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政府不作为,乡民为维护自身利益不得已参加义和拳


义和团不是“非理性暴民”代名词(下)


  地方望族在与教民的利益冲突失败后,尤其容易选择引入义和拳。譬如:“庞家林为大刀会大头目庞三杰的家乡,当年庞三杰为该庄最大的地主,拥有三顷多土地。庞家林学金钟罩的人不多,除庞三杰外,还有几家,他们都是有顷把地的人家。学金钟罩目的是为了看家。庞三杰学金钟罩是较晚的,而目的又是为了争湍地。在庞家林西南方十多里,有一处叫刘堤头,在那里有湍地。所谓湍地,是清朝政府不要的官地,附近谁有势力,就可以霸占耕种,谁种这地就属谁,也不完粮纳税。湍地原属于庞家林附近一个庄的地主庞世均所占有(这人为庞三杰的本家,据说他也是抢来的),庞世均死后,势力渐衰,湍地落到庞三杰手里。刘堤头有一姓刘的地主就想来争夺这湍地,于是就组织人来抢割湍地的麦子。庞三杰想霸占湍地,当然不与罢休,因此出面干涉。庞三杰也曾率领过人几次前去与刘家地主打仗争地,但都没有结果。去的人少,给刘家地主打回来;去的人多势众,姓刘的地主便躲到教堂去。刘堤头设有天主教堂,姓刘的已经奉教了。由于教堂有势力,天主教的人见官高三级,所以庞三杰无法对付。在争地未成的情况下,庞三杰便决计学金钟罩。但本地又没有金钟罩,便在单县请来金钟罩的师父名叫智效忠,拜他为师。庞三杰本人也排刀排枪,但不拉架子打拳。庞三杰学好金钟罩之后,就在单县请来很多大刀会的徒众,到庞家林集合去打刘堤头。”(砀山县步朱寨公社庞家林,韩振环,76岁;贾昔令,74岁;刘广荣,69岁,1960年3月12日)

  另一些老人的回忆可以对“庞三杰引入义和拳事件”做一些很有价值的补充,这些补充有助于后人更清晰地认知义和团运动。如:“当时庞三杰的势力较大,南边湍地都让他占去了。庞三杰占湍地有八十顷之多。湍地是清政府扔掉的鹅鸭地,在河南刘堤头,地很多,数不过来,有几百顷。当时谁有势力谁就占地占碍多,占后种地不完粮。大家抢不过庞三杰,都在了洋学,然后就讹他的地。在洋学的穷富都有,穷人较多。庞三杰因此仇视洋学,并开始打洋学。”(砀山县马良集马西队,苏贵房82岁,1960年3月12日)再如:“庞三杰打教堂,原因当时湍地(刘堤头庄附近)很多,而庞家很有势力,庞喜君(庞三杰的侄)做官,庞家在磁山说一不二,所以强占着湍地。刘堤头庄的刘广兄和刘广志兄弟俩(刘是刘堤头的地主,有几顷地)也想争地,因怕庞家的势力,所以就在了教堂,并对神甫说了这些事情。神甫劝刘说,现在庞家有势力,不要和他争等,但刘不听,就叫着本村和附近几村的人到庞家地里去割麦,并且他俩亲身在这块地里割几把一丢,又到另一块地里也是割上几把就丢了,并且说你们随便割吧,谁割了是谁的,出了事有我们。庞家知道后就气极了,一号召就是十八个村子的人就去刘堤头打仗。去的人很多,刘就联合了各村进行抵抗,并把庞三杰的哥的脸上打了一铅弹,后来受风死了。这样庞家更气,就联合了人要打教堂。”(丰县戴套楼,程立斗,88岁,教民,1960年3月15日)

  教民欺负乡民的特权来自朝廷文件,教民中的坏人“不多,也不少”

  通观百余万字的《山东大学义和团调查资料汇编》,受访的老人绝大部分都对教民高于普通乡民的“特权”地位耿耿于怀,类似“这里教民很厉害”一类的描述非常之多。教民的这种“特权”地位从何而来?最具体的文件,可以追溯到1899年2月总理衙门受天主教驻京主教樊国梁等人的压力而制定的《地方官接待教士事宜五条》。该文件规定:西方来华的传教人士中,总主教和主教相当于省部级,随时可见省长;大司铎相当于厅级,随时可见司道;其他司铎,相当于处级,可随时见区长、县长。教士有了级别,可以乘坐官员才能乘坐的绿呢大轿,遇到诉讼案件,可以很方便地利用这个身份和特权加以干预。朝廷愿意出台这样的文件,一方面固然是受来华天主教势力的压迫,另一方面也有自己的考虑,即:此前德国曾以保教为名强占胶州湾,朝廷担心再次出现“以保教权为借口达政治目的”,故而让天主教士与地方官直接联络,试图将侵占中国利权的借口消弭于无形。

