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从铁路统一案与东北问题看民国外交得失



  外交是内政的延伸,弱国外交无不引起国内政潮,但国内政争也常常加剧外交决策政治化,从而丧失外交途径维护国家权益的机宜。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前后围绕废除列强势力范围以维护自身权益的铁路统一案的遭遇和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导致国民党在东北接收问题上失败的中苏经济合作谈判是检讨民国政争对外交的影响,外交失败对政局逆转的严重后果的两个绝好的案例。

  巴黎和会与铁路统一案

  南京临时政府一成立,孙中山即大力宣扬其对国际共同投资中国铁路的期望。他强调清末国人反对借债修路是因条约不善,妨害国权。一战后,欧美国家重提中国铁路共管。首先,中国主要铁路大都由外资或举借外债修筑而成,到1917年前后巨大的外债缺口使得铁路的日常维护费用都难以保证,中国铁路濒临破产。其次,中国铁路管理本缺乏专门人才,既有人员不善管理,且多方舞弊,铁路常为军队、地方军阀所把持,对内外商贸都危害极大。最后,铁路共管也是打破英、日独霸中国路权的最好借口。

  各方势力对此期许不同。对获取中国铁路特许权最多投资也最多的英国而言,共同投资是对自己已获权益的损害;美国期望实现对华铁路的共同投资,反映了一战后各国实力对比的变化;对日本而言,铁路共管则是其势力大举渗入关外的契机,并且还可借此获得欧美国家对自己一战期间获得的铁路、政治权益的承认。而北洋政府与中国社会则希望通过国际共管实现外国势力互相牵制,以消除势力范围与铁路的政治性质,消除外国对中国的控制。

  国际共同投资可以消除外国的势力范围,并使中国的铁路与实业投资的资金得到保证,这是以梁启超为首的研究系与国民党的共识,所以国际共管并非荒唐的卖国行径。1918年12月1日外长陆征祥前往法国参加巴黎和会,梁启超、林长民建议总统徐世昌成立外交委员会以摆脱安福系(段祺瑞)控制的外交部,外交委员会成为实现研究系主张的机构。汪大燮、熊希龄随后提出中国政府对巴黎和会的提案,关于铁路统一的决议,其核心原则是如果中国政府无力赎回铁路和废除政治性铁路的相关条约,通过铁路统一使铁路完全变成商业性质的铁路,便是挽回利权最有效的办法。研究系认为,铁路统一便能破除列强势力范围,如果不得,则“目前全国官民所争交还青岛及胶济、顺济、高徐等铁路,亦复无谓”,国家存亡,成败在此。

  中国全国铁路协会是旧交通系的大本营,梁士诒任会长,关庚麟为副会长。梁士诒与关庚麟号召全国各团体一致反对外人统一管理中国铁路,同时组织铁路救亡会,发行救亡月刊,造成较大的舆论声势。梁士诒声称,外人想仿照总税务司设立中国总铁路司,如此运费不能自主,与海关税率一样丧于外人之手。梁士诒认为,铁路与势力范围虽有密切关系,但并不能与势力范围等同,“非一旦取消其铁路而势力范围遂可扫荡一空也”,消除势力范围“必须用兵力破除之”。由外人共同管理中国铁路,其实质就是没收与夺取中国的铁路。铁路统一是亡国之策,铁路问题足以毁灭中国。

  曹汝霖的新交通系直斥铁路统一案是卖国行径。曹汝霖提出,若打破势力范围,“他有四路”(东清、滇越、南满、胶济)可以赎回统一,而借款各路不能“浑合为一”,以免害国殃民,他主张由中交两银行联合本国各小银行、银号及商人、各工厂组织一资本团,然后吸收各国资本,酌量许其加入,如此则权自我操,可以抵制银行团而免受其垄断之害,以后筑路借款即由此资本团负责。新交通系的意愿在新方案中起了主导:一、破除势力范围的前提必须是完全取消不平等条约;二、商业借款各路合同应由交通部另拟标准合同进行修改;三、不同意统一路债。

  汪大燮提出,中国要在铁路外债上避免主权损害,一应主动讲求“协和投资”,“协和投资则安固,政治竟进则抵触”;二通过铁路统一提高铁路经济效益,吸引更多外资进行铁路建设。外交委员会的职责是要防止“我不自为,人将代我为”的局面。新交通系通过的方案若要落实,前提是“列强同意放弃它们直接投资的铁路以及同意将资本注入中国银行团”,这完全不可能。林长民认为新方案将使铁路统一案的用意落空。新交通系的方案仅为局部统一路债,且针对的是未开工、未成之路和外资控制之路,牺牲的是国家利益,而交通系与日本的势力范围得到维护。

  新旧交通系、研究系和国民党各有打算与主张,一项如何破除势力范围并使中国铁路投资得到保障的提案,演变成为一场极为复杂的国内外政治势力的较量。各方在铁路统一与承认国际共同投资之间难以取舍,研究系意图通过举借欧美国家的资金,来消除日本独霸带来的祸患;交通系靠掌控交通、财政,为北洋政府举借日本外债而得到政治上的权位,自然不愿丧失已有的一切和政府对自己在经济上的依赖。研究系以英美势力为依恃,而新交通系更倾向于亲日,所以在对日外交问题上便成死结。各派系操控舆论与各派系背后的外国势力介入,政争诉诸民族主义,都使得铁路问题本身模糊化,政治朝着激进化的方向发展。

