形态做注。


  江山胜处林啸清凉

  对话体长诗《决裂,前进》片段:

  问:朋友,
  你该到那江山的胜处,
  让祖国的壮丽、
  人民的开发、
  生活的源泉,
  充实你那空虚思想的深渊。

  答:我爱的是城市而不是乡间。
  我爱看城市高楼大厦的灯光闪闪,
  不爱在乡间数那天上的繁星点点。
  我爱老莫儿华丽的餐厅,
  充实我这油腻的腹肠。
  我爱富丽堂皇的大剧院,
  向我敞开艺术巨人的胸怀。

  至于乡间,只有寂静和平淡,
  那里哪有生活艺术的一斑。
  那清凉无味的林啸,怎比得上
  这嘈杂人流造成的马嘶人喊。

  这里说的是毕业后的去向。大学生自有国家分配,不论塞北江南,好歹都会保持城市户口。初高中的学生太多了,城里安置不下。此事文革之前就已显现,国务院成立了“上山下乡领导小组”,副总理李先念领军,号召“到农村去、到边疆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知识青年”由是出现。但是那时让人上山下乡,中央有点羞羞答答,可能是不愿意承认工业等部门发展得不好、迟迟不能扩充吧?

  文革一来,政治挂帅,一切难题迎刃而解。毛主席及时地提供了两则“最高指示”供宣传用:“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和“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热血青年纷纷响应、争先恐后报名下乡的事确实有之;“心里没底”的潜意识同时并存。那时,常去火车站欢送同学插队或者去兵团,车站敲锣打鼓、红旗招展,人声鼎沸、气氛热烈。无一例外的是,火车一动,人们马上直觉惊醒、车上车下哭成一片。

  起初,人们不明就里,一则,不知道农村到底多苦;二则,以为穷乡僻壤一如报纸所言:革命形势大好,亟需有为青年。到了地方无不意外心寒。先行一步的“老三届”回来时说:刚到陕北那天,一看:村子这么破、这么穷,周围是不是有好风景?就到外面走走。来到一个臭水塘,想上厕所了,看看没人就往水里小便。一会儿,连续几个人来这儿挑水,一问:全村都喝这个塘里的水。另一个去山西的女知青,分配到社员家里住。一条大炕,一家三代男女一溜排开,她捡了里面靠墙的位置。晚饭喝粥。入夜,一家人轮流起来往放在灶边的一只大瓦盆里小便,此伏彼起。吓得女知青面贴墙壁,整夜不敢翻身。早上,瓦盆尿满溢边,需两个人小心端着送出去。至于“革命热情高涨”的,当然都是知识青年。

  那年头,最好的出路是当兵。大批干部子弟“走后门”去了部队。在部队,生活有保障,还能入党、入团;即使没有“提干”,复员后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是不成问题的。其次是兵团和农场,工作虽然辛苦,每月却有工资,还有食堂。最惨的是插队,生活比农民还差。从下面引自《公议庄的歌》的文字,可以插队知青的状态:

  “当年,政府对我们的要求是‘扎根农村,走一辈子与贫下中农相结合的道路’。我从心眼儿里害怕。和社员在一起,我经常端详他们之中身材、轮廓与我相仿的人,边看边想:我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差不多他这个样子,那是一位中等个头、消瘦、皮肤粗糙而黝黑、刺儿头、正裂着嘴憨厚地笑着的本村青年;三十几岁时,该像他了--蹲在墙根太阳地里,两只布满裂纹的大手凑在一起、笨拙地卷着旱烟,毫无光泽的脸上,印着几条深深的皱纹;再老一点的我将是怎样一副模样呢?八成不会比这位齿摇发脱的老大爷强到哪儿去,上身的黑棉袄胸前泛着油光,像盔甲一样紧裹着已经佝偻的身子,下面一条抿裆棉裤、扎着裤脚,腰里别着他最心爱的物件--汉白玉嘴的烟袋锅。看着他的时候我还想:上了岁数能熬上这份在牲口棚里拌草料的差事,不用风里雨里下大田,就谢天谢地了。面对自己的未来,我不寒而栗。”

  但是,像诗里那样,不想去农村就可以不去的人是极少数。而且应该是使用了非常手段。因为,有户口和粮食关系管着,吊销户口、不发粮票你就没法生活;有政治压力,个人或家庭,稍有政治瑕疵,就不可能敢说一个“不”字;政治上没有问题也不行:您得起“模范带头作用”啊。除非装病,年纪轻轻,能有什么病啊?查出来作假,算政治错误哦。

  英姿飒爽妙龄正当

  对话体长诗《决裂,前进》片段:

