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 星期三
杨继绳:公共食堂的历史记忆(上)
公共食堂起于1958年夏秋之间,停于1961年夏,有的地方停得更早一些。公共食堂在中国大地保持了不到两年时间,但它带来的灾难和影响却远远超过了两年。
一、消灭家庭
几千年来,家庭,这个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细胞,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生活单位,还是生育和教育下一代的单位。然而,在某些理想主义者看来,家庭是私有制最基本的社会基础,是实现共产主义或世界大同的障碍。所以,一些社会改革家主张消灭家庭。毛泽东等一批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年青时就深受这种理想的影响,接受了消灭家庭的思想。
1958年3月22日,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第四次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中,个人私有财产还存在,小集团还存在,家庭还存在。家庭是原始共产主义后期产生的,将来要消灭,有始有终。康有为的《大同书》就看到了这一点。家庭在历史上是个生产单位、消费单位、生下一代劳动力的单位,教育儿童的单位。现在工人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合作社中的农民也大都转变了,农民家庭一般为非生产单位,只有部分副业。至于机关、部队的家庭,更不生产什么东西,变成消费单位、生育劳动力后备并抚养成人的单位……总之,将来家庭可能变成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我们许多同志对于这许多问题不敢去想,思想狭窄得很。”[1]毛泽东此言一出,他的臣下们,不仅敢去想,也敢去做了。
当时的报纸说公共食堂是农村干部“自发”办起来的,实际上是当时那种政治形势上下互动,“轰”起来的。开始,个别地方办了不大的农忙食堂,上面立即总结,宣传,表扬,把它提到共产主义的高度,其它地方也就跟着一轰而起。
公共食堂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使毛泽东等领导人无限欣喜,他们似乎找到了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途径。恩格斯早在1845年就提出了公共食堂的设想。他说:“我们拿做饭来说,在现在这种分散经济的情况下,每一个家庭都单独准备一份自己所必需的、分量又不多的饭菜,单独备有餐具,单独雇用厨师,单独在市场上、菜场里向肉商和面包商购买食品,这白白占据了多少地方、浪费了多少物品和劳动力!可以大胆设想,有了公共食堂和公共服务所,从事这工作的三分之二的人就会很容易地解放出来,而其余的三分之一也能够比现在更好、更专心完成自己的工作。”[2]1958年夏秋以来,毛泽东多次赞扬公共食堂。他不仅有恩格斯的根据,还有中国古代的根据。12月10日,在武昌会议上,毛泽东批印《三国志?魏志》中的张鲁传,供参加会议的人阅读。他对汉末张鲁所行的“五斗米道”中的“置义舍(免费住宅)、“置义米肉”(吃饭不要钱)、“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各领部众,多者为治头大祭酒”(近乎政社合一,劳武结合)等等作法十分欣赏。,他在批语中写道:“道路上的饭铺吃饭不要钱,最有意思,开了我们人民公社食堂的先河。”“张鲁传值得一看。”[3]
1958年7月19日和8月6日,周恩来两次参观河南省的“小麦丰收展览会”除了肯定河南的高产卫星以外,还大力称赞河南的公共食堂。他听说河南的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后说:“上海的公共食堂只是卖饭,比起这里还不行。”他说,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才算彻底解放。他对公共食堂、托儿所等组织评价很高,称之为共产主义萌芽。周恩来参观结束时,工作人员请他题字留念,他毫不犹豫地写下了19个大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4]
刘少奇鼓吹公共食堂的一些言论,比较完整地表达了中央主要领导人的思想。他在人民公社出现以前的1958年6月14日,在同全国妇联党组的谈话中说:
