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从大清也可以说不,到好女不吃眼前亏(上)


慈禧太后做寡妇四十年了,谁敢对她说半个不字呢?老实说,国内的反对她不在乎。她随便一个懿旨,全部摆平。但是外国人的眼色不看则是不行的。太后本来预定庚子年正月初一,也就是中国的元旦(1900年1月31日)让光绪皇帝行让位礼,让溥儁登基,改元“保庆”的。但是外国公使集体晾她的菜,再加上庆亲王奕劻与荣禄也以此谏止,搞得太后也不敢立行废立了,只在这一天派溥儁代光绪帝行礼,将其接入宫中,做了大阿哥。这一切,都让太后耿耿于怀!

就在耿耿于怀中,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另一股力量,这股力量让太后与端王瞅上了——现成的炮灰,我们正好可以借以打鬼嘛!

一个传教士引发的血案

这股力量诞生于直鲁大地,名为义和团!

鲁西南以曹州府为中心的大刀会、直鲁边界以赵三多为首的梅花拳和鲁西北以朱红灯、心诚和尚为代表的神拳构成了义和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与中国民间流行的各种会匪并无区别。只不过,这时的他们专以洋人,尤其是以传教士为对象,因为民众对洋人存有多年的积愤。还是那句话,对中国百姓来讲,政府即使被外国打趴下了,改朝换代了,也不关他们的事。

但是生活伦理关他们的事,正如顾炎武所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他所谓的“天下”既不是一个朝代,也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中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中与底层百姓密切相关的,其实就是生活伦理与社会秩序。而基督教的东传,既与中国旧有的生活伦理冲突,还打破了现实的社会秩序。中国百姓不管是理智上,还是情感上,皆不能接受,具体表现为民教冲突愈演愈烈。这里所谓的民,乃是恪守中国传统文化伦理纲常的中国之民;所谓的教,乃是传教士及他们庇护下的信仰基督教的中国教民。双方的冲突由来久矣!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中笼统规定:“耶稣、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自后有传教者来至中国,一体保护。”美国在中美《望厦条约》中要求:“除了传教士能在五口传教之外,还可以建立教堂。”法国更是不含乎,在中法《黄埔条约》里进一步规定:法国可在五口建立教堂,倘有中国将其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

这三个条约被西方传教士看作对华传教事业中划时代的新标志。有人宣称:“上帝与这般人民打交道,路总算打开了,他把他们带入审判,要向他们显出怜悯。”但是法国方面认为,仅准许西方人在五口传教、建教堂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中国自雍正皇帝起,就把天主教打作邪教,不准他的子民信了。于是他们通过当时的两广总督耆英向道光皇帝申请中国内部驰禁天主教。道光批准了。法国再进一步,要求归还雍正年间被查抄封闭的天主堂旧址,道光也批准了,但是他的谕旨明确规定,虽然天主教不再是邪教,中国人可以信了,但是西方传教士只能在五口传教,不得进入内地。

虽然如此,西方教会还是很激动,纷纷派员来华,云集香港,讨论进军中国及划分传教区域等问题。更要命的是,第一,归还旧址引起了诸多风波。因为牵涉到时间的变迁、主人的变换、房屋的修补及百姓的拆迁。比如北京东、西、北三处教堂的归还。政府无能,在这方面当然偏袒洋人,导致百姓感觉吃亏受冤,敢怒不敢言,心里憋了一肚子火。当然了,传教士也憋火,法国传教士的坟地正福寺被周边中国居民毁得一塌糊涂,遂要求中国政府捆绑几位居民前往正福寺“叩首领罚”。中国老百姓给中国官员下跪,他们不认为是侮辱,因为跪惯了,让他们给洋鬼子的坟下跪,天哪,那不太侮辱大清国子民了吗?大清国子民虽然在自己政府底下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但是他们更没把洋人当人看,一直认为洋人鸡狗不如呢。所以双方自然种下仇恨的种子。

