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换个角度思考“林彪事件”


  又逢“九一三”。

  1971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期间,正当报刊一再宣传“国内形势一片大好、越来越好”之时,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林彪于9月13日突然外逃,机毁人亡,葬身于蒙古国温都尔汗地区,酿成震惊中外的“林彪事件”。四十一年过去了,“林彪事件”依旧是个热门话题,相关文章和书籍数量可观,各种看法和观点竟相表达,主要是围绕事件的起因、过程、疑点、真相、性质及内外影响等等方面进行考证和探究。

  如果换个角度,即从“耻辱”视角思考和总结“林彪事件”的历史教训,或许更有痛定思痛、以史为鉴的意义。

  林彪这个人,原是一位在共产党的培养和教导下成长起来的、驰名中外的杰出将领,曾为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做出过重大贡献。不幸,在革命战争胜利和夺取政权之后,随着党内斗争持续进行,愈演愈烈,林彪逐步由一个足智多谋、骁勇善战的功勋将领,蜕变成一个内心阴暗、两面三刀的阴毒政客(林吹捧和神化领袖的奇特言行及其条幅表白就是证明)。也就是说,祸害党和国家的林彪、康生和“四人帮”之流,并非敌对势力派遣的“卧底”,而是共产党内部自产的恶煞,是党领袖提拔和信用的凶狠帮手。这种丑恶政治现象,难道不是党及其领袖的悲哀和耻辱吗?

  当年,林彪作为党的唯一副主席,是毛泽东主席发动和领导“文革”的得力助手。他制造舆论,推波助澜,能量超群,连他在毛泽东面前手晃《毛主席语录》的标志性动作,都迅速成为中国亿万群众的统一动作,足见其作用和影响力之巨大。在领袖派遣军队“支持左派”控制和推进“文革”的过程中,“林副统帅”的权势迅速膨胀,与领袖的某些观点和政策上的分歧也随之加剧,特别是林彪一伙对领袖所信赖的“中央文革”江青一伙的打压,有越过领袖容忍底线之势,终于导致毛泽东与其“亲密战友”、与其“钦定”并写入党章仅两年的“接班人”之间的斗争,达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一个咄咄逼人,不时晃剑;一个惊恐逃窜,摔死异国!这等不可思议、震惊世界又为世人耻笑的政治丑闻,可谓中国共产党的奇耻大辱!

  党蒙受如此奇耻大辱的根源,在于其思想意识和领导制度深受封建皇权思想、专制主义以及“极左”革命斗争理论之毒害。1980年8月中央有关文件及领导人谈话曾经坦言:“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由此推断,对于“林彪事件”的思考和探究,仅仅停留在就事论事的“真相”、“疑点”、“辩诬”以及“林彪功过是非”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深入揭示党内出现“林彪事件”及“四人帮”祸害这类“耻辱政治现象”的根源,特别是揭示党所残存的封建主义意识,以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专制痼疾必然导致的巨大危害,呼唤和敦促现执政者尽快将封建残余思想更换为现代民主思维,拿出勇气改革政治体制、实行民主政治,共产党才能避免重蹈蒙受耻辱的覆辙!

  “知耻而后勇”。倘若党能够以“十八大”为契机,“脱封建之胎,换民主之骨”,在更新指导思想、实现党内民主、改革政治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而有效处理和解决社会突出矛盾,顺应民意,稳定人心,引领国家健康、平稳、顺畅地发展,则是国家之大幸,民众之大幸!又何尝不是共产党之大幸?

  梁红伍,共识网



1 則留言:

  1. 盗亦有道,匪亦有义,然后才可能有知耻之谈。对毛而言,党,政,军,朱,周,刘,林都只不过是他的工具而已。林曾数次拒绝当接班人,毛不许,且又写入党章。然后又说林有阴谋有野心,并南下多处吹风。飞机打下来后确知林死,立马叫张春桥开茅台庆祝,还放了炮竹。这是人吗?毛的一己大私就是要做皇帝。死后那怕千秋唾骂,万代立罪也全不必当回事。权利至上,耻又为何物?使民至奸至弱至贫至愚就是他成功的基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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