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震惊世界的枪声——刘青山、张子善公审大会

  1952年2月10日。农历壬辰年正月十五日。

  上午10点左右,河北省省会、古城保定的大街上,开始出现一支支的队伍,人们从四面八方拥向保定市体育场,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对刘青山、张子善公审大会。

  刘青山、张子善何许人也?

新中国肃贪首案:用两颗子弹对准刘青山、张子善(2)

  刘青山,男,36岁,河北省安国县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1932年的高阳、蠡县农民暴动,被国民党逮捕,在敌人的严刑逼供下,坚贞不 屈。历任冀中区任河县县委书记、八地委组织部长、地委书记、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男,38岁,河北省深县人,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翌年被国民党反 动政府逮捕入狱,曾作绝食斗争和卧轨斗争,历任献县县委书记、八地委组织部长、十地委书记、天津地委副书记兼专员。

  刘青山、张子善参加革命均已20多年,他们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难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做出过贡献。但解放后,他们在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腐蚀下,犯下了难以饶恕的罪行。

  河北省人民检察署的刑事起诉书罗列了他们的罪行:

  一、苛剥政府以工代赈的民工粮220万斤(折款22亿元);

  二、盗骗国家资财,勾结奸商投机倒把,扰乱金融,破坏国家经济建设;

  三、非法盗用国防建设、水利建设等项国库专款,破坏金融统一管理法令;

  四、不关心干部家属生活疾苦,擅自动用干部家属救济粮;

  五、非法动支地方粮款22.8772亿元;

  六、破坏国营工业,以高价瓦解技术人员,并公行贿赂,颠倒是非;

  七、刘青山、张子善等直接贪污挥霍事实。

  1951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天津地委负责人严重贪污浪费情况的报告送到了毛泽东的办公桌上。报告用事实列举了前地委书记刘青山,副书 记、专员张子善贪污腐化行径。其时,全国“三反”运动的大幕刚刚拉启,对这样两个高级干部如何处置,是一件关乎全局的重大事情。毛泽东看着这份报告,陷入 了沉思。

  这些令人痛心的事实,令毛泽东愤慨、焦虑。

  毛泽东提起了笔,在这份报告上写道:“华北天津地委前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 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 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此后,毛泽东与刘少奇、周恩来、朱德、薄一波、彭真等人就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问题进行过多次谈话。毛泽东认为,对于所谓“手上不干净”的,还应该 区别轻重大小,经过深入的调查,实事求是地分别处理。但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大贪污犯,则不论他们有多大功劳,都是不可宽恕的了。对于这样的叛徒和毒 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中国共产党的损失,而是中国共产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中国共产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中国共产党的威信。只有坚决 地、毫不手软地这样做,才能使我们的人民革命队伍坚强和巩固起来,才有可能不再受剥削阶级思想的腐蚀。

  1951年12月下旬,华北局上报的一份材料使毛泽东最后定下了处决刘、张二犯的决心。材料说,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 二犯的量刑意见。结果是地委在家的8个委员一致意见处以死刑。地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对刘青山同意判处死刑的535人,判处死缓的8人,判处无 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对张子善同意判处死刑的536人,判处死缓的7人,判处无期徒刑的3人,判处有期徒刑的6人。毛泽东看到上述材料后, 又邀请部分非中共人士座谈,听取了他们对量刑的意见,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 即执行。

  据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介绍,在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召开之前,曾有中共党内的老同志找到薄一波,要薄一波向毛泽东再说说,是否可 以不枪毙刘、张,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当时主持全国“三反”工作的薄一波向毛泽东反映了这个建议。毛泽东说,正因为他们两个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 大,所以才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由此可见毛泽东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 所做的深思熟虑。

  在这样的情形下,河北省召开了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大会。

  出席这次大会的,有河北省、保定市、保定专区的党、政、军领导、机关干部,有厂矿企业、群众团体和当地驻军的代表,有唐山、石家庄、秦皇岛3市及其他 9个专区的代表,共约21800多人。大会组织者还特别邀请了因受刘青山、张子善剥削而遭受灾难的天津专区的灾民代表、治河民工代表及被害群众代表参加会 议。