第二,西方传教士很富有牺牲精神,虽然明文规定不得进入内地,但他们还是纷纷潜入中国内地。导致中国政府防不胜防。按领事裁判权,抓起来也得好好的归还对方。如若对方不是好好的,比如法国传教士马赖私自进入广西西林传教,被咱这边的知县审问后杀掉,导致法国英国手拉手,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依然失败了,相继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外国的传教自由进一步放开,在领事与中国地方官给予验照的前提下,外国传教士可进入中国内地自由传教。中法条约里更是被法国方面有意加上了“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的字样。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中法之间进一步明确了传教士置产办法:“卖业者勿庸先报明地方官请示准办。”

除此之外,传教士出于职业的本能,还向中国传统伦理文化发起了挑战,不让教民搞偶像崇拜、祭祖拜庙等。同治元年(1862年),政府在外国压力下,颁布圣旨,规定“凡基督教徒均可免除迎神赛会等费”。这一来更坏了,迎神赛会求雨拜佛的费用,历来是中国百姓均摊的。有些人入了洋教,就豁免了这一切。其他百姓岂能容忍?

总之,从1844年到1911年的近70年间,共发生教案1639起之多,引起了诸多中外交涉,搞得中国政府焦头烂额,以致于负责总理衙门事务的恭亲王奕訢向外国人发牢骚:如果能把你们的鸦片与传教士请出中国,事情就好办了。问题是,鸦片乃中国人感情偏好下的自我选择,宗教乃西方传教士职业精神下的强力渗透,前者,中国政府禁不得,后者,中国政府拒不得。

那么教案到底都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先讲讲,什么样的中国人才入教吧。

中国人当时入教,大致可分作四种类型:第一类,真正的信教者。第二类,吃教者。就是太穷,信了教,可以得几吊钱的救济、吃几个馍馍、租些便宜的地,并且免费瞧病之类。第三类是混教者。中国传统眼光里的二流子败家子之类,本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信教之后,有了精神支撑与物质靠山,从此可以耀武扬威,鱼肉乡里。第四类,投教者。就是临时投机,遇上了官司、利益纠纷或者个人纠葛。临时入教,抱上教士这条粗腿,方便投机。

第一类第二类尚好,第三类第四类就坏菜了。它会导致诸多民教冲突。反过来讲,既使没有第三类第四类的入教者,仍会有民教冲突,只不过在数量与程度上会有些区别。因为,导致民教冲突的因素太多了。

第一,利益之争。比如旧教址的归还、庙产及个人私产的捐献、教会地产的买卖与租借等,都牵涉到利益的分配。

第二,公平之争。传教士来到中国,发现清朝的官员等级制度就是好,所以他们很快中国化了,也分成若干等级以方便与中国官员平起平坐地打交道。具体来讲,主教与督、抚平级;副主教与司、道平级,神父和牧师与知府、知县平级。西方人眼中的清朝司法制度比丛林法则还要野蛮,所以传教士一直认定他们的“教民应当享受比他的非教民同胞更高一等的司法”。

在传教士的支撑下,中国人“一为教民,遂若为非中国之民”。以致于一位御史替非教民抱不平说:“教民亦民也,乃与平民争讼,到堂,平民长跪,教民则不跪;居乡,平民有差徭,教民则无差徭,平民有厘税、杂派、酬神、演剧等费,教民则一概全无。乌得不平!”那时的中国老百姓也很奇怪,他们给当官的下跪可以,可是别人不给当官的下跪,那就不可以了。乃一种政治上的“不患寡只患不均”的平等意识!他们为什么不争个也不跪的待遇呢?中国人两千年来一直是低头做人,若有一个同胞昂起了头,其他人首先想到的是把他拉下来,而不是“见贤思齐”!

第三,文化之争。基督教反对偶像崇拜,反对祭祀祖先,对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三纲五常都不遵守,乡民们当然看不惯,认为教民“无父无君”。

更关键的是,中国民间社会结构是宗法制度,民间社会组织是乡绅治理。中国的乡绅熟读儒家经典,信守儒家规范,出则为官,入则为绅,子弟读书为士,在民间的威望很高,好多社会纠纷、人事矛盾,甚至一些官司都是他们打理的。至于乡村庙会、祭祀、红白喜事等更是由他们操持。一句话,他们是社会公共事业的权威。现在来了洋鬼子,出了教民,乡绅的权威一再遭受抵制与冲撞,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反洋教思想,应该就是由他们导引的。

