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 星期三

“北大才子”沈元多活了一个半月终被处决



  3月24日《通知》对沈元“罪行”措辞的微妙变化

  沈元在上次“刀下留人”之后19天,又被当局上了3月24日的下发的相似《通知》。笔者仔细比较,这次《通知》上沈元的所谓“罪行”措辞行文方面,有了一些微妙变化。研读起来,很有点意思。

  3月24日“北京市公法军管会”《通知》上,关于沈元的“罪行简介”全文如下:

  十七、现行反革命叛国犯沈元,男,三十二岁,浙江省人,伪官吏出身,系右派分子,原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其母系右派分子。

  沈犯书写大量反动文章,积极策划叛国投敌,于一九六八年九月一日,化装成黑人,投靠外国驻华使馆,散布大量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这个“简介”,由两个自然段落组成。第一个自然段,改动不大,仅将最后一句“其兄因反革命罪被判过罪”删去。原因不明,且意义不大。

  关键改动在第二段。首先,将前份《通知》中,“并企图叛国投敌”,改为后一份《通知》中的“积极策划叛国投敌”。这一改,同样事实,所谓罪行自是严重得多,“企图”还是只有意图,并未实现,“积极策划”,则是又主动、又积极,大不一样。措词者果然“妙笔生花”。以前常说“以笔杆子杀人”,这可算一例。

  其次,“化装成黑人闯入了外国驻华大使馆”一句,在后一份《通知》中,改成了“化装成黑人,投靠外国驻华使馆”。“闯入了”改为“投靠”,性质明显不一样。“闯入”,其动机尚不明确,可作多种解释,“投靠”,则是有明确目的,属定性词语。

  最后一句的“散布大量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污蔑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改为“散布大量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将对“文革”的所谓“污蔑攻击”一词,一律改为“恶毒攻击”。所谓“恶攻”罪,是“文革”中最严重的大罪重罪。

  另外,在案件序列号上,前一份《通知》上,沈元排第19位。3月24日《通知》上,沈元排名第17位,提了两位。按惯例,排名越靠前,当局认为其“罪行”越严重。

  3月24日《通知》上这番改动,已经表明沈元这次是在劫难逃。

 
 《通知》文本上的批注显示对处决沈元曾有争议

  笔者得到这份“北京市公法军管会”1970年3月24日《通知》,也不是一份普通印刷文本,而是有特殊价值的原始文本。如同笔者在前文提到过《遇罗克处决内情再探索》详细解读过的那份2月11日《通知》文本一样,是被某个或某些内部高层人物批注过的特殊文本,颇有研究价值。

  经笔者初步分析解读,这份被批注的文本有以下特征:

  其一,封面首页右上角,用铅笔写有“讨论”二字,似乎表明这份文本是北京市革委会或“北京市公法军管会”内部讨论定刑并记下留存讨论结果(定刑意见)的原始文本。

  其二,内文(即案犯姓名及所谓“罪行简介”)部份,有个别文字之下有用铅笔划的横线及批注字样。如第2页第1个案例“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张华民”,在简介文字之后,有铅笔批的“死”字样。同案的“现行反革命集团骨干白满囤”,其中“骨干”两字之下有铅笔划的横线,简介文字之后,亦有铅笔批的“死”字样。同案的“现行反革命集团骨干齐国振”,其“骨干”二字下,亦铅笔划有横线,正文之后,有铅笔批注的“无期”二字。同案的“现行反革命集团骨干石宝丰”,简介文字之后,有铅笔批的“十五年,剥五年”字样。分析这些文字,大概是表明,对石宝丰判决有期徒刑“十五年”,再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在案例1与案例2之间的文字空白处,另有黑笔批的一行小字:“张、白、齐死,石死缓。”这似乎表明最终结果是,张、白、齐3人被判死刑立即执行,4人中仅原定判刑15年的石宝丰被判“死缓”。最终是4人中的2人还是3人被处决,要看当年判决书方可确定。

  另有意思的是,案例4“现行反革命犯雷翀云”,大概因“翀”字属于冷僻字,特用铅笔在其上注了个“冲”字样,意在提示“翀”字读音为“冲”。

  这个时年42岁的雷翀云,其实算是“文革”时期的 “上访者”。从材料上看,其时在陕西某地,1969年12月与其妹雷淑君来京上访不遂,在长安街张贴散发传单数百份。没料被捕后恰逢“打反”运动,丢了性命。其妹26岁的雷淑君,从黑笔文字批注看,先是判“死缓”,后改为“无期”。令人扼腕。

  总的说来,整个76个案例85名“案犯”中,用铅笔作的记号和文字批注都不多,绝大多数批注用的是黑笔。由此,似乎也可以推断,在文本上作审定批注和记号的,不只是一人,可能是两人甚至多人(字迹也不尽相同)。