  主席台正中央悬挂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的巨幅画像,画像两边各斜插着一面五星红旗,再往两边各矗立着四 面红旗。红旗的前面,一排桌椅讲台横向摆开。主席台上方横贯着用白纸黑字写成的醒目会标:“河北省人民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

  正午将至,大会主持人和事先选定的各界代表发言人进入主席台。12时正,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沉稳地走向麦克风,他声音洪亮地宣布:奉中央人民政 府最高人民法院令,组织临时法庭,公开审判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他还宣布,公审大会由河北省节约检查委员会委员张庆春任主席。

  1952年: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判决书。

  1952年:毛泽东在刘青山、张子善案件报告上的批示。

  张庆春就位,宣布公审大会开始,并向大会致词:“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大贪污犯,已不是两个普通的大贪污犯,而是背叛党、背叛国家、祸国殃民的罪大恶 极的大罪犯。今天参加大会的人,都是怀着愤怒的心情,代表着全省人民的意见来参加的。在大会上,我们要彻底地控诉与公正地审判刘青山、张子善的滔天罪行, 使刘青山、张子善两个大贪污犯得到应得的判处,同时要显示我们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雄伟力量和彻底剿灭一切贪污分子的决心与毅。”

  张庆春致词后,由宋志毅主持的临时法庭宣布开庭。“将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押上来!”铿锵有力的声音震颤着大地。

  刘青山、张子善在四名人民警察的押解下依次出现在会场上。两犯依然是捕前任地委书记和专员时的打扮。刘青山,头戴一顶名贵的水獭帽,穿一件用现在的标 准衡量也算得上高档的藏蓝色呢子大衣,一双锃亮的皮鞋显然刚刚擦过;张子善,穿着十分板挺的蓝呢子制服,脚上的皮鞋看上去也是新的。但楚楚的衣冠和他们手 上的手铐以及挂在胸前的、极为简单的亡命布条显得极不协调。两块一尺宽二尺长白布分别从两人的下颌垂至腰际,上面分别用毛笔写着“大贪污犯刘青山”、“大 贪污犯张子善”。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长、省政府委员、省纪委副主席薛迅,首先发言控诉两犯的罪行。薛迅是这次调查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件委员会的副主任。她在发言 中讲到,刘青山、张子善凭借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鲸吞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大肆挥霍浪费。刘青山直接贪污浪费1.8399多亿元,张子善直接贪污挥 霍达1.9426多亿元,成为罪不可赦的大犯要犯,严重侵蚀了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败坏了中国共产党的声誉,使中国共产党、国家和人民遭受了重大损失。虽然 他们曾是革命的功臣,但在荣誉、权力、金钱面前却经不住诱惑,堕落为人民的公敌,成为反动分子在中国共产党内的代理人。在全国“三反”、“五反”运动轰轰 烈烈开展的时候,对这样两个身居要职的大贪污犯给予严惩,顺乎民心,顺应民意。

  刘青山、张子善的头垂得更低了。

  薛迅发言后,按大会程序,天津专区宝坻县共庄镇的农民代表孙树林走向麦克风,代表受害群众发言。孙树林控诉说:“刘青山、张子善二犯,为了赚钱,搞了民工供应站,卖的都是坏东西,价钱愣贵,东折西扣,直到现在还欠俺村104个民工4000多斤米。”

  “修河时他们捣鬼,把好粮食高价卖掉来赚钱,把坏粮食给俺们吃,发的棒子面和小米都是坏的。民工活又累,吃的又不好,病了许多人,光俺们村就病了十多人。”

  “霸县煎茶铺村农民王风,因挖河吃发霉的高粱米中毒患重病,惨死在工地上。”

  ……

  最后,孙树林极为愤恨地大声说:“他们这样祸国殃民,绝不能再让他们存在下去。因此,我代表群众意见,要求把这两个大贪污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会场再次被万人口号声所淹没。

  随后,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临时法庭审判长宋志毅当场宣布:“……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盗窃国家资财,克扣民工灾民,勾结奸商非法经营牟利,瓦解国 家企业机关及贪污行贿等严重罪行,证据确凿,该二犯亦供认不讳。如此背叛国家、背叛人民,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令准,判处 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其本人全部财产。”

