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地主:一个百年难尽的话题(下)


  三、地主与革命
  
  共产党曾经对开明绅士是非常尊重的,这缘于这些开明绅士对革命的巨大贡献。其实,我们无产阶级革命就是有正义感的富人子女发起的,而日益发展的无产阶级革命成功也是有富人帮助的。山西省兴县刘太白是开明绅士,帮助革命政府和革命军队做了许多好事,他拿出一半家产办起兴县农民银行,给共产党解决经费,他本人由王若飞、安子文介绍加入共产党,他的子侄九人中有七人参加革命他的革命意识绝对强于不少普通贫下中农,他和另一个开明绅士牛友兰先生办起两所高级小学,还筹办了一所高中学校,为革命培养人才。牛友兰先生给贺龙的一个团供应服装、粮食,他本人任二高校长在县城。有开明绅士这一事实证明:不是所有富人都是反革命,那么革命对象指向富人就是错误的。当然,不是所有富人都是赞成革命的,正像不是所有穷人都同情革命一样。

  1947年,中共开始土地改革,极左的潮流在全国流传起来。江浙各地土改迅速开始出现乱捕、乱斗、乱打倾向。据中央政策研究室报告:从12月初华东局宣布放手后,运动马上蓬勃展开,但仅仅半个多月,不少地方就“出现了乱抓乱打的过左现象,如苏南奉贤、浙江嘉兴等地都有一些被吊打罚跪的情形,或者把大批地主不必要的看管起来”。无锡一县遭跪、冻、打的有八百七十二人,青浦县龙固区几天里就打死了十七人。奉贤县五个区被斗的二百四十五人中,被打的二百一十八人,被迫下跪的七十五人,被棒打的三十五人,被吊打的十三人,被捆绑的十八人,被剥光衣服的八十人,每人大都受多种体罚。宜兴县强迫斗争对象跪碗底,把猫放入斗争对象衣服里面,剪掉妇女的头发和眉毛,常熟县还发生了割掉被斗妇女乳头的事情。苏南各县市土改期间召开村或联合村斗争会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一次,乡以上斗争会一万三千六百零九次,斗争人数达二万八千二百三十四人。一个苏南区土改期间仅斗争会上就打死了数十人,并造成了二百九十三人自杀。
  
  中原各地陆续开始土改之际,四川省尚处在退押反霸斗争中,双流县1951年初两个月就枪毙了四百九十七人,一百四十一人七十三男、六十八女因恐惧被斗被逼而自杀。郫县头两个多月枪毙了五百六十二人,也造成二百二十二人以自杀相抗,不少地主甚至“舍命不舍财”,宁愿全家自杀也决不肯拱手交出财产。据双流县报告,该县自杀的一百四十一人当中,“舍命不舍财”的地主就有六十三人之多。随着土改开始,一些干部更习惯性地把上级号召的“政治上打垮”理解为一个“打”字,“因而在斗争中产生放任暗示和组织打人的情况”。据报,“有的还带上打手,以捆、吊、打人代替政治上的打倒地主,阳奉阴违,报喜不报忧,在赔罚、镇反、划成分等各个环节上交代政策,分别对待。有的地方经领导上具体指出来的问题,亦未实际的去做,因而在各个环节上死了一些人,结果大多报为畏罪自杀”。营山县百分之三十的村子发生了吊打和肉刑的情况,全县被划地主多达三千七百六十户,其中自杀了二百六十一人。荣昌县七区四个乡五十四个村,共划地主六百六十三户,三千三百七十六人,区领导自土改开始,便放手组织乱打、乱吊。十四村共划中小地主十五户,就打死了十五人,平均每家一个。土改干部林成云在斗争大会上甚至用刀割断了被斗地主的脖子,众目睽睽下当场将地主杀死。由于地主成为受辱和死亡的代名词,一些农户得知被划为地主后,竟绝望自尽。有地主生恐被斗,硬被拉到斗争会场后,即用头当场撞柱而死。仅这几个乡地主富农就自杀了九十六人男三十九、女五十七,当场斗死十六人男九、女七;斗争后几天里又病死、饿死了六十六人男四十二、女二十四,加上关押致死的十二人男八、女四,总共死了一百九十人男九十八、女九十二。
  
  广东东江惠阳县潼湖区欣乐乡土改伊始就乱打乱吊地主,不但打吊,而且乱挖底财,该区发明了二十种吊打人的方法来逼底财,5月30日至6月5日六天中,就打死六人,逼死十三人。增城斗争地主中实行吊、打、绑、埋埋至颈、关五种办法,还动用火刑,强迫农民签名参加吊打,否则不分果实,惠阳县因此自杀了一百九十九人。仅5至8月间,北江地区就造成了六百一十四人自杀;潮汕专区则造成了七百五十五人自杀,兴梅专区仅5月20日至6月7日,就逼死了二百零二人。全省5至8月连打死带自杀,共死亡四千人左右。而全省1至8月份非正常残废的数字更加惊人。仅一个东江地区在1951年上半年土改开始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斗争了五千六百九十八人,其中地主成分者二千五百六十七人,富农成分者一千零四十七人。镇压了其中的三千六百四十二人,另有二千六百九十人因绝望和恐惧自行了断了生命。〔5〕
  