毛主席讲三无,无政府,无国家,无家族,这将来会统统实行。毛主席讲过两次,家庭要消灭的。不知道你们对消灭家庭怎样理解?你们要座谈一下。当然家庭消灭不是现在的事情,而是将来的事情。在中国,康有为最早提出消灭家庭,他主张男女结婚不得超过一年,他说这样一来,六十年后就没有家族了,他是从消灭私有财产想的,他认为家庭占有私有财产,消灭了家庭就可以消灭私有财产。他说如果把妻子儿女作为私有就不能天下为公。因此,他主张消灭家庭。
毛主席讲,家庭是历史上产生的现象,也会消灭的……家庭在历史上的作用是生产单位、教育单位、消费单位,它的社会职能有这么多,现在家庭已不能成为物质生产单位了,物质生产的作用很小了,只剩下些家庭副业,但家庭还是消费单位。
现在社会上的劳动力有很大浪费……现在家务是各个家庭操作的,家家做饭,家家洗衣,家家带小孩,家家补衣服、做鞋子……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应该使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因此,我有这么一个设想:要建立很多托儿所、公共食堂,办很多服务性行业。河南一个农业社,有500多户人家,其中200多户搞公共食堂,家庭不再做饭了,组织起来以后,出工人数增加了三分之一。从前200多人做饭,现在只要40人做饭,而且还吃得饱些,好些,还节省了粮食。最大的好处是200人做饭变成了40人做饭,把煮饭变成了集体的事业,变成为大生产,大经济。[5]
后来,由于西方报纸批评中国共产党消灭家庭,中国的报刊上不再提消灭家庭,是为了“不给反动派留下口实”,但消灭私有制的口号一直没有停。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的宣传机器,所有的教科书,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会议,无不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在干部考察和任用中,还把共产主义信仰是否坚定,当作一个重要条件。既然公共食堂和共产主义关系这么密切,不积极响应的干部是很少的。所以,公共食堂一轰而起,发展速度惊人。很多地方不到10天时间内,所有农民都加入了食堂。[6]到1958年底,全国共办农村公共食堂340多万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口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90%。[7]连青海、宁夏这些西部边远省份,公共食堂也迅猛发展。据1958年11月20日《青海日报》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办起公共食堂9800多个,在公共食堂里就餐的有150多万人,占全省农业总人口的90%左右。《宁夏日报》1958年12月6日报道,全自治区152个人民公社建立了9748个公共食堂,在食堂吃饭的农户已有23.4852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5.15%。建立在人口稀少、居住分散的山区的公共食堂,总数在5000个左右。青海和宁夏是少数民族聚居的西部地区尚且如此,中原大地公共食堂发展更加迅猛。1958年10月公共食堂发展到顶峰。
实际上,消灭家庭以后,更有便于各级官员更加强对农民的控制,使极权社会达到极致。1959年7月,对四川省新繁县人民公社食堂的一份调查[8]称,“人们在食堂一起吃饭,出工时间一致,保证了劳动时间。吃食堂以前,社员一天只能干七八小时的活,现在,平均每人每天劳动10小时”,“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食堂,把生产和生活的组织合而为一了,过去开会排活浪费时间,现在队长吃早饭时一宣布排工,碗盏一推,组长就带人出工。”“公共食堂成为对社员进行教育的阵地。饭前饭后给社员读报、组织收听广播,加强了对社员的共产主义教育”。这个调查报告,按照当时的主体舆论,列出了办食堂的多种好处,如节约劳动力;社员吃得饱,吃得好;等等,后来的事实证明都是假话,而这里摘引的加强了对社员的生活、行动和思想控制的内容,却是事实。给干部控制农民造成了方便,也是事实。
消灭了家庭的经济单位功能以后,使家庭失去了生产自救的能力,他们不能依靠自己的劳动向大自然索取食物,只能完全仰仗国家,吃喝完全依赖食堂。消灭了家庭的基本生活单位以后,就降低了家庭抗御饥荒的能力。家里没有锅灶,连烧一壶开水的条件也没有,更不用说弄点代食品充饥了。
二、大办食堂过使农民家徒四壁
兴办公共食堂的过程是消灭家庭的过程,也是对农民掠夺的过程。农民家庭的灶拆了,锅、盆、碗、盏等炊具和桌椅板凳被公共食堂征用。粮食集中到食堂,柴草集中到食堂集,家畜、家禽也集中到食堂饲养。连社员挖的野菜也要交给食堂。除了公共食堂以外,家庭的烟囱不再冒烟。有些地方,农村干部手下留情,没有搞得这么彻底,社员家里还保留简单的锅灶,从食堂打回饭菜以后,再热一下。