  当宋志毅坚定地宣布刘青山、张子善“死刑立即执行”时,人们看到,刘青山浑身抖了一下,死亡的恐惧正无情地折磨着他;张子善则再也站立不住了,只是在两边民警的架扶下,才不至于瘫在台上。

  刘、张二犯被押离会场后,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大贪污犯对国家和人民所造成的损失,除了他们直接贪污盗窃的数目以外,其他 政治上、经济上的损失,则更难以计量。其次,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资产阶级向革命队伍的进攻是多么凶恶猖狂,刘青山、张子善被资产阶级所引诱,不但已经被 糖衣炮弹所完全打败,而且已经驯服到向资产阶级投降,并很快成为资产阶级在我们内部的代理人了。”

  杨秀峰最后说,这场斗争是“资产阶级企图和工人阶级夺取领导权的斗争”。他号召全省工人、农民和各界人士紧张动员起来,一致投向这场斗争,把“三反”、“五反”运动坚决进行到底,在毛泽东主席、中共中央的领导下,为争取这一伟大斗争的彻底胜利而奋斗。

  杨秀峰讲完话后,全场起立,口号声再次响起:“拥护人民政府枪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严办拒不坦白交代的大贪污分子!”“坚决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下午l点半左右,公审大会宣布结束,人们有组织地离去。

  押解刘青山、张子善的刑车驶出体育场,拐上了大街。刑车的前面是一辆吉普车,缓缓地引导着车队沿街向东而行。紧接着的是分别载有刘青山和张子善的两辆敞篷吉普车,刘、张二犯的身边各有两名民警押解。

  最后是一辆卡车,满载着全副武装的人民警察。

  刑车驶进大校场中央,跟随而来的围观群众被警察挡在刑场外边。

  民警将刘青山、张子善从车上押下。刘青山一下地,僵硬的双腿似乎失去了知觉,虽然看上去他想努力站稳,但还是踉踉跄跄差点跌倒。在民警的押解下,他走向土坑,自己跪了下来。这次他的头抬起来了,脸色铁青,目光呆滞。

  张子善几乎是被抬下车的,两名民警架拖着将其带至土坑前,人们看见他脸上湿乎乎的,满是泪水。

  刑场上肃静无声。人们静静地等待着。

  行刑指挥看了看已做好准备的持枪战士,稍稍向旁边闪开了几步,缓缓地高举起右手,然后突然向下一劈。

  两声枪响同时爆发,两颗子弹同时射出。刘青山身子摇晃了几下,像是极不情愿地跌向了土坑。张子善身子猛地一震,也向土坑栽去。

  第二天,《人民日报》、《河北日报》、《天津日报》等均以醒目的大字标题在头版详细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同一天,《河北日报》还用整版篇幅,在二版 位置刊登了12幅公审大会的纪实照片。其中,有大会场面,也有全省群众争看人民法院张贴的布告、保定市市政府前街收听大会实况广播的场面。

  与此同时,华北、东北、华南、西南、中南等各大城市的报纸、电台以及人民画报社、中央广播电台和港澳的一些新闻媒体也都对此迅速作了报道。香港的一家报纸禁不住惊呼:“共产党杀了共产党!”

  世界舆论也反响强烈。一家通讯社的电文这样写道:“中国共产党建立北平大陆政权第28个月的今天,毛泽东和他的同伴们不得不面对着这样一个现实: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的革命战友,正面临着一场法律的考验……”

  欢呼,自省,恐惧,惊讶,惋惜,忧虑……这就是刘青山、张子善一案给当时社会所带来的反响。

  年度背景

  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委员。

  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

  10月21日,政务院成立。

  11月28日,政务院通过省、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原则。

  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

  附:北京日报:新中国肃贪首案:用两颗子弹对准刘青山、张子善



 新中国肃贪首案:用两颗子弹对准刘青山、张子善(3)


 “刘青山思想”

  刘青山、张子善这样贪污腐化的党员干部,从他们第一次把手伸向不义之财时,就注定了要被党纪国法严惩的命运。从他们上任算起,仅仅两年时间,这桩新中国成立之初最大的贪污腐败案就被揭开了盖子。

