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张春桥的最后岁月


“四人帮集团”的最后时刻(2)


  对于张春桥的审判,大致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开庭审判张春桥概况表

  日期 庭审主要内容

  1980年11月20日 对“四人帮”宣读起诉书。

  1980年11月27日 张春桥“长沙告状”;

  诬陷朱德、陈毅;提出“改朝换代”;

  指使、煽动“打倒刘少奇”。

  1980年12月4日 张春桥指挥“游雪涛小组”从事特务活动;

  制造上海康平路事件;

  支持济南“五·七”武斗事件。

  1980年12月13日 张春桥组织第二武装;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981年1月25日 “四人帮”法庭宣判。

  在被告席上,江青依然“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王洪文倒是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姚文元胸前依然别着一支钢笔,金鱼眼睛仍朝着天花板,一般尚能认罪,但往往要咬文嚼字,掂斤拨两。

  唯有张春桥胡子拉碴,双唇紧闭,从头至尾一言不发,以沉默相抗。他松弛了的眼睑低垂,一双眼睛更显得成了三角形。

  张春桥在审判中实行“三不主义”:

  面对提问,不答;
  送达文件,不看;
  要他签字,不签!

  香港黄河浪先生当时为审判台上的张春桥写了一首诗,颇为传神:

  当年舌尖分叉
  喷吐谎言的瀑布
  每一星唾沫
  都是杀人的蛇毒
  而今哑口无言
  滔滔雄辩已冰封
  你的心冷到零度

  正因为张春桥“而今哑口无言”,问他不答,所以审讯张春桥比审讯江青、姚文元、王洪文要快得多。

  1981年1月23日,张春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罪名是: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九十三条发动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百三十八条诬告陷害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

  张春桥被关押于北京远郊的秦城监狱。

  差不多每隔一两年,从那高墙深处,总要传出一点关于张春桥的消息。

  在“四人帮”之中,只有江青与张春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姚文元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王洪文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到了1983年1月,张春桥与江青缓期二年已满。根据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缓刑期间如有悔改表现,可改刑为无期徒刑”。张春桥与江青均被改判为无期徒刑,理由是:“没有以极端的方法抗拒劳动改造。”

  1983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送达张春桥,上面写着:

  罪犯江青,女,现年六十九岁,山东省诸城县人,现在押。

  罪犯张春桥,男,现年六十五岁,山东省巨野县人,现在押。

  上列罪犯江青、张春桥,经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于1981年1月25日特法字第一号判决,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都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二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一零二条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第一三八条诬蔑陷害罪,罪犯张春桥并犯有第九十三条策动武装叛乱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劣,分别判处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罪犯江青、张春桥的死刑缓期执行期,到1983年1月25日,二年期满。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对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罪犯江青、张春桥在死刑缓刑期间,无抗拒改造恶劣情节。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七二次会议决定,裁定如下:

  对原判处罪犯江青、张春桥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1984年9月12日日本《朝日新闻》,刊载了该报驻北京特派员横崛的电讯,报道他走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言人、办公室主任鲁贤所得到的信息。

  横崛在询问江青近况之后,问道:“另外三个人张春桥、姚文元和王洪文,他们的情况怎样?据说张春桥患癌症死了?”

  鲁贤答道:“要这三个人接受改造谈何容易。王洪文在审判期间曾认罪,但这种认识远远不够。张春桥还活着,三个人都还健康。北京监狱的牢房有一号、二号……等许多,‘四人帮’当然是分别关押在各处。如果关押在一起的话,他们就会交谈商量,那不行。”(笑声)

  1988年1月15日,新华社北京英文电,又透露张春桥的一点消息:

  下星期一出版的英文《北京周报》报道,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成员现时仍然活着,他们仍在狱中服刑。

  这四人是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和姚文元。

  该周刊援引公安部一名发言人说,有关他们中间有人因健康问题已获暂停执行刑罚或已获假释的谣言,是毫无根据的。

  该官员说,除了前解放军总参谋长黄永胜1983年七十二岁时在狱中病死外,所有的人都活着,并在狱中服刑。

  该发言人说,其中一些人年老体弱,如果他们患病,会得到正常的治疗。

  江青现年七十四岁,张春桥现年七十一岁。

  此后,“四人帮”的情况发生了变化:

