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中国历史浩如烟海,俊贤齐聚如恒河之沙,风云际会过江之鲫。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的中学历史课本,可以说是最可靠、最权威的教材。把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编成薄薄的几本书,更是字字珠玑、微言大义。限于篇幅,多少帝王将相和贤达名流以及惊心动魄的事件最终不得已考量再三而舍弃。
但就在这个教材中,却提到了一个弱小的女子,她就是沈崇。“1946年美军士兵在北平奸污北大女学生沈崇”。以“奸污”入正史,这在中国史书的记载中并不多见,而在学生读物中提及这一敏感字眼,更足见这一事件的影响之大。
但作为一个重要历史事件,沈崇案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最近,艾群先生的《“沈崇事件”真相》(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12月版)一书,就试图重述事件的前因后果。
我们知道,对沈崇案向来有三种不同的解读。
首先是大陆主流学界所持的“强奸说”:1946年平安夜,19岁的北大女生沈崇在看电影归来的路上,被两名美军士兵强暴。
其次是“顺奸说”:美国军方认为沈崇在与士兵发生性关系时未曾反抗以显示其“不自愿”。
第三种是被台湾教科书采信、近来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诱奸说”:沈崇真实身份是中共特工,引诱美军士兵,造成强奸假象,借机鼓动风潮。
就我看来,这个案件之所以扑朔迷离,是因为在沈崇案发后几十年时间,沈崇的归宿成了一个谜。
艾群在书中列举了常见的三种版本,包括被宋美龄收为义女,以及虚无缥缈的“出家说”,但都引自非学术的《民国司法黑幕》、《续民国大案》一类书籍,未免失之草率。
其实,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或许还没有看到,2011年4月《书屋》上有丁磐石的文章,说沈崇后来“改名为沈峻”,“大约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她与著名的漫画家丁聪结婚了”,至今依然在世。(2012年2月12日《羊城晚报》)
或许,对于沈崇案的那些疑点,或许只有当事人的亲自言说,才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不过,怕是很难有这一天了。
我曾经认真从法律层面研究过这个案件(参见王学堂著《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海洋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132-138页,《由强奸引发的国际争端》)
就我看来,我们新中国成立之初立即废除了西方列强的治外法权!我们的刑法已经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无良的外国人再也不能在我中华大地上作威作福了!因为我们的法律完备了,我们的法治进步了!
据说,曾经有人想方设法查找沈崇的下落,现有资料都不明确。有人说她看破红尘出家为尼了,有人说她解放后化名在江苏省文化部门工作,后出国定居。
我想,这个不幸的刑事犯罪被害人如果能不为人打扰其生活,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边是真相,一边是被害人的权益保护,孰轻孰重,如何兼顾?
王学堂,网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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