  这一天来得很快,却并非一帆风顺。

  刘青山、张子善两人沆瀣一气,又以其职位在天津地区只手遮天。在天津地区,这两个人甚至被封上了“刘青山思想”和“英明领袖张专员”的称号。

  据《人民日报》1952年1月4日第三版《党的生活》专栏报道,“刘青山为压制党内民主,建立自己的封建统治秩序,曾这样无耻地说:‘我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天津地区的具体化!’这就是所谓的‘刘青山思想’。”

  “张子善说天津地委内只能有‘一个头’、‘一个领袖’。有一个无耻之徒竟在‘七一’纪念大会上高呼‘在英明领袖张专员领导下前进。’而张则对人说:‘应该向该同志学习。’”

  在“刘青山思想”和“英明领袖张专员”的影响和拉拢下,天津地区党组织的党风被严重败坏。不少党员干部中弥漫着比阔气、比享受、比生活的不良风气,贪 污、腐败、挥霍等现象非常严重。在后来查处刘、张案件过程中,天津地区14个县镇中有10个县镇的主要领导干部受到处分。还有一些党员慑于刘青山和张子善 的权位,对其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

  同时,更有一批坚持原则的共产党员,对刘青山、张子善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着斗争。

  刘、张案发后,专案组在天津地委的文件中发现了一封写于1951年年初的申诉信。根据信中叙述推断,作者应该是天津地区财委会的一位办事员。

  这位办事员发现刘青山、张子善在财务报销中存在问题,曾直接向张子善反映,反被张子善训斥一顿。办事员据理力争,与其大吵一架,又招致了长期的排挤、打击。这位办事员据此向河北省委写了申诉信。然而按照当时的组织原则,这封信要由地委转交,结果被暗中压了下来。

  天津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卢铁,由于多次反对刘青山、张子善挪用公款进行所谓的“机关生产”,而在工作中屡受排挤。张子善还给刘青山献策,把卢铁调到安次 县任县委书记。这种看似“提拔”的任命其实暗藏祸心。他们不但拔去了天津地委机关中的一个异己,而且“眼看防汛任务就要来了,他完不成任务犯错误,咱们再 撤他的职。”幸而,未等卢铁“犯错误”,刘、张二人就为自己的错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类似遭遇的还有天津地区行署教育科长李玉田、水利建设科科长刘立等。一批坚持原则的党员干部或被调离,或受排挤。刘青山、张子善一唱一和,在天津地委、专署独断专行,营造成了唯我独尊的“独立王国”。

  就像硬币的正反面,欺下的另一面,必然是瞒上。刘青山、张子善也印证了这一点。对上级领导机关,刘青山、张子善向来是“报喜不报忧”,成绩、功劳摆在前,缺点、错误瞒身后。

  刘、张案发后,时任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的杨秀峰在《人民日报》上做了《沉重的责任,惨痛的教训》检讨,文中言辞恳切而沉痛地写道:“我们的官僚主义作 风严重。遇到报告写得好就觉得工作好。”“我们只偏于看他‘有办法’‘能完成任务’的一方面,而忽略了压抑民主的家长统治、欺上压下的恶劣品质作风的一方 面。”“官僚主义是培养贪污浪费的温床。”

  在这种情况下,依靠天津地委来清除自身的毒瘤已无可能。但这颗毒瘤已到了非捅破不可、非割除不可的时候。最终揭开疮口的人,是天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李克才。

  揭疮

  李克才1937年参加革命,同年入党,也是一位从战火硝烟中走过来的老党员。刘青山、张子善倒在“糖衣炮弹”之下时,更多的像李克才一样的共产党员,经受住了考验,保持着纯洁坚定的党性。

  1949年7月,冀东第十五行署专员李克才调任天津地区行署副专员,成了张子善的副手。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的李克才,与刘青山、张子善矛盾频生。

  对同样是天津地区领导干部的李克才,刘青山、张子善起初表面上还算客气,暗地里我行我素,后来干脆将李克才孤立起来。张子善对行署机关人员讲:“我是头,有事只许和我谈。”刘青山也这样叮嘱下属:“机关生产的事情,不许告诉李克才!”