  东北问题和中苏经济合作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共向东北进军,在东北形成了国、共、苏三足鼎立的局面,打破了中苏条约对东北的政治秩序的安排。所谓东北问题,就是国共双方一并介入的情况下,苏军如何交防的问题。本着将东北变为苏联的势力范围的立场,苏联很有可能将东北交给亲苏的共产党;但中苏条约的约束使得苏联的外交和经济利益,只能通过与重庆政府的国家间交涉来寻求,因此苏联不可能完全不顾中苏条约,毫无保留地将东北交给共产党。所以,苏军的立场对于国共双方都至关重要。

  由于苏军不予配合,1945年11月国民党海上运兵计划完全失败,这时距12月初苏军撤离期限已经临近,1个月内接收东北不可能实现。蒋介石在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主任张嘉璈建议下下令撤退东北行营,通过将苏联违背中苏条约的问题公开化来向苏联施压,并将东北问题国际化,希望美国介入。1945年11月15日东北行营撤离,11月17日,苏联大使照会重庆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表示“苏军司令部严格遵守中苏条约,对于东三省之中国共产党部队,未曾予以任何帮助”。苏军撤退区出现中共活动,是因为中国政府未能及时控制这些地区,倘若中国政府希望苏军延缓撤退时间,苏联政府愿将军队延缓一个月。与此同时,苏军迅速与中共拉开距离,并对其活动予以限制。11月18日蒋介石同意将苏军撤离东北的时间延至1946年1月3日。11月24日,张嘉璈率东北行营最后一批人员撤离长春,而又于12月4日奉命率行营重返长春。其时东北大部分地区已为中共所占据,国民党事实上不可能在剩下的一个月时间里全部接收东北,因此再次接受了苏军提出的缓撤意见,并将苏军最终撤离的时间确定为1946年2月1日。

  此时苏军十分配合,国民党顺利进驻并接管东北似乎胜利在望,苏军再次明确提出了东北经济合作问题。所谓经济合作,就是苏方要求把日本在东北的产业视为苏军战利品,作为苏联产业与中方合作经营。重庆政府则认为,东北的日资企业应作为日本对中国的战争赔偿,归中国所有。在东北行营撤离长春之前,苏方已经表露出经济合作的意向。1945年11月7日,远东军司令马林诺夫斯基在苏方举行的招待会上对张嘉璈说:“此后第一幕工作为阁下之工作”。随后,苏方要求东北日资企业向苏方移交资产,苏方认为日资企业曾帮助日本关东军,以苏联为军事对象,因此日资企业应作为苏军战利品,向苏方自动移交。张嘉璈马上领会到苏方“注意满洲工矿业,必欲染指,实为排斥美国势力侵入,阻滞我方军队运输之一重大原因”。

  11月14日,苏军司令部经济顾问斯特拉阔夫斯基向张嘉璈提出,以战利品名义没收日本企业,然后以此资产与中方建立经济合作。11月16日,在东北行营已接到撤退命令之际,斯特拉阔夫斯基再次约见张嘉璈,表示苏方已派人管理前日本企业,希望中方派人参加,双方按平均原则合作经营。张嘉璈这才意识到“对方因吾方将行营撤退,极求将经济问题解决,进而解决我方接收问题”,经济问题为重要关键。也就是说,经济合作与东北接收互为关系,经济问题不先解决,接收问题就无法解决。

  11月25日张嘉璈返回重庆后立刻向蒋介石建议尽早决定经济合作方案,未获同意。在其后的商讨中,宋子文(行政院长)、王世杰等强烈反对,坚决要求先解决政治问题,再谈经济合作,宋、王的意见居于主导。宋、王是中苏条约的谈判者和签约者,中苏条约所付出的外蒙、东北的权益代价已使二人备受指责,此时又未能按中苏条约接收东北,国民党内和中国知识阶层已经不满,倘再另加经济合作为接收条件,能否接收东北尚未可知,宋、王二人作为条约签约者的政治责任越发成为负累。先接收,再谈经济合作无疑最为稳妥,可苏方要求以经济合作作为接收的先决条件,双方的条件恰恰相反。

  12月4日,张嘉璈、蒋经国率东北行营重返长春,张嘉璈对中苏交涉和苏军意图的判断是,11月17日苏军通告国民政府苏军缓撤以助其在东北建立政权的意图,一是表示遵守中苏条约之精神,二是可有从容时间讨论经济问题。12月5日,张嘉璈与蒋经国一同拜会马林诺夫斯基,关于东北的行政接收问题商谈进展顺利,之后马林诺夫斯基提出:“惟对于经济问题,切盼早日解决。”张嘉璈表示,接收完成后可与苏方商讨经济合作问题。马林诺夫斯基坚持“经济问题仍盼先开始商讨”。当日,蒋经国电告蒋介石,苏方谈话要点为经济合作问题。