在大办公共食堂同时,还大办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办这些公益机构的物资都是从农民家庭里无偿征集的。房子是农民腾出来的。毛泽东的家乡湖南韶山公社“由于办食堂,集中住,房屋住乱了,变动面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原主不能回原屋,就是住在原屋的人也不能保障自己的所有权,家家户户不安心。”[9]有些地方把分散的居民点拆除,集中建设“共产主义新村”。房子拆了,“新村”建不起来,只好打散家庭,男女分开居住。这是真正消灭了家庭。1961年刘少奇回家乡调查,跟随刘少奇的蹲点工作组写了一份材料中反映,宁乡县当时有84万人口,有住房70多万间。大跃进中了三次拆房高潮,只剩下45万间,其中又有31000间被国家、集体无偿占用,社员可以居住的房子只有42万间。[10]拆房不仅是为了建设共产主义新村,还有一个目的是拆下陈砖当肥料。大搞“积肥运动”,主意打到农民的住房上。
当时的报纸宣传说,农民交出这些财产是自愿的,实际情况是,在收缴这些财产时,干部、民兵同时出动,挨家搜查,闹得鸡飞狗跳,有些地方还打人、捆人。即使有些地方农民自己交出来,也是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的被迫行为。当时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一种消灭私有制、向共产主义进军的强大政治声势。
正是办了公共食堂,才使得农民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被拆了房子的农民连“四壁”也没有。
四川省简阳解放公社解放管区的民主大队,是省委书记李井泉“蹲点”的地方。全大队有383户、1537人,耕地面积1864亩,共辖八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一个食堂。其中,“万乐食堂”和“万年食堂”是这些食堂中的佼佼者,不仅其规模大,设施好,而且声誉高,远近驰名。
这两个食堂都是1959年四五月份利用社员原有的老屋改建的。据知情人员讲,建立万年食堂单是油漆房子的柱子、粉刷墙壁、做门窗等,就花去了一千多元(一个壮劳动力一天的劳动才两角多钱)。万乐食堂花的钱也是一千多元。万乐食堂的餐厅可容七、八百人坐在饭桌边吃饭;万年食堂的餐厅也可容下五六百人坐在饭桌边吃饭。两个食堂除了有用红绿油漆漆好的大餐厅以外,还有很多闲置的房间,它们都被挂上耀眼名目的牌子:“俱乐部”、“图书室”、“保管室”、“男来宾室”、“女来宾室”、“缝纫室”,以及“理发室”、“医疗室”、“托儿所”等等。房屋四周的墙壁上,绘上各种各样的花卉,设有各种各样的栏台,诸如“批评与自我批评台”、“诗歌台”、“社员五好评比台”、“团员评比台”、“毛主席著作学习台”,以及“创作台”、“来宾诗话、留言台”等等。客厅正中放置一张铺着花毯的长桌,上面摆着花瓶、热水瓶、书刊。客厅前的天池里,修建了一个五角形的花坛,种着美人蕉、凤仙花、兰草等花卉。大门上壁房顶列竖一排五彩旗竿十余根,中间最高一根是国旗竿,两翼分列的是彩旗竿。如果满插旗帜,从远处望去,煞像一个展览馆或大机关,绝不会想到它是一个集体食堂。
建这两个食堂所花的钱,都是由社员出的,每家每户4~5元;房子则是采取强迫与“说服”相结合的办法,把原有的几十家社员逼走后得来的。餐厅内的一百多张方桌、四百多根双人条凳,全是从各户社员家中强行搜来的。为了不让方桌和条凳的主人认出来,就用油漆刷上统一的颜色,掩下了它们的原来面目。食堂建成后,前来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有汉族的、少数民族的,有地方机关的、省级机关的,有学校的、工厂的、农村的,热闹了好长一段时间。食堂的招待员、炊事员,都穿统一制作的白色工作服,围镶嵌荷叶边的围腰。遇有参观者,他们便显示其最高的“本领”:主食做大米白饭、花卷、包子、馒头,菜肴则是各式各样的,让参观者尽吃,吃好吃饱。另一方面,广大社员这时连稀汤都喝不饱。[11]
收走了炊具,收走了桌椅,收走了粮食,收了牲畜和家禽,接着就收走自留地。农业集体化以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但是,留有很少的土地归社员家庭种植。1955年11月9日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在第3章第17条明确规定,“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别的园艺作物的需要,应该允许社员有小块的自留地”。自留地每人拥有的数量“至多不超过全村每口人所有土地平均数的5%”。[12]在1956年6月30日公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与初级社规定的基本相同。