  1951年初,天津地委生产管理处非法倒卖木材一事被《人民日报》披露。这年4月,天津市木材市场价格上涨。天津地委生产管理处认为有利可图,马上派 人赴东北采购。而当时国家对木材的购销有严格限制,生产管理处本没有资格经销,但他们打着救灾的旗号,还拿着刘青山开具的天津军区司令部执照和天津地委证 章,一次就骗购木材四千立方米,获利数亿元。

  若不是看到报纸,身为天津地区行署副专员的李克才对此事竟一无所知。他马上找到张子善当面询问。张子善却一推六二五,只说不知。李克才又找刘青山,提 出要对这件事严肃处理,刘青山火冒三丈:“这是老子和张子善商量搞的,看谁敢处理!”“出了事,也不用你这胆小鬼担责!”

  这件事愣是被刘青山压了下来。

  在天津地区,刘青山、张子善身居党、政一把手,大权在握,李克才奈何他们不得。于是,他开始把刘、张的种种问题向上级反映。

  李克才先是把刘青山、张子善私自动用地方粮款、向银行骗贷等事当面汇报给了河北省政府的一位副主席。没想到,这位副主席不但没把这些当回事,此后不久 还向张子善透露说“李克才告你的状”。这下,李克才在天津地区机关内的处境更加被动,有人私下散播“李克才卖主求荣”,“想搬倒张专员,他好扶正”。

  既不与刘青山、张子善同流合污,眼见他们违法乱纪却无可奈何,李克才忍无可忍。1951年7月,他向省委组织部门强烈要求调动工作。而这时,一位省委主要领导却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调谁走也不能调李克才走。”

  那时,河北省委要调走的是刘青山。正是在这次调动过程中,河北省委开始意识到刘青山、张子善问题的严重性。

  “1951年夏季,刘、张为调动工作问题,卑鄙无耻地上下左右拉拢,互相排挤,谁也舍不得这块‘肥肉’,都希望自己留下,对方调走,因而内部发生矛盾,致使他们在机关生产的秘密也逐渐暴露出来。”刘、张案件中调查报告如是记录。

  书记、专员互相拆台,努力想调走对方,副专员坚决要求调走自己,这样的领导班子,没有问题才怪。

  刘青山、张子善两人可以说是狼狈为奸,看上去配合默契,实际上既相互勾结,又互相防范,关系微妙。

  刘青山调任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送他2800万元钱和一辆汽车。而刘青山却在心腹之人那里悄悄留下3000万元,他在6月28日的日记写道:“离津前把所有之账弄个一清二白,不留后事……决不留空叫他们钻。”

  “他们”是谁?刘青山的一封密信里有答案。

  刘青山调到石家庄市后,所带汽车因省委指示为“违规”,不得不派司机送回。刘借机又让人带回款1000万元,并给心腹之人一封密信,言:“张这种行 为,早为我所预(料),因此我当时不把款代(带)着,作为预防他这种行为。省委若派人去你处检查时,可把那3000万向他们公开说明……为表示我不要此 车,希你设法替我说句话:‘刘同志不要,张三番五次给他,叫他弄走,刘数次拒绝’……”

  从信中内容看,刘青山对自己的劣迹将败露似乎也有所觉察,但种种掩饰反倒欲盖弥彰。

  李克才没有调走,仍留任天津地区行署副专员。1951年10月的一天,李克才再次向省委举报刘青山、张子善。

  这一次,接待他的是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省纪检委副书记薛迅。

  死刑

  1951年10月下旬,由薛迅亲自带队的河北省委纪律调查组来到了天津地委机关。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调查组先后找了几十名党员干部个别谈话,很快掌握了刘青山、张子善在机关生产中违法乱纪的事实和生活中的腐化堕落行为。

  11月21日至12月1日,中共河北省委在保定召开第三次党代表会议。作为党代会代表和天津地区代表团团长的张子善在会上被捕。

  而这时,刘青山却不在国内。他随着“中国青年友好代表团”,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参加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河北省委成立处理刘、张案件委员会,并以省委的名义将刘青山调回。

  据时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刘张案件办案组组长孙光瑞回忆,刘青山是12月2日乘火车回到天津的,下火车后先是到马场道18号“刘公馆”休息,随即被办案人员控制。