  问:朋友,你曾经那样的英姿飒爽。
  黄军装、红袖章
  在金水桥头,
  在长安街林道上。
  可是今天……

  答:今天又怎样?
  同样是英姿飒爽!
  这头上,是“四联”理发师的精创。
  开士米的围巾更使我风流高昂。
  告别将校呢、
  我换上雪花呢的中式服装。
  阔步长街
  为市容增光。
  这鞋,请你仔细看:
  它尖、
  它扁、
  它亮、
  它翘、
  它窄!
  五寸裤腿的线条,
  正显我妙龄正当。
  我把它熨得像刀刃一样。
  它使我在人流中穿行,
  所向无敌、无人敢挡。


  这段对话,明白告诉读者,他们曾经是“老红卫兵”。“黄军装、红袖章”驰骋北京街头,是文革初期的时尚。起初那样装扮,不是为了新潮,而是表明出身和政治立场:革命者的后代,红色接班人。

  因为,文化革命的第一个任务,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内部把其范围掌握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部门。中央发出明文“军队不搞文化大革命”。事缘,中共入主北京之前,就分成“军队党”和“白区党”。“白区党”以刘少奇为首,其手下平均文化水平较高,建国后盘踞各地、各部委要津。所以,文革军兴,瞬间扫荡殆尽。军队的高级将领,被触及者很少。再则,宣传多年的“革命传统”,也围绕枪杆子打江山的汗马之功。其子弟当然要在一切方面突出地为父兄张目了。

  然而,毛泽东、林彪心里有数,“军队是专政的工具”,而“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收拾完刘、邓一伙,就开始“抓军内一小撮”了。这时,红卫兵的“先锋和桥梁作用”也已用尽。“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为委员会)已因完成革命任务,回头救助自己的爹妈,而变成了“保爹保妈”派,被“中央文革”逐出了历史舞台。个中人等,本来就少不更事,靠山不在,就只能任人宰割了。他们从热情的革命者,蜕变成“顽主”、继而堕落成流氓,只用了三年左右时间。

  红卫兵、顽主和流氓,三者本来就有一些相通的地方。如好勇斗狠,放荡不羁,标新立异,作乱秩序云云。诗中,以装束为标志,区分了对话者的气质变化。看似,从“黄军装、红袖章”到细腿裤、尖皮鞋一步到位。其实还是有个过程的。先说从红卫兵到“顽主”。文革初期,初、高中的孩子们,各自加入本校红卫兵组织。“破四旧”、“大串连”都以学校为单位。“老兵儿”一犯错误,立即开始遣散,当兵的当兵、下乡的下乡,作鸟兽散。组织既不存在,学校也没有他们的立足之地。但是,北京的部委和军事单位的宿舍,多数比较集中。孩子们互相都认识,剩下的人自然就以“大院”为依托活动了。

  他们从不同的学校和红卫兵组织,带来了同样的东西:骄傲、失落、好斗和满腹牢骚。顺势而为地做出破罐破摔、寻求刺激、打架斗殴、占山为王之类的“游民”事体。此时,他们的父母不是被打倒、就是被下放,学校则在驱赶他们下乡。他们当中,不想下乡或从乡下跑回来的人,只能在北京“刷夜”----当城市盲流,才能继续他们的生活方式。

  本来就缺乏生活来源的孩子,一“刷夜”就连吃饭都问题了。于是,这些自命不凡的公子哥,不得不陆续干起素来鄙视、嘲笑的流氓行为:小偷小摸、溜门撬锁、坑蒙拐骗。此其时,对于革命事业,只余失望,英雄主义荡然无存,军装、袖章等等标志,就像一个讽刺,避之唯恐不远了。同时他们发现:放下身段,生活会变得很容易、很随意、自由度也无限地扩大了。

  虽然红卫兵已经改弦更张,一切方面与市井流氓无异。他们仍是互相不往来、无冲突的两拨人。“老兵儿”方面,也许为后知后觉自惭形秽?流氓方面则不屑与效颦者为伍吧?


  我愿在烟圈中看破人世往常

  对话体长诗《决裂,前进》片段:

  自白:烟,是我的精神食粮。
  我愿在烟圈中看破人世往常,
  我愿在烟雾中消磨时光。
  它带我到九重天外,
  它伴我如醉梦乡。
  即使屈膝拾起这宝贵的烟蒂,
  也要作一时的神仙大王。

  做诗几要素,《决裂,前进》的作者至少占了一条,就是唯恐夸张、渲染不到极致。直把抽烟写成了吸毒。于今毒品泛滥之际,若是请他描写,怕是会说能用的比、兴已经预支在上面那个段落里面了吧?

