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

李大钊在被绞刑处决前对俄共道路已表疑虑


民国十六年北京搜查俄使馆之经过(下)
 


捕获共党首领李大钊等之处刑

当搜查苏俄使馆捕获共党李大钊等之初,北京军事当局卽有严惩首要之表示,嗣经杨度、胡鄂公、章士钊多方为李营救,均未获许,惟谓当组织军法会审,俾循法律程序,以期毋枉毋纵。李等羁押三周后,至四月二十七日北京警察厅始正式公表,谓:

「党案发生以来,关于审判机关与审理手续,各主管官署业行送次会商,现时当局为谋裁判之公平起见,决定由享有法权之各机关,组织联席会议之审判机关。审理之时,采取证据主义,其无相当证据者,概将从宽免究,并予被告人以充分之自由辩护。参与会审之机关如下:(一)安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二)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三)京师高等审判厅;(四)京师警察厅。此外凡无法权之机关均不参与。外交部派定二员,系充任临时迻译之职,外间所传加入法官,实系误会。」

公表后次日,卽组织特别法庭,于上午在警厅正式开审,惟审判仍取秘密,不准旁听,亦无辩护人之设置。到庭担任审判者,为审判长何丰林(曾任松沪护军使)、主任法官颜文海(安国军总司令部执法处长)、法官朱同善、傅祖舞(均为安国军总司令部执法官)、王振南(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周启曾(京畿卫戍司令部执法官)、杨耀曾(京师高等检察厅检察官)等七人。法庭除军警外,闲散人等,一概禁止入内,由东北宪兵营长高继五亲自照料,至下午一时许,始审理完毕,经法官合议结果,遂判定情节最重者二十名一律予以绞刑,其名单如次:

1.李大钊,字守常。直隶乐亭人。天津北洋法政学堂及留日早稻田大学政经学部毕业,曾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及教授,中共创始人,国民党一届中委。

2.路友于,原名汝悌,以字行,山东诸城人。留日早稻田大学。曾任北京各校教员。国民党一届候补中委,北京政治分会委员,北京特别市党部监察委员。

3.谭祖尧,广东人,北京美术专门学校毕业。

4.邓文辉,四川人,北京大学学生。

5.谢伯俞,北京师大毕业。

6.姚彦,湖南人,北京中国大学学生。

7.范鸿劼,湖北颚城人,北京大学毕业。

8.莫同荣,广东人,北京某私立大学学生。

9.李昆,北京大学学生。

10.方伯务,湖南人,北京艺术专门学校学生。

11.郑培明,山东人,北京中国大学学生。

12.吴平地,四川人,北京师大学生。

13.张挹兰,女,湖南人,北京大学教育系学生。

14.李银莲,女。余不详。

15.张伯华,不详。

16.阎振三,不详。

17.杨景山,不详。

18.谢承常,不详。

19.英华,不详。

20.陶永立,不详。

判决确定后,立卽通知警厅随时执行,其执行地点,亦经商定在司法部后街之地方审判厅看守所执行,由警察雇汽车四辆,将李大钊等押送至行刑地点,自一时五十分起,至四时十分止,执行完毕。警厅备棺木二十具,李棺代价为六十元,余均为二十元。入殓之前,由厅派人将尸身一一拍照,殓后暂厝于定武门外下斜街长桩寺,李之妻女则于当晚释放。越日,李等罪状连同照片公布。其余未经判决之党人,仍押警厅候讯。(参阅「国闻周报」四卷十六期「大事述评」及陶菊隐:「六君子传」)