  江青在1991年5月14日凌晨自杀身亡,终年七十七岁;

  王洪文在1992年8月3日因肝病死去,终年五十八岁;

  姚文元在1996年10月5日刑满释放;

  当时,唯有张春桥在北京的劳改医院里,过着监禁生活。

  在劳改医院,张春桥可以看电视,也可以看报纸。他仍然保持着对政治的高度关心,看报纸极为认真、仔细。在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的时候,张春桥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

  张春桥几乎极少与监管人员说话。

  据云,当他得知江青自杀的消息,那一天,他的脸一直阴沉着。

  尽管张春桥的母亲宋蕙卿得知他倒台而在1977年4月1日自杀,尽管他的同伙江青也选择了自杀,但是,张春桥声称:“我是绝对不会自杀的!”

  江青在法庭上大吵大闹,张春桥则自始至终一言不发。

  张春桥改刑后判的是无期徒刑,因此他不会像姚文元那样有刑满释放的一天。

  张春桥终于走到了他的人生终点。

  2005年5月10日,新华社北京电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张春桥病亡》,全文如下: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张春桥因患癌症,于2005年4月21日病亡。张春桥,88岁,于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7年12月减为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1998年1月保外就医。”

  新华社的这一消息,是在张春桥死后十九天才发表的,而且中国大陆各报都在很不醒目的地位刊登这一简短的新闻。

  此前,据各种海外消息,张春桥曾经“死”过几次:

  最早是1984年,日本《朝日新闻》宣称,“据说张春桥死了”。

  过了十年,一位当年参加过审判张春桥的人士称,“张春桥于1994年病死,死因系胃癌,终年七十七岁”。这消息曾经广为传播,以至某些介绍张春桥的条目写成“张春桥(1917~1994)”。作为《张春桥传》的作者,我不断接到方方面面的媒体的询问:“张春桥死了吗?”我的答复一直是否定的,因为我从公安部获悉,张春桥仍健在。

  在“四人帮”之中,张春桥算是最长寿的了。张春桥能够长寿,从某种角度来看,得益于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在审判“四人帮”的时候,可以清楚看出“四人帮”四种不同的表现:

  江青显得浮躁,坐立不安,她是那么的沉不住气,一触即跳,不时在法庭上尖叫以至破口大骂。她后来以自杀身亡,正是她的这种焦躁性格的必然结局;

  王洪文则资历太浅,经受不住沉重的一击。他是“四人帮”中认罪态度最好的一个。然而,他也是“四人帮”中心理承受能力最差的一个。过度的郁闷,导致他壮年而逝;

  姚文元在法庭上承认一部分的罪行,但总是力图大事化小,为自己开脱。他不会像江青那样去寻短见,也不会像王洪文那样想不开;

  张春桥是最特殊的一个,他城府很深。他居然从头到尾保持沉默,一言不发,一副藐视法庭的神态,显示了他的超乎常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正因为他丝毫不在乎,所以他能够在多年的铁窗生涯之中活得好好的。

  纵观张春桥的发迹史,他能够从一介书生平步青云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列,靠的是三把梯子:

  第一把梯子是柯庆施。

  靠着柯庆施的提拔,张春桥成为中共中央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

  第二把梯子是江青。

  江青为了抓“样板戏”,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柯庆施派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张春桥协助,于是江青与张春桥开始共同工作。

  为了批判《海瑞罢官》,江青要在上海寻找“笔杆子”,张春桥推荐了姚文元,于是江、张、姚在极其秘密的状态下开始写《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此后,江、张、姚都进入“中央文革”小组,江青任第一副组长,张春桥为副组长,姚文元为组员。

  第三把梯子是毛泽东。

  张春桥的看家本事是揣测毛泽东的思想动向。自从成为柯庆施的政治秘书之后,张春桥从柯庆施那里得知毛泽东在思考什么。1985年9月15日张春桥在上海《解放》半月刊所发表的《破除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正是张春桥得知毛泽东几度在会议中谈及这一话题而写成,当然深得毛泽东的欣赏,嘱令《人民日报》全文转载,并亲自写了编者按。从此张春桥引起毛泽东注意。张春桥曾说,他一生的最大愿望是写一本《毛泽东传》,足以看出他对于毛泽东的研究非同一般。

