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费巩灯”“费巩亭”与《费巩传》


    费巩,字香曾,江苏吴江人,1905年出生于苏州名门望族,其父亲费树蔚在辛亥革命后任肃政厅肃政史,其母亲系晚清著名大书法家、湖南巡抚吴大贗之女儿。其夫人袁慧泉(原名袁家第)系袁世凯唯一嫡出孙女,袁克定女儿。  

    1927年,费巩毕业于复旦大学,1928年赴英国牛津大学深造。1931年毕业回国后,他曾任教于中国公学和复旦大学。1933年,费巩应聘任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38年追随浙大西迁至遵义。

  1940年,极其反动的浙大原训导长被学生赶下了台,浙大校长竺可桢应广大师生建议,“三顾茅庐”请费巩出任训导长,鉴于校长之诚意,费巩提出两个条件:“坚决不加入国民党;不领取训导长薪俸,把省下钱用于改善学生生活”为先决条件,同意就职。费巩在就职宣言中道:“训导长有人叫他是警察厅长,但我决不会做警察厅长……我愿做你们的顾问,做你们的保姆,以全体同学的幸福为己任。”

  在职期间,费巩经常出入学生宿舍和食堂,见到学生站着吃饭,立即命令制作餐厅内无数长凳;见宿舍内灯光极其灰暗,严重影响学生视力和健康,即在业余时间用心研究出一种烟雾少、亮度大的植物油灯,用自己的薪金请店铺制作了850盏植物油灯,分发给各宿舍每位学生使用。学生对此举十分感激,永远铭记在心。费巩遇害后,学生们为纪念他,把此灯命名为“费巩灯”。历届浙大学生及老校友人人皆知,流传至今。

  除此之外,费巩流传佳话的事迹不止於此,如:炎热的夏天,亲自指挥在校内架设大锅,煮开水浇治学生床板之臭虫;为贫困学生申请教学贷金,向校方据理力争,消耗大量精力,寝食难安;费巩平时节衣缩食,连香烟都手工自制,却时常慷慨解囊,接济贫困学生,一则日记中写道:“……然余因此囊中又告空竭,近来如是者已第三次”;为积极倡导导师制,每晚接待数批学生,因人而异,或在学业上指导,或生活上帮助,或教以做人之道理。他身体力行,诲人不倦,与学生日益建立了水乳交融的关系。学生们都称他为“慈母”。在浙大校园内,树立了由四十年代老校友集体捐款建造的“费巩亭”、“费巩铜像”。

  费巩被秘密逮捕之事,成为轰动整个国统区的“费巩事件”。社会舆论哗然,各界人士纷纷设法营救。成为当时延安《解放日报》、重庆《新华日报》等各大报纸的重要消息。1946年1月,在重庆召开国共两党政治协商会议上,周恩来等代表共产党向国民党提出八项要求,其中第七条提到:“立即释放叶挺、廖承志、张学良、杨虎城、费巩”,费巩即名列其中。解放后,周恩来电示驻沪华东军政委员会派员前往费巩家中慰问,并按周总理指示每月发给费巩家属以教授待遇的特殊优抚金。1978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追认费巩为革命烈士。

  六十年后的2005年,在浙大校园内举行了“纪念费巩教授诞辰100周年暨《费巩文集》首发式大会”上,有无数老校友、学子们不远千里、不顾年迈体弱,赶赴杭州参加大会。1981年出版的《费巩传》,已二十年了,新华书店尚无留存,学子们也均已过耄耋之年,不少已离开人世,能知道此书者已不多。

  费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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