二十九日,特别法庭续判舒启昌、谢光沛、孟祥、郭林一等四名,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韩子明、赵玉发、吕玉如、张之旺、李云贵、张全印等六名,各处四等有期徒刑二年,卽日通知移送第一监狱执行。其余三十九名,由警厅办理,与案情无关者,卽予释放(见「国闻周报」四卷十七期「大事述评」)。另在使馆捕获待审之俄人,原拟交特别法庭军法会审,而五月二日驻俄代办郑延禧致电外部,谓苏俄政府向彼声明,闻被捕俄员有受军法会审之讯,结果或难免与李大钊等陷于同一命运,如有此等情事,苏俄政府将认为重大之事情等语,驻京外使,如荷、法、美、日各使,均劝告希望依照通常法律手续,公开审理。六日,北京政府会议决定,交由京师高等检察厅依法办理。十日下午二时,警厅派大汽车一辆。开始押解至高检厅,先经检察官略为预审,然后送至司法部后街看守所羁押,计在俄使馆逮捕者十五名,为依里雅申阔、瓦心,法门迟思克、葛利国利夫、豆儿可秋夫、光思覃诺夫、克司乐夫、甘布克、维拉克尔丁、萨木萨可夫,萨阿特清、马勒索夫、奥钮夫、莫洛作夫、图基喝等;以及三月一日在浦口俄轮为张宗昌部查获之国民政府顾问鲍罗廷之妻发年、及外交信差阎克哩勒、格雷依布斯、谢列喀拉等四名,经解赴济南,复于五月二日自济南押往北京,遂与前述十五名同受预审及羁押(见「国闻周报」四卷十八期「大事述评」)。迨六月十六日,张作霖自称大元帅于北京,设军政府,曾于七月二日宣布大赦。十二日,北京高等审判厅推事何隽,遂利用大赦令,擅将鲍罗廷妻及外交信差三各释放(见「民国大事日志」上册)后弃职潜逃;厅长沈家彛于十六日引咎辞职未获准,仅奉命将何隽先行褫职,务速缉获依法严惩而已(见「政府公报」)。至其它十五名俄人最后如何发落,缺乏数据可考,尚待查证。

有关李大钊身后子女之悬疑

李大钊在未绞死以前,具有国、共两党党籍的双重身分,但对中、俄共似已有怀疑的预感,他曾和亲密的友人谈起,深深觉得「循着苏俄发展之迹,怕要走上沙皇的老路!」(见毛以亨:「俄蒙回忆录」)此说果确,正足以表明一个知识分子误踏贼船欲罢不能的悲哀心情。然而其所怀疑的,毕竟俱成为事实。斯大林、毛泽东在世时,对内凶狠残暴的残害异己,和对外扩张世界革命的狂妄野心,还不是与沙皇如出一辙。假如李不早死,可能至少要遭遇与陈独秀、张国焘一样为中共开除党籍的命运!甚而如刘少奇、林彪的同一下场,亦属可能。

由于李大钊与北京教育界关系密切,一些朋友对他的惨死非命,不无寄予惋惜的同情,因而对其家属的照顾,也是事理之常,如曾任北大教授及抗战时期任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周作人晚年的「知堂回想录」中所说:

「我最初认识守常的时候;他正参加『少年中国』学会,还没有加入共产党。……到了他加入共产党,中国局势也渐形紧张,我便很少与他闲谈的机会,图书馆主任室里不大能够找到他了。那时的孔德学校,是蔡孑民及北大同仁所创办,教法比较新颖,北大同事的子弟多在里读书。守常的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都在内。那时我担任孔德高中的一年国文,守常的儿子就在我这班里,最初有时候还问他父亲安好,后来末了这几个月,连他儿子也多告假不来,其时已经很近危险了。但是一般还不知道。有一回我到北大去上课,有一个学生走来找我,说他已进了共产党,请我给他向李先生找点事办,想起来这个学生也实在太疏忽,到教员休息室来说这样的话,但是也想见到李葆华,叫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父亲知道,可是大约有一个月,却终于没有这机会。

「那一天我还记得很清楚,是清明节 (按:搜查俄使馆为四月六日,卽阴历三月初五日为清明节)的这天,那时称作植树节,学校放假一日,是日,我们几个人约齐了,同往海甸去找(沈)尹默的老兄士远,同时下一辈的在孔德的学生也往那里找他们的旧同学。这天守常的儿子也凑巧一同去,并且在海甸的沈家住下了。我们回到城里,看报大吃一惊,原来张作霖 大元帅就在当日前夜下手,袭击苏联大使馆,将国共合作的人们一网打尽了。尹默赶紧打电话给他老兄,叫隐匿守常的儿子,暂勿进城,亦不可外出,这样的过了有两个星期,但是海甸的侦缉队就在士远家近旁,深感不便。尹默又对我说,叫去燕京大学上课的时候,顺便带他进城,住在我那里,还比较隐僻,我于次日便照办。……可是到了次日我们看报,这天是四月二十九日,又是吃了一惊。守常已于前一日执行了死刑,报上大书特书,而且他和路友于、张挹兰几个人照相,就登载在报上第一面。如何告诉他儿子知道呢?过一会儿他总是要过来看报的,这又使得我没有办法,便叫电话去请教尹默,他回答说就来,因为我们朋友里还是他会得想 办法。尹默来了之后,大家商量一番,让他说话,先来安慰几句,如说令尊为主义而牺牲,本是预先有觉悟的。及至说了,乃等于没有说,因为他的镇定有觉悟,远在说话人之上,听了之后,又仔细看报,默然退去,守常的儿子以后住在我家有一个多月,后由尹默为经营,化名为杨震,送往日本留学,及济南事件发生,与孔德去的同学这才都回来了。」