  那时候,精神颓废的青少年,以特立独行表示对社会不满的手段很少。因为,行为多半要受经济条件制约。一支在手,所费无几。形象却已鲜明地显示了其异类的身份。简单明了地起到不与主流社会“革命青年”为伍的目的。并轻易博得崇尚新奇的少男少女的青睐。甚至发展出代词:香烟称“草”,吸烟称“吹”。还有在人群聚集处大声吆喝“Cigarette、Cigarette!”的,以示卓尔不群。竟有女孩儿自己不吸烟,却催促幽会的男友:你怎么不抽烟啊,抽一根、抽一根吧。以为那样显得潇洒。

  十几岁的孩子就吸烟,被视为大逆不道,可以上纲上线。那时基本没有抽烟损坏健康的概念,而是“丧失革命意志,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标志。还要追查教唆者。巡逻的“值勤”,可以据此训诫乃至带走在街边吞云吐雾的孩子,拍着桌子一审,肯定有事。经此途径还破过不少无头案呢。在干校时,一天,我回到宿舍,发现蚊帐上有一个大洞,不免立即“报案”。经领导勘查分析,为未熄的烟头落上所致。而全宿舍的孩子没有超过十六岁的,说明有孩子“沾染了吸烟恶习!”,遂展开调查。大会说、小会审,那架势丝毫不亚于发现了“阶级斗争新动向”。

  淡淡地几口香烟,能令人飘飘欲仙吗?经常抽烟会上瘾却是真的。有了烟瘾的孩子,多半来自工厂和下乡知青。在那儿大家都抽,不构成“错误”。但是,在学校、在干校,当然最主要的是在父母面前,绝对禁止小孩儿抽烟。正式公开地抽烟大概需年过二十,甚至结婚之后吧。在此之前,他们只能远远地找个没人的角落匆匆吸几口。到了冬天,外面太冷,就蹲在公用厕所的格子里抽。没有收入的小孩儿就更惨了,得借给家里买东西之机,苛扣三分五分,积攒出一盒烟钱。好在,最便宜的“工农兵牌”香烟只需两毛钱,有的商品还能零买,一分钱一支。料那些染有此疾的孩子,没有抽过什么好烟。

  据说,世界知识出版社的一位编辑,带着儿子逛街,一时高兴,抽烟时递给儿子一支,父子俩人手一支,并行在王府井大街。一时传为美谈,令无数孩子艳羡。

  葡萄酒杯上燃起烈焰

  对话体长诗《决裂,前进》片段:

  自白:酒,你使我神往,
  酒后的狂欢更富有诗意。人说你是穿肠毒箭,
  我说你是玉液琼浆。
  即使葡萄酒杯上燃起烈焰,
  我也甘愿蹈火赴汤。

  此处,作者未及藏拙,一句“葡萄酒杯”云云,将其酒量之浅暴露无遗。十几度的葡萄酒怎么点得着呢?许是作者沾酒即醉,头昏眼花生出的幻觉。北京土话管这种人叫“酒腻子”。

  那时的北京人不喝啤酒(或曰北京还不生产啤酒?)。反正市面上,含酒精的饮料分白酒和红酒两大类。葡萄酒属于红酒,因其有颜色,又称“色”(音:shǎi)酒。不仅品种寥寥,而且一律发甜。若要享受“酒后的狂欢”,非白酒不办。中国的白酒曾经震慑过美国来客:1972年初,尼克松访华,在国宴上领教了茅台酒,还带了一瓶。回到白宫,把妻子、女儿招集到一起,给她们展示茅台的浓度。总统先生亲自把酒倒进一只碗里,划根火柴,伸向碗边。茅台遇火立即燃烧起来。众人正在称奇,瓷碗已经烧裂,火焰浮在酒上点着了桌布。那本书上说:美国第一家庭全力扑救,避免了一场历史悲剧云云。

  尚武好斗者,必喜豪饮,北京“顽主”岂能例外?以国务院部委宿舍集中的和平里“顽主”为例。他们经常聚集在一个叫“新鲁”的餐厅。人多,喝酒才热闹;钱少,酒量菜色需节省。解决的办法是:能一口干掉四两一杯的白酒者,才有资格上桌坐在正面;量及三两的坐桌角;二两及以下者,就在背后站着吧。酒,照例是北京特产“二锅头”,一块多一瓶,酒精浓度与茅台相当(那时的茅台,一瓶也不超过十块钱)。至于下酒菜,则是几毛钱一份的肉末炒粉丝,叫做“蚂蚁上树”,且叮嘱服务员“加大辣!”

  城里的孩子“耍酷”都喝酒,乡下的知青正经需要借酒浇愁啊。可惜条件更差。曾见两个“老插”一本正经地商量“晚上得喝一顿了”的事。一个说:我发现,南边那个队的菜地晚上看得松。另一位:好啊,咱们去弄点茄子、扁豆、黄瓜。先前那个:跟女生借点油,或者让她们给炒熟了。另一位立刻接道:别别别,狼多肉少,还是借点油自己炒吧。从老罗家掏的鸡蛋攒了多少了?回答:整十个。对曰:不行啊,不够换一斤烧酒的。(意为:老乡到供销社卖出鸡蛋、买回日用品)曰:还跟上次那样,兑水喝、兑水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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