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葉帥嚴肅說:“林彪叛逃,是好事,也是醜事”

李作鵬


《新史記》編者按:徴得李作鵬、吳法憲和邱會作子女的同意,本刊選載李、吳、邱三位將軍回憶錄(均於近年在海外出版)中有關“九一三”事件的部分章節。

三 位當事人、見證人,職務不同,經歷不同,角度也不同,將他們的回憶對照起來讀,或許讀者能發現許多差異,例如:“九一三”淩晨的政治局緊急會議到底何時開 始、何時結束?政治局成員們何時知道林彪乘坐的三叉戟飛機墜毀?三人的說法都大相徑庭;至於細節上的差別,也很不少,例如:張春橋請大家喝茅台酒的經過, 各人回憶也有不同。

這裏節錄李作鵬回憶錄的第38章“九一三事件”和第43章“公審實錄”。


李作鵬

(1971年9月)13日下午,山海關機場報告:從瀋陽方向,有一架飛機要在山海關機場降落,是否可以?我立即請示總理。總理回答:“不可以,關閉山海關機場。”我很快把總理指示向山海關機場傳達,令其立即關閉山海關機場,不允許任何飛機起降。

14日下午,又接山海關機場電話報告說:“未來得及上空軍256號專機的剩餘機組人員還停留在山海關機場,他們是:西郊機場調度室李主任、副駕駛員、領航員、通訊報務員、空軍黨委辦公室於秘書和兩位飛機上的女服務員。”又說:“他們現在的要求是,不要送他們回空軍,怕空軍殺人滅口,他們願到海軍接受審查。”

是日晚政治局會議上,我將此情況寫了一張便條交總理。總理看了後,將便條壓在文件夾內。

散會後總理叫我單獨留下,當面對我佈置兩條任務:第一、由海軍負責,將未上256號飛機的機組和有關人員接到北京,海軍負責安排住處,要注意安全,要注意保密;第二、海軍負責對他們進行審查,並將材料直接送我(指總理)。

15日上午,我將此任務交給海政保衛部負責,我親自對保衛部長肖雲交待了如下三點:1、駐地要加強警衛,不能讓任何人自殺,不能讓任何人逃跑,不能讓外面歹徒搶走了;2、要他們寫揭發交待材料,也可以面談,你們派人前往記錄,他們說什麼,你們記錄什麼,他們說多少,你們記錄多少,不准搞逼、供、信;3、伙食標準,每人每天一元(吃了幾天,覺得高了,保衛部提出意見,經我批准,按中灶待遇)。

保衛部門在準備了適當駐地後,告山海關機場,令他們坐火車來北京。

之後的幾天中,凡是他們揭發和交待的材料,海政保衛部都送我處,我都一字未改動,一件未扣留,全部原封送總理閱示。同時,每隔兩三天,總理要我寫成綜合材料,呈送毛主席,我也全部照辦了。

當時,我一直在京西賓館辦公。到了第五天,即9月17日,周總理又宣佈:軍委辦事組成員仍回西山辦公。

“上海幫”那幾個人得知林彪機毀人亡的消息,手舞足蹈、興高采烈。有一天政治局開會後,張春橋特地買了瓶茅台酒與政治局成員碰杯,表示熱烈慶賀。葉劍英看到他們的這種表演說:“沒有什麼值得高興的,沒有什麼值得慶賀的!”文痞姚文元紅著大臉叫囂:“難道這不是好事嗎?”葉帥嚴肅地提高嗓音說:“是好事,也是醜事。共產黨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叛國逃跑,在國內、國外將產生什麼影響?”這幾句落地有聲的話,駁得他們啞口無言,低頭不語。(《新史記》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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