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 星期五

从“国民素质论”看近代中美两国共和之成败


托克维尔说:“人心中也有一种对于平等的变态爱好:让弱者想法把强者拉下到他们的水平,使人们宁愿在束缚中平等,而不愿在自由中不平等。……自由并不是他们期望的主要的和稳定的目的,平等才是他们永远爱慕的对象。”托氏所道出的,是人性中固有的缺陷。美国的开国精英们直面并接受这种缺陷的存在,而民国的开国精英们则力求消灭这些缺陷,成败之机,此中已不难窥见。
美国的开国精英们认为具体的“人民”是愚昧的,不可信任的

毋庸置疑,美国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革命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就是确立了“人民”这一概念,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独一无二的地位。在美国的开国精英们看来,“人民”不但是革命最强大的道义后盾,而且是新政权最终极的合法性来源,总而言之,“人民”是国家主权唯一的所有者,是政府一切权力的来源。

但事实上,开国精英们所赞美的“人民”,只存在于抽象的政治概念里。对具体的“人民”,开国精英们并不信任,甚至充满了敌意。譬如,在纽约批准宪法大会上,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曾宣称,在“自由的共和国”,“人民的意志构成政府的根本原则”;但他随后又说,“人民”并“不具备系统的政府管理所必需的辨别力和稳定性”,他们“经常被错误的信息和激情引向最严重的错误”。再如:在弗吉尼亚批准宪法大会上,埃德蒙·伦道夫一再称颂“人民”,但在一次发言中却用“herd”(一群牲口)来指“大众”,被人指责用词不慎,蔑视“广大人民”——但这其实并不是用词不慎,而在于:汉密尔顿和伦道夫们所赞颂的“人民”,只是一个抽象的政治概念;而他们所鄙视、排斥的“人民”,则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民众。

这种对民众素质的怀疑,其实是一种“欧洲传统”——在18世纪英国的“乡村辉格派”心目中,“人民”具有典型的双重性:作为抽象整体的“人民”,被描述成政治权力的终极源泉而备受赞颂;而作为具体政治社会成员的“人民”,则备受蔑视、惧怕和戒备。美洲的清教徒继承了这种“欧洲传统”,在说到抽象的政治概念“人民”时,他们喜欢讲“人民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而在涉及具体的活生生的“人民”时,他们却认为“人民”是“腐败的”, 既不能管好自己,更无法治理社会,甚至断言:“在几乎每个时代和每个国家,人民作为一个集体始终难以在行动时带有任何一点节制和智慧”,“人民”只是“愚昧而轻率的大众”罢了。
民国的开国精英们也认为“人民”素质太低

1912年,因辛亥革命之势,中国由君主专制之帝国转型为民主共和之民国。有意思的是,民国的开国精英们,也和100多年前美国的开国精英们一样,认为“人民”素质低下,对其政治参与能力极不信任。

以造就民国的革命党代表人物孙中山为例,近代史学者高华教授有明确总结:“孙中山对中国百姓的政治和文化素质持悲观态度。他认为中国人民由于长期生活在专制之下,未能接受现代教育,与现代国民的水平相距遥远,以这样的国民素质不能迅速适应并享受现代民主政治。‘夫以中国数千年专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国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复,而欲成立一共和宪治之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因此,国民党有责任以‘保姆’身份‘训导’、开化民众,才能为国家进入未来的民主宪政阶段培植基础。‘民国之主人者,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者,即产此婴儿之母也。既产之矣,则当保养之,教育之,方尽革命之责’。”(《 南京国民政府权威的建立与困境》)

而造就民国的立宪派代表人物梁启超,早在辛亥革命爆发前,就已经通过“研究”旧金山的华人社会,得出了中国“人民”素质低下不够资格享受共和体制的结论:华人没有政治思想,缺乏自治能力。即使放在美国这种自由的共和政体下,犹不能达文明之境,组织一个有秩序的华人社会,向外发展,与外族竞争。旧金山华人的文明程度远较国内华人要高得多倘且如此。因此,华人目前“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共和政体万不可行于今日中国——“共和国民应有之资格,我同胞虽一不具”,;“若夫数百年卵翼于专制政体之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复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若欲强行共和政体,“乃将不得幸福而得乱亡,不得自由而得专制”。
美国的开国精英们力图以制度设计来防范“人民”素质低下可能带来的后果

