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8日 星期日

蔣介石推行地方自治的掙扎

郭岱君


吳三連(左二)1951年當選台北市長。
1950年國民黨在台灣推行地方自治,台灣選民開始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直接選舉。過程中發生一些小意外,不為人知,但影響重大。
1950年元旦,蔣介石提筆寫道:「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自後種種譬如今日生,對於黨務、軍事、政治與政策、組織教育、及作風與領導方式,皆須徹底改革重新來過。」同時在當年的「大事表」上,認真地寫下:「地方自治」四個字。他要在台灣實施民選縣市長、議員以及鄉鎮市長,並把它列為當年最優先辦理的事。
在中國大陸的失敗,蔣介石視為平生最大恥辱,整個1949年幾乎都在檢討失敗的原因,同時決心另起爐灶,徹底改革。
◆廢除舊制 徹底改革
當時的台灣省主席陳誠在1949年同時推動幣制改革和土地改革,這兩項改革迅速改善台灣當時金融紊亂、土地分配不均的現象,頗得人心。
蔣介石接著在1949年10月成立「革命實踐研究院」,作為黨員思想改造的基地,希望黨員從思想到行為做徹底的反省和改變。他經常對學員講話,勉勵他們洗雪失掉大陸的恥辱,誓把生命奉獻於實踐三民主義與光復大陸的革命大任。
台灣當時面臨的內外形勢,極為嚴峻。眼看著中共即將席捲整個中國大陸,國民黨前途可悲;國際上(尤其是美國)大多對國民黨失去信心,已出現各種背棄國民黨的動作;而台灣內部農工生產停滯,通貨膨脹嚴重,對外貿易幾乎停頓。更糟的是,自創黨以來就一直困擾國民黨高層的黨內派系傾軋,到了台灣並未停止,黨政高層領導之間的對立與衝突依然不斷,甚至直接波及蔣介石本人。種種挑戰,更加深蔣介石改革的決心。
根據蔣介石的規畫,下一步就是地方自治了,他要推動一個新的、有政策、有效能政治,實踐民權主義中人民直接選舉的理想。
這個想法提出來後,省政府及黨內立刻出現反對的聲音,甚至蔣介石身邊的人也表示疑慮。他們的質疑是:國內外情勢如此嚴峻,而國民黨在台灣還沒有站穩,這個時候實行地方自治,未免不切實際、好高騖遠。也有人擔心,如果自由選舉,大多數的公職將由人口較多的本省人取代,外省人的地位必受影響。
◆地方自治 循序實施
不過,蔣介石及陳誠同心一致,決心排除萬難,實施地方自治。他們先成立「台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研究實施內容及步驟;然後依照事先規畫好的步驟,一步一步循序實施:(一)調整行政區,(二)整理自治財政,(三)充實自治教育,(四)釐定自治法規,(五)訓練自治人才,(六)改選各級民意機關,(七)選舉縣市長。
與此同時,為了配合地方自治,增加地方財政資源,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在1950年9月特別通過一項決議,把菸酒及林業的管理及稅收改由地方政府接手,這樣地方政府有了稅收的來源,得以增加財政資源。
準備妥當,在1950年7月2日,開始台灣省第一屆縣市議會議員的選舉,台灣選民投下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縣市議會直接選舉的票。因為是第一次,謹慎起見,行政院把這項選舉分區、分六期辦理,花蓮縣最早舉行,試點成功,再擴大到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台南縣、台南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等,到1951年1月28日全部完成。
同年10月開始台灣省第一屆縣市長選舉,全省21縣市分為八期辦理,第一期包括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和澎湖四個縣市,於10月15日開始,隨後,其他各縣市長選舉也陸續舉辦。到1951年7月29日,全省21個縣市長均民選產生。平均投票率為70%,有的地方高達90%以上。 
緊接著,1952年11月,台灣省臨時議會也以間接方式從各縣市議會中選出臨時省議員;與此同時,各基層的鄉長、區長、鎮長、村長、里長等也由人民選舉產生。在國民黨的全力動員、組織和控制之下,各項地方選舉順利完成。
◆干預選舉 旋即收手
其中縣市長選舉最受矚目。1950年12月台灣省第一屆民選縣市長選舉期間,台中市長選舉競爭激烈,無黨籍候選人楊基先是當時台灣省民政廳廳長楊肇嘉的侄子,一開始聲勢就超過國民黨候選人林金標以及另一位非國民黨籍候選人廖朝洲。第一輪投票,三人都沒有過半,依法將做第二輪投票,但楊基先得票多出國民黨的林金標將近三分之一,蔣介石很關心選舉情形,他對楊基先在競選過程中一些批評國民黨的言論不滿,12月27日竟然發電給省主席吳國楨,要吳國楨聯絡楊基先自動退選。
電報發出後蔣介石立刻後悔了,認為自己不該如此干涉選舉。他在日記中記載:「事後甚覺處置不當,但其電已發,駟馬難追,只有聽之,容待情勢推移,再定補救之道。」
第二天,吳國楨當面跟他報告楊基先態度良好,願意退出選舉,蔣介石自覺理屈,祇有勸勉吳國楨對此事當另行考慮,會有補救之道。吳國楨還繼續發牢騷,蔣介石也忍著,因為「以曲在我也。」
第三天,12月29日,他決定讓選舉依法進行,電告吳國楨:「令楊照常競選,不加干涉也。」蔣介石一直把此事放在心上,反復思考。12月30日日記記道:「甚覺日前干涉台中市長選舉、勒令楊某退出之非法,尤其是對方表示遵旨自退時,更為不安,所謂行有不慊,於心則餒矣。」後來決定讓選舉依法進行,「即使黨員林某失敗,亦無愧色。」處理好此事,覺得舒了一口氣,「於是寸衷大樂也。」
隔天,蔣介石在「上星期反省錄」中,鄭重記下這次的教訓:「台中市長選舉問題自覺處置錯誤,幸及時改正,不致大錯,堪為自慰。」
1951年1月7日台中市長選舉第二輪投票,結果楊基先以3萬4441票當選第一屆台中市長。
台北市長選舉,也出現類似的情形,非國民黨籍的吳三連受到較多選民的支持,國民黨於是禮讓吳三連競選,最後吳三連高票當選第一屆台北市長。
◆直接選舉 中國首例
地方自治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前例,蔣介石以及大多數國民黨領導都是在實踐中學習。蔣日記中透露的台中市長選舉那一段,當事人沒提,如果不是日記開放,這段國民黨領導天人交戰、掙扎、自省、最後決定堅持依法辦理的心路歷程,恐怕永遠不為人知。
正因為堅持依法辦理,才能取得台灣人民的信任。雖然無黨籍者在不少地方首長選舉取勝,但越來越多的台籍人士願意加入國民黨並代表黨參加選舉,同時國民黨也開始延攬地方精英代表黨參加選舉,進而贏得公職。黨的社會基礎不斷擴大,這些年輕、草根的地方精英為國民黨在台灣的發展注入有力的新血,而國民黨在台灣的合法地位也更加鞏固。(作者為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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