  其三,这份《通知》上公布的85人,每个人简介后面均批注有判刑结果,如死刑、死缓、无期徒刑,或12年到20年不等的刑期(这85人,未有低于12年刑期的判决,哪怕普通的盗窃犯)。这与笔者提到的2月11日那份被批注过的《通知》不同。2月11日那份《通知》的批注,只涉及立即处决的死刑,连“死缓”案犯亦未予以相关批注。

  其四,这85人中,被批注“死”字样,表明将遭立即处决的,笔者依次统计,大约在24至28人之间(因其中有些批注是多种,如有人意见是“死刑”,有人意见是“死缓”,甚至“无期”)。其中除确为杀人强奸等刑事犯罪外,属于意识形态因素的政治犯,大约有18人。其中宋振明、王作臣属于1949年之前的“历史反革命罪”。与沈元同为“现行反革命叛国罪”的有3人,其他二人分别是水电部海河勘测设计院助理技术员董逢春(35岁),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管理员苍树德(37岁),是已成功出走后被引渡回国,惨遭处决者。

  其五,在这份《通知》中,批注的内容显示出来存在某些意见分歧,或说对处刑的结果意见不一致。笔者仔细辨认,其中有多达7人的不同意见批注(每个人均以姓氏代表,如“张”、“周”等),分别有(按出现先后):张、周、崔、刘、庞、石、杜等,除“刘”一人,笔者推断是当年大权在握的“北京市公检军管会”副主任刘传新外,其余数人,不知指的是谁,待考。

  正由于有多人参与其中,所以,同一个“案犯”批注处刑意见,各不相同。如案例第13的43岁的北京钢铁学院图书馆职员马福昌,以“现行反革命”罪被处刑时,其文字之后,最先批注的是“死”字,之后,又写有:“张死缓,无期。石、崔死缓”字样。分析这个批注表明,对马福昌,最先有人认为应判“死刑立即执行”,但张姓人士的意见是判“死缓”甚至“无期徒刑”。另外,石和崔姓人士,两人意见都是判“死缓”。因此,最后这位北钢图书馆的马福昌(从文字简介看,也是一位有独立见解的“文革思想者”,写过40余封匿名信评说文革及一些文革当权者而致祸)。其最终命运到底如何,不得而知。得看当年“判决书”,或是当事人回忆。笔者亦望知情者提供相关情况。

  这里就说到本文主人公沈元。这份文本上沈元简介文字之后,批注有“死。张死缓”字样,表明也是这位张姓人士,认为对沈元可以“刀下留人”,处以“死缓”判决。可惜的是,这个意见最终未被采纳,沈元终于4月18日惨遭处决。


  沈元遇难于专制和极权

  21世纪以来,沈元其人其事渐受海内外学者、知识界人士瞩目。刘再复先生、余杰先生,都专有文章缅怀沈元,并有相关评说。沈元当年旧友、香港儿童文学作家宋诒瑞女士,更是于2006年编了一册题为《难以纪念的纪念》的文集,纪念追忆沈元。

  刘再复在题为《面对高洁的亡灵》的文章中写道:

  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清清楚楚地记得沈元的名字,记得这一个年青杰出学者被活埋、被毁灭的悲剧故事。……在想起他的悲剧时,我首先想到他在过去那些荒诞岁月里,自己也曾发过疯,也振振有词地批判过“右派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也唯恐落后地和“沈元之流”划清界线甚至加入声讨他们的行列。我真的感到自己参与创造一个错误的时代,真的感到自己也是谋杀沈元的共谋。

  余杰先生在自己的文章中,沿着刘再复先生的思路和追问,评说道:

  在人人都宣称自己是“无辜者”的“后文革时代”,刘再复以罕见的真诚打破了“无物之阵”般的、厚厚的沉默,他从当年自己的一言一行开始反省、开始追问:“谁让沈元走投无路?谁让沈元安生不得、逃生无处?谁把沈元推向绝望的悬崖?”除了文化大革命的制造者之外,我们盲目的呐喊、盲目的讴歌、盲目的义愤、盲目的声讨、盲目的批判,难道没有责任吗?说‘受蒙蔽无罪’,在法律上也许部分可以成立(不是全部都能够成立),但在良知上怎能说得过去呢?受‘蒙蔽’下,我们内在的恶是何等丑陋啊!“那些文革的幸存者们,那些以知识、文化和思想招摇过市的知识分子们,有没有勇气承认自己也是凶手、承认自己内在的恶是如此丑陋呢?”(余杰《死于文革的青年史学家沈元》)

  刘再复先生和余杰先生,从反思“文革”,进而探讨和批判中国人的国民性和“集体无意识”,以及追问中国知识分子的责任和良知。其出发点应该是不错的,其中也不少真知灼见。不过,他们两人的这些观点,尤其是对沈元死因的探索拷问,笔者并不赞同。

