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林立果建立的“上海小組”是個什麽組織?


《新史記》于鵬飛 杜鵑




《新史記》編者按:本刊第7期刊登了于鵬飛、杜鵑長文的第一、二、三節,以及“林彪反黨集團”成員王維國的申訴書。第8期繼續刊登該文第四節前半部分。本文所提到的《遺稿》與附件原文,均請參看上期。


(續前)四,破釜沈舟
被蒙蔽利用的“死黨”:說兩謀


王維國《申訴書遺稿》附件2與“兩謀”(指林彪謀害毛澤東和陰謀武裝政變——本刊編者注)相關的,涉及以下幾個問題——領導“上海小組”、成立教導隊、研製武器、參加了“三國四方會議”並被指定為上海的“頭”、向林立果密報毛澤東來上海的談話內容、關於蔣國璋轉告的要“上海小組”和“教導隊”隨機出發的通知、指使“上海小組”銷毀罪證,以及中央文件上講他帶槍企圖“暗殺毛澤東”等幾件事情。
下面就重點問題解讀之。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對王維國判刑後通知家屬。(于鵬飛、杜鵑提供)


1,“上海小組”是個組織嗎?

在1972年7月中央下發的“粉碎林彪反黨集團反革命政變的鬥爭(材料之三)” (39頁,下稱“材料之三”)上,是這樣描述的:

【“上海小組”,是林立果在上海秘密建立的法西斯特務組織。這個小組由蔣國璋、襲著顯等八人組成,受林立果直接領導。】

而王維國《遺稿》裏自始至終使用的是“找人小組”的稱謂,“上海小組”沒有出現過一次。“9.13事件”之後“找人小組”、“八人小組”均被專案組棄之不用,一律按照“材料之三”改稱“上海小組”。

《謀殺毛澤東的黑色“太子”》(香港中華兒女出版社,明曉、赤男著)第九章“紅牆上最後一次大規模選美”(150~171頁),是專門講“找人小組”的,通章講的都是如何找人,如何為林立果“選美”。書中還提到“林立果要李偉信起草了一個《入組須知》”,“材料之三”刊登了《入組須知》的影印件全文,並註明“是從林立果在廣州的秘密據點繳獲的”。為便於瞭解,現全文登載如下:

入組須知
本小組的任務,是為完成無產階級司令部直接交代的各項任務。因此,每個成員必須具有無限忠於偉大領袖毛主席,無限忠於敬愛的林副主席、忠於葉主任、忠於林副部長的深厚的無產階級感情。在為完成這些光榮任務和保衛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安全過程中,應不惜犧牲自己的鮮血和生命!

還必須做到:
一、努力活學活用毛澤東思想和林副主席的指示;
二、堅決執行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各項命令。尤其是小組的最高領導——林副部長的指示,必須認真領會,句句照辦,字字照辦!
三、經常如實地匯報情況。應根據任務的性質向有關領導勤匯報多請示。在必要時,小組成員可以直接向林副部長報告情況。
四、用於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特別要注意自我革命,處理好“跟上、靠下、正確對待自己”的關係;
五、嚴守機密。小組的一切活動均是絕對保密,未經請示和未得指示時,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和瞭解情況。

嚴格講,僅憑上述《入組須知》是認定不了 “小組”是什麼秘密組織或者“法西斯特務組織”的,況且這是孤證,證據鏈不連貫。

首先,“入組須知”前面並沒有“上海”二字。是否能證明此“組”即彼“組”——即空4軍的那個“找人小組”?

其次,它沒有起草者李偉信的筆供說明,而在“材料之三”的第58頁和第74頁上,都附有李對其他證據的筆供說明。

再次,《須知》最後也沒有時間落款,搞不清是何年何月寫的,事後補寫也是可能的。

最後,沒有其它證據證明這份《須知》已經發給找人小組的成員,並做為宗旨。

《須知》內容很虛、很空,也沒有明確“各項任務”是什麼,只大講“三忠於”、“四無限”。

在這些套話裏有幾處關鍵,一個是確認了林立果是小組的最高領導,強調了對“林副部長的指示,必須認真領會,句句照辦,字字照辦”;一個是要向林立果“經常如實匯報情況”;另外就是“嚴守機密”;沒有一處提到王維國或空4軍。

王維國的兒子王大章回憶說,空4軍的確抽調了幾個幹部組成小組,專門為林立果找對象,後來也為他辦一些其它事情,總之是為林立果的生活服務。成員有軍務處處長蔣國璋、組織處處長襲著顯、保衛處副處長陶崇義、管理處處長過全、保衛處副處長唐劍鳴、秘書處副處長郭永誠,幹部處副處長張兆璽,還有空軍455醫院的護士小盧;因為是八個人,所以也稱“八人小組”,嚴格地講是個“概念組”。我既沒有聽過我父親用“小組”稱呼那些部下,也沒聽他提過什麼“入組須知”。找對象的事情應該是葉群託付給了江騰蛟,江騰蛟跟我父親打了招呼的,這八個人基本上都是當年江騰蛟任空4軍政委時的得力下屬,林立果來上海,要辦的事情就由他們去辦。

王大章還說:我父親王維國雖然不瞭解為什麼以這種形式給林立果找對象,但肯定要支持。江騰蛟具體是怎麼過問的我不太清楚。負責找人的基本上在外面跑,有什麼需求要依靠軍裏時,再來找我父親,但他不管“找人”的具體事。我記得有一次,蔣、襲二人看上一個女孩子就跟到了她家裏,動員她當兵。女孩子的家人從軍裝上認出他們是空軍,結果直接告狀到了張春橋那裏。

王大章講的這段經過,《王維國遺稿》中也提到了:
【1971年2月我向“找人小組”講了一次話,中心內容講的是要他們在找人時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出亂子,不要惹禍,不要幫倒忙,影響“無產階級司令部”的威信。當時我也提到,我們和王洪文、張春橋的鬥爭已經明朗化了,要他們在“找對象”中注意策略,照顧大局。由於“找人小組”當時在上海柴油機廠找“對象”時出了問題,對方告狀告到了市革會,張春橋在告狀信上批示“請維國同志調查處理”,搞得我很被動。所以我的講話內容主要是關於找人的方式,叮囑他們前提是注意和“上海幫”的鬥爭,不要亂搞。】

1970年初李偉信到了林立果身邊,林有事直接通過李跟蔣、襲聯繫,後來小組成員和林立果也熟悉起來,漸漸牛了,不太把王維國放在眼裏了。(《新史記》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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