中国一般乡民,大字都不认识三个的。诸位看晚清电视剧,城门贴了什么布告,都是由书生给围观者念下来的。所以,诸多反洋教揭帖应该出自士绅之手。正因为文化在他们之手,文化是他们的身家饭碗,所以其对洋教文化的敌视也最严重。面对异质文化的浸淫,除了少数的有良知的理性的清醒者,一般的文化阶层,表现出的都是本能的敌意。甚至可以这样说,受传统文化教育愈深,敌意愈严重。

第四,文化之争的背后,还有一个文化的隔膜。中国人瞧不懂西方的宗教精神,但是给其添油加醋则很老练,于是教会的诸多行为在中国人眼里就妖魔化了:比如“拐骗男女幼童,取其精髓制造丸药”;比如“童子割肾,妇女切乳,剜眼取胎,婴孩同煮”;比如“哄入伊教,吃了迷药,与伊同睡,采阴补阳”;比如“子淫其母,兄淫其妹,父奸其女,翁奸其媳”。更有甚者,有的反洋教揭帖宣传洋鬼配以中国人的眼睛,可以在一百斤铅中煎出八斤白银来。

鲁迅在自己的《论照相之类》曾说起他小时候听一位念佛的老太太说,洋鬼子挖了中国人的心肝,熬成油,点了灯,向地下各处照去,人心总是贪财的,所以照着宝贝的地方,火芯儿就弯曲下去了。于是洋人就发财了,洋人为什么那么有钱呢?就是这样搞来的。

在这么一种氛围中,各地教案层出不穷。外国传教士干预教案的审判,免不了偏袒教徒,而教徒有的时候案前案后免不了仗洋人的势力欺侮非教民。当然,非教民也难免找教民出气。因为教民在地广人多的中国,就像汪洋大海里的几滴水珠,一不小心就被人间蒸发了。

据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载,义和团兴起时,山东天主教徒有47221人,新教徒有14776人,而清末的山东人口,按户部统计大约是3千万,民教比例乃500︰1。所以,非教民逮个机会欺负一下教民,也不是很难的事。

总之,多种因素导致民教之间的仇视一日更甚一日。一些地方官动不动因教案而倒霉,一遇教案,要么偏袒教民一方,要么拖延不决。心底里自然也恨洋教,领事裁判权及与中国官员平级的制度下,外国教士居然跟外交官似的,也具有了类似外交豁免权的特权。教民呢,跟在其后耀武扬威。原先吧,不管啥民,只要是大清子民,在官老爷面前都得把头磕得嘣嘣响,老爷让他们抬头,他们绝不敢低头;老爷叫他们低头,他们绝不敢抬头。现在可好,他们不但不下跪了,有些人还咆哮公堂,直接跟官老爷论理论法呢。官爷的威风何在?所以,面对洋教,不只是民怨沸腾,连官怨都沸腾呢。因此地方官背地里暗暗支持村民与洋教斗,也不算稀罕。这样一来,传教士对地方官也不满意,常向总理衙门告状,搞得总理衙门招架不住,遂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颁发了一个《地方官接待教士事宜》,把传教士的中国式品秩用条文固定下来,确认他们遇有教案,可转请公使或者领事,同总理衙门或地方官交涉办理,也可直接与地方官商办。传教士的特权更加合法化与明确化了……

纵观整个中国教案史,我们就会发现,义和团运动就是个特大教案。

下面我们看看,这个特大教案是如何从山东爆炸的。前面说过,山东义和团有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直鲁边界的梅花拳。起于鲁西冠县梨园屯拆庙建堂事件。早在咸丰年间,该村士绅曾公众捐款购买义学坡地,在义学后面建有玉皇庙,占地三十八亩。咸丰末年毁于兵祸,绅民无力兴建。同治八年(1869年)村中民教都要求公分义学公产,包括田地与宅地。全村近三百户,加入天主教者二十多户,村民分得三十多亩坡地,教民分得三亩宅地。教民分到宅地后即转让给法国传教士梁宗明,村民不依,双方多次打官司并引起冲突。

