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 星期一

人民公社要是万岁怎么得了——读方志一


  人民公社运动,已是50多年的历史了。遥想当年的《人民日报》社论《人民公社万岁》(1958年8月29日),曾给予了那场运动的高度评价和无限期望。那社论说,“人民公社运动是我国农村中的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继续和发展”,是“在我国条件下不但是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最好的社会组织形式,而且是将来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社会组织形式”,因为人民公社“包含着某些共产主义的萌芽”。并且“在亚洲东部地平在线升起的太阳,正越来越强烈地发出它的巨大的热力和灿烂的光辉”。这一说法在事隔了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听到,“人民公社错了吗?试问,不把中国农民以公社的形式组织起来,合作共业,但凭似解放以前那样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小生活、小农经济,中国农村能有长远发展的希望吗?肯定没有!可知,党中央、毛主席成立人民公社主张,是一个能使农村获得稳定,使中国农民获得利益的长远之策。”(张百奇网文《再议“大饥荒”、“大跃进”、“大食堂”》2007/4/12 )

  现在让我在《江安县志》(方志出版社  1998年第一版)这个样本上来看看人民公社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看看它在中国广褒的农村大地上,究竟存活了多少年?1958年8月29,中共中央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正式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同日《人民日报》专为此发表了《人民分社万岁》的社论。至此,中国大陆从北到南、从东到西,一场声势浩大人民公社运动在中国展开。江安县,一条长江将县分为南乡北乡的典型农业大县,江安县1957年总人口308641人。在传达中央文件后的30天内,建立起了21个公社。这21个公社是在1957年 是刚建立起来的76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来,在1957年一年里匆匆建立起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要求过高、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因而在投资、田土、青苗等方面还有许多没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从1954年开始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都不得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理顺和解决。哪想到,在1958年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后的几天,中央不仅通过了决议,而且在整个农村中便迅速推开。在江安成立的第一个人民公社叫“上游人民公社”(显然,“上游”一名,不是出自地名,而是出自政治),是由5个乡136个高级合作社组建。这第一个公社共有10294农户,50085人,耕地85608亩。按照县志所说,人民公社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公社里的农民不仅没有了自己的一分地可种,而且连自留地、自留山统统收到了公社,有的连家底副业也收归公社所有。紧接着的就是因人民公社必然要伴生的“公共食堂”诞生了。从11月份起,江安各人民公社就实行了“吃饭不要钱、按月拿工资”的伙食供给制和社员工资源共制。

  于是,“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的口号便应运而生!

  华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在《歌颂人民公社--为庆祝人民公社一周年而作》的宏文中说,“人民公社不但是我国建成社会主,而且也是将来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到共产主义的最好的社会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纪念集》第292页)。不仅如此,该文说,“人民公社是台风吹不垮、干旱旱不垮、大水冲不垮,而且正如虎门公社的社员们所说,‘就是原子弹也炸不垮’的!”(引文如前)这是多么豪迈,多么一往无前的雄心壮志!。但是,凭着头脑发热、凭着拍胸口,凭着主观臆断--对于毛来说,还凭着好大喜功。“人民公社”并没有如《人民日报》社论所说的“万岁”。事实是,就在陶铸们还欢欣鼓舞的时候,人民公社的问题就显现了出来。先是,由于“一平二调”和“愈大愈公”,让“公社”这种管理方式对一地的政治、生产、社会的管理机制捉襟见衬;并且,由于生产的单个人再没有积极性,原来尚存的队有基础和个人的按劳分配本身的积极性遭到毁灭性打击,生产率的下降就势必显现了出来。再就是,由于推行的公共食堂的“敞开肚皮吃饭”以及由此的平均主义,同样叫原本看来是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因素破灭。很快,地方出现的这些问题反映到了中央,中央也通过一些调查,看到了人民公社急风暴雨带来的后果,已日益加重。于是,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在这个“紧急指示信”中,虽然仍坚持人民公社的正确和伟大,但不得面对:一是承认刮“共产风”的错误;二是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明文规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应该主要归生产队,公社和做为公社派出机关的管理区生产大队 不要统的过死,不要乱加干涉”;三是部份肯定了社员个人的利益,具体说来就是“四固定”即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强调“生产小队的利益是社员群众最直接关心的”;包括“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这样,就从人民公社始建时的理念、目标、办法等上都有了具体的纠正。这一“指示信”,无论从当时,还是今天看起来,都还算得上是一个较为实事求是的档。顺便一说,这个档里对一些具体事件的处理是很可笑的。如,这个档为了坚持说人民公社的伟大、公共食堂的伟大,但鉴于公共食堂日渐困难时,只好对此修正。而在这个档里是这样修正的:“公共食堂的制度必须坚持。但是,在北方,在严寒季节和燃料缺乏的地方,经过县委批准,可以允许采取由食堂统一管理、由各户分散做饭的临时办法,适应社员家庭取暖的需要。”实际上,大多数公共食堂在1960年下半年便难以为继了。江安县于1961年7月正式宣布全县解散公共食堂。作为人民公社主要形式和重大成果的公共食堂便在短短的两三年间寿终正寝。

