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莘夫,原名张春恩,时年47岁,上世纪20年代美国密歇根大学矿冶工程专业毕业,获地质学博士学位,回国后成为著名矿业工程师,抗战期间
曾任天府煤矿矿长,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汞业管理处处长、钨业管理处处长,抗战胜利后出任国民政府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代理工矿处长兼经济部接收工矿特派员等
职。注1根据与苏方达成的关于抚顺煤矿归属的协议,国民政府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嘉璈派遣张莘夫一行前往抚顺煤矿,执行接收任务。张莘夫及随员取
道沈阳,于1月14日午后抵达抚顺。接收工作进展颇为不顺。在车站即有士兵上前拦截张莘夫一行;抚顺中共人员对接收进行抵制,还将随行警卫缴械;苏方也不
对接收工作予以全力配合。无奈之下,16日晚,张莘夫一行只得乘坐专列撤离抚顺,返回沈阳。列车行至李石寨车站,由于铁路阻碍而被迫停车。此时,多名武装
人员闯入张莘夫一行所在的车厢内,持枪将接收人员押至车站附近,全部杀害。
张莘夫一行究竟为何人所害?行凶者属于哪派势力?这一事件应当如何定性?对此,当事方各执一词,真相难明。自事件发生之日起,复杂的政治环
境便左右了调查,任何试图澄清事实的行为都会被赋予浓厚的政治意味。所幸的是,近些年来,随着相关史料逐渐浮出水面,深入探究这段历史成为可能。
张莘夫遇害之时隶属国民政府东北行营,他在东北行营的诸多同僚都对其遇害一事印象深刻,并进行了诸多记述。国民党人士在谈及张莘夫事件时,大多将矛头指向进军东北的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共人员是杀害张莘夫的主谋。
张嘉璈时任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张莘夫的直接领导。张莘夫前往抚顺正是受他的派遣。张嘉璈在日记中写到,“张莘夫一行七人,在自
抚顺回沈阳途中,为八路军架去,七人被害,恐张君亦在被害之列。”“张莘夫一行人等,于1月16日下午8时自抚顺返回沈阳途中,于李石寨车站,被当地非法
武装拖下,乱刀刺死,判明已遇难。”注2国民党此时因不承认中共在东北的合法地位,故将中共称为“非法武装”。时任中国驻苏军军事代表团团长的董彦平,直
接负责张莘夫一案的对苏交涉。董在回忆录《苏俄据东北》中详细记载了张莘夫一案对苏交涉的细节,交涉过程中,国民政府多次强调肇事方为“八路军”或“非法
武装”。注3时任国民政府沈阳市长的董文琦,与张莘夫有颇多工作上的接触。他在谈及张莘夫事件时认为,“中共眼见苏联与国民政府日益友好,各省市相继接
收,乃故意制造事端,阴谋嫁祸,以挑拨我政府与苏军之感情,并阻碍省市政权之接收。”
此外,国民政府更是于1946年7月在葫芦岛成功抓捕到了据信是直接指挥杀害张莘夫的中共辽东军区第八旅二十三团三营七连连长莫广成,对其
进行了审讯,并于1948年11月29日将其判处死刑。莫广成供称自己1940年参加八路军,抗战胜利那年8月出关,先后驻扎辽阳、抚顺。曾充任排长,后
改排为连,即为连长。当张莘夫一行在返回沈阳的途中被拦截扣留后,莫广成在上级的命令下,“将张莘夫等人带至南山坡,命令士兵用刺刀杀死”注5。莫广成随
部队开进到打虎山时带领十余人逃离部队,成为逃兵。几经辗转之后,他最终来到葫芦岛,并在此地被捕。辽东军区第八旅是1946年初东北部队大合编后采用的
番号,由原十六军分区的二十一旅十二团、六十一团及山东解放军第三师九团合编而成。合编后的八旅下辖二十二团、二十三团、二十四团。八旅前身之一的十六军
分区二十一旅六十一团系进军东北后扩编而成的新部队,而山东解放军第三师则于10月末11月初才到达东北,均与莫广成的叙述不符。据此推测,莫广成在合编
前应当隶属率先于8月挺进东北的十六军分区十二团。他由排长升任连长的经历也恰好符合东北扩军、干部稀缺情况下大量基层军官提拔任用的历史背景。审判中莫
广成曾有翻供行为,翻供证词称张莘夫等人“系排长陈桂东受保安旅副司令刘子义命令所杀”。即便如此,事件的矛头仍指向东北的中共力量。由此观之,国民党方
面的指控并非毫无根据。
作为另一重要当事方,中国共产党在张莘夫遇害事件上的立场随着时间迁移而有所变化。1946年2月,为了应对张莘夫遇害事件引发的群众运
