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 星期一

毛泽东“最高杂文”选读


  杂文家蒋元明先生早年编著了一本《列宁毛泽东鲁迅杂文欣赏》,我当时只闻其名,未见其书,近悉再版,便机不再失从速网购了一本,以期虽后睹也为快。我对此书如此“厚爱”,并非因为书中有领袖人物而搞什么个人崇拜,只是想看看蒋先生究竟把毛泽东的哪些文章选为了杂文?所选文章是否前所未闻是否出我意料?当我把大著扫描了一遍,却令我大失所望。书中所选毛的杂文15篇,都是我耳熟能详的“老熟文”,诸如《反对自由主义》、《纪念白求恩》、《评战犯求和》、《别了,司徒雷登》、《“友谊”,还是侵略?》等等。蒋先生在“再版前言”中把毛和列宁、鲁迅并称为“杂文的三座高峰”,那么据此推想他所选毛的杂文,当然也就是毛的“最高杂文”--思想和艺术水平最高的杂文了。然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毛的这15篇杂文,单就杂文的艺术水平而言,其实并非他老人家的代表作或巅峰之作。我甚至认为假如征求毛本人的意见或由他亲自挑选,恐怕也不会把它们作为“最高杂文”。因为在毛的心目中,他最得意最心爱的“最最之作”,却是另有其文的。

  蒋先生所选毛泽东的杂文,都来自早年公开出版的“毛选”。我从龚育之的回忆文章《读毛和编毛》(载《龚育之自述》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1月版)中得知,早年出版的“毛选”(《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许多文章都被毛和毛的大秀才们精心“整理”过。据我理解,所谓“整理”,不仅是在内容上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进行修改完善,以求“一贯正确”;而且在文字上也为了美化领袖形象和突出理论色彩等等之类的需要进行加工润色,以求“神圣完美”。这样一来,原文中原汁原味的文风或多或少被“整理”得变味走样了,已似是而非正宗的“毛家菜”和独家的“泽东风”了。尤其是毛最喜爱的嬉笑怒骂、冷嘲热讽的杂文语言,也被“整理”得“面目半非”甚至“面目全非”了。由此可想而知,在经过如此“整理”后的“毛选”中,怎么选得出毛泽东的“最高杂文”?

  “毛选”中的《整顿党的作风》一文,是毛泽东在延安整风时期发表的极为重要的演说。毛当时在演说中语言极为尖锐、辛辣、犀利而又不失幽默、风趣、生动和形象,其中有不少精彩的“杂文段子”,可令人遗憾的是后来在编入“毛选”时被“整理”掉了。我有幸读到了未经“整理”的原文,其中有一段讽刺王明等教条主义者的话:“他们一不会耕田,二不会做工,三不会打仗,四不会办事……只要你认得了三五千字,学会了翻字典,手中又有一个什么书,公家又给了你小米吃,你就可以摇头晃脑的读起来。书是不会走路的,也可以随便把它打开或者关起。这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这比大师傅煮饭容易得多,比他杀猪更容易。你要捉猪,猪会跑,杀它,它会叫,一本书摆在桌子上,既不会跑,又不会叫,随你怎样摆布都可以。……那些将马列主义当宗教教条看待的人,就是这种蒙昧无知的人。对于这种人,应该老实对他说,你的教条没有什么用处,说句不客气的话,实在比屎还没有用。我们看,狗屎可以肥田,人屎可以喂狗。教条呢,既不能肥田,又不能肥狗,有什么用处呢?”(引自边区总学委编:《整顿三风二十二个文件》)多么形象多么生动的比喻,多么尖锐多么辛辣的讽刺,把个教条主义者痛骂得真正是狗血淋头!读罢这段文章,我不禁拍案叫绝:这才是毛泽东的“最高杂文”!