大多数的美国开国精英不相信具体的“人民”具备自己统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譬如,约翰·亚当斯在回顾历史后,看到了“人民”如下“可怕”的面目:“民众的忌妒的呼声、猜忌、疑心、自负、傲慢、骄横、野心和某个地位优越者的暴躁”,一旦被用来对付某个人,其结果必然是,“一群不受节制的乌合之众的愤怒和狂暴,通过擅长蛊惑的专制者的暗中挑唆,就会爆发为各式各样的攻击、毁谤和怒火,往往以谋杀和屠戮而告终”,其程度之可怕,在专制主义的历史上都是难有其匹的。换言之,古代雅典那种“人民亲自统治”的政体之所以失败,最终未能免于覆灭的命运,其重要原因就是“人民的愚昧无知”。总之,“人民”的统治可能沦为“人民的暴政”,最后政府如果不被外敌完全消灭,就会落入某一个人手中。亚当斯认为,在古代那种地域狭小、人口甚少的雅典式城邦,“人民”尚且不能很好地处理政府事务,在美国这样一个土地辽阔、人口众多、居民分散的国家,“人民”自然就更加靠不住了。

但开国精英们并不打算因此放弃新生的共和体制。如此,他们就需要做两件事:一方面,要打着“人民”的名义,来确立国家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又必须极力抑制“人民”,也就是具体民众的政治影响力。如何在理论上打通这两个看起来异常矛盾的举措,成了美国开国精英们所面临的最关键的问题。

解决矛盾的办法是制度设计。汉密尔顿说:“人民是动乱而多变的,他们很少作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因此,“唯有一个永久的机构才能制约民众的轻率放肆”;詹姆斯·麦迪逊的主张更具体,建议设立一个任期较长的第二院,因为“人民”对他们的真正利益缺乏了解,容易犯错误,而他们的直接代表也会出于同样的原因而犯错误,于是就需要在政府中设立第二院来制约第一院,匡正它因“易变和冲动”所犯的错误。更极端的意见,甚至主张将政府管理定性为一种“专门技艺”——“政府管理是一门科学,如果不鼓励人们不仅用三年而且用一生奉献于它,这门科学在美国就决不会得到完善”——所谓“用一生奉献与它”,其实就是主张推行“政治职业化”,也就等于是把普通民众彻底排除在政府门外。最后,从制度上,开国精英们用“代表权、选举权、同意权和知情权”四者确立了“人民”和“政治精英”之间的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开国精英们认为:人民将“代表权”出让给“政治精英”之后,就可以不必直接参与国家政治事务,如此就可以避免因民众素质带来的种种弊端;而通过“选举权”,“政治精英”与“人民”之间可以互通流动,部分“人民”可以上升为“政治精英”,而“政治精英”落选后也必须回归为“人民”。如此,既排除了“人民”直接参与政治事务的可能,又能够将“主权在民”这一理念说通。
民国的开国精英们却一致走上了“开明专制”的歧途,企图强行“改造国民素质”

与美国开国精英们不同,同样痛心于“人民”素质太低的民国开国精英们,选择了一条奇怪的“开明专制”的歧途。造就民国的三股势力,革命党领袖孙中山、立宪派领袖梁启超,以及军方实力派人物袁世凯,无一例外,都选择了用“开明专制”来解决“人民”素质太低这个“问题”。

袁世凯的幕僚杨度在1915年4月曾经为袁氏写过两万多字的《君宪救国论》,其主旨是大谈国情论,说什么中国人素质太低,与其共和不如专制,不如立宪而行君主;外国幕僚古德诺也说,中国民智未开,权利观念淡薄,目前“应当强调的是权威而非自由”。

袁氏的“开明专制”以恢复帝制为目标,其动机未必纯洁。但立宪派领袖梁启超和革命党领袖孙中山,则早在民国成立前,就很真诚地认为中国民众必须经过一段“开明专制”,才能提高素质,成为合格的共和国国民,共和国也才有可能真正巩固。只不过,孙氏“开明专制”的模式,是通过革命手段,实现一党专政,再在一党专政的前提下,实施“一党训政”,一如革命党人陈天华所说:“吾侪……以为欲救中国,惟有兴民权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则先以开明专制,以为兴民权改民主之预备。最初之手段,则革命也。”而梁启超选择的方式,是通过和平改良手段,与当政的实力派人物“合作”,在既成的共和体制内,造一个“开明专制”的内核,所以,“二次革命”中,梁氏选择对袁世凯近乎无原则的支持;1916年,又和自己一手创建的“进步党”无原则地支持段祺瑞,试图把段氏打造成自己心目中的“开明专制”领袖。
路径选择的差异背后,是对“国民素质”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就共和体制而言,大洋的彼岸与此岸,结局一成一败。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路径选择差异所致。为什么同样认为“人民”素质太差,彼此的路径选择却如此不同?