动,中共中央曾给各中央局、分局发电指示宣传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在这份电文中,中央提出要“反对反动派制造张莘夫惨案”,即意指是国民党自导自演了张莘夫
遇害事件。上世纪90年代初出版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公开了这则电文,并在注释中对张莘夫惨案进行了概述,称“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六日,中国煤矿工程师张
莘夫及其随员乘火车由抚顺去沈阳,途径李石寨车站时被国民党特务杀害”。注7时过境迁,2002年出版的《彭真年谱》上卷再度提及张莘夫遇害事件时,已改
称张莘夫为“不明身份的武装人员杀害”。此等措辞上的微妙变化,不禁引人深思。
此后,相继出版的最新史料则使我们有可能进一步探究众说纷纭的事件真相。吴亮平时任中共抚顺地委书记兼市委书记,张莘夫事件就发生在他的辖
区。对此事件,《吴亮平传》中有如下记载:当月,国民党经济部东北行营工矿处副处长、矿业专家张莘夫率7名工程人员到抚顺接收抚顺煤矿,在回沈阳途中被劫
杀害。吴亮平在“文革”中介绍当时的情况说:“12月间,国民党派张莘夫等人来接收抚顺矿务局和抚顺煤矿。那时,我们的方针是对接收进行抵制,他们未能实
现接收。不多几天,他们就走了,我们派人送他们出去。到了半路,来了电话,说是苏联红军军官要搞他们。我当时在电话上听了,摸不清情况。当时苏联红军部队
驻抚顺,实行军管,红军的事,我们无权管,(我)听了就说,让他们搞去,没有提出反对,这是政策上犯了大错误。苏联红军指挥我们部队,说他们是坏人,把他
们几个人杀了。此事给国民党利用作为进行反共宣传的一个口实,使党的政治影响遭受了损失,迄今每念及此,辄深为痛心。这一事件的重要责任,是作为地方党委
书记的我,应当负责的。为此政策上的大错误,我受到东北局给的撤销工作处分,我作了检讨,并于1月底离开了抚顺的工作。2月间,东北局(和我)谈话批评了
我的错误后,分配我到北满安东地区任党委书记。”注9吴亮平离任后,饶斌接替了他的岗位。《饶斌传记》这样记述了这段历史:“1946年1月10日,国民
党与我们达成不包括东北在内的停战协议。这时以吴亮平任市委书记的抚顺市发生杀死国民党派来的接收大员张莘夫(工程技术人员)事件。东北局和省委认为此事
违反党的统战政策,不符合当时的战略方针,决定撤销吴亮平地委书记兼市委书记职务,派饶斌任抚顺地委书记兼市委书记。饶斌2月就职。”
综合以上材料,我们可以对张莘夫遇害事件的历史真相进行大致的推测。当时,中共与苏联在东北均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中共进入东北后谋求发展,
希望依靠东北建立根据地,扩充实力;而苏联也利用占领东北的有利态势向国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在经济合作等问题上做出让步。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民政府人
员张莘夫前往抚顺煤矿进行接收,无疑是对二者在东北地位的挑战。原本就关系密切的中共与驻东北苏军有充足的理由共同对接收行动进行抵制,而吴亮平的回忆也
验证了这样的事实。然而,就在张莘夫一行已经被迫离开的情况下,苏军与中共却采取了更为激烈的反制措施。苏军决定杀害张莘夫等人,中共方面对此决定未提出
异议,并由连长莫广成带人直接实施。对此,张嘉璈曾有过这样的评述:“此事显然表明苏方不愿我方在经济合作问题未解决以前,接收抚顺煤矿,非法武装迎合苏
方意旨,表现其能力,作此残暴行为。”注11他对苏方动机的推断未必准确,但对张莘夫事件中苏军与中共合作模式的判断却与吴亮平的说法相吻合,这从侧面印
证了其真实性。但是,由于材料所限,我们尚不了解是何种动机促使苏军在张莘夫等人已经离开的情况下做出如此决策,也无法得知苏方在此事中的决策级别,难以
判定究竟是地方驻军还是高层人员做出了相关决策。对于中共方面,抚顺地区的党组织领导人员应当为张莘夫事件负责。由于部队出关仅数月,且政局处于剧烈变动
期,中共在东北地区的基层干部对处理国共关系的相关政策尚不十分明晰,致使这一恶性事件发生。材料中称“此事违反党的统战政策”、“使党的政治影响遭受了损失”,此言不虚。张莘夫遇害事件发生一个月后,国内多个城市爆发了反苏反共的“二二二”大游行,使中共在政治上处于被动地位。
朱彧:《炎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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