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9日 星期五

1969年,“民意”也荒唐——群众讨论如何给敌人定罪


  那是在1969年,史无前例“文化大革命”的第三个年头,我正在浙西一所鼎鼎有名的中学读初中,一天传来好消息,说是“民主”了,校革委会领导要下来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商量如何给一批“阶级敌人”定性定罪,用那时侯的话来说十分响亮,叫做是“群众专政。”

  这样的处置其实也是形势所迫不得己,因为虽然报纸广播里天天都在讲形势大好不是小好,但“阶级敌人”却并没有一天天烂下去,正相反,他们的数量似乎还在一天天地多起来。学校每天出操时都能看到,那些被揪斗的“牛鬼蛇神”队伍日益变得庞大,有时甚至会让人不由自主地开始耽心: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下去,不定有那么一个早晨,“阶级敌人”的阵容就会超过了“阶级兄弟。”

  会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领导们深入到“红卫兵小将”中间,不耻下问地虚心听取意见,一般都是领导先介绍处理对象的案情,然后再倾听同学们发言表达意见。

  第一个“专政对象”大家都熟悉,是个“现行反革命分子”,此人罪孽深重,有一回上茅房忘了带厕纸,竟然撕了几页“红宝书”解决问题。为破获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特大恶性案件,领导动用了“群众破案”的高招,全校上千师生不分男女,全都排着队进入茅房仔细“参观”那堆该死的排泄物,以便提供破案线索。正当南方的炎炎夏日,旧式茅厕里的哪股味道自然是可想而知,弄得全校革命师生一个个薰得够呛,许多人几天吃不下饭去。领导介绍完这些大伙早已熟知的案情,便询问起对此人的处理意见。

  “枪毙!枪毙!”话音刚落,便听见全班50多条喉咙异口同声地高叫起来。

  领导笑了,也许惊讶于大家高度的阶级觉悟,不过立刻就宣传起了“给出路”的政策,说是对阶级敌人不能一棍子全部打死,还是要讲党的政策宽大处理。

  “无期徒刑。”政策宣讲果然有效,全班同学很快形成了新的意见。

  看见大家意见如此一致,领导不好再泼冷水,于是又开始介绍第二个专政对象,此人大家更加熟悉,就是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据说是在年纪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时侯,便集体加入过国民党,解放后还一再隐瞒,害得造反派内查外调,费好大的劲才将他揪出来。

  “无期徒刑!”红卫兵小将果然铁面无私,对自已老师也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怜悯。领导于是又做工作,说是此人归案后尚能坦白交代,还是以判有期徒刑为宜。

  “50年!”“60年!”领导话还没说完,立刻有人性急地先叫起来。

  “对,就50年,60年!”大家伙也争先恐后地叫嚷着。

  领导楞了一回才笑起来,说是法律有规定,有期徒刑最高也就20年,压根儿就没有50年60年的期限。这样全班同学才第一次知道,原来法律上还有这样的规定。不过大家最后还是一致赞成,就判老师有期徒刑20年,一天也不能再减了。

  接着第三个,第四个……那天一共征求了对大约20个“阶级敌人”的处理意见,同学们的“民意”全都惊人地一致:除了枪毙就是无期,有期徒刑也没有少于二十年的。大伙几乎是带着玩儿一样的心情,在谈笑之间就轻易决定了这区区二十个人的命运。这也难怪,那时我们都不过15、6岁,全都是“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里,听着“阶级斗争”的教育长大,除了八个样板戏和《地道战》《地雷战》等,很少看到过其他的电影戏剧。

  领导们背着草绿色挎包满意地回去“集中”了,不过这事从此以后也就再没有了下文,那些个在当时的我们看来全都该关该杀的“阶级敌人”,后来竟然陆陆续续全都落实了政策,有的还当了“还乡团”,又回来执鞭从教,开始在课堂上对我们指指点点地不客气起来了。

  所以最近竟然听到有人在说,“文化革命”是个“大民主”“反腐败”,尊重“民意”的运动,我便会不由地哑然失笑,很想对他们不客气地说一句:“朋友,在那样一个荒唐的年代,所谓民意,也往住是荒诞不经的。那样的民意,实在还是少来一点为好。”

  作者:王晓明,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省作协委员。

  王晓明,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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