据上所述,李有一子一女在孔德学校读书,子名葆华,曾化名杨震赴日读书;其女何名则不详。

若如陶菊隐:「六君子传」所说,则与李在俄兵营同时被捕者,有其妻赵氏及两女:艳华、兴华。

又李立明:「中国共产党创始者之一—李大钊」文中所叙,李「有子女六人:宝华、荣华、光华、欣华、星华(适贾芝)、炎华(女)。」(见「中华民国史事纪要」,民国十六年一至六月)

然林语堂主编之「宇宙风」第九期(民国二十三年八月出版),载有刘半农所书「李守常夫妇墓碣」拓本二帧(见右上图),正中分书隶体大字「李先生墓」及「李夫人墓」,前者右方镌文为「先生讳大钊,字守常,河北乐亭县人。生于清光褚十五年十月六日,死于民国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春秋三十有九。」后者右方镌文为 「夫人,李守常先生之德配,母姓赵氏,讳纫兰,河北乐亭县人。生于清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卒于民国二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春秋五十有一。」其两碣左下方均镌有「子女:荣华、星华、炎华、光华、欣华」等字,系自右至左顺序,统称子女,大抵以长幼依次排列。

如与李立明文中所称子女六人相对照,则独少一「宝华」(谅卽周作人回想录中之「葆华」),而陶菊隐所指之「兴华」「艳华」,当为「星华」「炎华」之音误。依习俗而言,死者子女, 自以墓碣为准,则李葆华是否为李大钊之子,顿成疑问;而周作人又言之凿凿,则墓碣何以漏列?其间自必有故,亦值研究。

其次,去年十一月十七日台北「中央日报」副刊载有署名惠天之「始作俑者」一文,曾提及:

「替『第三国际』穿针引线,使共产党在中国寄生长大的李大钊,于民国十五年被张作霖枪杀,留下两个儿子。这两人沾着其父为中共发起人的余荫,一度都曾煊赫一时。长子吴德,是众所周知的『政治局委员』、『人代会副委员长』、『北平市长』;次子李葆华是『安徽省委第一书记』、『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现在都被戴上『四人帮』帮凶的帽子,分别被软禁批判,看样子凶多吉少。……」

上文除李大钊系十六年受绞刑而非于十五年遭枪杀为一错误外,至谓吴德、李葆华为李大钊之长次子,不知其何所据而云然。按:民国五十六年「国际关系研究所」出版之「中共人名录」载:

吴德本姓李,一九○九年生,河北省唐山人,北京中国大学肄业。……

李葆华:又名赵振声,一九○五年生,河北省乐亭县人。其父为匪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

如是,吴德之身世亦成谜,不仅与李葆华籍贯不同,年龄李且长于吴,其在中共的资历亦高于吴,不能因吴本姓李,卽谓系李大钊长子,似乏有力的左证。此一问题,虽与搜查俄使馆无关,却是李大钊身死以后留下的后遗症。事逾半世纪,而有关他的子女,则有若干歧异传说和记载,爰一并录出,以供研究中共首领人物的参考。

不过,据最近数据显示,中共十一全大会,及五届人代会以后,吴德虽受大字报批判,仍任原职未动;李葆华且出任人民银行行长,并未分别被软禁,看样子似乎吉多凶少,与「中副」惠天大文恰好相反,这倒是值得注意的。

作者:沈云龙,台湾《传记文学》总第193号(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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