  毛泽东的“最高杂文”其实还有更多乃至“更高”,只是它们“藏在深闺人未识”--尚未公开发表。还是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为了彻底“搞臭”(毛语)王明等人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曾在阴暗的窑洞里废寝忘食奋笔疾书写成长达五万余字的“九篇文章”。这“九篇文章”一直被毛当作自己最得意最心爱之作,一生爱不释手,时不时拿出来欣赏,直至临死前夕还要身边的人读给他听。他那时已病危连最亲的妻子儿女都不见,却如此“念念不忘”他的“九篇文章”,由此可见他对它们是何等的“爱之切”,其情其景足可“惊天地,泣鬼神”!可惜这“九篇文章”至今尚未公开发表,毛当时只是赐给刘少奇、任弼时二位心腹领导同志看过,胡乔木作为毛的大秘书,自称“属于例外”地看过这些雄文。他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版)中,首次披露了“九篇文章”的写作和修改经过,并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它们的“历史价值和理论贡献”。从此尘封了几十年的“绝密文章”,开始极为有限地在公开出版物中“偶尔露峥嵘”。我从现已披露的一些只言片语和段落章节中,依稀看出“九篇文章”中的“杂文段子”何其精彩之至,完全可以与鲁迅的《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等经典杂文相媲美。譬如在批判博古等人大搞“无情斗争,残酷打击”的极左路线时,毛满腔愤怒地写道:这个“最坚决最残酷的斗争”,“是叫我们预备后事的,就像阿Q在画过圆圈绑赴刑场的光景一样,……说时迟,那时快,午时三刻,喝一声‘到’,砍了!从此‘机会主义’的领导者们威信扫地,永世不得翻身。而‘完全正确’的‘中央路线’呢?就高唱凯旋,长命富贵了!”又譬如在批判王明等教条主义者照搬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时,毛冷嘲热讽地写道:“我常觉得,马克思主义这种东西,是少了不行,多了也不行的。中国自从有那么一批专门贩卖马克思的先生们出现以来,把个共产党闹得乌烟瘴气,白区的共产党为之闹光,苏区与红军为之闹掉百分之九十以上,……全都是吃了马克思主义太多的亏。这批人自封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家里有成堆的马克思主义出卖,装潢美丽,自卖自夸,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如有假冒,概不承认。……直到被人戳穿西洋镜,才发现其宝号里面尽是些假马克思,或死马克思,或臭马克思,或半个真马克思,活马克思,香马克思也没有,可是受骗的人已不知有几千几万,其亦可谓惨也已矣!”(引自杨奎松著《毛泽东与莫斯科的恩恩怨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7月版第43、150页)这些“杂文段子”,才真正是锋利无比的“匕首”和“投枪”,其杀伤力之大,恐怕会使发明这般武器的鲁迅先生大大超出想象力。“九篇文章”是毛泽东在编辑“党书”--《六大以来》的读书笔记,胡乔木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中说:“1943年10月,毛主席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说,六大党书一出,许多同志解除了武装……”(P182页)“党书”是毛泽东亲自汇编的历史文献,不过是“摆事实”,其威力就如此之大,而如果“讲道理”(大批判)的“九篇文章”一出,尤其在“匕首”和“投枪”的猛烈攻击之下,有的同志恐怕不仅仅是在思想上“解除了武装”,甚至有可能是在肉体上“打倒在地”、“永世不得翻身”了(正如后来“文革”伊始毛泽东发表的《炮打司令部》)!

  毛泽东这些“最高杂文”为何不能公开发表,与他的伟大诗歌一样“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呢?据《胡乔木回忆毛泽东》透露,毛曾经解释文章之所以没有发表的原因:“这是因为文章写得太尖锐,不利于团结犯错误的同志们。”(P213页)胡乔木也直言不讳地说:“‘九篇文章’的确写得很尖锐。它不仅点了几位政治局委员的名,而且用词辛辣、尖刻,甚至还带有某些挖苦。它是毛主席编辑《六大以来》时的激愤之作,也是过去长期被压抑的郁闷情绪的大宣泄,刺人的过头话不少。后来虽然几经修改,然而整篇文章的语气仍然显得咄咄逼人、锋芒毕露。这与1942年初开始的普遍整风运动中他所提倡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很不协调。它难以为犯错误的同志所接受,也是可以预计的。”(P213页)毛泽东那时尚未正式名正言顺地成为“第一代领导核心”,因而还比较谨言慎行,不像后来尤其是“文革”时期那样唯我独尊甚至如他自己所说“无法无天”。虽然“九篇文章”主攻的对象是“首要分子”王明,毛对王早已愤恨之极,已达到“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但由于王的问题经政治局会议讨论仍属于“党内矛盾”,而且他还是受共产国际委派回国指导工作的,背后有苏共领导人当他的保护伞。于是毛在公开场合当面批评王明时,语言还是比较“和风细雨”的,与“九篇文章”中的那种“火药味”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可尽管如此,“书生意气”的王明似乎过于娇嫩,对毛“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所进行的批评竟然不堪一击,开始曾试图辩解反驳,最后就招架不住干脆躺在床上养起病来。试想当时如果毛泽东毫不留情地拿出“九篇文章”来对付王明,那结果就难以想象了,他恐怕要被“匕首”、“投枪”吓得一病不起甚至于真的要“见马克思”了。王明应该庆幸自己至死也没看到“九篇文章”,否则他去不了苏联也进不了名人墓。

  据胡乔木在《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中介绍,毛泽东后来曾经几次打算公开发表“九篇文章”。“他认为,由于年深月久,那个不利于团结的因素--写得太尖锐,不存在了,人们不会因为看了这篇文章怒发冲冠,不许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从而破坏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了。”(P213页)“文革”前的1965年5月,毛对“九篇文章”进行了精心“整理”,“带有‘定稿’的性质”,还把改定的稿子送给当时中央几位领导同志传阅过;1974年6月,毛又找出“九篇文章”仔细看了一遍,并将其中有关称赞刘少奇的内容全部删掉,打算印发给中央委员,但后来只发给部分政治局委员看过;直到毛去世前一个月,他也只是把“九篇文章”恋恋不舍听了一遍,却未留下公开发表它们的“临终嘱咐”……令人不解的是,既然“九篇文章”当初不能公开发表的因素不存在了,所点名批判的对象都已作古了,而且晚年的毛泽东又是真正“从心所欲可逾矩”了,连他的《炮打司令部》就能毫无顾忌地发表,“九篇文章”却为何“羞羞答答”不肯露面?难道它们有什么“难言之隐”么?


