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九一三事件”的責任能推到林豆豆身上嗎?


《新史記》舒雲 專稿


余汝信先生在2013年5月編著出版了《“九一三”回望——林彪事件史實與辨析》一書,本文主要質疑該書中署名余汝信的文章《〈林立衡關於“九一三”經過寫給中紀委的材料〉解讀》。

首先聲明,由舒雲整理、明鏡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林豆豆口述》一書,並不是如余汝信所說“部分改寫”“大量改動”。而是在沒有改變原作內容的前提下,作了個別文字的技術處理和個別史實的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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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雲整理的《林豆豆口述》。(明鏡出版社)


“九一三事件”誰該負責?

余汝信承認“林豆豆的材料反映了‘九一三’當晚的大致經過”,而余汝信的“解讀”卻沒有反映這個“大致經過”。

余汝信試圖對“九一三事件”作一番新的詮釋,把“九一三事件”的責任完全推給林立衡(林豆豆),從而迴避了林豆豆上訴材料中最關鍵的部分,即:8341部隊副團長張宏從開始全力支持林豆豆並報告上級,到後來卻消極應付,甚至奉上級指示讓林豆豆等人也一起上飛機,直到最後眼睜睜看著林彪專機起飛。

“九一三事件”中謎團很多:林彪是否知道毛澤東南巡談話?如果知道,林立果、葉群是如何轉達的?林立果、葉群的“三套方案”林彪清不清楚?林彪為什麼在服安眠藥後,半夜出走?是什麼原因導致“九一三事件”的發生?誰應該對“九一三事件”負責?……

表面看“九一三事件”是一個突發事件,但是只要把九屆二中全會以來毛澤東的種種言行結合起來看,就可以看出毛澤東對林彪的“步步進逼”。關於這一點,余汝信也承認,並指出毛澤東“步步進逼”之一是讓葉群寫檢討;“步步進逼”之二是毛澤東南巡。可是,余汝信卻沒有指出“步步進逼”之三:欲擒故縱。

眾所周知,“九一三事件”的導火線就是1971年9月12日中午,南巡的毛澤東突然回到北京,直接導致林立果調林彪專機返回北戴河。如果當晚林彪專機不在北戴河,怎麼可能半夜“機”叫?表面看,林彪半夜出走源自林豆豆向8341部隊報告。但是,林豆豆報告的本意是請求8341部隊保護林彪不走。如果駐北戴河的8341部隊攔阻,林彪是走不了的。為什麼北京不下命令攔阻?

林豆豆在上訴材料中如實記下她所經歷的“九一三事件”。余汝信承認:“林立衡的材料總的輪廓,還是反映了1971年9月12日當晚北戴河所發生的事情的大致經過的。”但他又說:“這並不等於說它完全真實地反映了林立衡當時的思想活動,不等於說它準確無誤地反映了事件的全部細節,更不要說筆者贊同林立衡在這一事件中的處理方式。”

從林豆豆的敘述看,她當時只有一個想法,父親留在北戴河最安全,無論如何不能讓父親走。難道這不是林豆豆的真實思想嗎?余汝信怎麼知道林豆豆上訴材料沒有“完全真實地反映當時的思想活動”?至於是否“準確無誤地反映了‘九一三事件’的全部細節”,就更有求全責備之嫌了。“九一三事件”不止一個現場,其他現場,如山海關場站,如林辦值班室等,都有另外的當事人反映。當事人只要反映自己所見的細節就足夠了。

余汝信問:“在‘九一三’中林立衡是否執行林彪的‘意志’和‘囑咐’?”余汝信認為林豆豆在最後五天中沒有與父親溝通,不能代表林彪的意志。

這就奇怪了,最後五天沒有與林彪溝通,就不能代表林彪的意志?難道林彪在最後五天的意志與以前不一樣嗎?如果林彪真的在最後五天改換了意志,那林豆豆沒有與父親溝通,恐怕就不能代表林彪的意志。問題是“林辦”工作人員沒有一人揭發出林彪在最後五天改換了意志,既然林彪一如既往,林豆豆怎麼不能代表林彪意志呢?

什麼是林彪意志?林彪有“殺害毛澤東”的意志嗎?林彪有“逃往蘇聯”的意志嗎?換句話說,林彪在北戴河有任何出走境外的物質或精神準備嗎?如果有,為什麼林辦工作人員沒有一個揭發出來?根據現有材料,林彪內勤倒是“揭發”出林彪說過自己是個“民族主義者”。這個“民族主義者”難道不是林彪的意志嗎?林豆豆請求8341部隊不讓林彪上飛機,不就是代表林彪的這個意志嗎?林彪有什麼理由背叛他流血流汗百死一生打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更明確地說,他有什麼理由背叛毛澤東?從林彪那封5月份未發出的給毛澤東的信就可以看出,林彪還是在向毛澤東低頭表忠,希望得到毛澤東的諒解,絲毫沒有背叛之意。

林豆豆五次報告和請求,都是希望8341部隊保護林彪,不讓林彪上飛機!林豆豆並沒有向中央報告,向中央報告的是8341部隊的副團長張宏。而中央[71]57號文件卻完全不顧事實冠以“林豆豆報告”。而余汝信不僅與中央[71]57號文件異曲同工,而且更進了一步,說林豆豆“實際上是站在‘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一邊,大義滅親”。

“九一三事件”中,確實有人在“大義滅親”。但不是林豆豆,而是應該為“九一三事件”負責的毛澤東。如果毛澤東及時下令攔阻,林彪連山海關機場也去不了。而事實是“上級”不僅不攔阻,反而要求林豆豆他們也上飛機。

為什麼余汝信閉口不提“九一三”當晚的種種怪異,卻把責任全推給林豆豆?林豆豆在“九一三事件”中的做法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無論如何林豆豆不應該為“九一三事件”負責。余汝信把“九一三事件”的責任推到林豆豆身上,就有違事實了。(《新史記》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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