  王世杰向蒋介石建议,在1946年1月底国民党军队接收完各地时再商谈经济合作问题,不久杜聿明部无法再向沈阳推进,东北接收马上再度陷入停顿。为再度打开东北问题僵局,蒋介石派蒋经国作为其私人代表前往莫斯科直接会见斯大林,以切实了解苏联意图,疏通感情,减少苏联对国民党的疑虑。斯大林坚持日资企业应属苏联战利品,而蒋经国则希望斯大林在中共问题上做出明确表态,因此访苏一无所获。国民党与苏联的关系毫无改善,杜聿明部长时间滞留在南满,不能展开军事接收。蒋介石迟至1946年1月才意识到,苏军必须经济合作条件达成其要求目的后才会撤兵,于是改行折中方案,选择部分企业与苏方合作经营,但拒绝全面合作,希望以局部满足苏方要求,换取苏方协助国民党军接防。

  1946年2月1日是苏军撤离东北的最后期限,但苏军毫无撤退迹象。马林诺夫斯基于当天约见张嘉璈,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交换关于中苏经济合作问题之意见”。张嘉璈根据蒋介石的指示,表示可就部分项目与苏方合作。斯特拉阔夫斯基断然拒绝,表示如此谈判不会成功。马林诺夫斯基明确指出:“满洲地形与苏境衔接,插入苏境极深,所以苏联一定要借经济合作,使满洲不再对苏联有所威胁。”也就是说,苏联要以经济合作的方式,将东北纳入苏联的势力范围,以此保障苏联远东地区的安全。马林诺夫斯基明确了经济合作的成立是苏军撤军的先决条件。2月4日张嘉璈返回重庆,奉命留渝不归,由于经济合作没有结果,苏军开始将工矿企业的机械设备大批拆卸搬运回国,东北的经济利益最终还是未能保住。

  1946年1月以后,中苏两国关于东北经济合作的争执,引爆了中国国内强烈的反苏民族情绪,这种尖锐的对外民族情绪又转化为汹涌的国内政潮。1946年2月22日—3月初,在国民党右翼势力的暗中鼓动和操纵下,在重庆和全国主要城市相继发生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大规模的反苏反共游行示威,一大批社会文化名流也卷入其中。游行示威以一种猛烈的方式置换了中国政治的焦点,将如何废除一党训政、如何推进政治民主化问题转换为东北问题。更严重的是,它加剧了国民党与苏军的对立,在接下来的东北接收的过程中,国民党已不可能得到苏军的任何配合,苏军有意把东北赠送给共产党。

  因经济合作而产生的僵局,使得中苏条约谈判期间略有改善的重庆政府与苏联的双边关系,至此完全抵消。中苏经济合作久拖不决,使得东北问题逐渐国际化,美国开始插手,要求分一杯羹,重庆政府不仅不能借助美国对抗苏联,反倒使得苏联对蒋介石和重庆政府的恶感倍增,中苏和解更加不可能。国民党与苏联在经济合作问题上的争执,不仅导致双方关系陷入僵局,而且,苏军主动帮助共产党进驻各重要城市建立政权,直接导致了国民党在东北的溃败。张治中于1948年5月致函蒋介石,检讨东北局面之所以会到不可收拾的境地,“实由于对苏外交之失败,当时外交当局,不知收回东北为政治利益,保全工矿为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当然重于经济利益,乃竟着重经济利益忽略政治利益,前提一误,全局皆输”。

  弱国的外交常常为爱国主义所累

  叶恭绰事后指出,梁士诒反对铁路统一案甚烈,“是时内而院部,外而军民长官,以及各政团,凡以此为政争之具,而其实际之利害,转无人研究。”政争激烈,各派均诉诸民族主义与爱国与否,铁路统一与国际共管的实际利害关系,反倒退居次要地位,造成了巴黎和会上中国特使对自己国家的铁路权益无法发声,丧失机宜。凡是煽动民族主义情绪与运动进行政争并反对温和外交决策的,多数会使核心要害的国家利益丧失。

  经济合作与东北接收互为关系,经济问题不先解决,接收问题就无法解决。宋子文坚持经济合作涉及中国主权,王世杰坚持经济合作超出中苏条约范围涉及法理问题,而坚决反对与苏开展经济合作。宋、王二人的意见束缚了蒋介石,妨碍了蒋对东北问题做出决断。

  弱国无外交,或许是因为国家实力决定了一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说话的分量,但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弱国的外交政策与手段常常为空洞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国家利益所累,政治精英对真正要害的国家利益或不明就里,或不知变通,或故意打着爱国名义稳固、保全自身权位,于是便出现了凡弱小国家有对外事宜,政潮和政治运动必尾随而至的有趣现象。

  (本文在写作中参考了马陵合:《清末民初铁路外债管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邓野:《联合政府与一党训政:1944-1946年间国共政争》(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和姚崧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全二册)(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中华民国71年初版)

  (作者为南京东南大学讲师)

  郝娜,《阳光》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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