  先是依靠柯庆施,接着依靠第一夫人,最后博得毛泽东的信任,张春桥终于在中国政坛显山露水。

  张春桥去世之际,我应香港《凤凰周刊》之约,发表了《“四人帮”的灵魂——张春桥》一文,内中写及: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张春桥早就意识到自己的覆灭,反复吟诵《红楼梦》中诗句。正因为这样,1976年10月6日他沦为阶下囚,没有像毛远新那样打算拔出手枪,也没有像王洪文那样进行挣扎,而是束手就擒。

  对张春桥进行预审时,预审组的组长是王芳。王芳后来担任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我采访了王芳。据王芳说,原本是要他担任江青组组长,他推辞了,因为他跟江青太熟。他曾多年担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毛泽东三十多次来到杭州,江青常常随行,由他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来往颇多。他主动要求改任张春桥预审组组长。

  在预审过程中,王芳提审张春桥十一次。王芳说,张春桥与众不同,采取“三不主义”,即不说话,不看文件,不签字。在当时,并未从法律上认识张春桥的“三缄其口”叫做“沉默权”。在西方,早在古罗马的司法原则中,就已经有了“沉默权”。在十七世纪之后,西方的法律规定被告人有阐述己见的权利,也有保持沉默的自由。后者就是被告人所拥有的“沉默权”。张春桥在特别法庭上“零口供”,其实就是使用他的“沉默权”。如今,中国法律界许多学者也建议应该确认被告人的“沉默权”。

  虽然张春桥在法庭上保持沉默,但是据王芳回忆,在1980年6月2日他提审张春桥时,张春桥还是开过口。当时,王芳向张春桥宣布,根据中央决定,他的案件由公安部依法受理,同时向他宣读《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指出被告人“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或作无罪的辩解”。这时,张春桥说话了!张春桥说:“我不是反革命,你讲的我都不接受,我没有违反你这个法。”这是张春桥在预审中难得的一次开口。

  在此之前,1977年3月1日,张春桥写给中央的信中申明:“未经我签字的材料,我不能承认对处理我被审查的案件有效性。”这就是后来张春桥在特别法庭审查时拒绝在任何文件上签字的理由。

  据王芳的助手告诉笔者,张春桥虽说坚持“三不”,在接到起诉书时连看也不看,也不签收,但是回到监房之后,还是悄悄地翻看了一下。

  在当时接受审判的林彪、江青集团十名主犯之中,张春桥是惟一保持沉默的人。

  张春桥走了。“四人帮”这四颗灾星,早已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然而,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文革”,永远值得反思;“文革”的深刻教训,值得我们永远记取。

  张春桥之死,在中国大陆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经历过“文革”的中老年人得知这一消息,只是说:“哦,张春桥死了!”年轻人则不知道张春桥是谁,他们甚至弄不清楚“四人帮”是哪四个人。

  对于张春桥的死,徐景贤则发出感叹说﹕“张春桥没有留下任何回忆录或任何回忆文字。”在徐景贤看来,张春桥作为“笔杆子”,没有留下回忆录是一件遗憾之事。

  《荀子·大略》云:“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纵观张春桥浮沉的历史,借用“国妖”两字为张春桥勾画形象,倒是颇为传神。(未完待续)

  叶永烈,摘自《“四人帮”兴亡》



1 則留言:

  1. 王·张·江·姚是为国妖,当然没错,那毛泽东就该是国之魔头了。只写死妖不写死魔是叶先生的世故,也是文坛衮衮诸公们的世故。可惜此五人都没有回忆录,姚的日记恐怕也是见不得光的,许多关键档案相信也早已消毁干净了,当事人再一一作古,十年文革便如隔世飘云,后人大可任意塗抹,添花减枝,欲所欲为。史不清,国亦不清,路亦不明,处处是一片模糊,于是又非常容易再踏上原先走过的邪路。这就是我们可爱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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