1958年8月2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规定:“一般说,自留地可能在并社中变为集体经营”。[13]办了公共食堂以后,家里不做饭,种菜就没有必要;没有牲畜和家禽,也不需要种饲料。要办好食堂,必须建立蔬菜基地,大办养猪场,这就要占有社员的自留地。中共中央向全国推广的贵州省办食堂的经验中,明确提出“要办好食堂,社员的自留地势必要转交给食堂”。因此,凡是办公共食堂积极的地方,大都收回了农民的自留地。四川省最早收走了自留地,李井泉对他这一招十分得意。1960年2月14日晚,他召集涪陵、内江、泸州、温江绵阳、南充地委书记座谈会上说:“去年我们在泸州地区下决心收回自留地是搞对头了,不然今年搞食堂还会要进行激烈的斗争。”[14]
收走了牲畜和家禽,收走了自留地,除了集体生产以外,家庭副业完全被消灭。在大饥荒面前,农民家庭毫无自救能力,只好坐以待毙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60年11月。11月3日,全国处于大饥荒最严重的时刻,中共中央才明确规定:“应该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凡是已经把自留地全部收回的,应当拨出适当土地分给社员,做为自留地。今后不得将自留地收归公有,也不得任意调换社员的自留地。”这个规定还是坚持自留地不得超过人均土地的5%。[15]但此时已到冬天,农民得到的自留地不能很快解决饥饿问题。
三、公共食堂的几起几落
从1958年夏秋到1961年夏秋,公共食堂经历了一轰而起――大批散伙――强令恢复――中共中央批准解散的过程。
公共食堂一轰而起后,大吃大喝了两个月,没有粮食,不少食堂散了伙。相当多的食堂是开开停停。以甘肃省榆中县金崖公社红柳沟大队为例,1958年8月,前后不到十天,全队54户、308人都加入了食堂。初办时每人每天口粮一斤,实际上还多一些,以后就放开肚皮吃饭,那时还能吃到蒸馍、面条、米饭等,节日也可以吃到包子、花卷。由于人人可以吃饱,干部和炊事员多吃多占不显得突出,群众意见不大。1959年4月,粮食定量下降,先是7两半,后是半斤,干部和炊事员多吃多占显得突出,群众意见很大,办了9个月的食堂散了伙。1959年11月,上级又动员办食堂,大家不愿意,就开展两条道路的斗争,有十几户就勉强加入了食堂,其余户直到1960年4月份,将队里分给的、自留地的粮食吃完以后,也先后加入了食堂。当时的口粮每人每天半斤。吃糊糊,有时断炊。群众怨言很多。中央“十二条”下来后,于1960年12月份又开始回家去吃饭,实际是散了伙。从此食堂再没恢复,这一段也是9个月时间。前后两阶段同共经历了一年半时间。[16]据本书作者在各地调查了解,全国多数地区的情况和榆中县差不多。
面对公共食堂开开停停的状况,毛泽东还是持乐观的态度。1958年11月底,毛泽东在八届六中全会上说:
食堂吃冷饭,有饭无菜,也会垮掉一批,认为一个不垮,是不切合实际的。因搞得不好而垮,这是很合理的,总的来说,垮掉是部分的,暂时的,不垮是永久的,总的趋势是发展和巩固。
我是到处讲倒霉的事,无非是公共食堂,公社垮台,党分裂……打游击。我们有一条马克思主义的规律管着,不管怎样,这些倒霉的事总是暂时的,局部的。我们历史上多次失败,都证明了这一点。[17]
1959年春夏之交,饥荒已经很严重,舆论上对食堂的批评也大胆一些。中共中央宣传部的《宣教动态》上客观报道说:在陕西省商城县城关公社召开的党员和社员代表大会上,不少基层干部、代表对农村食堂提出了不少意见。有人干脆提出:要“掀倒食堂”,“解散食堂”。有的虽然未明显提出解散食堂,而却说出了一大堆缺点。[18]
此时,面对严重的饥荒,中共中央不得不向农民作出一些退让。1959年5月26,《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夏收分配的指示》第6条中提出,“认真地整顿公共食堂”,提出了“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方针,规定了“口粮分配到户,分配到社员,在公共食堂吃饭的,粮食交给食堂,节约归个人;不在食堂吃饭的,粮食全部分给个人保管使用。”[19],五六月分中共中央允许恢复了社员的自留地,允许社员私养家畜和家禽。按照中央精神,农村公共食堂在1959年上半年进行了初步整顿。主要的措施是:实行了“粮食分配到户、自愿参加、口粮依人定量、节余全部归己”的原则;按照便于生产,便于社员的原则,调整食堂规模,一般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食堂;根据大集体、小自由的原则,采取各种灵活办法,尽量给社员以方便;建立必要的民主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这些措施仅属应急性质,并不是解决食堂问题的根本办法,但使食堂初办时的混乱现象有所好转。