  我们再来看看,直到现在还有人为人民公社招魂,可以“使中国农民获得利益的长远之策”的人民公社的后果吧。

  江安县志里,当然没有专章记载人民公社带来严重后果的文字,但是我则从县志的另外的篇章中即散见在其它章节中看到人民公社所带来的恶果。

  --先说粮食产量。


  年份  产量(公斤)

  1957  93075

  1958  122000

  1959  84000

  1960  54500

  1961  55620

  1958年,粮食达到五十年代的最高产量,但显然,这不是人民公社运动的成果。因为,人民公社是在这一年粮食开始收获时才开展的。而到了人民公社一周年时,粮食并没有因为有了人民公社而增加。(当然,这一年,县上把粮食虚报成了2600000千公斤)。很快,到了1960、1961,粮食产量还不足1958年的一半。1960年更是创纪录的自1949年后的最低,人均仅仅78公斤(1957年人均是164公斤),即月人均6.5公斤。

  --再看另外一些指标:

  年份  农业总产值(万元)水果(千公斤)水产(千公斤)屠宰性畜(头)

  1957 5084         124          75           32655

  1958 5190         128          50           38294

  1959 3994         120          10           16180

  1960 3223         188          5            5154

  1961 3258         163          5            3122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人民公社的第二年,中国农村就开始了一次名副其实的灾难旅程。江安是产竹大县,因此以竹作原料的草纸业,本是江安农村的一项重要农副业。1958年827(千公斤,下同)后,自在1959年,便连续三年创历史新低。1959年为702、1960年为211、1961年为40。这样看来,农村的经济在原了弹还没有来临时,就着着实地垮了。我们已经看到,无论是水果还是水产,还是性畜,无一样不是如此。而垮了的直接后果,就是农村的凋敝和人口的非正常减少的死亡。下面是从1957年到1961年五年的出生人口的一个统计,我们会从这个统计中看到问题的极端严重性。

  年份   出生人数   自然增长人数

  1957 11655       8123

  1958 10699       6144

  1959 7841        2000

  1960 3919        -16557

  1961 1555        -3566

  从1958年到1959年一年时间内,江安一县的年出生人口就锐减了近3000人,到了1960、1961两年间,年出生人口仅是人民公社化以前的1957年的1/8!公社化的第二年,自然增长少了4000人。到了公社化的第三年,非正常死亡的人近20000人!1959、1960、1961的三年,当然不排除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江安县志》第二篇第二节之“旱灾”记录下了1959、1960两年的连续大旱)的事,但是由于公社的管理系统无法面对突然到来的灾害,加之已对原来社会管理系统和经济组织系统的破坏,公社化的管理加剧了粮食的锐减、人口的大量非正常死亡和人口出生的大幅度下降,则是无可置疑的历史事实。

  幸好,1960年11月出了个《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在《指示信》中规定了纠偏和补过的措施。这些措施是:1、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2、坚决反对和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3、加强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4、坚持生产小队的小部分所有制;5、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小规模的家庭副业;6、少扣多分,尽力做到百发之九十的社员增加收入;7、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供给部分和工资部分三七开;8、从各方面节约劳动力,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9、安排好粮食,办好公共食堂;10、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11、认真实行劳逸结合;12放手发动群众,整风整社。这就是后来逐渐恢复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十二条”。在这信个档的最后,中共中央强调:“这个档,除宣读外,各级干部都要分期分批开办训练班,学习一次,二次,三次。今冬一次,明冬一次,后冬一次。”这表明了当时中央已经对人民公社失去了信心,也表明了人民公社化的失败。尽管仍然打着坚持人民公社的旗帜,但是只要认真执行了这个指示信的地方,不久以后,才有了“三自一包”的实践,才有了从1962年后的恢复到1965、1966的粮食增产和农村的兴旺。至于说到1964的“四清”和1966年底的文化大革命,那已经不是一个什么“紧急指示信”可以管得了的了。

  人民公社作为“总路线”的产物、作为“三面红旗”的重要一面,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历史却是这般无情地告诉过我们,历史曾这样地发生。而且是以破坏社会组织、破坏经济组织,且要人性命的惨痛的过程和后果,让中国农村和中国社会经济在二十世纪五十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初期遭遇的一场浩劫。这场浩劫不是虚拟的,而是成为了历史的存在!于此,我们本应该去追问,为什么会产生人民公社化的念头,为什么会由某一领导的一时喜好成为全民的行动,为什么会在中国在地上发生人民公社?倘若再继续追问,在那场公社化运动的历史事件中,有没有人或有没有哪种意识形态该站出来负责,有没有人或有没有哪种意识形态为了公社化后不久就非正常死亡的亡灵负责?即使这种追问从意识形态来说,没有做到“向前看”。但是有一点确实必须的,那就是,我们有没有可能不再犯那些SIN!至于说到直到现在还有人为人民公社招魂,那本文笔者只好用一句民间的很有些愤愤的话来问:等你家有人在这样的运动或这样的“化”中遭劫后,你再来为它歌功颂德功为它招招魂吧。也许真是那样,会说“人民公社会使中国农民获得利益的长远之策”的鬼话吗?倘若真要是如一些至今的“万岁迷”的想法,那么中国的农村还不知是怎么一个样呢?

  刘大桥,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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