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李大钊为何躲进了苏联大使馆




李大钊


苏联大使馆旧址

   一些正处于社会变革中的转型国家,往往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荒唐却又严酷的事实。许多追求变革的先进人士,为了躲避当时政府的迫害,不得不求助于外国力量的保护。维新失败之后,康有为在“英帝国主义”的保护下成功逃离。清末时期,许多反清人士就是在外国管辖下的租界甚至国外闹革命,孙中山当是最杰出的一例。除中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同样如此,列宁拿着德国的黄金回国闹革命,而被称为韩国民主斗士的金大中,为了躲避当局的迫害,也不得不选择流亡日本。

  在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史上,也不止有一个人物被迫如此做,其中之一是李大钊。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后,李大钊因组织示威被北洋政府通辑,被迫逃入东交民巷俄国兵营。后来,由于李继续领导革命运动,为逃避迫害而进入苏联大使馆。可惜的是,蛮横的张作霖政府没有理会国际外交规则与惯例,派军警突袭搜查,李大钊全家同时在苏联大使馆被捕,李大钊接受军法审判,最终英勇就义。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社会的进步,总与外部力量脱不了干系。这并非那些追求进步的人士主动所为,而实是在严酷斗争环境下的现实选择。特别是在那些仇视甚至尽一切必要手段阻碍进步运动的国度,在一个已丧失基本法治保护的国度,在一个人民无法或是不敢对先进者施以援手的国度,在追求人士已无法通过正常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与生存的国度,向国外力量救援就成为了唯一的现实选择。

  国外力量的介入当然有多种目的。有的确实是抱有某种野心,巴不得这个国家发生事变,好趁机谋利。有的国家则是出于多方投机的目的,希望今天的进步人士会成为明天的国家领导人,因此四处下注。也有的国家,特别是民主国家在国内舆论的压力下,也可能出于人道的目的,而对追求民主的人士予以收留。总之,各种情况,不一而足。对各国均以本国利益来重、同时又不能排斥人权人道观念的国际社会来说,对那些进入大使馆的人士或收或拒,都是正常的。所以,基本上所有国家的宪法,都规定有赋予别国人士以政治避难的权利。

  而对任何一个国家的进步而言,国内的力量当然是首要的支撑,但也不必拒绝外国的援助与干预。就像一个人掉进了坑里很难爬出来,当有人可以拉他出来时,他却一味拒绝而选择自己爬出来(这种希望很小),或是别人认为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该拒绝援助、选择自己爬出来,这是极其荒谬的。当然,施援者可能会有各种目的。这就需要求助者自己有底线、有选择。如果拉的人只是出于善意,不求回报,当然不必拒绝。如果拉的人提出荒唐的条件,如掉进坑里的是位漂亮的女士,别人如提出拉她的代价是以身相许,在道德上她是应该拒绝的。如果代价是要她出来去协同抢东西,或是送走有独立权利与人格的孩子,她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道德上都应该严辞拒绝。

  追求进步者是高尚或是卑劣,就可以从这些选择上看出端倪。有的革命者,为了他认为的胜利,为了争取别国的支持,不惜以国家和民族的权利相送。列宁、孙中山都干过这样的事,甚至是李大钊,也曾公开向北京政府请愿,要求正式承认苏联政府,并且支持苏军驻兵外蒙古,结果北洋政府给他安了一个“里通外国”的罪名。

  但也有很多的革命者,在适当依赖外部力量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国家的利益与人格的尊严。像华盛顿领导下的美国独立(事实上对英国政府的反叛)就借助了法国的力量,曼德拉追求废除种族隔离也借助了国际的力量,还有前面所说的金大中,都没有听说过他们在争取国家进步的过程中为了胜利而出卖国家利益。但对于任何压制进步的政府来讲,进步者进入别国的大使馆,都是抹黑对方的最好时机。尽管当建立这个政府的先驱者们,在先前追求进步与变革的同时,也做过同样的事情,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真正的爱国者,不取决于他人在哪里,而取决于他心在哪里。而真正为人民、为国家着想的政府,不取决于他维护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的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取决于他在推动社会的实际进步与人民的实质利益的行动有多么到位、多么坚决!

  李开盛,作者博客 20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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