中央文件说是“积极办好,自愿参加”,“口粮分配到户”但到基层,农民的“自愿”被各级干部以种种办法剥夺。“口粮分配到户”变成了“口粮指标到户”,粮食还由生产队掌握。浙江省委在起草《为争取1960年粮油工作的继续大跃进而奋斗》的讲话稿时,起草者按照中央文件的意思写的是“以人定量,分配到户,凭票吃饭,节约归己”,审稿人改为“以人定量,指标到户,凭票吃饭,节约归己”,[20].本书作者在12个省调查,指标到户,粮食由生产队掌,不仅仅浙江如此,也是全国各地的普遍情况。为什么各地干部不愿分粮到户呢?因为粮食一旦分到社员家中,他们就不到食堂吃饭了,食堂就要垮台。1960年冬,浙江宁波地区停伙的396个食堂当中,有176个是分粮到户造成的。[21]
在整顿中,有的地区的农村,从实际情况出发,取消了供给制,解散了公共食堂。1959年5月上旬,中共四川省泸州地委召开了县委书记会,同意暂时停办食堂。隆昌县解散了98.72%(包括以前垮的一部分),富顺县解散了75.5%(以前垮的在外),合江县解散了63%(包括以前垮的),叙永解散了75%(包括以前解散的少部分),泸县、古蔺解散了大部分。[22]安徽省书记处书记张恺帆在无为县蹲点,看到农民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也解散了四千多个食堂。[23]
河北省在1958年秋后有30多万个食堂,参加食堂的有350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9%以上。1959年6月底,河北省只有食堂49004个,比原来减少了83.6%,加入食堂的户数只有164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9.65%,较原来减省了80%。[24]
食堂纷纷垮台的情况,毛泽东是很不满意的。
1959年6月22日,毛泽东赴庐山开会的专列上,接见了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和书记处书记史向生等人,毛泽东对他们说:“食堂要坚持下来,又可以坚持下来。我不是要你们的食堂垮,我是希望能够坚持下来。”[25]1959年6月29日,毛泽东在上庐山的船上,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他在讲话中重申公共食堂要积极办好,提出按人定量,分配到户,自愿参加,节余归己。他要求在这个原则下把食堂办好,不要一轰而散。还说,食堂全国有两种办法,一为河南积极维持;一为湖北号召自愿,拟从少到多,30%-50%,将来80%。吃饭基本要钱,一部分不要钱。四川老小不要钱,湖北半供给制。供给制部分要少,三七开,四六开,可以灵活。供给制不能否定。[26]
到了秋收季节,粮食上场了,饥饿短暂缓解,毛泽东开始反击了。1959年8月5日,毛泽东对中共湖南湘潭地委工作组的一个报告中批道:
印发各同志。此件值得一看。一个大队的几十个食堂,一下子都散了;过一会,又都恢复了。教训是:不应当在困难面前低头。像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这一类事情,是有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的,一风吹是不应当的,也不可能的。某些食堂可以一风吹掉,但是总有一部分人,乃至大部分人,又要办起来。或者在几天之后,或者在几十天之后,或者在几个月之后,或者在更长时间之后,总之要吹回来的。孙中山先生说:“事有顺乎天理,应乎人情,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而为先知先觉者决志行之,则断无不成者也。”这句话是正确的。我们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属于这一类。困难总是有的,错误也一定要犯的,但是可以克服和改正。悲观主义的思潮,是腐蚀党、腐蚀人民的一种极坏的思潮,是与无产阶级和贫苦农民的意志相违反的,是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相违反的。[27]