  但朝廷显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文件,会近乎彻底摧毁中国底层民间的权利结构。教士可以随时面见地方官干预司法诉讼,毫无疑问会让普通乡民在与教民的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地方官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不论理在何方,也只有支持教士、教民这一条路好走。朝廷的这个文件在义和团运动全面爆发前夕的1899年颁布,毫无疑问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文件是在来华天主教力量的高压下通过的,而《山东大学义和团调查资料汇编》里大多数受访老人提及民、教矛盾时,所指向的恰恰也正是天主教;而对其它教派如耶稣教,则观感甚好。

  教民取得了这样的“特权”,但并没有任何制度化的东西能够约束这种特权——仅凭神甫谆谆告诫的道德约束显然是不够的——其失控是必然之事。正如许多亲历过义和团运动的老人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有相当大部分的民众选择入教,就是赤裸裸地奔着“教民”的这一特权而来的。譬如:

  “当时奉教的穷人,有两种人:一种是饥饿的穷人,为了吃教堂‘放赈’的粮食入教的。一种是犯点罪为了逃避官府的搜捕而入教的。”(南宫县梨园屯公社小里固村,刘万衍,53岁,1960年3月7日)“当时入教的没有多少是老实庄稼人,都是一些小偷、贼、土匪、有罪作案的,入教后就没事了。光绪二十四五年间,曾有过这样一回事:有一个老实生意人(卖洋油的)叫张先烈,在街上叫卖‘卖洋油!’教民无中生有说他是喊‘抗洋楼!’于是教民让他拉鞭炮,摆席赔礼。张先烈被迫摆了三四座席,让村内教民吃了,磕头赔礼才算完了事。”(南宫县梨园屯公社邵固村,张绍贞,84岁,1960年3月9日)

  这样的描述显然是属实的,天主教当年急于发展教民数量而忽视教民素质,本就是一个被其他教派不断诟病的问题。教民李昌杰在接受调查,谈及本村义和团运动时也说:“天主教神甫叫人们学好,真正在教的好教民是不会仗势欺人的。但谷有粃谷,人也有坏人。天主教后来发展大了,法国神甫来后,天主教势力更强,这难免有的教民做了些错事。这些人不多,也不少,但这不是天主教让他们做的。”(魏村,李昌杰,70岁,1988年5月5日、9日)所谓“这些人不多,也不少”,教民中的恶劣分子的比例可想而知;其对普通乡民造成的损害规模,也同样可想而知。

  大部分选择成为“教民”的乡民,并非因为信仰,而只是出于现实利益考量

  如何估量教民群体的基本素质?考察其入教的动机,是一个不错的角度。教民有打官司的特权优势,自然,为打赢官司而入教者在当日不乏少数,譬如:“听说闹神拳时我才14岁,俺庄上分两派,前边是天主教,后边是神拳。其实俺村高、赵是一家(兄弟二个,一个姓外祖母的姓,一个姓本姓)。前面是姓赵的,后边是姓高的。东头有个大庙,庙里有一顷二十亩地,赵家种着,后来高家人多了,腰板硬了(高家有当村长的),两家就争庙里的120亩地。姓赵的不让,两家子打官司,打了七八年,赵家没有打赢,但120亩地高家也没争去。高家不服气,光打赵家,男女老少不论。这个时候了,赵家就在教了。在教后,官司也不打了,高家也不敢争地了。”(茌平县韩屯公社玉皇庙村,赵登顺,80岁,1965年12月14日)

  再如:“大刘庄人多地多,是富庄,有很多地主恶霸,老欺负李庄,因李庄太穷了。李、刘庄中间有大水沟,李庄妇女在水边洗衣,刘庄青年人故意光旋子在水里洗澡,并且故意立起来,侮辱李庄妇女,李庄人打不过他们。有一年中间大水沟发水,水从李庄岸上开口,流进李庄,李庄人要堵口,刘庄人不许,打官司,李庄人穷,打不过。这样,李庄李道洛从西姚楼引来天主教。此后,官司打胜,刘庄也不敢欺负李庄了。到庚子年李庄只有四五家不奉教。”(巨野县李庄,李文奎,78岁;李星齐,58岁,1960年3月7日)