原因其实很简单。美国的开国精英们把“人民”的素质问题当作了一种社会常态,并不曾奢想以某种手段消除“人民”的素质问题。如约翰·亚当斯所说:民众的素质问题,如“民众的忌妒的呼声、猜忌、疑心、自负、傲慢、骄横、野心和某个地位优越者的暴躁”,这些都是人性当中难以消除的东西,为政者必须正视这些东西会伴随人类社会直到永远。在这个前提之下,再进行适当的制度设计,将这些东西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制约到最小。而民国的开国精英们呢,则逆其道而行之,如梁启超所说,“若夫数百年卵翼于专制政体之人民,既乏自治之习惯,复不识团体之公益,惟知持个人主义以各营其私”——梁氏把人性中的自私,归结为数百年专制政体的戕害,等于认为人性的自私是可以通过某种手段来祛除的;孙中山的认识——“夫以中国数千年专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国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复,而欲成立一共和宪治之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和梁启超简直一模一样。最后,孙、梁二人不约而同选择了用“开明专制”来改造国民素质,也就不足为怪了。
孙、梁“改造国民素质”,本身已经背离了“美国式共和”的精髓

孙、梁二人真诚地相信国民素质的提升是实现真共和的必要条件。却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恰恰背离了“美国式共和”的精髓。在汉密尔顿、约翰·亚当斯等人的理解里,“人民”是共和的主体,但并不需要所有民众都具备参与共和政治的能力,因为一者,全民直接参与政治事务是很恐怖的,“一群不受节制的乌合之众的愤怒和狂暴,通过擅长蛊惑的专制者的暗中挑唆,就会爆发为各式各样的攻击、毁谤和怒火,往往以谋杀和屠戮而告终”;二者,美国式的代议民主共和体制,是一种精英“委托—代理”模式,对普通民众素质的要求并不高。

但无论是孙中山,还是梁启超,似乎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始终热衷于强调“人民素质”对实现“民主共和”的决定作用。尤其是梁启超,曾编纂过《雅典小史》的他,不自觉地靠向了“雅典式民主”——所谓“雅典式民主”,有两个特征:一是所有“人民”都直接参与政治事务;二是“人民”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如族裔、信仰、利益等高度一致,后者是前者的前提。“美国式共和”拒绝复制雅典模式,因为开国精英们已经意识到在18世纪的美国,“人民”已变得复杂、多样而碎化,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族裔一致、信仰一致、利益一致和行动一致的高度同质性的“人民”群体。没有任何一个同质性的群体能够站出来代表全体“人民”。这也正是开国精英们拒绝“人民”直接参与政治事务,而必欲采取代议制的缘故。相反,孙、梁等人的“改造国民素质”,却是奔着将国民改造成一个信仰、利益一致的共同体而去的,换句话说,孙、梁等人所要的民主,其实是过时了的雅典式民主。而雅典式的“人民民主”,正如历史后来所昭示的那样,最终走向了“人民独裁”。
以“开明专制”的手段来“改造国民素质”,成了中国近代挥之不去的情结

这种对雅典式民主的迷恋,在社会主义传入中国之后,对知识分子的影响尤其强烈(孙、梁二人均受过强烈的社会主义的影响)。所以,陈独秀在1920年代也公开表示要在中国搞“开明专制”,也就不奇怪了。学者朱谦之曾因此写信给陈独秀,表示势不两立。朱氏说:“你主张要从政治上教育上施行严格的干涉主义吗?你要造成一个‘名称其实’的开明专制的局面吗?果然,你的人格就破产了,你已没有再向青年们说话的余地了。你是新式的段祺瑞,未来的专制魔王,我为拥护人们的自由起见,发誓与先生在真理上永不两立。特此预白。”

但陈独秀却不为所动,反而嘲笑朱谦之:“我见了你的来信,想不笑实在忍不住,若真笑出来也未免太刻薄了。我请问你:主张从政治上教育上施行严格的干涉主义;主张造成—个‘名称其实’的开明专制的局面,为什么便算是人格破产了?这是什么一种逻辑?”

所谓“从政治上教育上施行严格的干涉主义”,也就是希望通过某种“开明专制”的手段,打造出一批政治信仰完全一致的“人民”,再让这些政治信仰过硬的“人民”,直接深度参与到政治事务中去。如此,也就不难预见,此后数十年,中国社会滑向雅典式民主的速度了。

结语

胡适先生在1929年愤然撰文,讽刺那些“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民国精英们,如“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至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才是真正该提升素质“入塾读书”者,可谓一针见血。而“国民素质论”在中国至今还有市场,更可谓一种巨大的悲哀。

(编辑注:文中所引美国史资料,均转引自李剑鸣《“人民”的定义与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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