同治十二年(1873年),梁宗明在宅地上拆庙建立教堂,引起村民公愤。官司打到知县那儿,知县以同治八年所立地亩分单为依据,判决梁宗明胜诉。

光绪十三年(1887年),梁宗明欲重建教堂房屋,教民王三歪等试图扩充地基,再次引起村民公愤,将教堂拆掉重新建庙。双方又打起了官司,经过一系列波折,县令对村民一方的领头人王世昌等六人革除功名并施以监禁。经十八村绅老出面调停,双方协定:教民王三歪等情愿将教堂所占庙基归于该村为庙;村民等情愿另购地基为王三歪等新建教堂。这就是所谓的梨园屯第一次教案。

光绪十五年(1889年),新任教士欲摧毁当地人民对玉皇庙的偶像崇拜,重提同治年间的判决,希望在玉皇庙的地基上建立教堂。并且咬定教民已把该地基让与教堂、光绪十三年的调解教堂并不知情、教民无权代替教堂签订协议,所以不予承认。

与此同时,村民们也心怀不满,他们把王世昌等六人称作“六大冤”。村中侠义人士阎书勤等十八人联衔举事,号称“十八魁”,拟诉诸武力拆毁教堂。怕自身势力不够,他们引进了外援——直隶威县的梅花拳。

光绪十七年(1891年),各地教案掀起了高潮,清政府一方面着令各省弹压,一方面下发严禁焚毁教堂、保护教民的上谕。法国方面抓住这个机会,通过总理衙门给山东地方官施压。光绪十八年(1892年),当地知府下令,将玉皇庙判给教民,改建天主教堂;并令冠县县令个人掏腰包给村民,让他们另觅新地,重建新庙。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跟利益无关,跟信仰沾些边,但更多的是义气之争。当地村民本就没有资金重建玉皇庙,早就拆分到个人了。现在,玉皇庙地基归了教民,地方官自己拿钱给村民另行建庙,也算两全其美了。但是村民不服。洋鬼子在中国百姓眼里不是好人,就是教民,在深受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影响的村民眼里,也是无父无君、禽兽不如的东西。官府偏袒他们,村民当然不服。不服的结果,就是与教民殴斗。双方都有人受伤。事后,村民再次请来外援——临清的道士魏合意和沙柳寨的梅花拳,摆出了武力护庙的姿式。教民干脆报告官府,梅花拳有谋叛嫌疑。

山东巡抚亲自过问,处理结果是:地方官拿获魏合意,拆毁玉皇庙交还教士。晓谕地方绅士,申明利害,劝令村民组织解散。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教民在玉皇庙旧址建天主教堂时,“十八魁”领导的梅花拳及村民百姓五百余人到现场阻止,教民只得停工。之后,梅花拳聚众千人,与教堂数百人武装械斗,打死教民五人,重伤数人。官府前来镇压,“十八魁”率众对抗,后撤到直隶威县。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十八魁”与威县赵三多的梅花拳拳民联合举事。由于梅花拳其他领导不愿意本拳派掺乎叛乱活动,赵三多只好改名义和拳,他们针对山东、直隶的教会及教民,四处攻击,名声大噪。最意味深长的是,虽然政府一再镇压他们,他们打的旗号都是“扶清灭洋”。一句话,他们只反对洋人,不反对自己的政府。有人据此认为,义和团反帝不反封。

义和团本就是封建势力,我们不能说地主是封建势力,与地主对应的农民就不是封建势力了。从某个方面来讲,他们比地主还封建呢。比如他们成功了,所建立的王朝比前任更封建。所以他们的反封顶多是反对现任封建王朝,闹好了取而代之罢了,他们才不是反封呢。至于反帝,也谈不上。我们不要认为,反洋人反洋教就是反帝。义和团不是反帝,他们反外。凡是外国人都反,凡是外国的东西都反。

其实“扶清灭洋”这个口号并不是山东义和团原产,而是从外面引进来的。具体来讲,是从四川大足教案那里学来的。大足教案闹过三次,第一次(1886-1887)。光绪十二年六月十九(1886年7月20日),是四川大足县龙水镇一年一度的庙会,四乡百姓前往参加。但他们更好奇的是龙水镇新建的教堂。前往围观的时候,与教民发生口角。口角的结果,教民新建教堂被夷为平地。此后不久,龙水镇周边的其他教堂与医院也相继被百姓捣毁,教民房屋也受到袭击。事后,政府通缉主犯并赔偿教民一万五千两银子。教民重新建堂,可是到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下一庙会,新教堂再次被村民捣毁。政府再次赔款,并通缉主犯。这就是第一次大足教案。