  而如果外国神甫拒绝为教民提供诉讼特权的话,教民往往会选择脱教。譬如:“修教堂时,西边有个黄庄。一个姓黄的在教后不正经,霸占人家的闺女。人家明着不敢惹他,杏熟了的时候,姓黄的他爹在树底下看杏,闺女家一个人把姓黄的他爹砍了。第二天姓黄的拿着斧子到神甫那里告状,神甫不见他。姓黄的不见神甫不走,神甫见了他的面后,问他:‘你来干什么?’姓黄的说:‘人家把我爹砍了。’神甫说:‘你怎么不到城里去告状去?’神甫把姓黄的赶走了,以后姓黄的就反教了。后来别人问他:‘反教干什么?’他说:‘信教干么,连人砍了都不管。’”(茌平县韩屯公社玉皇庙村,赵登顺,80岁,1965年12月14日)

  当然,还应该注意到:相当部分的乡民选择入教,与清帝国地方政府的暴政有着密切的关系,入教,其实是一条规避当局暴政的捷径,譬如:“张安业家有三四十亩地,后来县里出了监案,有人招出和他是同伙,差点出官司。他害怕吃官司坐狱,就奉了教啦,要不然,准关进去啦。……俺家奉教还是叫张泽逼的,他当里长,我和俺爹都有个不巴结富人的脾气,和张泽和不来,就派了俺家一匹官马,凭俺家底是出不起的,没办法,就奉教吧!奉教后,请人去衙门里疏通,弄了一年多才去了官马。”(郭庄公社北堤,张安道,80岁,1960年2月20日)

  再譬如:“咱县英庄的穷人刮地碱烧盐土。当时官家禁止私自烤盐。县盐官发觉英庄人烧盐,便捉了几个关进县衙门里。后来神甫把他们救出来。不仅如此,而且从此以后英庄可以合法烧盐,只要奉教就准。所以英庄的人几乎都入了教。”(茌平县胡屯公社刘庄,董子乾,78岁,1965年12月9日)

  在政府力量未介入前,义和拳局限于在本乡本土活跃,其纪律相当之好

  作为一种民间结社组织,义和拳(团)的前身如梅花拳、大刀会等,在华北平原上早已存在了许多个世纪。在这许多个世纪里,这些组织实际上起到了一种护卫乡土的作用,所以直到1989年,地方政府和这些民间组织之间的关系仍然相当友好;乡民们对其接受程度也相当高,这也是很多乡民、望族在受了教民的气后,第一选择就是引入义和拳的缘故。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在北京紫禁城介入运动之前,义和拳自发活跃于本乡本土时,其纪律性得到了民众的高度认可,譬如:“年轻的在拳的多,义和拳不要地主的粮,地主也不给钱粮,义和拳不抢不掠。以前各村的义和拳组织是连着的。”(常屯乡北常屯,孟繁明,76岁,1988年4月24日、27日)“碧霞宫一带只有两人没有参加义和团(王九信、路均满),其他都参加了。……义和团员都是本地人,里边也有提篮子的小商贩,穿便衣,包红头,丝毫不扰百姓,吃的东西向商会、洋行、县官要。”(临清城关碧霞宫,王九信,75岁,1960年2月15日)“义和团不抢别人的东西,是老百姓抢的。义和团打吕洼的时候(庚子年五月),打下了,跟着去看的妇女、小孩没有吃的,义和团就把天主教的一些东西分给他们。”(夏津县梁院于恩庆。64岁,l960年2月27日)“义和拳的纪律:不打人不抢老百姓的东西,就是和在教的闹。”(武城县小杨庄,杨顺堂,80岁;杨高堂,76岁,1960年3月1日)“打十二里庄时,听说义和拳拿着口袋、家伙,准备收红薯,拾掇东西。他不跟不奉教的闹。义和拳在胡官屯村,对老百姓说:‘你给我烧水吧?我们不跟你们不奉教的闹,别害怕!’烧水后,还给黄瓜吃呢!”(武城县十二里庄,周金和75岁1960年3月3日)……

  而当义和拳受到朝廷的号召,开始脱离本土四出串联时,其成员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朝廷的号召(扶清灭洋)与乡民参加义和拳的现实逻辑其实并不合拍。当乡民退出,游民成为运动的主体时,其抢掠性也自然随之增强,譬如:“义和拳从北边来了两三个人,与本地金钟罩结合在一起人更多了,这些人都是无知的人,土匪,企图烧洋房发财,但没发着。”(临清城关,查古堂,92岁,1960年2月20日)——所谓“从北边来了两三个人”,显然都是些游民而非乡民。