1959年上半年整顿农村公共食堂的工作,因庐山会议上的反右倾斗争而被迫停止下来。七、八月间的庐山会议上,彭德怀谈到食堂问题时说:“过早地提出吃饭不要钱”,“提倡放开肚皮吃”,“都是一种左的倾向”。[28]周小舟认为食堂“不利于节粮、养猪、造林、积肥,而且浪费劳力,吃得不愉快”。[29]张闻天在发言中指出:“现在有些人把供给制、公共食堂等同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怕取消供给制就不够进步,退出食堂就不是社会主义。其实,这完全是两回事,是两个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并不一定要采取供给制、公共食堂这种办法”。[30]这几位说真话的高级干部被打成右倾反党集团,这些正确的意见也被作为右倾机会主义的罪证。
在庐山会议上,毛泽东在7月23日的长篇讲话中,强调“食是个好东西,未可厚非。我赞成积极办好”“有些散了,还得恢复。”他说坚持不解散食堂的“河南、四川、湖北等是左派。可是有个右派出来了:一个科学院调查组,到河北昌黎县,讲得食堂一塌糊涂,没有一点好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31]
毛泽东对解散食堂的批评不仅停留在“悲观主义思潮”上,而是重重地扣上了一顶政治帽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毛泽东对安徽省么书记处书记张恺帆解散食堂的十分愤怒,说他“蓄意破坏无产阶级专政,分裂共产党。”宣传机器紧跟毛泽东,密切配合,为公共食堂大唱赞歌,对批评公共食堂的意见大加鞭挞。1959年9月20日,《人民日报》转发了《中国妇女》的专论《办得对,办得好,办得适时》,驳斥“食堂“办早了,办快了,办我了”的说法。1959年9月22日,《人民日报》以《公共食堂前途无量》题发表社论。用论战式的风格、政治高压语言说:“当多数农民积极支持公共食堂的时候,不但远在天边的帝国主义者为此而大吵大闹,就是近在眼前的一些死抱住习惯势力不放的人们,也借口某些食堂局部的暂时的缺点,指手划脚地议论起来。”接着,社论自己设问自己回答的方式批驳了对公共食堂的一些不同意见,高调地歌颂了公共食堂的好处,指出了公共食堂的“光辉前景”。社论最后写道:“帝国主义者对我们公共食堂的造谣诬蔑,除了又一次暴露他们的无耻和无知之外,还能再有什么呢”?“他们担忧和害怕的,不正是我国劳动人民所欢喜和热爱的吗”?“至于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如果他们坚持他们的脱离人民群众的观点,也学着帝国主义者的腔调,把人民公社、公共食堂这些新生事物看作眼中钉,那么他们迟早就会发现,被人民抛弃的将不是人民公社和公共食堂,将是他们自己。”当时党报在批评把国内的不同意见时,总是把这些不同意见和被当作万恶不赦的“帝国主义”挂上钩。
各省在贯彻庐山会议精神时,都找出了本省的“张恺帆”。四川最为激烈。四川省委在泸山会议之前就即时“纠正”了解散食堂的问题。1959年5月22日,中共四川省委得知泸州解散食堂的情况以后,当即严肃指出,这是右倾,责令地委限期恢复。几天以后,李井泉又亲自打电话批评地委,限7天内将食堂恢复起来,并且严厉指出:富裕农民干部搞垮食堂,其目的是企图搞垮人民公社,反对社会主义,因此,对抵制恢复食堂的干部要给以严厉批评。对搞垮食堂又带头抢购食品的坏分子,要立即逮捕。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各县的公共食堂又大部分恢复起来,由于没有粮食,还有些食堂无法恢复。庐山会议以后,中共四川省委对泸州解散食堂的作法进行了政治清算,地委几位主工领导人都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32]中共四川省委指示:“通过大辩论,使不巩固的公共食堂迅速巩固起来,被右倾分子所解散的或被拖夸的食堂迅速恢复起来,。....同时整顿基层组织,撤换那些右倾分子,树立拥护总路线、大跃进、公社化的积极分子的领导优势,把公社、管理区、生产队的领导权掌握在这些人手里。”[33]
由于开展了反右倾斗争,用强大的政治高压坚持公共食堂,垮了的食堂又被迫恢复了起来。据国家统计局1960年1月份统计,截至1959年年底,全国农村已办公共食堂3919000个,参加食堂吃饭人数约4亿人,占人民公社总人数的72.6%。分省统计如下:
90%以上人口参加食堂的省份有:河南(97.8%),湖南(97.6%),四川(96.7%),云南(96.5%),贵州(92.6%),上海(94.5%),安徽(90.5%);
70%-90%人口参加食堂的省份有:北京(87.4%),新疆(85.1%),浙江(81.6%),广西(81%),广东(77.6%),河北(74.4%),山西(70.6%);
50%-70%人口参加食堂的省份有:湖北(68.2%),福建(67.2%),江西(61%),陕西(60.8%),江苏(56%),宁夏(52.9%);
50%以下人口参加食堂的省份有:甘肃(47.7%)、山东(35.5%)、青海(29.9%)、吉林(29.4%)、黑龙江(26.5%)、辽宁(23%)、内蒙(16.7%)。[34]
