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9日 星期六

李聚奎上將抓住彭德懷、洪學智不放有私心


《新史記》程光



編者按: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總後勤部長邱會作的兒子程光所著《歷史的回顧:邱會作與兒子談革命經歷和若干歷史問題》(香港北星出版社出版),用父子對話的方式叙述了許多他親歷的重要歷史事件和接觸的歷史人物。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經作者程光授權,《新史記》選載該書第十七章“新軍委成立”。小標題為本刊編輯所加。
邱 會作(1914—2002),江西興國人。1928年參加革命,1929年參加紅軍。參加了中央蘇區一至五次反“圍剿”和二萬五千里長征。中共建國後,他 於1955年被授予中將軍銜,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總後勤部部長等職務。1971年“913”事件之後,邱會作被打成“林彪反黨集 團”成員被拘押,被開除黨籍、撤銷職務,1980年“兩案”審判,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後保外就醫。2002年逝世。

對話者“子”係程光,“父”為邱會作。


子:李聚奎要鬥爭彭德懷、洪學智,必定有他的原因。

父:據我看來有三條:1、歷史上李聚奎曾受到彭德懷的壓抑。李是彭德懷領導的平江暴動的參加者,自認是有功之臣,卻沒有得到彭的重用。不僅如此,後來一軍團和三軍團交流幹部時,李又被彭德懷“交流”出去了。李在一軍團當師長沒當下去,變相地降了職權。2、李聚奎和洪學智共事,認為洪辦事獨斷,眼裏沒有他這個政委;3、李聚奎那幾年很不順,他原是國家的石油工業部部長,1958年中央決定大力發展石油工業,從總後調余秋里去當了部長,把李聚奎撤下來安置到總後,李的思想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子:這一次李聚奎總後部長沒當上,黨委第一書記又沒當,很“背運”。
父:換到誰的頭上,都得考慮中央有對自己是否器重甚至信任的問題,或許他想在鬥爭彭德懷的大是大非問題上表示鮮明的態度,以求中央和軍委改變對他的看法。

總政治部專案組經過近半年的審查後,提出了對洪學智的處理意見並報告中央和中央軍委。決定洪學智撤消職務,離開軍隊,轉業到吉林省農業機械廳任廳長。在審查期間,總政對洪學智抓住“小辮子”不放,洪的檢討稿在總政那裏總是通不過。總政逼迫洪學智承認有和彭德懷密謀反對毛主席的意圖和活動,洪學智堅持沒有那回事,總政死死抓住這個“要害”。就在這時,洪學智發現了我不同於李聚奎要揪住他不放的態度,就到我家來請我幫個忙。我和洪一起研究了他的檢討,應洪學智的請求,我還偷偷為他修改過兩次檢討稿,對稿子“加了一點工”,幫助他解脫。第一次是,在措詞上認錯很沈痛深刻,但堅決不承認有與彭德懷密謀反毛主席的事,這次檢討在總政那裏過不了關,打回來了。第二次,承認和彭德懷關係密切,對密謀反毛主席的問題避而不談,不說有,也不說沒有,檢討同樣過不了關。後來,我建議洪學智直接找總政主任譚政去說說情,試試看。他同意我的意見,但他覺得自己不好出面,託我為他去說情,因為我很受譚政的器重,個人關係也好。我私下裏專門去找了一次譚政,我的意見譚聽進去了。洪檢討不過關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中央對洪的處理手續需要一定的辦理時間,直到1960年四月下旬洪學智才離開北京。我交代過,其待遇要按原來的規格不能變,在他沒有離開總後之前,一切按過去老規矩辦,生活上儘可能滿足。洪學智去吉林時,提出要把他的吉姆轎車帶走,我請示羅瑞卿為他辦了。臨行前我舉行了送行宴會,除對他本人和家屬進行了照顧之外,專門給他掛了一節運輸傢具行李的火車車皮,還派專人護送。我對洪學智認真按照中央的決定辦事,但又儘可能寬鬆。

子:現在回過頭來再看,當時處理黨內鬥爭的風氣還好。

父:總政對蘇煥清的審查時間很長,審查的負責人是軍事檢察院檢察長黃火星,審查重點是東北解放前,抓蘇煥清和黃克誠有嚴重“貪污”問題。蘇煥清是黃克誠的老下級,黃克誠曾擔任新四軍三師師長,蘇是後勤部長,關係很好。這次審查蘇,實際上是向黃去的。

總政審查組想從蘇的嘴裏搞出黃克誠“罪行”的線索。蘇煥清如何交代的我不清楚,似乎總不能滿足總政專案組的要求,不能得出審查結論。黃火星兩次找我商談該怎樣辦。我說:“既然搞不出什麼東西,能否按照1952年‘三反’後期時‘一風吹’的政策辦,我看這個政策是很成功的。”結案後,總政示意我對蘇煥清要降職使用,但是我不同意,繼續讓他擔任營房部部長。雖然蘇煥清沒有蒙受不白之冤,但總政主要領導因這件事對我很有意見。


繼2011年2月香港北星出版社出版程光《心靈的對話——邱會作與兒子談文化大革命》之後,4月又推出該書姊妹篇《歷史的回顧——邱會作與兒子談革命經歷和若干歷史問題》。在這部問答方式的口述歷史中,邱會作將其親身經歷事件娓娓道來,向人們展示了許多鮮為人知的歷史情節。(《新史記》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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