  我们上面说到的对革命作过贡献的人,也难逃劫难。在土地改革中,曾对革命作过巨大贡献的刘太白的亲弟弟被残酷打死,参加革命的侄子被清洗,他自己也被斗争,还挨了打;牛友兰则受到残酷斗争和拷打后死亡。尤其野蛮的是把他们认为有剥削的人家划为地主、富农后,打死男人分掉他的妻子给贫农做老婆,刘少白的亲弟弟被活活打死后,他的弟媳分给贫农做老婆,当时还有许多地主的女儿、儿媳分给贫农做老婆的事,甚至富裕中农冯万礼的女儿也分给贫下中农当媳妇〔6〕。这是土地改革中的酷虐,假如只此为止,也算结束了历史的“革命”。
  
  可是,革命胜利后的掌权者总觉得地主会心存报复之心。于是,在“文革”中,借打击“走资派之机,更想把地主斩尽杀绝”,掀起新的打击的酷虐更加令人发指:“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传达了谢富治的讲话。从此,斗打、乱杀事件日益严重……由开始打杀‘四类分子’本人,到乱杀家属子女和有一般问题的人,最后发展到全家被杀绝。自8月27日至9月1日,该县十三个公社、四十八个大队,先后杀死‘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共三百二十五人,最大的八十岁,最小的三十八天,有二十二户被杀绝。在‘文革’中,广西许多地方流行在光天化日之下脔割肢解‘牛鬼蛇神’等活人,然后煮熟分食的最野蛮暴行。仅在广西武宣县,被吃的就达一百多人,其中被吃后砍头的一人,挖心肝的五十六人,割生殖器的十三人,全部吃光连脚底板肉都被吃光的十八人,生割活剖的七人。”〔7〕还有湖南的道县和其他的县,都发生了这种比法西斯更加野蛮残暴地对“阶级敌人”的残杀,著名作家韩少功写过这类残酷场面,这就是中国富人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命运,他们所遭受的“专政”比当年他们无意识地对贫下中农的“经济剥削”要惨痛多了。这可能是中国富人被指斥为“不道不仁”的根本原因,极左统治时代对富人的酷虐极大地伤害了中国许多靠勤俭持家、发家致富的小地主和富农的心,这种三十年的严重伤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消除的,况且我们从来没有认真承认过是对他们的“伤害”。

  其实,地主在那个社会不是完全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他本身有许多积极因素。绝大多数地主们青少年时期都受过严格的教育,是农村中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他们读的是四书、五经,“孔孟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新一代或者上新式大学,或者到外国留学,有的儒家思想深入骨髓,有的民主自由思想铸造人格,成为新的绅士,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具有怜贫恤老、救济鳏寡孤独、助教兴学、救灾赈灾、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调解纠纷、倡导文化活动舞龙灯、赛龙舟、唱大戏等的善举,举凡农村中一切需要钱、物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他们带头发起、热情赞助并充当捐资、献物、出力的主角。经过较好教育进入官场、文坛、教育界、商场、工厂等上层社会的,大多数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当年的地主阶层,集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于一体,理所当然地成为社会的主流。那些读书不多无意于仕途的读书人,回到乡梓后,因其品德、学问,主持正义,办事公平,往往被推举为地方领袖,掌握着村、乡、区的地方事务的管理权。而当年的政府县级以上是那样软弱,既没有“社会救济”概念,又没有过问地方事务的经济实力。因此,大量地方事务便责无旁贷地落在本乡本土有声望的富绅地主的肩头上。当年地主将土地出租,解决了贫苦农民的就业问题,与资本家办工厂给城市贫民提供就业机会,与当今外资进入中国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是一码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资的回报,工商企业利润提成是资本的回报,同样是一码事。
  
  “地主”这一阶层当年在农村占有的土地和财富较多,是多种社会力量长期碰撞取得的均势与平衡,是两千多年来皇权专制社会优胜劣汰、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一种符合当时社会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经济结构要素。两千多年前,孟子说:“有恒产者,始有恒心。”这话的意思是只有财产较多的人,做事才有责任心,因为他要对自己的财产负责,对自己的家庭负责,对自己的声誉负责……绝对不会乱来。当年,地主阶层以其财富、道德、学识和声望,责无旁贷地担负了政府职能缺失部分的职责,在农村中起着稳定社会的砥柱作用。
  