  刘青山刚听说省委要审查自己,就拍桌子吼道:“出什么事了?还能开除老子党籍!”在场的办案人员为避免冲突,忙打圆场:“你这一路辛苦,咱们先出去吃饭。”遂拉着刘青山出门上汽车,直接送到了省公安厅在保定准备的看守地点。

  两天后,刘青山、张子善被开除党籍。

  案件的审理和取证是雷厉风行的。案情本身也谈不上复杂,震动全党、全国的,就是刘青山、张子善这两个人的特殊身份和涉案金额之巨。

  河北省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判决主文中指出:该二犯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严重侵蚀下,为达到个人挥霍,及假借经营机关生产为名,利用职 权,狼狈为奸,于1950年春至被捕前先后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及骗取国家银行贷款等,总计达 171.6272亿元。

  这个数字,创造了新中国成立后腐败案件涉案金额之最。而刘青山、张子善地委书记、地区专员的身份,也创造了当时贪腐分子职务之最。

  两个革命事业的有功之臣、党政高级领导干部,在中国共产党走上执政地位不久,就蜕变成了腐化堕落分子。如何处理他们,考量着刚刚取得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是否有勇气和决心清除自身毒瘤,是否能始终如一地保持纯洁的党性。

  事实上,刘青山、张子善案发时,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刘、张二犯的处理,既无明确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以参照。最终是党组织做出了严惩的决定。

  1951年12月14日,中共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提出了处理意见:

  刘青山、张子善凭借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 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于极点。若不严加惩处,我党将无词以对人民群众,国法将不能绳他人,对党损害异常严重。因此,我们一致意见处以死刑。

  华北局随即向党中央作了报告,原则上同意河北省委的处理意见,但是在“死刑”之后加了一个括号“或缓期二年执行”。

  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的薄一波回忆,当时之所以加了“或缓期二年执行”,是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

  但严惩贪污腐化分子是用不着回旋余地的。

  当时薄一波还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直接负责已经如火如荼开展起来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他回忆,在中央做出正式处理 决定前,曾委托华北局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二犯量刑的意见。结果是,地委8名委员一致意见是处以死刑。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认为刘青山该 判死刑的有535人,认为张子善该判处死刑的有536人。

  在收到华北局的报告后,党中央专门开会研究对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毛泽东看到报告后许久沉吟不语。周恩来便问:“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说出了两个字:“死刑。”

  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又说了两个字:“不准。”

  反腐“是不要水分的”

  正如周恩来事先所虑,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确实出现了;而毛泽东也的确如他所说,“不准”。

  据薄一波回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之前,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经毛泽东批示,由《人民日报》公之于众,两人将被处以极刑的消息也早已传开。全党、全国为之震动。

  这时,一位革命时期刘青山、张子善的老领导、时任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老革命找到了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这样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写道:“由此可见毛主席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所做的深思熟虑,他当时的心思完全倾注在如何 维护党的事业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错误干部的多数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上面。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定的果断作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 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绝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绝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变颜色!”

  1952年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五。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中,涌进了2万余名保定当地的干部群众。会场外,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了公审大会,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正义的审判。

  此前一天晚上,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最后判决。孙光瑞询问两人,还有什么话要讲。

  “拿我作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公审大会于当日正午12时开始。经过必要的庭审程序,下午1时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读审判书,刘青山、张子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两声枪响,炸响如惊雷,宣示着中国共产党对贪污腐败绝不容忍、毫不姑息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保持党性、维护纯洁的决心。

  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在一版显要位置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这篇报道的出炉,当时还发生了一个插曲。

  案发前,刘青山刚出席了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他还当选了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曾有报道。可没过多久,《人民日报》又要发表刘青山被处决的消息,报 社曾担心在国际上产生不好的影响。一位报社领导建议,把刘青山的“青”加上三点水,写成“刘清山”,让人以为这是两个人。

  这件事没人敢自专,一直请示到了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干脆地说:“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此后,毛泽东谈到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时还曾说过:“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的发生和处理,直接推动了全国性“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掀起了共和国历史上第一场反腐肃贪风暴。

  发生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上的腐化变质案件,让全党进一步认识到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两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出台。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自此成为教育全党的典型案例。直到今天,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两声枪响,依然警钟般振聋发聩,引人警醒。

燕一行,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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