另据中央办公厅整理资料,1960年2月底统计,在公共食堂吃饭人数占农村人口数的比例,河南为99%,河北为86.1%,山西为81%,甘肃为63.3%,山东为55.4%,黑龙江为40%,辽宁为33%,吉林为29.4%。[35]
但是,因没有粮食,到了1960年新年刚过,公共食堂又有解散的趋势。这时,中共中央加紧了对公共食堂的巩固和提高工作。
怎样巩固食堂的?中共中央经常采用典型引路的办法,即通过总结介绍一个先进典型的经验,让全国效法。典型,即具有普遍意义的个案。在极权制度下,任何个案都具有普遍意义。在这种制度下,相隔千里的两个生产队都实行同样的制度和同样的政策,生活方式也没有多大差别。
贵州省是中共中央抓的第一个典型。1960年2月24日,中共贵州省委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农村公共食堂的报告》,两天后中共中央就向各省、市、县党委批转了这个报告。按语中说:“富裕中农阶层中反对人民公社的分子,为了破坏人民公社,首先是破坏公共食堂。我们为了巩固人民公社必须办好食堂。”3月4日,毛泽东又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3月6日,中共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名义再一次下发各省。毛泽东的批语是:
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农村公共食堂情况的报告,写得很好,现转发给你们,一律仿照执行,不应有例外。中央所以这样下断语,是因为贵州这一篇食堂报告,是一个科学总结,可以使我们在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事业中,在五年至十年时间内,跃进一大步。因此,应当全国仿行,不要例外。仿行时要有步骤,要有坚强领导,要提高干部和群众觉悟,要走群众路线。在1960年一年内,全国食堂达到贵州现时水平,也就很好了。在领导不强的地方可能一年达不到,那就1961年达到也可以。即使更长一点时间达到也可以。总之一定要达到,并且还要提高。请你们在今年春季专为食堂问题开一次规模较大的会议,是为至要。此件及附件,可登党刊,并可转发公社党委。[36]
后来的事实证明,贵州省是饿死人比较多的省份之一,据官方公布的数字推算,从1958年到1961年,非正常死亡人数89.59万,妇女闭经、子宫下垂而少生人口116.97万。1960年是大饥荒最为严重的一年(见本书第23章表23-3)。农民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的时候,贵州省委的报告是怎样“科学总结”的呢?
报告说,全省农村公共食堂13万多个,80%左右是巩固的或基本巩固的。报告说, “要办好食堂,社员自留地势必转交给食堂”。报告认为,“富裕中农同我们作斗争的主要矛头是针对食堂。”他们“千方百计地搞垮食堂,这就是挖人民公社的墙脚。”“食堂是我们必须巩固的社会主义阵地” [37]
在落实贵州经验中,中共中央还批转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干部参加公共食堂的规定”,要求所有的农村支部书记和队干部,除因病等特殊情况以外,一律参加公共食堂,不得独自立灶起伙;所有的参加公共食堂的干部必须同社员群众一样,按照定额吃,不得单立小灶额外吃好的;所有到农村的各级干部,必须到公共食堂去吃饭。[38]这几条规定没有监督和惩治办法,实际很难落实。
1960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文件,向全国各地推荐了《八个省农村公共食堂情况》、《河南省农村公共食堂情况》、《1959年底全国公共食堂情况》三个材料。[39]其中,《河南省公共食堂情况》中说,河南全省公共食堂近336000个,在食堂就餐的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99%,基本办得好的一类食堂占66%,二类食堂占31.2%,三类食堂只占2.8%。毛泽东对此深信不疑,说使人看了高兴。毛泽东在这个文件的按语中写道:
请你们对这个极端重要的公共食堂问题,在今年一年内,认真大抓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学习贵州河南等省那样作出科学的总结,普遍推行。从省到社四级,都应组织生活福利委员会,派一个懂得政治、热心肯干、善于分析问题、勤于到食堂考察研究、而没有一点官僚主义作风的书记去当领导。在每一个食堂内都组织一个食堂管理委员会。
中央办公厅整理的《八个省农村公共食堂情况》是根据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八个省的电话汇报整理的。这时正值全国批判彭德怀、反右倾运动的高潮,各省的汇报当然不敢说公共食堂不好。