  运动晚期,大饥荒造就大批流民游民,为活命加入义和团,制造了许多打砸抢烧事件

  “义和团运动”晚期,紫禁城里的慈禧太后介入之后,确实发生了许多打砸抢烧的事情(此前也有类似事件,但总体比例不高)。此一时期,“义和团运动”的主体已不再是普通乡民,而是小部分社会游民和大饥荒造就的大批流民。当日的灾荒状况,许多老人都有回忆,譬如:

  “光绪廿六年(1900年)是贱年,庄稼收成不好,七月初十下雨,后八月下霜,棒子长得真好,可是霜下早了,都打坏了,刮大风把穗粒刮没了。当年,一斤河南高粱400个制钱。穷人拿衣裳与小商贩换粮食吃,吃糠吃草的很多,饿死不少人。要饭的人也很多,要饭还没处要,只得吃棒子芯、柳树叶。当时全村有二百来户,要过饭的就百十家,村内要不到,就扶老携幼到外村四处要饭。”(南宫县梨园屯公社赵村,马玉明,76岁;马灯迎,74岁,1960年3月7日)”

  “光绪廿六年是歉年,那年是旱。‘六月初四日下雨,八月廿三日下霜,头春没下雨。挨饿的人多,生活不好过,净吃红高梁。’‘吃树皮、卖孩子的很多,西边的多,东边的逃出的多,饿死了不少。’又说:‘挨饿的抢推粮食的,见推的人就抢,人多就不敢抢’;‘有钱的也买到外来的白面,没钱的吃树叶树皮和糠,城市的生活还好一点。’”(临清城关古楼周围,刘凤山,84岁;张宗尧,73岁;何明山,77岁,1960年3月3日)

  即便没有义和拳(团),面对饥荒,流民四出求食,打砸抢烧事件也肯定少不了。只不过1900年的这些打砸抢烧身上,蒙上了一层“义和拳”的面纱罢了。有了这层面纱,加之以朝廷的鼓励,打砸抢烧的对象更多地向教民倾斜,也不奇怪。但说到底,这些饥民并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面对饥荒,求生是最大理性。

  义和拳的本质,是乡民在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利益的不得已之举

  一些学者、媒体非常喜欢渲染义和拳(团)“杀得最多的是本国同胞”、“面对八国联军贪生怕死”以及“盲目排外”等“缺点”。但却似乎从来都没有兴趣去关注这些“缺点”背后真实的历史逻辑——真正与乡民存在利害冲突的是教民而不是神甫;后期响应朝廷号召加入义和团的大部分是求生的饥民,并无满腔的“忠君爱国”热情;攻打教堂、进攻教民等行为都源自极现实的利益考量,既非“盲目”,更非“排外”;这些都是极简单的事实,但许多学者和媒体习惯性视而不见。

  事实上,当日山东地区的地方官员,对义和拳的本质,已有非常清晰的洞察。1899年12月21日,署济宁知府汪望庚在一份给上级的禀报中如此写道:“教民倚势欺凌,借端讹勒,或罚银钱,或罚屋宇,或罚酒席,或罚钟,或罚席,或罚油,不厌不休。其款数之多寡,视力量之丰啬,虽父兄子侄不顾也。今略一询问,卑职耳闻目睹所及者,仅卑州西北一隅受其罚者,已不下百数十家,而此外所未及知者不知凡几、良懦饮恨,求泄无从,求避无门,年复一年,日不聊生,稍有身家者,咸凛凛焉惧无以自保。……习拳者本为保卫身家起见,并非利人财物,其所以向教民索还前罚之物,求一平衡天之冤气而已。……”

  而即便是当年对义和拳态度并不友好的袁世凯,面对山东境内层出不穷的“扰害教民案件”,其定性也相当清晰:“实由民、教积怨构成,而巨盗奸民,因而从中煽惑”——前半句是实话,道出了义和拳运动的本质;后半句是处理方式,抓几个头目就算了结。换言之,乡民们之所以在1899年选择义和拳,是因为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而政府又软弱无能不能有所作为。

  结语

  没有“洋教”依靠列强的炮舰取得在华传播的特殊地位,就不会有教民相对于乡民的特权;没有教民的特权,就不会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为;没有地方政府的不敢作为,乡民就不会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受教民的气而无处申诉;若不是受了气而无处申诉,乡民们也不会求助于民间组织义和拳。这就是当年千万乡民选择加入义和拳(团)的真实逻辑。

  拳民们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义和拳(团)也不是什么“非理性暴民”的代名词,更不是网络上某些人所谓的“邪教组织”。一些人,一些媒体,热衷于如此解读历史,不过是因为这样的“历史真相”,适合他们拿去浇现实之块垒罢了。

谌旭彬,腾讯历史频道  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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