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于浩成在理論務虛會上發言介紹公安部情況
《新史記》李南友(遺作)
(續前)等待分配
于浩成從幹校回到了北京,但是一直沒有分配工作的跡象,閑著無事做的日子實在是不好過。
1975年,公安部下令將他作為工作組成員下放到長江葛洲壩工作,帶隊組長是公安部的一位副局長,這一位是靠造反起家的副局長。老實說,組員們都見了幾年“文革”的世面,也不那麼好管理了。
反擊右傾翻案風大批判開張時,他們一行又回到了北京。這位局長大人立即控告他們不老實,是右傾翻案風的反映,控告他們背後議論江青等中央首長。於是,公安部又通知于浩成去五七幹校,但是于浩成堅決頂住了。
1976年,是中國歷史上多災多難的一年。周恩來、朱德、毛澤東三位党和國家領導人,在這一年相繼離開人世。4月,在天安門廣場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自發的聲討“四人幫”,悼念周總理的偉大群眾運動,不久,又發生了震撼世界的唐山大地震,10月6日,又一舉粉碎了“四人幫”反黨集團。
10月5日,于浩成同公安部的其他幹部,出發到唐山救災,那時他還沒有恢復黨籍,被分配到派出所幫忙工作。也許帶隊的人向當地的派出所交了底,大家都知道他是“走資派”,所以不少人仍然歪著眼睛注視他。
于浩成知道“四人幫”被徹底打倒的消息,是在10月下旬。他高興地徹夜難眠。他想,終於熬過來了,終於歷盡艱辛迎來了第二次的解放。
1978年1月,于浩成被恢復了黨籍,恢復了工作,公安部黨組委託他負責群眾出版社的恢復工作。
理論務虛會
1978年底,1979年初,于浩成參加了在北京舉行的具有劃時代意義的理論務虛會。會議召開之前,批判“兩個凡是”的觀點,主張“實踐是鑒定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已經在全國展開,會議異常活躍。于浩成說,這是他過去從未參加過的思想活躍的會議,也是心情最舒暢的一次會議,與會者暢所欲言,使他聽到了過去聞所未聞的新思想,新觀點。嚴家其提出的廢除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終身制的建議,給了他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舉雙手贊成。
會上,于浩成向與會者介紹了公安部的情況,長期以來,公安部一直由謝富治控制,後來,華國鋒也曾當過一陣子公安部部長,汪東興對公安部的影響很大,他與華國鋒都是主張“兩個凡是”的。在全國開展“實踐是鑒定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討論時,于浩成建議,在自己任主編的《人民公安》上刊登此類文章,讓全國的公安幹警進行討論,但當時公安部內某些負責人不同意。事實上,在公安幹警中討論這個問題尤其是有現實意義,因為,在“文革”中、“文革”結束後不久,不少冤假錯案正是由公安部製造與執行的,肅清“文革”流毒,重新認識“文革”中與“文革”後的一些問題是十分有必要的。不僅如此,就連于浩成應邀參加這次會議,他們也要做文章。
理論務虛會即將開始前,他們獲悉于浩成要參加這個會議,感到很不是滋味。他們以組織的名義給中宣部打了一個電話,說公安部辦公廳的一位副主任陸石更有資格參加這次會議,公安部部長趙蒼璧也曾親自出面過問,他們不明白,于浩成憑什麼參加這樣的會議?中宣部答覆說,這次參加理論務虛會的名單是由中央籌備小組定的,由他們出面邀請,不是由各單位派遣的。無奈,公安部才默認了這個事實。
事實上,于浩成參加這次會議,是由于光遠提名的。于光遠與于浩成素不相識,只是由於于光遠曾聽過于浩成的幾次發言,很欣賞于浩成的觀點,所以提名讓他參加了。在會上,于浩成與黎澍支持嚴家其廢除國家最高領導職務終身制的觀點。于浩成還提出,國家最高領導人應多到國外走走,看看,不能夜郎自大,固步自封,現在很多國家發展很快,資本主義國家並非像我們所宣傳所理解的那樣,倒是我們自己落後了,落後的原因是閉關鎖國。他提出,毛澤東在“文革”中為什麼會犯這樣嚴重的錯誤,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夜郎自大,只知道鑽故紙堆,不是向外看看翻天覆地的新世界,毛澤東除了建國前期到過前蘇聯外,足不出國門一步,用一種狹隘的小農的思想意識來理解,猜度國外的情況,對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法治,經濟發展,科學的文明都用一種極左的眼光去對待,他自己不明白,也不讓別人明白。稍微有不同意見,就進行批判鬥爭……夜郎自大使人愚昧,使人落後。
于浩成實際上在1978年就提出了放眼看世界,用實事求是的態度對待資本主義文明,對外開放,謀求國內改革,以求得進步。
上書中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81年6月20日,當時任群眾出版社總編輯、黨支部書記、公安部辦公廳黨委委員的于浩成,給中央領導同志寫了一封言辭懇切的信,信中說:
“……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即將舉行並討論通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我想到了一個問題,現在寫信向您們提出來,這個問題也許您們已經考慮到了。高崗、饒漱石的案不能翻,當時黨中央對這事處理得是好的。但是有一件事是否應該重新考慮一下,即饒漱石在被開除黨籍後,作為一個公民,長期關押在監獄裡,既不審判,也不釋放,直到被關死在獄中,至今也未向黨內和社會上公佈過,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的。既然對饒漱石可以這樣處理,在文化大革命中對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等許多同志也這樣處理,就不足為怪了。我建議在《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提到高饒事件時,講一下對饒長期關押沒有公開審判的做法是違法的,今後嚴禁再這樣做。我認為在全黨同志中,特別是在一些領導同志中,加強法制觀念還是十分需要的。我們必須接受歷史的教訓,對憲法和法律的任何微小的違反和破壞必將導致整個社會主義法制的崩潰,形成無法無天的混亂狀態,給黨和國家造成極大損失……”
于浩成的這個建議是無法批駁的。
胡耀邦同志很快作了批示,他說:長期不審批和未依法判處,這當然不對。但現在在決議上寫,不能這麼辦。請作點解釋。簽署日期是6月23日。這樣的工作效率不能不令人欽佩。
于浩成從自身的切膚之痛中感受到,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就必須真正用法制來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這種法制,應該是對任何人都一律平等的,不論是饒漱石,還是國家主席都一樣。作為一個公民,人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制約,“文革”的一條重要教訓是獨裁者可以無法無天,這種狀況到了必須徹底改變的時候了。(新史記》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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