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4日 星期六

當局審判薄熙來爲什麽這麼棘手?


《新史記》高伐林


截至本期《新史記》雜誌截稿付印,薄熙來庭審這場大戲只演出了第一幕。但是第一天庭審結束,海內外成萬上億的圍觀者已經感到喜出望外——並非像人們預測的沉悶刻板走過場,更沒有像傳言中的用替身、用藥物,出場主角確實是如假包換的薄熙來,而他既沒有像江青那樣咆哮公堂,也沒有像他老婆谷開來那樣百依百順,而展現出一個有中國特色的成熟政客的形象、一個他的衆多粉絲期望他的形象:不卑不亢、有攻有守,不動聲色,又頗有鋒芒。

當局果然不敢像1980年“兩案”審判那樣作電視轉播,而是通過微博發布剪辑過的庭審進程,文字記錄和少量圖片當然無法充分再現法庭的氣氛、各方參演者互動的細節,以及這位主角的表情神態、肢體語言,但仍然透露出來豐富的信息:他站立時左手伸直的三個指頭,他坐下時翹起的二郎腿;他個兒很高,兩個法警比他更高;他斥責證人唐肖林“像瘋狗一樣亂咬”,反駁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矢口否認接受過實德集團總裁徐明的賄賂,一口氣向徐明提出20個問題,得到17個回答“沒有”,甚至稱徐明並非自己的朋友,而是谷開來的朋友……

庭審之前,無論是挺薄還是反薄的人士都相信:在別的國家,開庭或許能期待正義得以伸張、真相得以彰顯;但在中國,開庭的最大意義只是告訴世人各方對大戲如何妥善演到閉幕的交易達成共識。但是8月22日首日庭審大戲的“劇情”起伏跌宕,顯然超出了人們的預料。那麽,是“編劇”“導演”遇到了“戲霸”,執意不肯按敲定的“劇本”演出?還是這齣大戲的“編劇”“導演”的水平遠遠高出了我們的想像,眼下的庭審進展,其實就是他們預先設計的劇情的一部分?接下來,這齣大戲如何收場?

薄熙來案爲什麽這麼棘手?

32年以來,中共還沒有經歷過像薄熙來案這麼棘手的案件。

爲什麽棘手?有人分析,是因爲派別之分、利益之鬥、路線之爭、理念之別……統統攪在一起;也有人論證,是因爲朝野、官民、左右和各種利益集團的的對立衝突十分尖銳,而中共執政集團由於信譽透支太多,辦事既無法兼顧,說話更無法服衆。

《紐約時報》在審判前夕從北京發出的一篇報道描述了中共當局審判薄熙來所面臨的尷尬局面:“要經營一種微妙的平衡,一方面要展示薄熙來是一個罪犯,從而讓他的最積極的支持者閉嘴;另一方面,又希望避免抹黑薄熙來所倡導的那些左的政策,或疏遠中共老革命家庭。”這篇報道的標題,畫龍點睛:《審薄目的是演大戲,而不是展示思想之爭》。

在我看來,無論是原告、被告、法官,原告和法官背後的人,還是法庭內旁聽者、法庭外圍觀者,大家心知肚明:這個被稱為刑事案件的審判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政治審判。明明是一個政治事件,卻一定要按刑事案件來審,這就使這件事本身變成了一個政治事件。更棘手的、最棘手的是:此案被告,與其說是一個具體的落馬政客,不如說是一個政治符號。

從調到重慶那一刻起,薄熙來從一個野心勃勃的政客,變成了一個被一部分民衆寄予期望、被另一部分民衆加以詛咒的政治符號——至於期望和詛咒是否符合他本人的實際,是另一回事。本來黨聲稱是代表人民的,結果“西南出了個薄熙來”,在人數眾多的毛派、左派看來,黨不代表人民,他才代表人民——至少是他比黨“更”代表人民;在人數沒有那麽多,但是話語權、能量可能更大的自由派人士看來,他代表了這個黨中間危害最大的一翼,比與人民爲敵的黨更與人民爲敵。

神聖化他的人需要的是一面令旗,以便舉著向他們向往的方向挺進;妖魔化他的人則需要一個靶子,貼在他們憎惡的政黨和體制上,他們揭露和打擊這個符號,也就是揭露和打擊他們憎惡的政黨和體制——這就是爲什麽審薄如此棘手了:審薄熙來,這就必然成爲中國各種矛盾的引爆點。

“刑不上大夫”?

從薄熙來落馬到被提起公訴,薄熙來一案已經過去了近18個月,雖然不比陳希同案和陳良宇案更長久,但民衆早已等得不耐煩。我相信,執政者也早就很不耐煩,近18個月來,無時無刻不受到這個案件、這個人的牽制,恨不得一下子就將斯人斯事一勞永逸地畫上句號。

但是,薄熙來案之所以遲遲沒有結果,除了上面所說的他作爲一個政治符號,牽一髮動全身,令當權者十分棘手這一層因素,還有另一層因素:中共內部對如何對待薄熙來,沒有達成共識——他們倒是很清楚,審判薄熙來就是審判共產黨,就是審判江胡:薄熙來無疑就是中共體制的一部分,薄熙來用以收攏民心的主張,就是黨用以號召天下的宗旨,更不用說,薄熙來的惡行同樣存在於很多中共官員身上了!——不用扯太多太遠,就說薄熙來的同事吧:

根據外報的翔實披露,溫家寶及其家族就憑“27億美元”這個天文數字,難道不更應該接受更深入全面的黨紀和司法調查嗎?

根據各地官員和民衆的舉報,周永康和他的兒子的行徑難道不比薄熙來更惡劣、更應該徹底查清、繩之以法嗎?

甚至,當今一把手習近平本人和家族又如何?自江澤民以下,李鵬、曾慶紅、賈慶林、李瑞環、李長春、劉雲山……哪一個經得起查?

這些人都沒有查,唯獨只查薄熙來,這怎麼能堵得住天下人悠悠之口,能讓他們相信,這不是一場權力鬥爭呢?即便我們相信當局所指控薄熙來的所有罪名全部屬實,此人確實是個腐敗貪官,但顯然他並不比他的同事更腐敗,那麽整他而不整別人,卻好意思高調宣稱審判薄熙來是體現了“依法治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破除了“刑不上大夫”,“不管職務多高”……這些連篇累牘的漂亮話,除了得到嘲弄的笑聲,還能得到什麼?

等候“薄案”審判期間,很自然地聯想起33年前的對“四人幫”和林彪集團的“兩案”審判。不妨將“薄案”與“兩案”進行比較,看看中國的法治,33年來是前進了?或者是不進不退?甚至是倒退、大倒退?(《新史記》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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