光绪十四年(1888年),龙水镇教会第三次建堂,光绪十六年(1890年)建成。一年一度的庙会又要到了,教会请官府出兵把守教堂。结果民教还是起了冲突,教堂第三次被毁。清政府把蒋赞臣当作打教的主凶,派兵前往捉拿。蒋逃往表兄余栋臣家中。每次打教,余栋臣与其兄弟余翠坪都是积极参加者。表弟投奔他后,他激于义愤,开始拉拢人马,歃血订盟,组织煤窑与纸厂工人,攻入了水龙镇,杀教民十二人,损毁教民房屋二百余间,没收教民财产,并且强迫教民退教。周边群众闻听之下,也开始纷纷打教。清政府派兵镇压,余翠坪牺牲,余栋臣逃匿。是谓第二次大足教案。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大足县令调任他地,余栋臣回家,娶妻置产,不再和教堂斗争。但是教士与教民对之不安,给清政府施压,促使地方官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逮捕了余栋臣。蒋赞臣率人劫狱,成功。余栋臣势成骑虎,不得不再次举事。他们首先没收了教民与教堂的粮食,在起义檄文中则别开生面地提出:但诛洋人,非叛国家。当然了,如果官兵剿灭他们,他们则反过来要把官兵当敌人看——“并非我朝臣子”。至于起义军的小旗上,更是写有“顺清灭洋”的口号。现在无由评断余栋臣提出此口号是什么心机,但是起义中间他与蒋赞臣曾有过接受政府招安的想法,只是在其他领导人的反对下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但是余栋臣的“顺清灭洋”却影响深远。第一,这个口号通过会党传到了北方,让山东的义和团也稀里糊涂地打起了“扶清灭洋”的小旗;第二,这小旗让清政府一些本就同情义和团的地方官也稀里糊涂起来,对于义和团弄不清是剿还是抚,摇摆不定中让其势力坐大并直接影响了北京最高层的政治决策!

事实上,李秉衡、张汝梅、毓贤、袁世凯等几任山东巡抚都对义和团持同情态度。李秉衡说:“民、教之所以积不相能者,则以平日教民欺压平民,教士袒护教民,积怨太深,遂致一发而不可制……凡遇民教控案到官,教士必为间说,甚已多方恫吓。地方官恐以开衅取戾,每多迁就了结,曲直未能胥得其平,平民饮恨吞声,教民愈志得意满。久之,民气遏抑太甚,积不能忍,以为官府不足恃,惟私斗尚可泄其愤……是愚民敢于为乱,不啻教民有以驱之也”。张汝梅说:教民“一经入教,遂以教士为护符,凌轹乡党,欺侮平民,睚眦之仇辄寻报复。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毁谤洋教,或指某人系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欲怵以兵威。不知教士之势愈张,则平民之愤愈甚”。毓贤说:“窃思东省民教不和,实由近来教堂收纳教民,不分良莠。奸民溷入教内,即倚教堂为护符,鱼肉良懦,凌轹乡邻……又往往造言倾陷,或谓某人将纠众滋扰教堂,或谓某人即是大刀会匪。教士不察虚实,遂开单迫令地方官指拿……百姓遂多不服”。袁世凯说:“东省民教积不相能,推究本源,实由地方州县各官,平时为传教洋人挟制……往往抑制良民……而教民转得借官吏之势力,肆其欺凌,良民上诉亦难伸理。积怨成仇,有由然也。”

只不过,同情是一回事,执行政府政策又是一回事。而政府政策又在外国的压力与慈禧太后的情绪之间来回摇摆。无边的谣言与现实的不平,加剧了山东百姓愤怒的情绪。就在直鲁边界的梅花拳因梨园屯教案而举事的同时,鲁西南又出了大刀会。