  四、历史性地评价土地改革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全中国大大小小的地主有好几百万。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杀了两百多万地主。那么,人们要问:每一位被杀的地主,都是坏人吗?都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吗?对于“土地改革”和“阶级斗争”国内外早有看法,美国学者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中说:“土改中的残酷行为破坏了农村的团结,在这种恐慌的背景下,报复心极强的人在地方政治中当上了领导。传统文化中的丑陋部分强化了教条主义不合理政策中的残酷性。”〔8〕菲力普·肖特在其所著《毛泽东传》中写道:“毛泽东逐步推行的土地改革,‘土豪劣绅’们被拖拽到群众大会上公审并处决。农村的阶级关系被人为地激化了,其目的是把农民中最贫苦的阶层赶上架,逼他们与共产主义事业共存亡。”〔9〕学者胡适指出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恶果时说:“无形之中养成一种阶级的仇恨心,不但使劳动者认定资本家为不能并立的仇敌,并且使许多资本家也觉劳动者真是一种敌人。这种仇恨心的结果,使社会上本来应该互助而且可以互助的两种大势力,成为两座对垒的敌营,使许多建设的救济方法成为不可能,使历史上演出许多本不需有的惨剧。”〔10〕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在《革命与作乱》一文中说:“政治革命是要出于有知识有职业的市民,社会革命是要出于有组织的生产劳动者,然后才有效果。若用金钱煽动社会上最不良的分子无职业不生产的流氓、地痞、盗贼来革命,这种无目的之革命,不能算革命,只能算作乱。……革命是神圣事业,是不应该允许社会上恶劣分子冒牌的呀!”邓小平同志在西南局搞土地改革时,就指示参加土地改革的人要警惕那些为掠夺财产、报私仇的“勇敢分子”投机谋利在“四人帮”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此指示作为罪状提出。正是流氓、地痞、盗贼这些在“土改”中跻身“干部”队伍,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
  
  有论者说:乡村地方领袖第一次恶质化,是从晚清1906年废除科举制度后开始的。由于大家都没了功名,谁可以当地方领袖。三教九流之辈见有机可乘,便凭借土地、资本、祠堂、武力、公产、宗教和个人关系……纷纷钻了进来,这些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形成派系小集团,忙于争权夺利,置贫苦农民于不顾,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约束,不受政府控制,贪赃枉法,为所欲为。加上人口暴增,人多田少的矛盾突显出来,从此,农村社会开始动荡不安了。
  
  第二次恶质化是“土改”利用“流氓无产者”扒手、小偷、地痞、恶棍、无业流民……打冲锋,斗垮地主、富农后,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纷纷入党做官,趾高气扬地成为“书记”、“委员”、“主任”、“乡长”、“村长”……使农村基层领导彻底恶质化。这些人大多一字不识,居然洋洋得意上台作报告,开口第一句便是:“我是个大老粗,只晓得三担牛屎六箢箕……”不因没有文化感到羞耻,反以为荣!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马,伪装积极,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欺下瞒上,惟命是从……他们能力低下,不懂生产,却指手画脚瞎指挥,常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农村领导权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素质低劣、目光短浅的人手里,农业生产怎么能搞得好?再加上领袖头脑发昏,“土改”后不久,一意孤行地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到1960年前后,农业生产全面崩溃。

  假如当时我们只是平分了地主的土地和多余的财产,不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地主又打又骂地施以残酷的斗争,让他们在新的条件下和贫下中农一块劳动致富,不搞过左的阶级斗争和残酷的专政,那么,中国早已进入发达国家之列,而我们的民族也不会有这么多仇恨、矛盾和创伤,我们的道德与文化不会遭到毁弃与破坏,那是多么好呀。可悲的是我们的“革命作家”写的“土地改革”却是一片赞扬之声,充当了阶级斗争的吹鼓手和应声虫,由于他们的“努力工作”,许多《半夜鸡叫》那样的作品深入人心,使他们还认为“斗争就是幸福”、“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天下乌鸦一般黑”,许多穷人还在以穷为荣,还把致富希望放在平分富人财产上。1978年以前,我们的主流教育就是:“谁穷谁光荣,穷人就是革命。谁富谁罪恶,天下乌鸦一般黑,富人就是反革命。”“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哪管寸草不生,也要狠抓革命!”就是这样非常错误的言论,以“革命”的名义强烈地向国人灌输近三十年。我在1978年前也认为所有富人都是坏蛋;所有穷人都是革命英雄,他们对财产视如粪土,对权势藐视如清风。等到推荐大学生的时候来了,他们自己的儿女也争先恐后地去念书,有个脱离农村的机会,争得你死我活,对财产的贪婪胜过中农与富农,于是,我才对那种宣传彻底失望。在没有改革开放前,我在农村就知道穷人中的坏人比例绝不比富人中坏人比例低,“文革”中的打、砸、抢、烧、抓、杀,就显示了某些穷人的残忍和专横,贪婪与无耻,他们就是陈独秀所指出的“流氓、地痞、盗贼”,在我们无产阶级各种运动中,不少这类渣滓充当了“革命者”,给国家与人民造成很大灾难。
  
  注释:
  
  〔5〕杨奎松:《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富农问题》,2009年9月《南方都市报》专栏文章。
  
  〔6〕《“左倾”风暴下的黑峪口》,见《山西文学》2005年十期。
  
  〔7〕见《北京文学》1998年第九期。
  
  〔8〕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合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第14页。
  
  〔9〕英菲力普·肖特:《毛泽东传》,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版,第333页。
  
  〔10〕见《书屋》2005年第五期。

  王宏任,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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