  从胡乔木介绍“九篇文章”的历史经过中可以想见,毛泽东在最后“整理”它们时,只是删除了有关称赞已被“打倒在地”并“永世不得翻身”的刘少奇的内容,而那些具有“鲁迅笔法”的“杂文段子”,应该是得以“幸存”下来。我由此不禁“胡思乱想”,“九篇文章”之所以没有公开发表,是否与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鲁迅笔法”的批评有关?众所周知,他在这个著名讲话中对于“还是杂文时代,还要鲁迅笔法”提出了相当严厉的批评:“我们也需要尖锐地嘲笑法西斯主义、中国的反动派和一切危害人民的事物,但在给革命文艺家以充分民主自由、仅仅不给反革命分子以民主自由的陕甘宁边区和敌后的各抗日根据地,杂文形式就不应该简单地和鲁迅一样。”“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讽刺,但是必须废除讽刺的乱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毛泽东一方面在讲话和著作中将“鲁迅笔法”发挥得淋漓尽致,甚至在嬉笑怒骂和冷嘲热讽上比鲁迅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另一方面又给杂文家们戴上“紧箍咒”,要求他们这也“不应该”那也不“乱用”。由此推而想之,如果当时把毛的“九篇文章”和盘托出,这岂不是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么?如果杂文家们纷纷以毛泽东为榜样,运用“鲁迅笔法”写出“N篇文章”来批判延安的“丑恶现象”,那岂不是“大有炸平宝塔山之势”么?如今看来毛泽东当时没有公开发表“九篇文章”是何等“高瞻远瞩”啊!他不惜以“牺牲”自己最得意最心爱之作为代价,不仅在政治上“团结”了“犯错误的同志们”,而且在文艺上纠正了杂文界的“鲁迅笔法”,严厉惩处了那些“乱用”的杂文家们。譬如丁玲因“乱用”“鲁迅笔法”写《三八节有感》而遭批判;王实味因“乱用”“鲁迅笔法”写《野百合花》而被砍头;……后来杂文与杂文家的命运,都历史地证明了“鲁迅笔法”万万不可“乱用”。如今《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仍然“英明正确”,毛泽东对“还是杂文时代,还要鲁迅笔法”的批评仍然“如雷贯耳”,因此他的“九篇文章”经过反复权衡终究没有公开发表,大约是为了不让它们与《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生“矛盾”,如果使写过《矛盾论》的他“自相矛盾”了,岂不有损于伟大领袖的光辉形象么?

  毛泽东的“九篇文章”究竟为何没有公开发表,其原因恐怕不是我等之人“胡思乱想”的。毛去世后,他的许多以前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和谈话,在《毛泽东文集》和《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相继问世了,可“九篇文章”仍然是“千呼万唤不出来”。我作为一个杂文爱好者,当然是非常热切地盼望毛泽东的“九篇文章”以及那些未经“整理”的原作早日问世,以让我读到更多的“最高杂文”。我想无论什么原因,毛泽东的所有著述都应该有“发表权”,读者也应该有“阅读权”。毛泽东去世时,当时中央曾下发红头文件决定准备编辑出版《毛泽东全集》。如果《毛泽东全集》得以出版,“九篇文章”等等肯定就有“出头之日”了。然而至今三十余年了,《毛泽东全集》不仅未出,甚至连提也不提了。龚育之在《龚育之自述》中说:毛泽东生前曾郑重声明反对出他的全集,“认为写那么多东西,哪能篇篇重要?并且引用了郑板桥的话。郑在编定自己的《诗钞》时在《后刻诗序》中说:‘板桥诗刻止于此矣,死后如有托名翻板,将平日无聊应酬之作,改窜烂入,吾必为厉鬼以击其脑!’”(P326页)如今未出版《毛泽东全集》,难道是为了遵从毛本人的意愿么?然而正如龚育之所说:“毛泽东作为一个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方面重要作用和影响的伟人,人们要了解他,研究他,要尽可能完全地搜集他的著作和讲话,要考证和比较他的著作的版本源流,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毛著的编辑和出版,是不是要考虑各种需要,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呢?”(P334页)

  毛泽东生前曾表示,如果他有可能从领袖岗位上退下来,最大的愿望就是在报纸上开个专栏写杂文。由此可见他对杂文的酷爱也可谓达到了“顶峰”。当然他的这个愿望不过是个“玩笑”,怎么有可能实现呢?不过,他最得意最心爱的杂文,无论是独立成篇的,还是如“九篇文章”等等之中的“杂文段子”,如果能在《毛泽东全集》中问世,或专门编辑一部《毛泽东杂文选》,还他一个伟大杂文家的“本来面目”,岂不也是对他老人家最大的告慰和最好的纪念么?!

作者:杨学武,来源: 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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