《八个省农村公共食堂情况》中说,“目前多数食堂是办得好的”。文中说“办得好”有五条标准:种了菜,养了猪;吃得饱,吃得好;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进行了炊具改革;讲究卫生。还说,“各地结合整社,纯洁和调整了食堂工作人员队伍……培训了管理员、炊事员、保管员”。“许多食堂进行了炊具改革,河南省一半的食堂实现了炊具机械化”。“食堂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山东建立了生活福利委员会……河南建立了伙食管理委员会……不少地方建立了社员生活委员会”。
《八个省农村公共食堂情况》一文指出,办好食堂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口粮分配实行“指标到户,粮食分到食堂”,即社员只能得到指标,见不到粮食,粮食一律由食堂掌握,这比1959年庐山会议前的“粮食到户”向左迈进了一步。中共中央在这一条下面批注:“中央认为,这个问题必须坚决逐步实行”。第二,随着集体生活的发展,自留地的作用逐步缩小,要逐步限制和减少自留地。第三,坚持粮菜混吃,节约用粮。第四,除了食堂以外,还要全面安排群众生活,如黑龙江省全省农村搞综合性生活站。第五,关键在于领导,如甘肃通渭县由于领导严重右倾,全县2800多个食堂只剩下十几个,至今还没有恢复(此时,通渭县由于断粮,已是饿殍遍地,全县人口1960年减少了三分之一,请看本书“甘肃不甘”一章――本书作者注)。
根据中共中央的上述精神,农村公共食堂在1960年春季再次进行整顿:一是调整食堂工作人员,坚决撤换所谓反社会主义的“富裕中农”。如河南的信阳、洛阳、许昌三个专区,清洗各类“不纯分子”或调换不称职的管理、炊事人员2万8千多人。[40]这里的所谓“不纯分子”、“不称职的”,主要是指富裕中农。二是重新没收社员的自留地。三是普遍实行统一用粮、指标到户、实物到堂、凭票吃饭节余归己的原则。粮食分到食堂,使社员不得不到食堂吃饭。这些措施,使得公共食堂大面积恢复。到1960年4月,据河北、山西、陕西、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贵州等十四个省的统计,参加食堂的户数达到农村总户数的88.9%,参加食堂的人数占农村总人数的88.6%,其中河南省达到99%。6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像抓生产一样抓生活》,乐观地认为:“我国各地农村的公共食堂,自从今年春季普遍整顿以来,越办越好”,“我国农村公共食堂已经进入健全发展的新时期”。
实际上,食堂维持下去十分困难。中共中央坚持逆水行舟。1960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了以食堂为中心安排好群众生活的要求,并且发出了“书记下伙房,政治到食堂”的号召。12月,中共中央在批转一个省的报告中更加强调指出,“食堂是当前农村中阶级斗争的尖锐所在”,要求“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在“政治到食堂”、“抓食堂就是抓阶级斗争”的思想指导下。农村公共食堂又进行了整顿。如河北省从省到公社抽调14万名脱产干部下乡,对18万个食堂大力进行整顿,“清洗了坏分子”,“撤换了徇私舞弊的炊管人员”,打击了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和富裕中农。
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从共产主义的理想出发,竭尽全力、动用各种政治手段、组织手段和专政手段,保护公共食堂,使它不致于解散,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某种理想,给群众造成了巨大有灾难。
四、把专政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肠胃
公共食堂最先暴露出来的危害就是浪费粮食。其中最集中的浪费是在1958年秋天。食堂初开办的两个多月,各地放开肚皮大吃大喝。如此放开肚皮,是因为当时有一股认为粮食已经过关的强大舆论,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担心“粮食多了怎么办”。生产队里的农民明明知道本地的粮食经不起这么大吃大喝,但认为国家的粮食多,吃完了国家会供应。
杨继绳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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