大刀会,山东义和团的第二组成部分,起于鲁西南。又名金钟罩、铁布衫、无影鞭。从这些名字就可以看出,义和团这一支流搞的是刀枪不入。要做到刀枪不入,需要经过念咒与吞符等一系列仪式。

大刀会最早起于山东曹州府。曹州府位于山东省西南部,下接江苏省的徐州府,是个出“响马”的地方,民风剽悍。《水浒传》里的“梁山泊”在曹州境内;唐朝末年“黄巢杀人八百万”是从曹州开始的;继洪杨而起的“捻军”也起于这一带。以致于周锡瑞先生不无黑色幽默地说:“长期以来这一地区的人们已学会与盗匪共同生活”。

所以民间有些玩大刀片的,也不算稀罕,其动机也不过是保卫身家。按周锡瑞先生考证,大刀会的领导阶层应该是小地主。虽然大刀会成员多有佃户与贫民,但是小地主掌控他们,则是基本可以确认的,其主要首领刘士端及其门徒曹得礼、彭桂林都是拥有50至200亩土地的地主。虽然大刀会的排刀排枪在地方官眼里不外是邪教,但是由于盗匪横行,地方政府难免借用他们作为剿匪的工具。只不过由于洋教传入,大刀会逐渐改与洋教为敌。具体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大刀会的一个敌人,名叫岳二米子,带领三千多没吃没喝的人抢富户的东西,挨了大刀会的打,就入了天主教。另一个是:天主教徒对大刀会的刀枪不入表示怀疑,指为妄诞,这让大刀会很气愤。所以双方渐起摩擦。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初,双方因为口角之争差点械斗起来。教民认为大丢面子,大刀会因地方官重申政府邪教禁令而大为窝火。

几个月之后,终于爆发曹州教案、徐州教案。具体经过是这样的:徐州庞姓家族与刘氏家族因争夺无主地而爆发冲突。鉴于刘氏家族已奉教,庞氏家族的领头人物庞士杰便入了大刀会,并且跑到曹州找刘士端借兵去了。刘士端不但给了他兵,还给了他将,把自己的弟子彭桂林派过来了。庞士杰有了兵有了将,就从徐州开始一直打到曹州,除了打教之外,还捎带着把不信教的富户也给打劫了。结果,彭桂林被徐州地方逮捕,庞士杰虽然跑了,但是山东地方官却诱捕了刘士端与曹得礼,将其斩首。徐州那边更是逮捕了庞士杰的哥哥。庞家一看不妙,马上准备入教,一下子把十八个村庄四千多口子的名单提交给了当地的法国天主教神父。神父出面保护,徐州地方官明面上虽然不敢赦免庞士杰之罪,但却告诉对方,隐藏一段时间,官府自然会说抓捕不到。过过风头,就可以回家住了。对于这种掩护,当地的传教士很得意,认为中国百姓遇上官司,都得拿钱打点,唯有他们,“伸张正义而不索取任何东西”。当然,他们只有一个条件:请加入我们天主教!

徐州安静了,鲁西南的大刀会更安静。但是,这是暂时的。离它们不远的地方有了动静。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爆发巨野教案。德国两个传教士,在山东阳谷一带传教的能方济和在山东曹州一带传教的韩理前去巨野磨盘张家庄教堂参加薛田资神甫的天主教例会,晚上睡觉时被二三十个持刀的人杀死。谁干的?说法很多,有说是巨野大刀会首领曹言学组织干的,有说是一个名叫刘德润的盗匪干的,不管是谁干的,反正中国人干的。于是德国有了很好的借口,除了金钱赔偿、地方官免职之外,还额外要求强租胶州湾。在德国的影响下,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紧跟其后,也跟中国政府讹诈上了,掀起了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的狂潮。大清王朝的王朝危机进一步加深。

如果说以赵三多为领导的直鲁边境的的梅花拳是以真功夫为主的话,那么鲁西南以曹州为中心的大刀会则是以刀枪不入为主。但是,这两支再厉害,也超不过鲁西北以朱红灯、诚心和尚为代表的神拳。之所以称神拳,估计是太神了,主要法术是降神附体。它是义和团起源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未完待续)

新浪读书,摘自端木赐香《换个角度看历史:重读晚清六十年》,华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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