  道理很简单,因为沈元不是如卞仲耘等人那样,死于“文革”之初那种因“文革”思潮和“暴力文化”煽动起来的群众暴力或“红卫兵暴力”,而是死于崇尚专制和极权的国家政权之手。换句说话,沈元(包括林昭、遇罗克、顾文选、王佩英、马正秀,到以后的张志新、王申酉等思想者先躯者),是被国家政权,以某种意识形态或政治性理由,通过所谓法律程序,以国家之手、法律之手剥夺其生命的。这是当权者借助国家机器,试图将那些有“异端思想”或“异端行为”的人,从肉体上整体消灭。两者性质应当是迥然不同。

  早在一个多世纪以前,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就认为,中国的法律是以高压而不是以智慧来统治中国人,由此极大地遏制了中国大地上的自由。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则进一步认为,缺乏自由度和自由精神,是造成至今被国人引以自傲的“中国文明”,停滞在人类精神发展的初期阶段的原因之一。这些先哲的见解,值得国人深思。

  到了现当代,国际社会要求废除死刑的呼声渐高。罗伯特·巴丹戴尔,是当今法国著名律师,后来做了法国参议员和司法部长。他是推动法国废除死刑法令最有力也最有名的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目前致力于全世界推动废除死刑。2006年下半年,我国知名学者叶知秋在巴黎拜访过他,并就废除死刑展开访谈对话。其间,巴丹戴尔先生对死刑与专制主义和专制政权的关系作了很精彩的阐释。

  巴丹戴尔首先引用一句雨果的名言:“死刑是残酷和专制的一种永久性的标志。”然后,他一针见血评说:“毫无疑问,死刑是专制国家的一个永远的记号,因为死刑肯定了国家对于公民的绝对权力,反复地肯定。法律通过各种具体的标准和细节,为国家争取这种判处死刑的权力。”他还解释说:“是否杀人,这是国家和罪犯的区别。最绝对的权利,就是国家要尊重人的生命,敬畏人的生命。”

  最后,巴丹戴尔先生尖锐地指出:“死刑把人类的偏见最大化地带入审判之中。通过死刑,人类社会的一切不公正因素都被放大了。”(以上见2006年第31期《南方人物周刊》叶知秋:《你见过死亡的颜色吗?》)

  这里借用巴丹戴尔先生的思路和逻辑,笔者认为,“文革”中当局对沈元的处决(还包括林昭、遇罗克、王佩英、马正秀、顾文选,以后的张志新等成千上万遇难者的处决),是当权者将那种“人类偏见”最大最大化地带到当年所谓的“审判”中,而且将中国社会本身存在的“不公正因素”,不仅仅被放大,而且推到了极致。


  沈元至今在北大被冷落

  笔者认为,沈元和林昭等人一样,不仅是“北大才子”,而且是在他们身上真正传承着“北大精神”,寄托着“北大人”的“光荣和梦想”的先躯者,是敢于为追求真理而献身的斗士和勇者。

  可惜,在当下的北大,沈元至今仍遭到冷落。余杰先生在文章中感叹:

  沈元,对于今天的北大学子来说,已经是一个无比陌生的名字。北大也是世故的,它只记得那些有名的、成功的校友的名字。未名湖畔的那些意气风发、步履匆匆的学子们,很少有人知道四十多年前在同样的地方也行走过一名同样意气风发、步履匆匆的学子。(余杰:《死于文革的青年史学家沈元》)

  这是相当令人不解,也相当令人失望的。在物欲横流,全社会浮躁,理想道德和人文精神普遍丧失的当今中国,要年轻学生们去关注和关心与他们的分配、就业,乃至房子、车子全然无关的学长,似乎有些勉为其难。

  不过,北大当局是不应该不记得,北大曾经有过林昭、沈元这样的学子的。前些年北大隆重庆贺“百年校庆”,还编有《北京大学记事》、“北大百年编年史”之类。笔者没见过相关资料,不知在这些资料中,是否给予了真正传承着“北大精神”的林昭和沈元这些思想者、先躯者,应有的地位和尊重?或是干脆也是只言不提?

  对北大当局也好,北大学子也好,关注GDP和财富的增长,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以至衣袋里的银子,也没什么不对。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知名高等学府,总还得有人来“仰望星空”,得有人来关注那些物质财富之外,科学、艺术的创造,以及自由、民主和人文关怀,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笔者以为,林昭和沈元,就是属于“仰望星空”的人。

  正由于此,笔者以为,有理由在未名湖边,给林昭和沈元这些人立塑像(正像有人已给遇罗克、张志新立塑像一样)。而且,笔者相信,在北大校园里,在未名湖畔,一定会有林昭、沈元等的塑像竖立起来。即便是我这一辈人看不到,我子孙那一代,或许将能看到。

  (说明:2月21日《通知》上沈元名字左边空白处的几行字迹,系笔者之前的那位收藏者用蓝色圆珠笔批注,不是该文本上的原始字迹。特说明。)

  2010年9月30日于自贡危楼书屋

  王锐,共识网 201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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